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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这带蛊惑性的标题一下子就把我的思路遇到了大洋彼岸的北美新大陆。待读罢全篇,结识了伍珍、余宝发、柴荣、山姆、约翰王之后,我的眼前出现了两位属于这片新大陆的上个世纪末这个世纪初的哲人,一位叫做威廉·詹姆斯,一位叫做约翰·杜威。尽管小说的主人公伍珍小姐可能到今天也从未听说过这两个名字,但她从北京喧闹的大杂院,到陕北高原昏暗的土窑,再到纽约曼哈顿的麦迪逊大道这一连串踉跄的足印,无不印证了两位实用主义哲学家的理论。即凡是“方便的”、“有用的”就是真理;凡能取得一时“成功”或“效用”的就是真理。 当然,一定要说伍珍的每一步决策、每一步行动无不贯穿这一哲学抑或是人生价值的指导,那我们倒可能真的高估了这位农业化学专业毕业生的形而上学思辨能力;如果认为伍珍这种人真的毫无羁绊,已无所信仰、无所依附,那又与她暗夜里独放的悲声,“不时地涌上心头的悔恨”不符。她远不是那种早已超然物外、廓然无类的放达的人。在她曲折的心灵轨迹上,始终躁动着一颗不安的灵魂。这个灵魂不满足于身边属于自己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甚至每一寸土地。迷惘的追求、孤独无告的寂寥、加上膨胀了的永远不甘人后的那份虚荣与疯狂,使她有一种弱者看来强悍、强者看来可怜的性格。使她有了一种似乎难以捉摸的神秘感。你不能单凭这样一篇故事简单地认为她美或丑、真或假、各或恶。甚至你无法凭印象说清喜欢还是厌恶她。我想,这该感谢小说的作者查建英同志。正是出于他(或她)对这个社会、这个时代深刻的洞悉,对各色人等细致入微的刻画,才使我们得以欣赏这一丰富的艺术形象,得以窥见这一形象所具有的两面性甚至多面性。 从某种意义上说,伍珍这个形象有很强的典型性。因而这个人物本身便具有了一定的普遍性。当前,“出国文学”(恕我杜撰了这个以描写留洋为主题的作品的概念)的日益繁盛,自是“出国潮”一浪高过一浪的反映。而同类的作品,诸如《世界大串连》之类则提供了更多的信息披露了更多的内幕。八年前,当我拜读台湾女作家于梨华女士的《又见棕榈、又见棕榈》时,对哪怕是“留学”这个字眼也还那么陌生。而今天,“到美国去!到美国去!”甚至等而下之“到日本去!到澳洲去!”已成为一种号召、一种不言自明的事实。及至不时鱼贯入耳的百分之多少多少留学生不回国的内部传闻日益变成更多游子不归的公开理由。连我这个不算保守的开放派,也不得不承认,留学这桩利国利民的好事,也像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一样伴随着丑恶,正悄悄地演变为令人忧虑的社会问题。 为不使读者诸君误认为我故作惊人之语,不妨把思考的长焦镜头从北美再拉回来,回顾一下我们的留学生代表——伍珍小姐是怎样从一开始就自觉不自觉地朝老詹姆斯、杜威那里走去的。 伍珍的一切似乎是从“不认命”开始的。这使她的性格从一开始便带有某种崇高与悲剧混杂的意味。家庭没有往这个“永远考第一”又“出落得日益清秀伶俐”的小脑袋里灌输丝毫自豪感。相反,“父亲当年那滴污点”,“让人上进起来须得花上十倍于常人的辛苦。”中学一毕业,便稀里糊涂然而是十分坚决地报名去了陕北。那种年代,那种境遇,使她的行动带有某种赎罪感。“挑着水走几十里山路”她挺过来了;“镰刀割破手指,血哗哗地流个不止”,她也挺过来了。可是农民能对这一切“既不怨天尤人,又安贫若素、知足常乐”,可伍珍不能。这不能,成为她与命运抗争的原动力。如果只从个人的意志品质和不幸遭遇来讲,伍珍的抗争几乎有点使人敬佩了。但她这种抗争从一开始就同时伴有狭隘的报复意味,仅仅是不认命,而没有更博大的情怀。至于整个民族与时代的不幸,于伍珍则是大到无力企及也不想企及的问题了。她对这一切只有怨恨,从没想过要分优。 白天,伍珍是“下大田的模范知青”,“撑着笑、撑着干”。可到了夜晚,“孤魂野鬼似地躺在土炕上”。