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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缘女人》是本关于漂泊在北京都城的外地女性生活状况的调查报告文学,情节曲折,文笔生动,极富可读性。 (编者) 这一天是星期五,早晨出门的时候,天上浓雾弥漫。这个季节,北京极少有这样的天气。按照报纸上的说法,都是那个什么厄尔尼诺闹的,包括南方百年不遇的洪水,差不多持续了两个月,滔滔浊流淹没了大片美丽的庄园,碧绿的田野一派汪洋。 在电话里,江雪梅告诉我,她的家乡湖北属重灾区,就是那个准备抽闸泄流的分洪区。她格外为家乡的父老乡亲们担忧,天天为他们祈祷平安。而且,有一个令她牵肠挂肚的人也被洪水隔在了那儿,至今杳无音信。他们之间有过一些小小的疙瘩没有解开,她想借助我的笔表明自己真实的心迹,一个,向故乡的亲人们道一声祝福,另外,她要向那个令她牵肠挂肚的人讲述那些曾经发生的当面说不清楚的故事,希望他看见我的文章后能够体谅她的苦衷。只要这样,无论他今后是否还回到她的身边,她都无怨无悔。我想,我手中这支笨拙的笔起不到江雪梅希望的那么大的效力,但是,我无法拂逆一个平凡女子真诚的心声。 刚一下车,一位短发女子笑吟吟地迎面走来,我下意识地抬腕看了一眼表,差一分八点。她说:“你很守时。”略带一点口音。 江雪梅是酒店打印服务部的打字员,一身豆绿色套装,胸前挂着贴有彩色相片的工作证。彼此未作任何多余的介绍,我们像认识多年的老熟人一样侃侃而谈。主要是她说,我听。 上午一般没什么活儿,下午比较忙。除非请假,我没有休息日。要不这么早麻烦你跑过来,真不好意思。 江雪梅抱歉地一笑,脸上现出两个浅浅的酒窝。我着意瞅了她一眼,看不出一丝忧郁的痕迹。 我知道我长得不算漂亮,但大家都说我有喜庆相,特别是笑的时候,脸上的酒窝很好看。我喜欢笑,高兴的时候笑,不高兴的时候也笑。其实我的命一点都不好,谁也不知道我心里有多苦。总想找一个人说一说,总找不到合适的人。愿意听的人听不懂,听得懂的人不愿意听,或者没工夫听。现在,大家各忙各的事,成天团团转,谁也难得坐下来倾听别人说些什么。所以,我要对你一吐为快。 她突然缄默不言,脸上现出一种严肃的表情。沉吟俄顷,她转入正题,偏着脑袋边想边说。 虽然我和林如风同属一个县,但在来北京之前互相并不认识,也不知道有这个人。我和他认识,是在去年夏天的一次联谊会上。 说起来也真够什么的。我的家乡在长江边上,武汉上游。这些年天公不作美,雨水特别多,老是下个不停,动不动就发大水。家乡政府到北京来寻求支援,发动在北京工作的老乡捐款。本来,按照以往的做法,联谊会只通知在京有职有位的人参加,说白了,就是有点身份的人,局长啊书记啊,编辑、记者、工程师之类,也有几个做大官的。一般不通知在京打工的人。 碰巧,负责联络的是我的一个亲戚,觉得我跟普通打工的有所差别,就让我也去参与一下那种场面,捐多捐少随便。这样,我认识了林如风。一交谈,才知道他是邻近一个村子里的,出来当兵两年了,给老家的一位将军开车。我们那儿出了不少将军,老的,年轻的都有。 我和林如风的座位紧挨着,我们说了许多话,彼此都很有好感。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有那么痛痛快快地与人畅谈过了。散会后,林如风让我等着,他送将军回去后再来接我,不一会儿,他果然来了,仍然开着那一辆黑色奥迪。 “我请了半天假。陪你去玩。”他打开车门,对我说。 这算是我们的第一次约会。我们到香山坐缆车,这是我头一回坐,心里十分害怕,我不敢往下看,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到了中途的时候,缆车突然剧烈地颠簸了一下,吓得我尖叫一声,不顾一切地扑进他怀里紧紧抱住了他。这是我们的第一次拥抱,不能算是情人之间的那种搂拥。实际上,是因为我太恐惧,躲进他的怀里寻找安全。 后来,我们一块儿吃饭,吃完饭,又一块儿看了一场电影,他才开车送我回了酒店,临走时,林如风留下了他的BP机号码,叫我有空跟他联系,我把自己办公室的电话告诉了他,二人便有些眷恋地分手了。 次日中午,林如风打来电话,问我昨天在缆车上吓着没有,是不是心有余悸?我的脸立刻烘烘作热,不知如何回答。他似乎察觉了我的心情,马上说等哪天他有时间再带我去玩富斯特滑道,比坐缆车要刺激十倍、百倍。他喜欢冒险,喜欢富有刺激性的运动。这种性格,一半来自他的天性,一半与他的军人身份有关。林如风告诉我,他十来岁时,酷爱爬树、游泳,在墙洞里掏鸟蛋,有时掏出一条长蛇。他说,有一次,他伸手进去,触摸到一个冰凉的东西,他心头一紧,知道那是蛇头,但既然抓在了手中就不能松开,一松开,蛇就会窜出来咬你一口。他抓紧蛇头顺势一带,拉出一条米把长的毒蛇,吓得他父母面如土色,而他却若无其事。我听他说的时候,都吓得心咚咚乱跳。他跟没事儿一样,说那条蛇吃饱了鸟蛋,不会再咬人。他就这么大胆儿。 江雪梅的语气里带着欣赏的口吻,一个女人只有对自己心仪的男人才会用这种口吻谈论。那么,不难断定他们的关系将有一个意料之中的转折。 尽管后来我们并没有去玩富斯特滑道———我不敢玩———可我们之间的交往却渐渐多起来,而且谈话一步比一步深入,态度也一天比一天随便。应该说,这是容易理解的。因为,我和林如风说得上在同一个地方长大,喝的都是长江水,血液中流淌着一些共同的东西,又身处异乡,彼此能找到一份相依为命的寄托。 不过,我和他真正发生那种关系是在去年春节的那天晚上。要说谁主动谁被动,实事求是地讲,应该说是我主动把他留下来的,其实这无所谓,大家都想在一起,只不过有一个人首先表示出来而已。 春节期间,我们都没有回家,林如风在部队过完年后,就到我租的小屋里来看我。按照老家的习俗,我们做了一满桌子菜,像哥儿俩一般推杯换盏地喝酒,直喝得舌头打结,他还嚷嚷着要走,我便半醉半醒地挽留,他亦半推半就地留了下来。这种时刻,孤男寡女,还能做什么?自然是干柴烈火,一点就着。 我们就那样睡在了一张床上,借着酒意的掩饰,偷尝禁果。看得出来,他是第一次,慌乱而不得要领,而这种事情,对我并不陌生。因此,我一直觉得自己对他有愧,好像亏欠了他一笔永远无法偿还的债务。正是这一笔债务,在他的心中留下了一个难以解开的结巴,而在我的灵魂里投下了一片今生今世抹灭不掉的阴影。 江雪梅的叙述缓慢下来。 那天晚上,酒醒之后,我面对一派狼藉的屋子和身边呼呼沉睡的男人,心底涌起一股抑止不住的忧伤。即使在最寂寞、最艰难的时刻,我也极少有过那样无以言喻的忧伤。我明白这忧伤不是来自别处,恰恰是来自刚刚跟我做过爱的这个从年龄上应该称我姐姐的年轻男子。不错,我真的爱他很深,像一首歌里唱的那样比海还深,也可以不在乎年龄上的差别。我比他大两岁零一个月,他今年满22岁。 江雪梅的脸相显小,但身段很成熟,婀娜着一种妇人的风韵。 然而,我抹不掉自己心头的那块暗疤。从你的眼神,我懂得你已经猜出了事情的真相。我结过婚,并且有一个女儿,已经三岁了,就在北京。我不能把这一切告诉林如风。倘若让他知道了内情,肯定会离我而去,这是我不愿看到的结局。我要嫁给他,跟他生一个儿子,过幸福的家庭生活。但是,一想到要隐瞒事情的真相,欺骗他一辈子,我又感到良心不安。一边是良心,一边是感情,我掂不出孰轻孰重,如何才能取得平衡。 我摸出他衣兜里的一盒烟,一支接一支地抽,心里斗争得异常激烈,直至抽完那盒烟,仍旧没有结果。第二天早晨,他起来,还觉得很奇怪,想不起什么时候那盒烟给抽没了。 之后一有机会,林如风就上我这儿来过夜,有时也只是跟我亲热一阵就走了,部队的纪律毕竟比较严格。房东从来不过问这些事,只嚷嚷着多了一个人,要加收水电费。说实在的,这些人,啧,没法儿说,一间空荡荡的破房,三百多块钱,还只准点一个二十五瓦以下的灯泡。时不时拿只眼瞅着你,稍微那个一点儿,就唠唠叨叨地要加钱。这也难怪,商品社会,人心都磨硬了,哪有人情味。毫不夸张地说,京郊有一小群人是靠外地人的房租养活的。我以前住过一户人家,原来是京郊农民,农转非后,用土地征用费盖了一溜儿平房。房东跟老伴儿年纪大了,没有工作,一个儿子成天游手好闲,全家人就靠三间闲房出租,每月有一千多块钱收入维持生计。报纸上曾经讨论外地人怎么怎么的,简单点说,没有外地人辛辛苦苦的血汗钱,这些人只能喝西北风。 看来,江雪梅对这一点深有感触,一再坚持要把这个观点保留在我的文章里。其实,这不单单是她一个人的观点,在我采访和认识的不少卓有建树的外地人中,也都恳切地呼吁人们不要一张嘴就带有歧视地分什么本地人外地人,这不是一个国际大都市市民的作派。作为政府,应该要设法改善外地人的待遇和生存条件,比如对在某个领域有相当成就的人应优先解决户口问题,使之更好地发挥作用。 一直保留在江雪梅腮边的两个圆圆的酒窝由深变浅,终于慢慢消失了。一对明亮的眸子随着话题的转换渐渐黯淡下来。 1994年春天,好像是三月份吧,天气还有些冷。我又搬了一次家,像咱这种情况,搬家是常有的事,也是最伤脑筋的事。每搬一次心理上都添了一分漂泊的感伤,觉得自己什么时候成了城市里的“游牧民族”。要不我说我的命一点都不好,只是我这个 人生性乐观,不乐观又怎么样呢?愁眉苦脸也是无济无事。 新房东家仅有父子俩,老头儿快七十岁了,身体还硬朗,耳不聋,眼不花。儿子三十多岁,光棍一条,在一家工厂上班。我搬家那天,他去上班了。是老头儿帮我把东西搬过来的,我不会踩三轮车。搬完之后,老头儿嘟嘟囔囔的,意思是要我给他一点脚力钱。虽说路程并不远,从护城河南岸迁至北岸,百八十米的距离,但老人家那么大一把年纪,天气又冷,来来回回跑了两趟,适当付一点报酬也是应该的。于是,我给了老人家五块钱。 他儿子下班回来后,听老人说起这件事,坚决要把钱退给我,说房租归房租,帮忙归帮忙,这钱不能收。我拗不过他,只好收下了,改为给老人买了一包北京牌香烟。接着,他又说北京春上的天气反复无常,白天暖和夜里还是很冷的,有十多度的温差。他把家中的一只旧炉子和烟囱拾掇拾掇,利用倒班的间隙给我装上了。一边安装一边说,我一个大姑娘大老远地从南方到北京来,不容易。这些事,给了我一个比较好的印象。过后细思,从那天开始,他心中一定就萌发了那个念头。 那时,我不在这家酒店里上班,在一个个体户开的打字复印店里打字,每天下午6时下班。我最害怕的就是黄昏这一段时间,北京人下了班,匆匆忙忙地往家赶,脸上带着一种轻松和温馨的表情。我没有家,找不到家的感觉。亲人和朋友都远隔千山万水。我想起在老家,这个时候,百鸟归巢,江岸上,丛林间,炊烟袅袅,一家人围坐桌边吃晚饭,看电视,其乐融融。 