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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立秋   物种进化与时间流程



  都兰的晨曦,染着与长夜缱绻的慵态,大半天了,犹恋恋海天的尽头。
  每一天的开始,又是一个新的时空组合。我拾起细竹的扫帚,让那日趋老化的筋骨,在落叶与土地之间互道早安,彼此祝福。
  生命并不曾流逝,它只是在岁月的跋涉中,学会了如何收敛。当一粒种子掀开了地表,把子芽推向未知的世界时,生命所需要的是勇气。等到翠绿的叶子招摇在和风中,舞出了欣欣向荣的序曲时,生命的意义已不再是一声声的叹息。
  谁没有年轻过?人生的步伐,有谁不是在稚嫩、青绿中踏过?唯有绿色渐渐深了,挺立的枝干才能感受大地的震颤。
  东坡的<南歌子>吟得好:
  “带酒冲山雨,和衣睡晚晴。不知钟鼓报天明。梦里栩然胡蝶一身轻。”
  “老去才都尽,归来计未成,求田问舍笑豪英。自爱湖边沙路免泥行。”
  山雨未醉,晚晴犹醒,老来方悉天已明。时间一直是我最顽强的敌人,却也是我亲密的伴侣。过去我曾在将逝的须臾中,争取过难得的“梦里胡蝶一身轻”。现在求田问舍,英豪虽无,倒也偏爱“湖边沙路免泥行”。
  细看那逗留在青草发梢的晶莹水珠吧!她何曾自以为出身卑贱?阳光绕过她的娇躯,彩虹散发出耀目的明艳。她用脚尖踮在叶片上,急切地露出了秀圆的小脸。山麓的轻风吹起了,枝叶一阵摇动,一溜烟,从此踪影不现。
  呼吸着大自然的空气,徜徉在自然的怀抱,我来自自然,也将去向自然。今天的平宁也就是来日的心境,无欲无求,却难抑住我对她的憧憬。在自然中思索自然,自然而然,我又看到了另外一个天地。
  有线电视大地频道上有个“适者生存”的节目,其中一个讨论以一棵英国橡树为中心的生态环境。那是一棵生长了数百年的老树,每当春天到临时,她的苞叶在鳞片的保护下,紧闭深锁。春意深了,苞叶仍然无动于衷,似乎没有一点生机。
  科学家仔细观察,发现有一种象鼻虫会将卵埋藏在树皮下。春天一到幼虫就孵化了,爬在树上,密密麻麻地到处都是。显然橡树在等待时机,如果这时就发芽了,那些数量不尽、穷凶恶极的幼虫,必然要将嫩叶啃囓得片甲不存。
  对这些幼虫而言,它们唯一的任务就是把树叶的能量转换为它的体液。可是它们也有天敌,大部分的幼虫不是被啄食,就是饿死了。这时,橡树的苞叶急速绽开,残存的幼虫则彷佛食叶的机器,无不馋吻大动,各据一叶,努力进餐。
  这时已是仲春,橡树叶必须尽快地吸收阳光,加速成长。鲜嫩的滋味,丰富的营养又吸引了不少过客。各种食叶的昆虫一一出现,各种食虫生物也相继到来。一场生存竞赛,在阳光、空气、雨水中残酷无情地展开。
  橡树体积巨大,绿荫匝地,屹立在原野间,无数的生命都仰仗着她的恩泽而得滋长。要不了多久,在炎炎的夏日中,那些各形各色的毛虫,渐渐席卷了所有的嫩叶。是时候了,毛虫会选择坚实的叶子,将之卷折成自己的新居,转化为蛹。
  待所有的恶客都饱载而去,橡树才有喘息的良机,它会在夏季将逝之前,迅速地换上新装,以为自己的下一代作最后的冲刺。
  橡树的花果开始成长,娇嫩的花蕊刚刚展露芳颜,另一批长着天使翅翼的寄生虫又翩翩到临。有的直接以花为食,有的则将其后代寄生在花蕊的子房中。所幸橡树也有它的打算,虽然牺牲了花蜜,却使花粉得以传播出去。
  万万千千个果实,经过了结蕊授粉,新的生命刚刚要跨出第一步,却又是另一场惨烈竞争的开始。有的果实被生吞活食,有的成为寄生的庐舍,一个一个在生命的祭坛上,互相支持,循环轮回。
  轻风缓吹,落叶飘零,秋天终于到了。历经各种大小的战役后,橡树还是成功地培养出一粒粒的种子。但是有的外强中干,早已成为其它生命的摇篮。有的发育不良,不待成熟,已经掉落了一地。
  劫后余生的橡树果实,实时披上坚硬的甲冑,刚逃脱了甲虫的侵扰,却又成为松鼠、鸟类的粮秣。松鼠先啃掉美味的子房,其余的则埋藏妥当,储备寒冬的干粮。还有一种坚鸟,将种子啄下后,便带到空旷的草地,将种子埋在土中,以防盗贼觊觎。
  残余的种子不到一成,好不容易待得秋深了,橡树也换上了冬衣。它抖落了剩余的枝叶,种子也随着滚落在地。然而舞台上的戏还在演着,生命的灾难正在前面,一部分种子被地鼠中饱了辘辘的饥肠,一部分成为真菌的冬令补品。
  第二年春天,雪溶了,在密荫之下,一颗颗的嫩芽终于绽露了头角。新生的希望,在千千万万个失去的机会中,总算继承了橡树的薪火。
  只可惜密林间阳光太微弱了,巨大的橡树为了生存并培育下一代,必须利用每一分资源。失去了阳光的抚慰,也得不到水土的滋润,无助的稚芽凋萎了。一年一年奋斗的结果,在老橡树华盖笼罩的地面上,竟没有见到一棵小橡树的踪迹!