她那颗表面强悍内里虚弱的灵魂渴望慰藉、渴望一汪清泉滋润那条干涸的心河。她得到了余宝发,而且这个“她第一次见面就压根没打算再看第二眼”的小个子男人是那么实实诚诚地爱上了她,爱得甚至让人觉得好笑。 然而这爱并未使她幸福,“她不需要怜悯,尤其是出自这么个不起眼的小角色”。看来,她并不是真的不需要怜悯,而是不需要余宝发这类小角色。尽管余爱得那么铭心刻骨,那么没有条件。 于是,当她被推荐上了农大,离开那片荒凉的土地时,离开余宝发时,“连回头再看一眼的欲望都没有”,“因为她确实咬着牙下过决心,出了这村就永辈子再不回头。”当时离开陕北是如此,后来离开祖国时也是如此。 不久,“大角色”——县委第一副书记的公子出现了。伍珍“权衡来权衡去,除了对余宝发一缕旧情未断,从其它任何角度讲,都可以也应该扑到副书记公子的怀抱里去。自己父亲的问题不必说了,余宝发父母虽是北京普普通通的工人,成分算好,可毕竟好不过副书记的儿子。自己毕业肯定分不回北京。若在这里混下去,这门婚事可真是大树底下好乘凉的好事”。至此,寂寞的慰藉、春情的躁动、初恋的纯情,都开始被功利的算计代替了。 可一切并不如想像的那般顺遂,“女陈士美”的社会压力,终于使她没有足够的勇气彻底走那条功利婚姻的道路。她重新投入到余宝发的怀抱,并和他结了婚。但她清楚地意识到“这个男人并不真的适合自己。将来我们在事业上的发展是不会捏到一起的”。余宝发无形之中成了社会舆论的牺牲品。伍珍的婚姻不啻是欺骗了别人也欺骗了自己。 平淡的家庭生活使伍珍有过片刻“惨淡的满足”。在世人眼中,“她该知足了,可是她不。”一块儿生活了几年后,“他们才算明白彼此之间最根本的差异:一个认命,另一个不认。”这为后来的必然离散作了铺垫。 表弟出国的消息在伍珍的生活中不下于投了一颗重磅炸弹。 “出国,这前景使她眼前突然明亮开阔起来”。 “最重要的,是使她能冲出这个环境”。 “她决意要破釜沉舟、背水一战。要走,就走得远远的,远得什么后患都不留下”,即使打掉腹中那个小生命也在所不惜。 看不出伍珍的悲壮出走有什么更高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改变境遇。用她自己的话说,“最重要的,是使她能冲出这个环境!”这个环境,这片土地对她己不再值得眷恋,这个环境中依然存在的落后与愚昧对她从此不再意味着某种责任与使命,这片土地上正如火如荼地展开的改革浪潮与她已毫无关系。她要“咬着牙”离开这片即使是有负于她然而毕竟是养育了她,给了她“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的土地,投到“一听使命感就头疼”的人群中去,不再回来。 于是纽约市曼哈顿的麦迪逊大道上出现了“自惭形秽”的伍珍小姐。 如果说陕北时期为了一点自尊拼命劳作的伍珍尚令人同情,甚至敬佩;农大时期为了一己私利机关算尽的伍珍令人反感,那么麦迪逊大道上那个挺着假鼻子、穿着不协调衣裙,又顿觉“寒酸”的伍珍,简直令人厌恶了。 在转学、聚会、房租等问题几个回合碰壁以后,面对那个她曾经寄予无限美好愿望的花花世界,她感到茫然,感到无以名状的孤独无告。她的人生哲学,也从“三人行,必有我敌”的极端怀疑,到了“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的狠毒了。 歌剧院售票厅临时工的工作,使她那颗本已脆弱的灵魂又一次受到震动。她不时“噢着大厅里那绰约漫延的香水味,看着大腹便便的男人们殷勤地为高胸丰臀的女士们拉门让道,伍珍凝望的目光充满露骨的敬慕与羡嫉”。她多么希望“她自己变成他们中的一员,而且是最富有,最迷人的一员”! “每当伍珍沉浸于这种白日梦中时,她都本能地想像出一个意外而突然的机遇,这机遇在一夜之间改变了她整个生活:或者中了Lottery的头奖;或者嫁了一个百万富翁;甚至突然继承了一笔巨大的遗产;甚至鼻梁增高,眼睛变蓝,脱胎换骨,成了一个高贵的美国人。”——她把能想到的都想了,唯独没有想到凭自己的奋斗,去获得向往的一切。哪怕是黄土高坡上那点可怜的自我奋斗精神,到这时也已荡然无存了。至于祖国,至于事业,早已飞到九霄云外去了。 