我不愿回到那间冰冷的小屋,忍受不了那种凄切的心情。我尽量拖延,买些儿烧饼或买个盒饭吃了又继续干活儿。同伴们常笑我傻,老板又不加钱,犯得着那么卖力吗?她们不能够懂得我的难言之隐,便想法儿排挤我,因为我的过分卖力给她们增加了生存的压力。姐妹中有个老板的姘头专爱挑我的刺儿,在老板耳边大进谗言,说我是故意讨好卖乖,企图博取老板的“赏识”。为了避免这些误会,消除同伴们的敌意,我只得按时下班,在大街上转悠到天黑,才拖着一身疲惫怏怏而归。 房东的儿子大概是猜测到了我的这种心情,异常热情地邀请我下班后到他的房里看电视。他说,人家下班一身轻,我看你下班是一身累。他的这句话,像箭一样射中了我的要害。 我头一次踏进他的房门,真的吓了一大跳。里面乱糟糟的不说,除了一部21英寸的旧彩电外,没有一宗像样的东西。以前只认为家乡穷,没想到偌大的北京还有如此贫困的人家。 开头,只有他去上班,剩下老人一个人在家的时候,我才过去看电视,慢慢,他在家的时候,我也漫不在意了。后来,终于就发生了那件事。他强奸了我。 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当时确实非我所愿。那一段时间,北京1台正在播放一部电视连续剧,很好看。这一天晚上,老头儿大概是对情啊爱的看不起劲,哈欠连天地回自己的房间里困了。当电视上出现一个床上镜头时,他突然起身使劲地抱住了我,一把将我摔倒在床上,任凭我怎么反抗,他都不松手。他撕碎了我的裤衩,上面粘满了血迹。 事后,我把破裤衩扔到他脸上,骂他混蛋王八蛋,嚷嚷着要去派出所告他。他不生气,只说他喜欢我,说我是一个好姑娘,他要娶我为妻。冷静下来一想,这件事既然已经发生了,也就算了。但我并不想嫁给这么一个人。姑且不论他比我大十多岁,男人大一点没什么,更稳当、可靠,比那些花心的男孩容易把握。可是,他绝对不是我心目中应该要嫁的那个男人。从日常的言谈举止,看不出他有哪一点过人之处。自己这么年轻,选择的机会很多,别说嫁一个现成的功成名就的人,起码应该嫁给一个有希望的人吧。换句话说,就是在才能上具备个人实力的人。 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车间工人,平庸得不能再平庸,一辈子除了吃饭干活,不懂得别的。于他而言,吃饭为了挣钱,挣钱为了吃饭。在他的屋子里,别说书,连一副扑克牌都找不到。我不想成为这样一个男人身后庸庸碌碌的角色。 我想,惹不起,还能躲不起吗?我要搬家,他不让,强行拿走了我的身份证,还给我的房门加锁,我跟他急,他不恼,骂他求他都没用。碰上这么一个赖皮的人。我知道,他三十老几的人了,需要一个女人。可那个寒伧的破家,谁爱跟他呢?套上我这样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他当然不会轻易放过。 僵持了一段时间,我怀孕了。这期间,他又强占了我几次,我敌不过他。也许是人的惰性或者什么的,我渐渐地不再反抗,一切顺乎自然。我写信征求家里的意见,亲友们认为也不失为一件好事。反正每月得付三四百块钱房租,不如两人成个家一起过日子,归根结底,人在哪儿也离不开过日子。 这样,我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只能逐渐调整自己的感情,慢慢适应自己新的生活状态。起初,我特别不愿跟他做爱,看见那张床就感到厌恶,不得已的时候,眼一闭,任他一个人在我身上忙乎,后来,便不是那么回事了,有时,我还主动要他。说起来,凡事都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一个你不怎么喜欢的人慢慢你就接受了他。 江雪梅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沉甸甸的话语像铁锚一样牵引着我的心坠入幽深冰冷的海底。 没想到女儿刚一出生,他下了岗,每月才190块钱,我要哺乳孩子,不能去上班。上有老,下有小,全家人要吃要喝,急得我都差点疯了,每天早晨起来,雪白的枕巾上落满了我黑乌乌的头发,一根一根,让我感到特别难过。我一个人的时候,过得无忧无虑,发了钱,还可以到餐馆里去潇洒,如今跟了他,天天吃烧饼大葱就咸菜。我叫他再去找一份活儿干,他死活不肯,嫌丢面子,成天窝在家里抱着脑袋唉声叹气。他老爸也急得不行,偷偷拣废品卖。老人家黄土埋齐脖子了,还去丢这份脸,他倒闷在家中图脸面。我当时就想,这个人我是没法儿跟他过了——— 江雪梅的叙述被一阵汹涌上来的哽咽打断了,她的泪水,不是一颗一颗,而是一片一片地直泻而下,使她的整个面容写满了凄迷,像一朵摇曳在暴风雨中的苦菜花。她一边哭一边说,语言里饱含着泪水的湿润和苦涩。 在我的反复劝说下,拿报纸上的事例打比,他才勉强出去揽了一份活儿,谁想到屋漏偏遭连夜雨,没过多久,他得了一种奇怪的病,开始浑身无力,跟着肌肉渐渐萎缩,到医院一检查,说是什么进行性肌无力症,至今我都没弄清这是个什么病。只知道医院根本无法治疗。再说,他下了岗,单位不负责医疗费,即使负责一部分,也拿不出钱。又没有上大病保险。只能听天由命,不久就全身瘫痪了,连起居都无法自理。 我一个弱女子,老老小小,还要照顾他这么一个连翻身都不会的人,实在是苦不堪言,人都快要崩溃了。他也格外痛苦,心里明白可什么也做不了,有几次,他想自杀,被我发现阻止了。我想,做人应该是非分明,这件事不能怪他,至于今后怎么样,我也回天乏术。居委会的阿姨们见我们这种情况,也帮我们想办法,能济助一点的就济助一点,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有位街坊是个记者,把我们家的事写成文章在报纸上发表,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收到不少慰问的信函,也有人捐钱捐物。尽管这些帮助都是杯水车薪,但让人心中感到安慰。因此,我对写文章的人一直很信赖。 就这样,苦苦挣扎了一段时间,他的病完全失去了转机。别人很难体会,那些日子,对我来说,真是度日如年,比坐牢还难受。“满目凄凉,不足以形容这个悲惨的家。”这是那个记者文章中的句子,对这一段话,我刻骨铭心,现在还能够背诵出来。 记者写道:“一进门,一股臭味顷刻扑鼻而来。屋子里比较昏暗,在稀薄的光线里,一团模糊的黑影在床上蠕动,这就是那个因患进行性肌无力而不幸瘫痪在床的男人。在床的一头,坐着他年逾古稀的父亲,绝望的老人深垂着头颅,另一头,坐着他蓬头垢面的妻子,怀里抱着一个瘦弱的幼儿,由于缺奶正哇哇大哭……” 江雪梅的眼泪不是流,而是泼。我站起身,拉上窗帘。我想,她需要痛痛快快地大哭一场。我伫立窗前,喉咙里格外奇痒。我戒烟已经三年了,然而此刻,我真的好想抽一支烟。过了十分钟,江雪梅渐渐恢复了平静,脸上布满了凌乱的泪痕。 这日子自然是没法过下去了。他曾经对我说,当初他占有我,就是因为舍不得我是个好心眼儿的人,他要得到我,让我跟他一块儿过好日子,没曾想落到今天这个下场。他不怨我,只恨老天不公平。他老爸也不怪我,说我已经仁至义尽,今后找个男人,还能帮着把孩子拉扯大。 跟他离婚后,我回了一趟老家,休养了将近一年的时间,身体才慢慢康复。由于考虑到我将来还要嫁人,家里人不许我带女儿回去,严密封锁我在北京的情况。可我很想念孩子,就又回到了北京,费了一些周折,才在目前的这家酒店里找到工作。 江雪梅偏着脑袋,仔细想了想,尔后换了一种语气说。 我觉得我的命运像我的性格一样大喜大悲。碰上林如风这么一个好男孩本来是一件大喜的事,没想到最终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林如风发觉这件事是在今年的“六·一”儿童节,我带女儿到天安门广场去玩,林如风和一群战友正在那儿照相。他以为我带的是别人家的孩子,就逗她玩,说跟叔叔阿姨一起照张合影。女儿脱口而出的一声清脆的“妈妈!”顿时使我的一片苦心付之东流。 林如风当时就愣住了,这记重拳对他实在猝不及防。他怪怪地笑着说我骗得他好苦。仓促间我不知道如何解释,又从哪里解释起,只好眼睁睁地看着他驾车远去。过后,我呼他,他不回。呼了好多次,他仍置之不理。我便上部队大院去找他,好容易找到了,他躲在房里不见我,最后实在拗不过,和我见了一面,态度冷若冰霜。但我不怪他,这全是我的错。我只想让他听我从头解释,他捂着耳朵,一个字也不愿听,气咻咻地指责我花言巧语迷惑他,想拖他下水,只差没骂我是臭妖精,要我滚。我真的好伤心,我又有什么错,应该受到这样的恶报? 从此,林如风就不理我了。我呼了他千百遍,他一个电话都没回,最后服务小姐告诉我“用户已停机”。一个多月前,我收到他一封短函。他说他可以不在乎我以前有过什么样的经历,也可以不在乎我已经是一个孩子的妈妈,但是绝对不能够容忍我对他的蓄意欺骗。在信里,他还告诉我,今年,家乡的洪灾闹得很厉害,他心中惴惴不安,已经提前请探亲假回去了,让我不要徒劳无益的呼他或上部队大院去找他了。 这时,江雪梅对我说,她给林如风写了一封回信。希望有机会我能转交给他,或者将它公布于世,让林如风明了她的心迹,知道有个痴爱他的女人将他珍藏进了她一生的梦里。 回来的时候,我走出地铁,太阳升起来了,天上的大雾已经散尽。一群老头儿老太太敲锣打鼓地扭着秧歌,正在为灾区募捐。我立刻把江雪梅托我转交的二百元钱献给了赈灾委员会设置在街头的捐赠点,相信灾区人民一定不会忘记一个身处异乡的女儿的一片心意。 由于在稿件发排时,林如风归队后因公出差,短期不能回来,所以,在征得江雪梅的同意后,特此将她的那封信附录如下: 如风: 我清楚我跟你已经没有那种可能了,但我真的很想你。以前,我极少看报纸,现在天天看,看完晨报看晚报,看上面登载的抗洪抢险的消息。虽然你并不是部队派出去支援灾区的人员,但我清楚你的脾气,在那种时候你一定不会袖手旁观。当看见报纸上登载某某大校牺牲时,我的心揪得紧紧的,真害怕你有个闪失。武汉告急的那几天,我日夜难眠,守着电视机寸步不离,时刻担忧你的安全。在中央电视台抗洪救灾的义演晚会上,当那位军嫂抱着刚出生的孩子对着屏幕上的丈夫唱那首“真的好想你”时,我的热泪顷刻夺眶而出,对那位军嫂充满了深深的羡慕,她起码拥有一个令之自豪的丈夫,并且知道他的消息,而你却音讯全无,让我不知如何是好。 现在,到了你应该归队的日子,可你仍然没有消息,我担心死了,夜夜在梦中梦见你回来了,醒来却是一场空。如风,你赶紧回来吧,即使你不肯原谅我,也不要让我日夜为你牵挂啊!如果你想听那首《真的好想你》,此刻我就唱给你听。真的好想你……如风,你知道吗?唱着唱着,我的眼泪就掉下来了,再也唱不下去了。信纸也被泪水打湿了,没法儿再往下写了。暂时就此打住,好吗?让我以爱人的身份最后一次吻你。 想你的:梅。 1998年8月17 天凤,由一个朋友介绍认识,他们是同乡,宁波人。 据朋友介绍,天凤是做得很成功的那种女人。她很早就来到了北京,开始,租了一间地下室给人缝缝补补,不久,紫禁城对外开放,故宫修建了一批摊位出租,以宁波人的聪明和商业意识,天凤马上意识到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良机,立刻倾其所有租下了一间旺铺,生意非常兴隆,从此财源滚滚,天凤也步入了富姐儿的行列。 现在,天凤拥有一个相当规模的服装厂,有三间门面,除故宫的那间旺铺外,有一间在名闻遐迩的浙江村,向全国批发中低档服装,另一间在蜚声国外的雅宝路,主要向俄罗斯及外商出口中高档服装。 依照户籍上的意义来讲,天凤已不算是外地人,应该说属于“北京的人”,意即户口已落在北京的外地人。 这件事情,充分体现了天凤的精明。早些年,她在京郊农村花5万元买了一间私房,并迁入户口,过了不到两年的时间,该地被征用,分给她一套两居室,并解决农转非,转为北京市城市户口。别人用几十万才能办到的事情,天凤才花了区区5万元。 为了追寻天凤成功的足迹,我提议沿着她当年一步一步走过来的脚印重溯一遍。天凤爽快地答应了,开着她的那辆白色捷达和我一块儿前往西罗园。 这是她进军北京的头一站。 从我爷爷算起,我家三代均靠缝纫为生,前两辈只能说是勉强糊口,到了我这一辈,才算是有了较大的起色。 我爷爷自幼到上海当学徒,那时工具简陋,主要靠手工,一针一线,特别讲究手头的功夫,需要炉火纯青的技艺。后来,老板引进了英国的缝纫机,给上海滩的达官贵人、影星名流们定做华贵的衣裳。 这些人的要求非常苛刻,尤其是那些艺苑名伶,对旗袍的样式、尺寸精益求精,稍有疏忽,即会招致不满,乃至索赔。我爷爷是老板带出来的得意门徒,有一手绝活,找他做服装的人络绎不绝,在上海上流社会声誉鹊起。三十年代的红影星阮玲玉、金嗓子周璇都找他做过旗袍。 可惜后来战事爆发,烽烟四起,我爷爷回乡下避难,只等再度出山,没料到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为了不让手艺失传,爷爷便教我爸干这一行。我爸又传给了我。 七十年代末,我国已经能自行生产“蝴蝶牌”缝纫机,还有“蜜蜂”,我家里有两台,外加一台锁边的三线机。小时候,我就爱在爸爸的裁缝铺里闹着玩。十二三岁吧,缝纫机已经踩得很娴熟,而且能缝一些简单的娃娃服。 爷爷当时尚在人世,见我喜爱此道,就悉心地教我裁剪。像不少身怀绝技的人那样,爷爷自视甚高,隐居乡下后从来不亲自动手缝制衣物,因为在上海替有钱人做惯了锦衣貂裘,每出一款必是杰作,所以不屑于做那些仅仅为遮丑御寒的普通衣裤。 但是,爷爷觉得我在这方面很有天分,比爸爸的悟性强,他不能把浑身的本事烂在棺材里,便手把手地给我传授秘诀。没有布料作试验,便用报纸,常常满屋都是剪得七零八碎的废报纸。我现在能有一手过硬的基本剪功,就是得益于那时的训练。 天凤潇洒地打了一下方向盘,白色捷达从大街拐进一条狭窄的胡同,左转弯,右转弯,徐徐东行二百米左右,一拐,进入一个较大的院落。在一栋六层高的青砖楼前,天凤停下车,说了声: 到了。 这是一栋老式居民楼,地面上有6层,住着人家。一些青茑萝从阳台上倒挂上来。地下是一层地下室,一排小窗露出地面。 天凤环顾了一下周围,说一点儿没变,还是以前的老样子。不过,物是人非,地下室门口的招牌由天凤时装店变成了上海时装店,说这句话时,天凤的嘴角闪过一丝自嘲的神色,不知是为自己曾经有过这样一段晦暗的日子,还是在暗暗庆幸这一切终于成为过去。 地下室的楼道陡而窄,愈往下愈昏暗,一股潮湿的霉味扑面而来。一直要下到地底,才见到一线光从门缝里透出来。 我敲门的声音很轻,发出的“空空”声却刺入耳膜。 门开了一条缝,露出一张苍白的脸。这是一张男人的脸。 这间屋子不大,中央架着一块铺板,男店主正在给一位胖大婶量体围,手里拎一条软皮尺。两个姑娘正背对着门“嗒嗒”地踩缝纫机。 屋顶上燃着两根日光灯,雪亮雪亮,发出咝咝的蜂鸣声。由于长久不通风,里面的空气浑浊难闻。 店主系浙江人,跟天凤算得上同乡。他们用浙江话叽哩哇啦地交谈,我一句也听不懂,只能从神情上判断,先是寒暄,彼此作一些简短的介绍,后谈生意行情。店主从衣架上取下几件款式不同的上装,提高了给天凤看。 天凤用手指捻捻料子,展开一件西服仔细审视线路,态度非常从容、自然,她既不摇头,也不点头,脸上始终保持着恰到好处的微笑。 我留意到天凤一边说话,一边时不时地捂一捂鼻子。是啊!如此恶劣的环境对于而今的她来说实在是难以忍受了。 10分钟后,我们匆匆告辞出来。在院子里我情不自禁地暗暗透了口长气。 天凤坐进车里,手扶着方向盘,脸色不无凝重地慨叹,做事真不容易啊! 进北京的那年,我才18岁,身上带了5000块钱,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只是怀着出来闯一闯的愿望。总觉得北京那么大,又是首都,应该比家乡的机会多一些,只要自己努力做,运气好的话,兴许能争取到一席之地。况且那时年轻,自忖长得不算丑,找碗饭吃理当不成问题。这是我出门时的想法,结果到北京亲身一试,还真找不到,不是人家不用你,而是没有这个政策。碰了几回壁后,我才省悟到事情并非预料的那么顺利。 我出来时,只身一人,在京城举目无亲,听说过有几个老乡在这边工作,不知道怎么联系。家里人放心不下,把5000块钱缝在我的一件西服兜里,以防遇上窃贼。 初次出门,缺乏社会经验。火车到北京的时候,已是晚上。一出北京站,给旅馆招揽顾客的人一拥而上。我又困又乏,昏头昏脑地被人拥上了一辆中巴,又被昏头昏脑地拉到了西罗园的一家地下旅馆。 我平生第一回置身如此陌生、糟糕的境地,内心忐忑不安,既有一丝兴奋,又有一些惶惑,整整一夜没睡着。 在北京玩了几天,到一些著名的旅游景点转了一圈。我便开始找工作,找了大约半个月,没找着合意的,就想打退堂鼓。 旅馆的阿姨问我有什么技艺,我说会缝纫,她说何不开一家服装店,给街坊邻居做做衣服,比什么都强。她婆婆是居委会管事的,可以租一层地下室给我用,并且代办执照手续什么的,只要每月适当给居委会交一点管理费。 我拆开西服口袋,取出备急的5000块钱,买了必需的缝纫机、锁边机等设备,到工艺美术店做了一块“天凤时装店”的招牌往地下室的门口一挂,生意就算开张了。 起初的一段日子比较难,给人做一些缝缝补补的事,后来渐渐打开了局面,陆续接到价值高一点的衣料,由于做工精细,相应做工费高一些,当然,收入也就慢慢增加。 阿姨有一个外甥女,要参加北京市业余歌手大奖赛,让我给她做了一件旗袍。这正是我祖传的拿手好戏。虽然阿姨的外甥女在比赛中没有获奖,但她身上的那件旗袍却让她大出风头,引来人们的啧啧称羡。通过她的介绍,找我做旗袍的女人越来越多,生意日益兴隆,有时竟忙不过来。 我从老家招来几个同龄的伙伴,请她们帮工,一般的活儿由她们干,比如换换拉锁,改改腰身,给阿姨婶子们缝缝棉袄什么的。我只做贵重的活儿和负责裁剪,这样一天下来,也还是很累。不过,只要有钱挣,心里仍然喜滋滋的。 头一年,我赚了两万块钱。有了钱,就想做得再大一点。这时,恰好故宫有摊位招租,要一次性交押金五万元,在当时是一个不小的数目。 我手头的钱不够。又不想坐失良机,怕人家捷足先登,到时想租也租不到了。我拍下两万块钱定金,匆匆忙忙赶回宁波筹钱。 家里人一听要这么多钱,十分犯难。东挪西凑了8000元,余下的只能到银行贷款。他们心里吃不准,要是赔本了怎么办?倾家荡产也还不起。 当时就这种情况。什么事都是刚刚起步,把握不准。不过,我相信改革开放的政策绝对不会变,中国那么大,人口那么多,手中有了几个余钱,都想上北京玩一玩。到了北京,头一站理所当然是天安门,是故宫。 潇洒了一回,买点纪念品是情理之中的事,也才不虚此行。出于这种考虑,我贷了十万块钱,经营工艺品,生意还不错。 大概别的业主跟我是同一个思路吧,经营的商品没有太大的差别,都是些扇子、小玉石、帽子什么的,相互竞争激烈,冲淡了生意。 我尝试着换一换路子,改卖服装,专卖西服。我亲手设计、裁剪,在自己的服装店里缝制,然后摆到摊位上出售。结果,赶上了西服风潮,门庭若市。 中国人讲究吃穿,吃,第一位,穿,第二位。吃饱了肚子,就想穿得体面一些。那几年,正是西风东渐,国人都以穿西服为荣,似乎是体现身份和气派的标志,只要经济允许几乎人人都要买一套像样的西服。 结果证明这个路子走对了,不到半年,我赚了十几万块钱,还清全部的债务后,还剩三万多块钱,用作周转资金,这样苦心经营了一年,局面就完全打开了。我手头的资本已拥有二十多万,仅仅应付目前的生意绰绰有余。 我开始考虑进一步的发展计划,在朝阳区市郊买了一间农民的私房,并迁入了户口,算是铁下心要在北京扎根,彻底解决了后顾之忧。 也就是这个时候,强子进入了我的生活。 强子是北京人,在服装学院念书,设计专业,本科,我到学院自费进修,便互相认识了。 上大学一直是我的梦想,我要趁年轻圆了这个梦。为了适应越来越激烈,乃至残酷的市场竞争,不致于被淘汰出局,必须掌握现代服装设计的专业知识,才能从总体上把握世界时装潮流。 我一边经营着生意,一边上学,忙得不可开交。每天早晨,我6时起床,到店里交待完毕后,去学院上课。下午到铺面上跟雇请的店员结上一天的账,每天一结。有空的时候,我就去进货。 有时,店里接的活儿多,实在忙不过来,强子就过来“实习”。他的设计创意常常在我这儿得到体现。他每设计出一款新式的时装,我都能及时、准确地领悟其创作思想,给他制作出成品。他的毕业作品就是我俩共同制作的,教授给了个“优”。 强子出生在一个高级知识分子家庭,父亲是一家出版社的副总编,母亲是某行业报的高级记者。本来,填报志愿的时候,父母希望强子仍然从文,当记者,或者做编辑。但强子更想干实业。这是一个民主的家庭,强子最终上了服装学院。 一天,也就是在这里,我们伏在栏杆上往水池里投币。据说,只要一对恋人的硬币在水里叠合在一起,就能成为夫妻。 池子里的硬币堆积如山,表面上只有浅浅的一层水,我俩各投了一枚壹元的硬币。两枚硬币在水里碰撞了一下,渐渐沉落水底。 强子拍打着栏杆,兴高采烈地说,叠在一起了。天凤,你应该做我的妻子。我们是珠联璧合的一对。强子时常说,他是时装理论家,我是实践工作者,二人的结合完美无瑕。