她果然为自己的“理想”“先苦后甜”地身体力行了。先是与那个貌似开放的柴荣品尝了第一颗“禁果”,“品尝到自由与解放的同时,也品尝到一丝惆怅”。继而便宜奔“主题”,宣称“出来时就没打算再回去”,因而要“找个美国丈夫”。有了丈夫才能有钱;有了钱才能有绿卡;有了绿卡才能永远不回那个她所厌恶的环境。这一招儿非同小可,连“开放”的柴荣也为这“赤裸裸的实用主义婚姻宣言”吓了一跳。因为他“还是要回到中国去,否则玩命干的一切就没有终极的意义”。当伍珍发现柴荣并不能帮她达到目的时,她与柴荣的短暂“爱情”也宣告结束了。 至于和末流画家山姆的“一见钟情”,几近于逢场作戏。一俟山姆的穷光蛋身分暴露无遗,也就“气急败坏”地“拜拜”了。 然而初战的失利并未改变伍珍追求“幸福”的执拗劲。为了获取奖学金,不惜将生日从五月改到二月,然后大请其客,结果还是惘然。 一连串的碰壁依然没有引起伍珍的思考。反而“认定了她自己未来的幸福之地就在美国并且为此而不择手段地全力奋斗”。 凭着女人特有的那种直觉,她像笼中的困兽一样,经过几番挣扎,终于找到了约翰王。尽管这个腰缠万贯的富翁不过是个明里冠冕堂皇、暗中纳妾的性无能者,可是为了“每周必给的一小笔钱”,她还是由秘书而成为公关小姐,又成为情妇,一步一步地投入了约翰王的怀抱。 是的,她的确从此不再为裙子和皮鞋不配套而遭人白眼,不再为房租纠纷受“小上海”的窝囊气。然而,“从相识的第一秒钟开始,这个老奸巨猾的富翁就是在利用她、欺骗她。什么结婚、什么绿卡,不过是烟雾弹。在这场交易中,她真正所得的,仅仅只是那些无足轻重的‘礼品’。而她付出的代价呢?她像是他私养的一个妓女!”伍珍似乎从一开始就清楚地意识到了这一切,甚至看到了这一切的结局。可她还是义无反顾地投入了自己的全部人格和肉体,就像往台面押上全部的赌注。 然而这一次她又失败了,而且败得那样惨!代之以全部人格的失落,她得到的是那张五位数的支票。 小说到这里本该收笔了。出人意料的是,作家这时又把余宝发那纸皱巴巴的短笺提了出来:“我还是想你。有时候想得很厉害。不过你只管放心学习,往前走吧。水总要往下流,人总要朝上走。只要你活得好,我在这边总是替你高兴,替你祝福……”读到这里,不仅伍珍“眼泪冰凉地淌了一脸”,连我的眼睛也不禁湿润了,这个痴情又可怜的男人!这一切,值得吗? 这篇精彩的小说使我感到压抑!因为我的同学朋友中不乏伍珍式的人物,而更多的伍珍们正为签证四处奔波。那些流着泪在机场卫星厅作别的游子们,我不怀疑他们报效祖国的那份真诚。然而谁能否认他们当中不少的人,是只愿“留”,而不是“学”呢!一批又一批学有所长的人去了,走了就不再回来。这已是无庸讳言的事实。而更令人忧虑的是:伍珍们抱定信念、“咬着牙下决心”要离开这个环境!如果说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年轻人,对这个民族和国家不再抱有希望,不再抱有责任感和使命感,那么这个民族和国家也注定是没有希望的,大概不会有人认为这是危言耸听吧?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查建英同志运用毛姆式的洗炼手法,使这篇小说写得很富于变化。心理描写和细部描写尤为出色,显示了一定的创作功力。与两部类似作品《又见棕榈,又见棕榈》和《世界大串连》相比,前者描摹的是心态,后者描摹的是世态;而这篇《到美国去!到美国去!》则二者兼而有之。使得伍珍这一艺术形象塑造得十分丰满成功。我不赞成伍珍们的价值取向,但对作家的这部力作,却不能不叹为观止。如果没有作家的潜心制作,我们就无从结识这样一位让人爱也不是、恨更不是的复杂人物。自然,也就失去了一次欣赏美文的愉悦体验。 如果一定要说作品有什么不足,我认为这篇小说在结构上,下篇不如上篇那么集中、紧凑,略显散乱。不知查君以为然否? (原载《作品与争鸣》1989年第1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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