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他就不管不顾地吻我,是那种深情地拥吻。 这是我的初恋,也是我的初吻。心里有些慌乱,有些陶醉。我倚着栏杆,才勉强支撑住身体。 强子向我求婚,说实在的,我不敢贸然允诺。既非故作矫情,也不是对他不满意,而是担心两人的家庭比较悬珠,恐怕日后滋生变故。 我对他说,两人都还年轻,等干出一番事业来再结婚也不晚,强子同意了,说是先立业后成家。 另外,有一件事,也使我顾不上考虑个人的婚姻问题。由于生意愈来愈好,现有的那个小店根本满足不了需求,我决意盘下一家濒临倒闭的服装厂。 这是一家街道小厂,经营者思想保守,一成不变地生产老式服装,适应不了消费者需求的变化,产品严重滞销,加上管理不善,连年亏损。 起初,我单枪匹马地去谈判,怎么也谈不下来,强子知道后,自告奋勇地前往,没想到一谈告捷,而且一下子少了10万块钱。 我问强子其中的秘诀,他不以为然,说毫无秘诀可言。这种事,只能让公家吃亏,不能亏了管事的人。 这时,我才觉得自己多么需要一个男人,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支撑。我盘下这家厂子后,征询强子的意见,问他应该怎么办,实际上是想请他出来经营。 强子毕业后,分配在一家国营棉纺厂,效益不是特别好。厂里技术人员多,僧多粥少,人浮于事。他也觉得闷,便停薪留职来帮我经营这个厂子。他属于那种想干一点事的人。不过,他反复强调只是临时帮我的忙,随时都有可能走。我说怎么都行,去留自由。 这样,我撤掉了地下室的那间铺面,原来聘用的几个姐妹成了新厂的骨干,留用了老厂一部分熟练工人。我听从强子的建议,添置了最新式的现代化设备,进行流水作业,极大地提高了劳动效率。 然而,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问题出现了。上百人的厂子生产出来的产品,仅仅靠自家的一个铺面销售是远远不够的。产品开始积压,供销矛盾愈来愈突出。 为了避免恶性循环,强子认为必须忍痛割爱,迅速对产品进行分流,也就是说,除保留一部分精干力量生产高档西服、套装外,大部分力量应改做普通服装,也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大路货”。 这个决定真的太英明了。强子的确是一个有眼光、有魄力的实业型人才。 那时,恰值中国的新一轮生育高峰,我们经过仔细磋商分析,把绝大部分力量投入童装生产。另外,为了疏通销售渠道,我们又在浙江村租了一个门面,向全国批发。 到了1992年下半年,中俄贸易出现热潮,有不少俄罗斯商人到中国采购服装,起初在边境地带,逐步南下,到北京的商人日益增多,可谓商贾云集。 为了保进这种民间出口贸易,北京市在建国门使馆区附近的雅宝路开辟了规范化的市场,主要针对俄罗斯及其他东欧国家。 我们毫不犹豫地租下了一间铺面,尽管租金昂贵,但我们从未怀疑过这种付出是值得的。主要是对俄罗斯这个民族充满了信心,相信他一定会重新强盛起来。 开始一段时间,生意比较清淡,我们以为是新建的市场,来进货的俄商不多,后来,铁道部开通了北京———莫斯科的特快列车,来北京进货的俄商势如潮涌,但我们的生意仍然不佳。 由于语言不通,交流困难,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俄商不肯进我们的货,我想,肯定不是质量问题,无论从衣料、做工、款式,我们都是第一流的。 有一天,一个肥胖的俄罗斯妇女拿起一件西服往她丈夫身上比划,一边比划,一边惋惜地摇头,嘴里啧啧有声。直到这时候,我才茅塞顿开。 原来,俄罗斯人身材高大,三围一般比中国人大一号,而我们的服装尺寸完全是按照中国人的特点设计的,跟销售的对象对不上号。 我们很快纠正了错误,生意一天比一天好,用一句成语说,叫蒸蒸日上。 天凤对我笑了一下,问我有没有留意到她的叙述在不知不觉间已经由“我”变成了“我们”,我点点头。 是的,那时我们已经结婚,还没有孩子,夫妻关系十分融洽。无论从哪方面讲,强子都是个很不错的丈夫。我暗暗庆幸自己找到了这样一个好男人。我真的很爱他。几乎到了唯命是从的地步。 我们住在我现在这套房子里。这是因为拆迁,由那间平房换来的一套两居室,七十多个平方,住着还行。 本来,强子家里有房子,他父母也乐意让我们过去住,但是这样一来,要么我这套房子空着,要么夫妻各居一处,两种选择都不大妥当,最后还是依照我的意见,住在我这套房子里,这样既方便又宽敞。 再说,有私家车,当时是一辆客货两用的小面包。出行、来往都很自在,犯不着挤在一块儿。你说是不是? 天凤扭头看了我一眼,又一笑。是那种甜蜜的笑容。 要说有私心眼儿,就是我只想和强子朝夕相处,完完全全两个人的世界。新婚的小两口,容不下任何别人,哪怕是最最亲近的人。 头一个月,我俩形影不离,总有说不完的绵绵情语,平时听上去平平淡淡的话在此刻似乎都别有趣味。我甚至不敢出门,怕不好意思,因为我太幸福了。肚子饿了,都是强子出去买吃的。我们自己不做饭。他父母也从未到这边来过,只是偶尔打个电话过来,叮嘱强子注意营养。 到了晚上,我坐在强子腿上,跟他玩一些孩子们才玩的游戏。他要是不玩,我就和他耍赖,不许他看球。他缠不过,只好陪我玩。我觉得自己从来没有那样快活过。 有时候,我甚至傻想,要是早知道女人和男人结了婚会如此其乐无穷,我就该早一点嫁给他。想着想着,我自己把自己闹了个大红脸。 婚后,强子仍然负责照管厂里的事务,我主要照看三个铺面,给店里送货,给客户发货,清单,结账,交管理费等。总之,两人都挺忙,顾不上要孩子。 到了1993年下半年,雅宝路铺面的生意慢慢步入了正轨,我请了一位东北小姐做店员,她在中俄边界长大,会说俄语。一些常来常往的俄商也能用北京话神侃了。所以,相对而言,我身上的担子轻松了一点。 我一年,我26岁,正是女人生育的黄金年龄。假如再推迟,一不利于优生,二会影响我的身体,说白了,就是有难产乃至危及母亲生命的危险。 强子比我大两岁,28岁,也该尝尝做爸爸的滋味了。我们决定松一口气,要一个孩子,次年8月,我生了女儿晓宁。皆大欢喜。 有了孩子,我的大部分精力便放在了家里,生意上的事主要靠强子照管。只有实在忙不过来的时候,我才去搭搭手。 没想到正是这一年,我们的感情慢慢出现了问题。 天凤给店员交待了几句,我们从故宫出来,开车走府右街上了长安街,准备前往此行的第三站,也是最后一站,雅宝路市场。 车子经过新华门,驶到人民大会堂北门路口恰遇红灯。一位英姿飒爽的女交警站在岗亭上指挥交通,一招一式,干净利落。 透过车窗,我注意到长安街两侧及广场四周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布满了笔挺的哨兵和手持对讲机的警察。城楼前的旗杆上飘扬着中美两国的旗帜。 我这意识到今天恰巧是美国总统克林顿访华的日子。克林顿总统于1998年6月25日到达西安,然后从西安飞到北京。我国领导人在广场上主持欢迎仪式。过了一会儿,二十响礼炮过后,由警车开道的车队风驰电掣般驶离广场。 绿灯。车辆和人群重新开始流动。 天凤冲附近的一位警察打了个手势,那位警察举起戴着白手套的手友好地挥了一挥。天凤告诉我,经常在广场一带执勤的警察几乎都认识她。 比如,一座钟挂在墙上,平常的日子是不大会注意的,直到某一天,它突然停了,才知道里面的电池已经耗尽了。 或者,挂钟的钉子松了,你却毫无察觉,因为你已经习惯了它挂在那儿,就在墙上,似乎永远也不会改变,突然,钉子脱离了墙壁,它承受不了钟的重量。钟从墙上掉下来,摔得粉碎。 我和强子完全是自由恋爱、自由结合,中间连个走过场的介绍人都没有,应该说是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的,而且还一起走过一段创业路,称得上是情投意合的夫妻。 也许,问题正在于此,因为我对他绝对信任,便忽略了他内心的某些变化,认为他是我的丈夫,是我最亲的人,无论自己做什么,他都会理解的。 我意识到事情的变化是在一天晚上,已经很晚了,我忽然感到身边缺少一个人,就问保姆,强子吃过饭没有? 保姆瞪大眼,很吃惊地看着我,接着,她说的话,令我更大吃一惊,她说,他已经好几天没有回来了,你竟然不知道? 我真的蒙昧不知。 虽然我们请了保姆,洗洗涮涮的事不用我干,但我还是喜欢亲手照料女儿,给她洗澡、换衣服、喂奶。有些小姐妹劝我给孩子吃牛奶,以便保持体形,我不愿意,我习惯用母乳喂养,当孩子趴在胸前吮吸时,我才能体会到做母亲的喜悦,才能感受到这小小的肉团真的是从我身体里分娩出来的。况且,医生也提倡,强子也同意母乳喂养,对孩子的健康有利。我想,女儿的健康比自己的体形更重要。 我几乎全部身心扑在了这个小小的生命上,每天傍晚,我给她悉心地擦洗,扑上香粉,喂她吃奶,哄她入睡,对强子的生活无暇顾及。 况且,他确实很忙,一大摊子事全撂在他肩上,不说忙得晕头转向,也够他忙得团团转。每天晚上,他回来得很晚,有时到这边房里来看看,再过去睡觉,后来他怕打扰我和孩子的休息,便不过来了,直接进房睡觉,一大清早,不等我们起床,他便出门了。所以,我们整天见不着面,也是常有的事。 听保姆说强子几天没有回来,我也并不特别在意,我想他一定是太累了,嫌这边吵闹,到他父母那边去睡了。我给婆婆家打电话,婆婆说他一直没露面,我就有些奇怪。打他的手机,没开。呼他,不回,我又给厂里打电话,都说不知道。我只得罢休。 又过了一天,他还没有回来,我有些慌了,担心出了什么事。我开着车到处找他,仍了无踪影。 这一夜,我连眼皮都没敢合一下。电影里那些绑架的恐怖镜头时时闪现在我脑海,我害怕极了,差一点就要报警。我把手机、BP机都搁在电话机旁边,然后静静地守着它们,可是杳无音讯。 我又一遍一遍地打他的手机,呼他,连服务台的小姐都替我担忧起来,深更半夜还睡意惺忪地为我服务,感动得我都想送给她一面奖旗表示感谢。 我度过了平生第一个不眠之夜。 第二天下午,他兴冲冲地回来了,我问他去了哪里,他轻描淡写地说跟一个朋友去上海玩了一趟。我问他是男朋友还是女朋友,他毫不隐瞒地回答是女朋友。我马上猜到是她,服装学院的一位同学。既是他的,也是我的。 他们原来就很要好,只是强子觉得她跟他好是因为她想毕业后留在北京,不像我那样单纯。我始终觉得他们之间或许会有点什么,不过都是过去的事了,决没有想到今天他们还藕断丝连。 我的火气忽然一下子就上来了,忍不住用讥讽的口吻数落他,你倒好,跟旧相好恩恩爱爱地潇洒,我在这儿活受罪。当你在天上飞来飞去的时候,你知道我在干什么吗?我寸步不离地守着电话机。以为你被人绑票了,准备拿多少钱也要将你赎回来,哪怕倾家荡产,谁知道你却是跟别的女人去鬼混,你对得起我,对得起良心吗?说着说着,我的眼泪就掉了下来,再也说不下去。 他愣了一刻,然后,有些委屈地辩解,谁去鬼混了,我是去谈一笔业务,指望速去速回,没承想耽搁了几天,用得着那么大惊小怪吗? 我说,既然去谈业务,一去好几天,也不给家里打个电话,说得过去吗?他说,怕我一听在上海就犯疑,所以干脆“回头再说”。我冷笑了一声说,你这样不声不响地行事,就不怕我犯疑吗?他说,随你的便,反正就是那么回事。我们什么事儿也没有。再说,你现在根本就不需要我,我在这个家里是多余的,常常一连好几天咱俩见不着面,说不上一句话,也从未见你问起过,为什么这一回你就那么在乎?兴师动众的,闹得人心惶惶。 目睹强子一副不服气的样子,我才意识到自己真的忽略了他。我说这件事算了,到此为止,就这么过去了。上海的那桩生意也不用做了。他说我狭隘,存心让他在朋友面前下不来台。他坚持要做,我坚持不做,彼此闹得很不愉快。 最后,他说我阻拦他做这桩生意就是怕他跟那个女人在一起,我气不过,便说是的,你要做你自己去做,不要拿我的东西打水漂。他的脸色立刻就变了,阴沉沉地冷笑道,噢!我明白了,在你的心目中,我只是你聘请的一个高级打工仔。很好,现在,我可以辞职了,即使不拿你的东西,我也要做成这桩生意。后面还有一句话,他没有讲出口,但我心里清楚他一定闪过这个念头,即使不做这桩生意,他也要和她在一起。 我知道强子是怎样的人,明白自己的这句失语对他造成的伤害。真的,我真的没想到自己一不留神会溜出那么一句话,我赶紧向他说明,我决没有那样的意思,你想想看,我怎么会那样想呢? 强子盯了我一眼,用那种眼神,他一语未发,转身离开了。但是,我感到在他的心里肯定投下了一块阴影。 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对他解释,不知道应该怎样消除他的那种想法,我真的很苦恼,真的很难,我们曾经那样相知相爱,他为什么就一点都不体谅呢? 天凤握住方向盘的手微微发抖,她紧紧咬住下唇,强忍着眼泪。我示意她将车停在路边稍作歇息后再走,她摇摇头,神情异常坚决。从她的侧影,我看见了一份男儿的刚毅之风。 平平淡淡地相处了一段日子,强子又开始夜不归宿。有位姐们儿警告我说,男人夜不归宿常常是变坏的开始。这显然是个危险的信号。 我的心情越来越糟糕,越想让他说明白他越不肯说,我也就越怀疑,越缠着要他说,他嫌我婆婆妈妈的,干脆躲着不见我。 一天夜里,我好容易打通了他的手机,说话的是个女人,我一听就是那个上海的同学,问她在哪里,她告诉我在宾馆里,强子正在洗澡。我火冒三丈,但还是尽力克制,因为毕竟曾经是朋友,况且并没有真凭实据。我客气地邀请她来家玩,她说不必了,她只想跟强子聚一聚。那种口气,听起来挺别扭,可是,我并不想到宾馆去证明什么,我坐在客厅里等强子回来。 他进门的时候,我看了一眼墙上的钟,刚好是十二点半。我叫他坐在我旁边的沙发上,我说我想跟他谈一谈,他满不在乎地说,有什么好谈的?我诚恳地希望他对这件事有个合情合理的解释。他不屑一顾,说他不想解释什么,你说有就有,说没有就没有。我生气地质问他怎么这么说话呢?你只要随口说一声没有,让我心里踏实就行了。他说他不想在解释中过一辈子,如果要解释的话,那就是我和他不合适,当初的选择是错误的。 我一下子瘫软在沙发里,半晌说不出话来,眼睛直瞪瞪地盯着灯光下这个冷酷的男人,难道他就是我魂牵梦萦的那个人吗?从他的嘴里,竟然会说出如此绝情的话?这让我感到陌生,更让我失望。 接着,他说出了一番显然是深思熟虑的话,他说,无论怎么样,我毕竟只是一个商人而已,而且,他还加重语气,特别强调了后面四个字。他的这句话,和说这句话的语气,像一根锋利无比的钢针,深深地刺进了我的心灵,并且彻底地摧垮了我。至此我才明白,在他的心目中,我一直只是一个漂亮有钱的女商人而已。 那时,我们的女儿还不满一岁,我抱着最后一线希望,力图挽救我们的关系。大不了我受一点委屈。但他去意已决,他对我说,你应该懂得这个道理,爱情破了一个洞,打上一个补丁,还会是原来的样子吗?他不想一辈子穿一件打着补丁的衣服。 我啼笑皆非,弄不懂爱来爱去,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没有钱的时候,要靠给人打补丁维持生计,现在有了钱,又要给自己千疮百孔的感情补来补去,仔细想来,所谓人生,其实就是一场缝缝补补的事。这儿破了,补一下,那儿破了,又补一下。等到补丁打满了,一辈子也就完了。 天凤吐了一口烟,叹息说。 我真的不明白,究竟为什么,我们必须要分开。几乎说不出任何像样的理由,就那样匆匆忙忙地分道扬镳。我们不缺钱,有房子,有车,有完满的家庭,还有什么不如意的呢?公公婆婆也劝过强子,提醒他三思而行。最终仍无济于事。这对老人只能持我们当初结婚时一样的态度,一切由我们自主解决。如果双方不愿带孩子,可以交给他们。 我说不行,女儿是我的心肝宝贝,谁也不能带去。除了女儿以外,强子需要什么拿什么,存款、车子、铺面、工厂,都可以给他。我要带女儿在这套房子里安安宁宁地生活。 强子说,他并不想从我这儿带走什么,也不会跟任何人结婚,他只是想换一种活法。我说,我不怪你,也许这个社会是变动的,人需要一点变动才能活出个滋味儿。等到哪一天,你想通了,我还会等你回来。 我们下了车,边走边谈。我问起强子的近况。天凤告诉我,强子在深圳开了一家针织厂,产品专供出口。天凤说,他还没有结婚,有时也打电话回来,问一问孩子的情况,说一些家长里短,心情比几年前平静了许多。 这时,天凤的手机响了。她打开机,一个浑厚的声音隐隐约约飘进了我的耳孔。不用听天凤的对话,只要瞅一眼她红润的面孔,你就能猜出对方是谁。 “他说今年有可能回来过中秋节。”说完,天凤从皮包里取出化妆盒,照了照镜子,补了补妆。她对我笑了一下,说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有时,我都不敢照镜子,担心自己在等待中一天天红颜渐衰。 临近天凤那间铺面门口的当儿,一个大约三四岁的小女孩跑过来叫喊着妈妈扑进了天凤的怀抱。母女俩甜蜜地亲吻着脸颊。我马上举起照相机,摄下了这个珍贵的镜头。 1998年8月8日,一个吉祥的日子,有着浪漫的天气,飘飘洒洒的一阵太阳雨过后,澄净的天空抛下一道绚丽的彩虹。 BP机欢畅的鸣响,告诉我这个信息的不同寻常。我按下阅读键,显示屏上打出如下几行字: 陈先生你是否有心情倾听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女孩的平凡的故事。 后面是联系电话。 这个乔伊斯式的长句,主人似乎是一气呵成的,中间没有任何停顿。也许是寻呼台根本没有标点服务。 我赶紧拨通那个电话,里面清晰地送来一个柔和的声音。就这样,凌云像一首诗,带着都市清晨的旋律飘进了我的视野。 由于寻呼台统称男性为先生,女性为女士,所以凌云在我的BP机上的身份显示是凌云女士,但是,从留言的内容和电话里的声音判断,我猜想她一定是那种在阳光底下捕捉蜻蜓的小女孩。 不一会,我来到凌云约定的地点,红领巾公园的六角亭。亭上空无一人。只有岸边的垂柳正对着明澈的湖水依依梳妆。树丛间的幼蝉,用它那稚嫩的歌喉炫耀着幸福的童年。 我禁不住怅然若失,准备转身离开,蓦然,一道亮丽的风景,扑进了我的眼帘。 在连接湖心岛的一座石拱桥上,一位身着紫色长裙的少女,正斜倚着白色大理石的栏杆向这边望,纤尘不染的蓝天宛若一幅巨大的背景向远方展开。 凌云,正是我想象中的那种女孩,娇小的身材,圆圆的脸蛋,天真无邪的笑容,看上去像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 她问我,咱俩又没有什么特殊的约定,你怎么能够肯定桥上的女孩就是我?我说跟着感觉走。她几乎调皮地一笑,狡黠地反诘,干你们这一行的都那么相信自己的直觉吗?我点点头。回答:至少我是。 凌云告诉我,在看见了出版社的征稿启事以后,她再三犹豫,要不要向一个陌生人倾诉自己内心的秘密。最终,一种莫名其妙的情绪占了上风,于是便有了我们的这次相见。 我对她的决定深感欣慰。在这个急功近利的社会里,人与人之间越来越缺乏交流和沟通,追求生活美好的愿望已把人弄得头晕目眩。 一进入正式的谈话,我发觉凌云是一位讲故事的能手,她表情平静,有条不紊的叙述如行云流水。 一个极其偶然的机会,我来到北京。那是去年的春节过后不久,大概是正月十五吧,你说为什么对这个日子记得那么清楚?我说给你听,第一,这是我第一次出远门,印象特别深刻;第二,这一天是元宵节,我妈亲手做了好多元宵,圆圆的,白白的,有豆沙,也有黑芝麻,里面搁些冰糖、猪油,吃起来又香又糯,味道倍儿棒。 我和我姨表姐各吃了一大盘,还用塑料袋包了一袋,然后,我们才兴高采烈地结伴出门,表姐已经在外面打了好几年工,这一次是要到北京的国际文化学校学习英语。她老想出国,但不懂外语不行,出去了活受罪。 我哩,没考上大学,在家闲着没事干,寻思着跟她出去遛一遛弯儿,开开眼界,长长见识,兴致好,多玩几天,要是没什么意思,立马打道回府。 我跟你说过吗?我是漯河人。河南漯河。虽然漯河离北京并不远,坐火车一眨眼的功夫就到了,但是我却从来没有到过北京。 从凌云的一席开场白,我开始意识到她并非外表看上去的那么简单、柔弱,在她的内心深处,有一种非常坚韧的力量,后来,从她的一些经历里面,我透视到她的性格的多重性。 其实,我很早就想到北京来。背起书包上学的第一天,老师就教我们念“北京”“天安门”,唱“东方红,太阳升”,长到这么大,也不知道北京、天安门是个什么样子,你说这心里多委屈。 可那时候年纪小,一个人不敢出远门,大人也放心不下,稍微大一点,懂了一些世事,又天天要上学念书,有个节假日,没完没了的作业,累得你死去活来,有时还要帮助父母做家务,根本没有那个闲功夫。再说,即使有那个闲功夫,大人也舍不得给你花那一份闲钱。你瞧,我够坦率的吧。这没有什么忌讳的,有就有,没有就没有。 我和表姐下午三点多钟从漯河车站出发,到达北京时已将近八点钟。我嘴里的元宵味儿都还没有消失。 平生二十载,头一遭进北京这么大的现代化城市,一切对我都很新鲜,也很有吸引力。那一夜,长安街的灯令我终生难忘。 这一来,我再也不想走了。我暗暗发誓,我要在这里实现自己的梦想。 然而,我很快便认识到,这并非易事。北京大归大,也一天比一天繁荣昌盛,但来来往往的人多如过江之鲫,谁都想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竞争十分激烈,所以,要争取到合适的发展机会并不容易,甚至在某个层面上可以说是相当艰难。 我和表姐到郊区租了一间小屋,二人合住,一则省钱,能省一点就省一点呗,二则生活方便,有个照料。 安顿下来后,离开学还有几天时间,表姐便带我到处去玩。首先要去的当然是天安门广场,登上巍峨的城楼,挥一挥手,恍然能摘到天上的云彩,自有一份豪迈和潇洒。 走进紫禁城宏伟高大的城门,你顿时感到历史的气息,向你迎面扑来,或者说,你就走进了历史幽深曲折的隧道,在你的心头平添一种庄严与肃穆。 接着,电视剧里熟悉的镜头一幕幕重现眼前,像一串串冰糖葫芦让你慢慢地咀嚼、回味,品尝出人世间的变幻莫测。 故宫最吸引我的是城门上的铜钉。一颗颗,繁星般密布环宇。我认真地数了数,每扇门上共有九排粗大的铜钉,每排九颗,我不懂得前人如此匠心独运的奥秘,只觉得看上去格外宏美。一个字:爽! 我伸出自己柔弱的小手小心翼翼地抚摸着那一颗颗锃亮的铜钉,感到了一种历史的悲凉,多少代过去了,多少人曾经触摸过这历史的见证物,然而此刻,他们又在哪里呢? 那根沉重的门栓没有能拴住沉重的历史,岁月在沉重的叹息中流逝。 悬挂在城楼前的那张毛主席的巨幅画像,以一种具体的形式,让人实实在在地感到了这种无可奈何的流逝,或许能够说,更迭。 当我刚刚呀呀学语,向这个苍茫的世界发出第一声呼唤的时候,毛主席他老人家到了另一个世界。天似乎塌了,地似乎陷了,大人们放声恸哭。 害怕,茫然的恐惧,使我流出了人生的第一滴眼泪。我坐在木盆里,咧开小嘴呜呜地悲鸣,两颗突兀的门牙暴露了我的孤立无助。 虽然我出生那年,毛主席就去世了,按理说不会有前辈人那样深刻的烙印,但从周围人的谈话和其他媒介里,我仍然时时刻刻感到他老人家的存在。在位于天安门广场南侧的毛主席纪念堂,老人家的遗容令人联想到他生前的风采,给人一种信心和力量,换句话讲,让人觉得踏实。 凌云的想象力十分丰富,往往从一个话题跳跃到另外一个话题,甚至没有一点过度,却让人觉得浑然一体,不知不觉地被她吸引过去。 凌云说:我之所以跟你漫无边际地谈这些感受,是因为这些东西给我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你说什么?说我既像一个诗人又像一个历史学家?陈大哥,你在嘲笑我吧。说实在的,我这样一介草民,既没有那么大的本事,也没有那么高的奢望,我只是觉得这些东西让人做事有信心,有勇气,别的没有什么,真的。 嘻嘻!我也不明白,说来说去为什么扯到这些事上面来了,可能是后来在不顺心的时候常想起这些东西吧。 现在,让我们回归主题。 表姐开学以后,每天到学校里上课,早出晚归,就顾不上我了。 我决定留下来,当务之急自然是找工作,总不能老靠表姐养活吧,那多别扭。况且,她的积蓄也不多,又没做事,交学费、吃饭什么的,都得花钱。 北京那么大,除表姐之外,可以说举目无亲。我刚从学校毕业,满脑子书生的幻梦,丝毫没有在社会上闯荡的经验,压根儿不懂得该如何去做。 碰了几回壁后,我不免有些泄气。表姐劝我先将就一点,随便找一份活儿干,脏点、累点,只要能挣到钱,站稳脚根,等熟悉环境之后再慢慢发展,找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 这个道理,我当然一清二楚,也尝试着去做,比如去发廊里当洗头妹,到餐馆里当服务员,我都试过,早晨出门的时候,劲儿憋得足足的,命令自己一定要面对现实,但事到临头,又退缩了,有时简直就是逃之夭夭。 倒不是嫌脏、怕累,实在是抹不开面子,而且心中总不服气,觉得自己应该有更好的生存方式。 这也许只是一种个人的错觉,可我无法摆脱。在别的女孩非常自然的事情,而我却常常难以接受。 你看,我是不是有些与众不同,或者说得那个一点,孤芳自赏? 有一回,我碰巧和另外一个女孩同时到一家快餐店应聘,老板二话不说,只要我们站在店门口吆喝一声。那个女孩马上跑到街中心吆喝开了: “刀削面!” “手擀面!” “四川担担面!” 我涨红了脸,怎么也开不了口。表姐直骂我傻,面子比吃饭还重要?像你这样不合时宜,只能喝西北风。 她越这样说,我就越不认输。我只想做我自个儿愿意做的事。折腾了一阵子,没有什么结果。表姐见我不听她的话,也懒得理我了。后来,她干脆去了广州,把我一个人丢在了这里。 表姐曾经在广州做过一段时间,在那里有一些社会关系。但是,促使她中途放弃学业的主要原因还是她的男朋友,一个挺帅的小伙子。到我家去过,我们全家都很喜欢他。 不知道为什么,两人闹过一段别扭。有些事情是很难说清个子丑寅卯的。譬如天上有一对雁,飞着,飞着,就分开了。你能说清为什么吗? 表姐是个外表柔弱,内心要强的人。既然合不来,就不愿去勉强。天涯何处无芳草。每个人都会找到一双合脚的鞋。这是她的口头禅。 表姐只身一人奔了广州,我一下子变得无依无靠,心中陡然产生一种空落落的感觉。我站在西客站的月台上,在火车悠扬的汽笛声中,目送着上身探出窗外向我不停招手的表姐,禁不住潸然泪下。 这一夜,我辗转难眠。 在异乡的小屋里,我思考着自己的命运,像风中一朵孤独的云,不知道要飘向何方。 我趴在用几块木板搭成的小床上,一边流泪,一边给家里写信,写了满满三页纸。这是到北京来了以后,我第一次给家里写信。第二天一看,吓了自己一跳,全是些伤感绵绵的话语。我赶紧把它撕了,要是我妈看见了这封信,没准儿着急到立马赶到北京来接我回去。 表姐走了,生活上失去了依赖。出门时带的盘缠也所剩无几。看着手中的钞票一张一张减少,自己仍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心里头的那个愁劲儿就甭提了。 按照表姐临行时的指点,我在报摊上买来一大堆报纸,《北京晚报》《招工招聘报》《北京青年报》《精品购物指南》等等,凡是上面刊登有招聘广告的报纸我都买。 我躲在小屋里,在床上摊开报纸,逐条逐条地寻找,有合意的,便记下那个单位的地址或电话号码。 然后,我拟了一份求职信,附带个人简历,复印了许多份,分别寄给这些单位。绝大部分信都是泥牛人海无消息,偶尔有回复的,跑去一看,早有人捷足先登。 想想也真是的,世界这么大,求职者多如牛毛,据报纸上说,北京市有300多万外地人口,每天有几十万人在流动。谁会耐心等待你的回音呢? 吃一堑,长一智。经得多了,慢慢我也就学乖了,估计有一线希望的单位,不再用信函联系,而是采取电话联系的方式,成就成,不成就不成,立刻知道结果。 这种方式快捷、方便,不过很费钱。占线、无人接、错号或者这个号码根本就子虚乌有等等恼人的情形姑且不提,好容易打通了,接电话的人却不管事,管事的或出差或旅游或探亲或什么什么的,一句话管总,你着急人家不着急,该干嘛的干嘛。 你就只能反复地打,直打到水落石出,一天下来,电话费得摊上拾块捌块的,比饭费还多。 说起来,对有钱的人,这点钱实在微不足道,甚至根本不叫作钱,即使对一般工薪族,在正常情况下,也算不上什么,但处于我目前的这种窘境,必须承认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我尽量准确地控制时间,一边说话,一边瞅着电话上的计时表,迅速及时地挂断电话。 不是小气,我不得不精打细算。此刻想起,都还让人啼笑皆非。 即使如此,我的钱包仍然一点一点瘪下去,而希望仍然遥不可及,攥着最后仅剩的一点可怜巴巴的钱,我确确实实感受到了累。 我想到了回家,买一张车票,坐上几个小时的车,我就回到了从前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而将所有的烦恼遗弃在北京的滚滚红尘之中。 在收拾好行装以后,我把回家的打算告诉了远在广州的表姐,她似乎早有所料,声音平静如水。她吩咐我打开枕套看看,也许就会改变主意。 我照她的话做了,而且真的进入了一个转折。 枕套里面藏着一个漂亮的信封,信封里面有表姐留下的500块钱。在信封背面的空白处,有几行娟秀的小字: 表妹: 山重水复疑无路。 柳暗花明又一村。 再坚持一下,事情也许就有转机。 留下500块钱,应急。 为你祝福! 表姐 我不知道该怎样描述自己当时的心情,相形之下,所有的语言都显得何其苍白无力。我把表姐简短的留言紧紧地贴在自己的胸口,汹涌的热流滚滚翻腾。 有了表姐留下的这一笔钱,我心底踏实多了,又开始东奔西忙地找工作。我早晨六点半出门,依据事先拟定的单位名单,沿着设计好的乘车路线,挨个挨个地找,常常晚上十点多钟,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来,凑合着吃包方便面,脚也懒得洗,脱掉鞋,往床上一躺,顷刻便睡着了。 早春的天气,北京还很冷,好像还下了一场大雪。我穿得厚厚的,像个棉猴,依然抵挡不住寒风的侵袭。我的脚跟冻破了,直流脓水,一走路,皮鞋帮擦得我的溃处锥心地疼痛。 尽管如此艰难,我还是坚持下来了。而且终于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峰回路转,被眼下我所在的这家广告公司录用了。 这家广告公司,是那天我的日程上的最后一个目标,在四处碰壁之后,我差不多已经精疲力竭,本来已经打算放弃了。 凑巧的是,如果我要回家,带引号的“家”,必须要在那儿的车站倒车。当时大约是傍晚七点多钟,天已经快黑下来了。 我偶然一转身,看见那家广告公司里灯火通明,前排玻璃墙上的公司名称异常清晰地映入我的眼帘。 怀着一丝微薄的希望,我走过去。 玻璃门上果真贴着一张打印的招聘广告,粗大的黑体字分外夺目。 我按捺住怦怦心跳,推门而入。 里面簇拥着一群人,有男有女,一律很年轻,看上去,男的帅气,女的漂亮,正站在一块儿聆听一个背对着门的男子讲话,突然看见我推门进去,大家的目光立刻齐刷刷地投射过来。 讲话的男子转过身,连正眼都没瞧我一下,就大声说: “小姑娘,别捣乱,快回家!” 我晓得他误会了,尽管有些难为情,但还是鼓起勇气说明了自己的来意。那个男子,后来知道是公司经理,听说我是来应聘的,仔细地打量了我片刻,问道: “你多大了。” 我告诉他自己已满了21岁,并拿出身份证给他“验明正身”。他对照身份证端详了我一眼,惊讶地脱口而出: “嘿!我还以为你是个———那正好,刚好还缺一个经理助理。” 这样,我当场就站到了那一群人的行列,可谓皇天不负苦心人。正应了那句俗谚: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过后,我了解到,那是一家新开张的公司,我进去的当儿,经理正召集招聘的新员工开会,什么人都有了,就缺一个搞文案的,我不早不迟,恰好那时候出现了,你说巧不巧? 在我的生命里,有许多偶然的因素,不知不觉地改变着我的命运。呆会儿,我要告诉你的一件事,也是非常偶然发生的,却给我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在我的心灵里留下了第一道深刻的创伤。 我说过,一些极其偶然的因素在冥冥中左右着我的命运。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来到了北京,又一个偶然的机会,使我能够幸运地留了下来。而另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则使我认识了他,并给了我青春的创痛。 对不起,我不愿再提他的名字,就以“他”称呼他吧。 我点点头,表示认同。 凌云艰难地开了个头,又缄默了。 本来,她不想旧事重提,怕戳痛记忆的伤疤。我也不忍心勾起她不愉快的回忆,但是,如果没有这一段真实的经历,那么凌云在北京的生活就会留下一大片无法弥补的空白,也就使我们看不到她内心深处的闪光。 凌云象征性地抿了一口水,凝神沉思。好像一名潜水员,正尽力地向大海深处下潜。 “那时候,表姐还在北京。我们住在东郊陈家林。是那种房东临时搭建的鹆子笼,门朝外开着,没有任何遮蔽。 那个地方十分偏僻,是一条死胡同的尽头,白天都很少人走。因为表姐晚上要温习功课,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所以就住了下来。 有一天,表姐尚未下学,我回来得早,发现门锁被人撬开了,屋里的衣物被洗劫一空。好在我还没有找到工作,没有什么钱,手头的一点盘缠时刻随身带着。表姐的存折也从不离身。 表姐有在外面生活的经验,“钱随人走”是她常唠叨的一句话。我反正囊中羞涩,也就不以为然。没想到小偷连这些毫不起眼的陋室也不放过,真可恶! 长这么大,我头一回遇到这种倒霉事,不知如何是好,一个人站在门口,呆呆地望着凌乱不堪的屋子,脑海里浮现出一连串平日里道听途说来的恐怖故事。一个满脸横肉蓄着络腮胡的彪形大汉,手持一把明晃晃的尖刀,蹑手蹑脚地向自己靠近…… 啊! 我越想越害怕,感到身体发软。黑夜,慢慢合拢了它那神秘的帷幕。表姐还没有回来,我焦急得茫然无措。 这时候,拐角处传来自行车的铃铛声,我如获救星,赶紧跑过去。———你想象得到,知道有人来了,我该多么欣喜———他骑着一辆破自行车一拐一拐地朝这边来了。 目睹屋里的情景和我仓皇的神色,他立刻明白了这里发生的一切。不知道为什么,看见他跨坐在自行车上,一支腿踏着脚蹬,一支腿支撑在地上的神态,我马上抑制住了躁乱不安的情绪,一下子变得镇静自若。 我向他介绍事情的经过,其间夹杂了一些找不到工作的烦恼。他说的一句话,像电流一样击中了我的心。 他说:“你还没有找到活儿?” 眼下想来,这不过是一句平常的话,只是在那个特定的环境、那种特殊的心情下,对我的触动特别大。 他下了车,把自行车支到旁边,然后进屋察看,询问我有没有丢钱。他说,这种事常有,那些毛贼专偷外地人的住屋,见什么拿什么,派出所管不过来,也懒得管,只能自个儿警惕点,没丢钱就算了,自认晦气。 “这锁还能用,我再给钉个绊儿吧。”他捡起地上的锁头,看了看,说:“你去给你表姐打个传呼,让她早些回来。” 原来,他就住在附近,和表姐认识。他一边用改锥给我安装门绊儿,一边与我说话。我好奇地问他怎么知道我在找活儿,他告诉我,他早就注意到我了,而且知道我的名字。我猜想他一定是听表姐叫我才知道的。他就夸我聪明。 他还说,你天天早出晚归,跑了个把月还没找到工作,你想过是什么原因吗?我老老实实地回答,自己抹不开面子,嫌脏怕累,反正就是表姐指责我的那一套话和盘托出。 他说:不对。 我说:为什么? 他说:你去照照镜子,就有了答案。 我以为自己脸上有什么不对劲,便真的对准挂在墙上的一块小方镜照了照,没发现什么异常,断定他是在嘲弄我,就有些不高兴地问他是不是我长得丑。 他笑着说,要是你长得丑,那世上就没有美女了。我便追问他别人不肯录用我的缘故。他漫不经心的回答,既出乎意料,又让我受宠若惊。 “你看上去太显小了,乍一眼看见你,会当你是一个未成年的小姑娘。在北京,谁吃了豹子胆,敢惹那个麻烦呢?” 看得出,他的这一番话确乎是真心实意的,乐得我心里美滋滋的。陈大哥,你不笑话我吧。凡是女人,或多或少都会有一点虚荣心。我也不例外。 在此之前,我也听人说过类似的话,一直不以为然,因为本身年龄就不大,所以也就不在乎这种事。 我真没想到一副娃娃相会给自己带来这么大的障碍,怪不得有些老板诧异地瞪大眼睛瞅我,敢情把我当作逃学出来的孩子。 往后,我便尽量注意打扮得成熟一些,穿深颜色的衣裙,化一点妆,脑后挽一个发。但不论怎么遮掩,人家还是一眼就看得出来,毕竟正值青春妙龄。 有时,也挺苦恼。在人们的心目中,你年纪小,办事不牢靠。要不老人们怎么说,“嘴上没毛,办事不牢”哩,当然,那是拿男人打比,可道理是一个。 有的人可能觉得奇怪,谁不愿自己显得年轻?怀有这种心态的人,多半是已经不年轻,或正在失去青春的人。像我这个年龄,是不太在乎这种问题的,也许将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亦会看重这一点,但至少眼前淡然处之。 眼前,我注重的是学习和发展的机会,有时候,明明机会来了,却由于对方不信任自己的年龄而坐失良机,心里的那个无奈劲儿哟,真没法儿说。 趁她歇气的工夫,我婉转地提醒凌云,谈话的方向应回归到情感的轨道。我担心她那样信马由缰,会把她跟“他”的一些至关重要的情节飘忽过去。没准儿这正是她耍的小花招。 凌云喝了一口水,冲我略带歉意地一笑。 那是我们的第一次正面接触,也是我和一个陌生男人第一次靠得那么近。我们说了很多话,天南海北地闲聊,我惊讶地发觉自己竟然那么能侃。 等表姐急冲冲地赶回来,一切都已恢复原状。她一定猜测我慌成了一团,没想到却若无其事。这全亏了他的帮助。表姐直向他表示谢意。 此处是不能久呆了,没过多久,我和表姐便搬到了另外一家。这是一个大杂院,除房东外,里面还住着好几户外地人,有卖煎饼的,有蹬三轮的,都是两口子带一小孩,成天闹哄哄的,大人叫小孩儿哭,真没法儿住,可有什么办法呢?出门在外,只能凑合。 这个期间,他来过一次,和表姐一起说了几句不痛不痒的话,没什么特别的印象。又过了一段时间,表姐嫌这儿吵,另外找了一家清静的住处,屋子小一点,里面特干净。 房主原来住在市区,由于拆迁,期房尚未竣工,故而在此周转一段时间,利用周边空地盖了三间小房出租。价钱比较便宜。 没过几天,表姐去了广州。后来,我也找到了工作,看这家房东大嫂厚道、热情,不愿再搬。 有一段时间,大约3个多月吧,他一直没有来,我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也没有放在心上,慢慢地淡忘了。 一天晚上,他突然露面了,头发蓬乱着,一副苦恼不堪的样子。刚一进屋,便坐在小凳上唉声叹气。 我莫名其妙,询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没料到他忽然抓住我的手,说了一大堆昏头昏脑的话。 他说这些日子我一直在他心头魂牵梦萦,但由于不能告诉我的理由却只能苦苦地克制。每天夜里,他躺在床上,双手枕在脑后,反反复复浮想我甜蜜的笑,便控制不住来看我一眼的冲动。现在,他终于可以自由自在地跟我见面了。 我相信,任何一个女人都会为一个男子的这样一番剖白所感动。没承想我在他心目中的位置原来如此重要。当时,我几乎迷醉得忘乎所以。 诚然,我从来未曾经历过这样的场面,他的肺腑之言,像一把金钥匙启开了我少女的心扉。我想,我是进入了初恋的那种状态。 我傻傻地站着,简直毫无知觉。我不知道应该抽回自己的手,掌心又潮又热。他不停地说着,似乎压抑了许久,仿佛火山的岩浆,只等一个适当的时机喷发。 当时大概是五月初,天气还有点儿凉,不知是由于紧张,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我全身汗水淋漓,心窝里湿漉漉的,软得像融化了一样。 说来还是自己心肠太软,不忍心拒绝,以致于自己最终受到了伤害。按照情理分析,我和他原本素不相识,就算经历了那次失窃事件,也顶多对他抱有好感。 他那么突然地说一大堆“胡言乱语”,我却泰然处之,不仅不加以阻止,反而觉得理所当然,根本没有想到询问他“不能告诉我的理由”是什么。 哪个男子不擅钟情,哪个少女不擅怀春?他是单身男子,我是单身少女,干柴烈火一般,一旦相遇,自然会熊熊燃烧起来。 我们的关系进展很快,迅速地进入了热恋阶段,可以说难舍难分。那时候,他对我很好,我对他更是全心全意,什么都愿意给他,根本没有考虑过自己付出那么多是否值得,心甘情愿地为之牺牲。 他在一家街道印刷厂上班,从早晨七时直干到晚上七时,整整十二个小时,累得精疲力竭。我的活儿比较轻松,上班也比较自在,每天下班后,急急忙忙地往回赶,帮他洗完衣服,然后做饭。我们一块儿吃一顿晚饭,虽然简单,倒也其乐融融。 我特别喜欢那种气氛,一边吃饭一边说话,便有了家的感觉,不再觉得孤零零的一个人飘泊异乡。 不可思议的是,我甚至认为,自己活了二十年,一直是为他活着的,就是为了等待他的出现。我暗暗庆幸自己来到了北京,幸运地碰上了一个令自己朝思暮想的心上人。 假如有一天,他回来得晚了一些,我就空虚得要命,掇条小凳坐在门口,一边择菜,一边朝胡同口张望。房东大嫂笑我盼郎归。 发薪水的日子,我必定邀请他到外边嘬一顿,或者去看电影,到公园里面玩,绝大部分时候,都是我掏钱。 他家里穷,孩子又多,他挣的钱还要寄一部分给父母,自己只留下为数不多的生活费。我尽管收入也有限,却只管自个儿花。我对个人的生活没有什么太多欲望,穿一般的衣服,不化妆,也不戴首饰,相处了那么久,他连一件T恤都没有给我买过。说到这些,我才猛然意识到自个儿从未收到过他的任何礼物,哪怕是一个几块钱的链坠,这样也好,不留下任何痕迹,没有任何牵挂。 你看我是不是特别傻。别的女孩子都是千方百计在男人身上蹭油,公司里的同事也有傍大款的,独有我毫无怨言地为他付出。我不在乎钱。我在乎的是他对我的那份珍重。 他仍旧住在我起初认识他的那个地方,距离我这里并不太远,我却极少到他那儿去,差不多都是他到我这儿来。有时候,两个人呆到很晚,他才恋恋不舍地离去。每当看见他孤独的身影渐渐消失在夜色里的时候,我就后悔自己没有把他留下来。 有一天,恰好我俩都休息,我们在菜市场买了菜,做了一顿丰盛的午餐,准备好好疯一回。 那天兴致特别好,我们喝了一点酒,颇有点小夫妻的情调。 跟第一次拉我的手那样,他突然抱住我,要求做那件事。说真的,我的身体一下子酥软如泥,好像已经不属于自己,任凭他把我压倒在床上。 但是,我的头脑还清醒,觉得似乎还应该有最后的保留,不能就这样轻易地失去一个女孩子的贞洁,尽管我对他很痴情,并且也很想那么做。总之,最终我拒绝了他。目送他怏怏不乐地离去的背影,我攥紧散开的裙带欲哭无泪,心头隐隐作痛。实际上,只要他再坚持一下,我就什么都给他了。 真奇怪,我是一个经常浮想联翩的女子,做什么事又很容易投入,在某些关口,却异乎寻常地理智。 第二天晚上,他没有照例上这儿来,又次日,来了,干巴巴地坐了一会儿,就闷着头走了。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尽管已经准备委身于人,男人不提出来,我一个未婚女子,怎么也开不了那个口。我不想别人把自个儿看得太下贱。 隔在中间的那道膜没有戳破,双方的隔阂便越来越深,自然而然渐渐产生了分歧,由于双方都没有设法弥补,分歧便慢慢扩大成鸿沟。 借口活儿太忙、加班,他隔三差五地缺“勤”了,乃至连续几天不露面。我格外痛苦,又不懂得该如何去补救。 这一天,我实在忍耐不住,就上他的住处去找他,希望和好如初。 窗口漆黑一团。我推推门,里面上了栓。我一面敲门一面叫他。过了片刻。屋里传来的声音。 我预感大事不妙。 他大声叫我回去,说天太晚了,该睡觉了,他明天再来找我。 我不肯,使劲地打门。 他只得打开门。 我拉亮灯。 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拥着床单坐在床上,双腿弓得高高的。他光着上身,在黑暗中,慌乱地穿反了短裤,显得滑稽好笑。屋子里充斥着一股暧昧的气味。 我惊呆了!真不敢相信会有这样的事情。我不哭,也不闹,只是默默地转身走了。对于一个女人而言,初恋就遭遇到这样的重创,的确是一件悲惨的事情。 说实在的,我本来可以避免那种尴尬的局面,因为在他开门之前,我就已经明白了发生的一切,但我却非要亲眼证实一下不可,跟有病似的。 或者我假装离开,给那个女人溜之大吉的机会,他仍然可以在我跟前装扮成正人君子,但我却偏偏要把他们堵在屋里,使之在道义上欠下我一笔债务。 也许,在我的潜意识里,是想借此笼络住他,没想到反而将他推了出去。 至此,我才知道他的所谓“不能告诉我的理由”,原来是他跟这个女人早有同居的关系,为了追求我,他好容易跟她分手,跑到我屋里声泪俱下的那个晚上,就是他们俩分手的日子。 现在,他们死灰复燃。 给我惟一的答复是:我太浪漫,那个女人比我更适合做他的妻子。 我无言以对。真的,我真的太幼稚了。 末尾的一句呢喃,凌云恍惚在自言自语,对自己过去的种种作出终审判决。“咔”的一声,磁带放完了。小屋里霎时陷入异样的沉寂。 最初一段时间,我几乎痛不欲生,这个打击对我来说实在是太重了。和不少女人在此种情形下采取的方式一样,我决定逃避,用时间来冲淡自己心灵的创伤。 我给深圳的一位同乡写了一封信,托她帮助联系一份工作,很快便有了回音。这样,我便只身去了深圳,在一家娱乐城当领位。 安安宁宁地过了一段时间,他不知从哪儿探听到我的消息,打电话来向我道歉,告诉我他已经跟那个“女孩”吹了,想来想去,他的心中还是只有我。 我再一次被他的“真诚”感动了,我原谅了他。而且宽容地替他辩解,在认识自己之前,我无权要求他为自己保留什么,因为谁能预测两个人命中注定就有一段姻缘呢? 然而,当我心存一丝侥幸重返北京后,很快便发现他旧态复萌,脚踩两只船。这是我绝对不能容忍的。过去的事可以既往不咎,首鼠两端,则是对我的侮蔑。我不禁大失所望,彻底和他断绝了关系,从陈家林搬到了这里。 凌云往自己的杯子里续水,从她的背影,我发现她多了几分成熟。 那一天,天气阴沉沉的,就像你们文人笔下描绘的那样阴云密布,那种风雨欲来的样子。 别看一个小小的窝,简简单单,什么也没有,但要一搬动,杂七杂八的东西还真不显少,书籍、磁带、小电视机、收录机、被褥、衣物、锅碗瓢盆、液化气灶、箱子,日常用品什么的。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尽管没啥值钱的玩艺儿,却样样不能缺,一样东西有一样的用途。 我借了一辆三轮车,没有任何人帮忙。身在江湖,一切只能靠自己。房东大嫂瞅了我一眼,怀疑地问我行吗?我倔犟地点点头,说行!有什么不行的,不就是使劲儿踩吗? 房东大嫂逗乐了,夸我别看人小,还样样都能。房东大嫂是一个少见的好人,后来她搬到了万寿路的一幢楼里,我还去她家玩过,特别热情。这样的好人真叫人念念不忘。 东西太多,一次拉不了。我先把一此粗笨的家伙装在车上,尔后再来拉别的。开头,我憋着一股劲,还真的摇摇晃晃地骑出了胡同口,后来,渐渐体力不支,把握不住龙头,三轮车老往街边冲。 千万别小看这破三轮,没一点技巧还真不行。以前我从未骑过,这一回是逞强,跟自己较劲,咬着牙骑了一段路,实在骑不动了,一头栽到路边的阴沟里。 这时候,天上飘起了雨滴,渐渐愈下愈大,我又急又慌,使劲地推、拉、拽,法儿都使尽了,但那家伙死沉死沉的,怎么也弄不动。 路上行人稀少,即使偶尔有人路过,也是骑着自行车飞驰而去。 我仰望苍天,感到了自己的渺小,像我这样风中一朵孤独的云,她的沉浮在别人是微不足道的。一种无奈的悲凉,深深地刺疼了我。 我干脆停下来,就那样坐在雨中。大雨哗哗地下着,冰凉的雨点打在我的脸上,湿淋淋的一片,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或许我是以此当作对自己错误行为的惩罚。 不知过了多久,房东大嫂骑着自行车赶来了,她一边埋怨我傻,一边把雨衣披在我身上。 两条滚烫的热流从眼角沿着脸颊呼呼淌过。我真的好想抱着她放声大哭。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有这种情感体验,也可能是唯一的一次。 房东大嫂踩着三轮车在前面,我骑着自行车跟着,忽然发觉自己连自行车都不会骑了,平时我骑得飞快,从没有人超过我。而眼下,怎么也不听使唤。我只得推着自行车走。 凌云放下水杯,抻了抻裙子,似乎要抖落掉什么。她把磁带倒回来,重放。她告诉我她喜欢有一点音乐。 假如不是你再三要求,我决不会再提这些陈谷子烂芝麻的往事。用一句书上常见的话说,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老惦记着,一点儿意思也没有。真的,我那么痴心地爱他,而他却选择了别人。 现在,我仍然在那家广告公司上班,经理待我很好,他以为我辞职去深圳是嫌待遇太低,还给我涨了钱。 我喜欢这个工作。通过我们的劳动,把一些精美的产品介绍给广大消费者,用富有人情的语言或艺术性的画面送给人们一份温馨。社会上有一种看法,认为广告公司就是靠说假话骗消费者的钱,其实并不尽然。真正的广告作品也是艺术创造,比如说,当你看见麦当劳那个金黄色的“M”时,是否感到爽心悦目。中国儿童之所以对洋快餐麦当劳情有独钟,我认为除了好吃之外,主要是那个优雅舒适的环境,那种安逸的情调,甚至那种颜色的搭配,符合人追求美好、温馨的天性。 我的日常工作主要是接电话,打印文件,接待客人,到报社、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洽谈广告刊登事宜。有时,也陪客人喝酒。经理不善饮酒,摊上这种事,理所当然就落在了我头上。 虽然我是北方人,又是个文弱女孩,却天生有两能,一能吃辣椒,二能喝酒。公司里有一位同事,四川人,跟我比赛吃辣椒,结果甘拜下风。她说,她头一回碰到北方人吃辣椒这么厉害的。 另外,有一次,想起来特逗,山东来的一位客户请我吃饭,不怀好意地企图灌醉我。他要了一瓶二锅头,65度的那种,两人平分秋色,一杯接一杯,快要见底的时候,他不行了,又抹不下男人的面子,便推说上洗手间一去不返。此后同桌吃饭,这人再也不敢跟我喝酒了。 在客户当中,什么人都有,不过,一般还是很有分寸的,因为广告公司毕竟不是娱乐场所,更多的是业务往来,在人际关系方面协调一点就行了。至于男人们看见漂亮或者性情可人的女孩,动一点想入非非的念头,亦不足为怪。自己心中有数就是了。 爱情这东西,我实在不敢再碰它,命中注定我不能有这种奢侈的享受。这之后,也有不少男子向我求爱,有的条件还很不错,都被我婉言拒绝了。我说我还小,不想谈这些事情。其实,是怕在旧痕之上再添新伤。 或许,再过几年,我会找个人嫁了,稳稳当当过一份也许清贫却不失天伦之乐的日子,但是眼下,我真的不愿去想这件事。我觉得一个人这样,挺好。自己挣钱自己花,无牵无挂。 有时候,我恍惚生活在美丽的梦中,然而,无情的现实常把这些美梦敲成碎片。老实说,在梦和现实之间,我不知道哪一个更真实。 我每天早上7时起床,梳洗完毕之后,骑自行车上班。路上得走将近两个小时。 下了班,我就一身轻松了,什么都可以不管,我东逛逛,西逛逛一个人悠闲自得。大街上灯火辉煌,车水马龙,人流熙熙攘攘,给人一种如梦似幻的感觉。 不知道别人怎么样。我喜欢这种感觉。我从小爱做梦,一些稀奇古怪的梦。 凌云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萦绕在她心头的迷梦,脸上带着一种梦幻般的表情。我宛若一个孩子一样倾听着,仿佛头一回听到这样浪漫的幻想。 当然,我明白,这不过是一个青春少女向我讲述的海市蜃楼式的梦幻,但是,我真的不忍心打破她的梦。 作为一个富有良知和热情的人,当看见一个美丽、清纯的小女孩,在阳光底下吹起一个个肥皂泡时,你怎么会忍心将那些绚丽多彩的肥皂泡粗暴地扑灭呢? 面对这样一位内心丰富而又天真浪漫的小女孩,不知道你作何感想。我只是觉得自己的心像被泉水漂洗过一样,变得那样晶莹、透澈。 在激烈竞争的社会里,不少人的神经早已如牛皮筋一般坚韧。脸皮一天比一天厚,而心也一天比一天混浊。人世的沧桑和人情的炎凉,多多少少使人们变得麻木、迟钝。 想不到在北京的苍海里,还游动着这样一条美丽的金鱼,玲珑剔透得像一颗玉石。 下午3时多,我跨出门,一束阳光晃得我睁不开眼。满文军的歌声在我背后温馨的小屋里轻柔地回响: 把爱全给了我, 把世界给了我…… 责任编辑 巴兰兰 题头设计 郑新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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