  这场生存竞争的意义何在呢?英国橡树又怎能历经亿万年,存活迄今?答案完全出乎人的想象!是那只为了过冬埋种子的坚鸟,因为记性不太好,它总会漏掉几个雪地里的种子,也偏偏只有这几粒种子,在空旷的大地上,又开始了另一场生命的游戏!
  这个节目原是要证明“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我学的是农艺,曾是天演论的忠实信徒。但是历年来,我总觉得在这个美丽的理论背后,还有一种更合理的解释。我认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木已成舟”的结果,而非生命演化的真相。
  这段精心制作的影片所陈述的都是事实,其中的角色除了英国橡树以外,还有象鼻虫、寄生蜂、蛾、鼠、鸟以及真菌类等各种生物。对任何一种生物而言,生命的循环都有其必然的过程。其唯一而且共同的现象,是生命体对能量的充分应用。
  由橡树的叶花变成果实,由象鼻虫到寄生蜂,每一种生物、每一个过程都涉及一个生命力的系统。即令人用理性,在大我的立场来分析这些系统,也不可能看到事件的真相。因为在“认识”的立场,我们必须先严格定义什么是认识,人能认识什么?否则说来说去也难有交集。
  “认”是“辨认”,“识”是“知识”,认识即指先经过辨认之后,才得到的知识,。辨认须有对象,知识则有分类。以橡树的事件而言,如果辨认的对象为象鼻虫,当然所得到的认识只是全部事件中的一部分。不论我们选择的对象是什么,除非我们着眼于全部事件,否则,受到了辨识范围的限制,便只能认识到其中一部分。
  也就是说,如果把这个事件分成若干物种生存的小单元,就像导演在影片中安排场景一样。一点也不错,每一段都完全符合“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结论。但如果我们的对象是所有的橡树,从它的发芽、结果到新生命的诞生,这个结论就显得十分荒谬。因为以橡树而言,其“适者生存”的关键,竟然是靠着一种鸟,而且是靠鸟的忘性,才能生存下来!
  再看“物竞天择”的定义,似乎“物种”是在有意识地竞争,在竞争中有了胜负。我们再回想整个事件,先忘掉眼睛所看到的,不管哪一种生物,实际上都只是一个个生命系统,一些能量变化的结构,在进行能量的变化而已。
  根据热力学定律,能量是由多向少传播,物质体的能量不能保存,便直接以传导、辐射与对流方式传播开。生命体的特色就是能暂时贮存并利用能量,变化也就复杂多了。
  生命体相当于能量的贮存器,其所贮存的能量为生命的动力。地球上能量的来源以日光及地热为主,其聚集的方式自然与空间的大小成正比。然而由于生命体由物质所组成,物质有传播能量的性质,体积越大,所耗的能量越多。因此,生命体摄取能量最有效的方式,是体积小、数量多,这就是大量微生物存在的基本原因。
  微生物需要配合环境变化,虽然容易摄取能量,但却不易保存。在能量的变化中,能可产生“功”,功可能消耗在微生物的运动、或体积结构的增加上。运动提供生存的机会,体积则保障能量的累积。所谓的进化便是物种在能量变化的过程中,基于大环境与小环境的时空流程,能量由多到少,逐步传递,而传递及能量应用的效率,则是由低到高累积。
  所以,生物界的“物竞天择”,不过只是“能量传播”的规律之一吧了!如果谓之“进化”则可,一定要说成“物种在竞争,大自然在选择”,则未免太牵强了。
  从这个观点来看,橡树甚至于其它物种的生存进化,何尝又不是宇宙能量传播的过程之一呢?生物学家说,生存进化只限于生物,但什么才算是生物呢?滤过性病毒算不算?蛋白质分子呢?去氧核糖核酸难道没有生命?
  当我们见到云在天心移动,浮云的形状多变,时而飘逸,时而重浊,时而稀稀落落,时而满载天心。这时有没有人会认为那些云堆是在进行“适者生存”的天演进化呢?如果没有,为什么借着两种不同的能量载体所进行的另一种能量转移就是“物竞天择”?
  云在天心移动,是能量变化的结果,生命体的生生死死,也是能量变化的结果。能量的变化不断地发生在宇宙中,前一剎那与后一瞬间,小的变化累积成为大的殊异。物并没有竞争什么,天也没有选择什么,只是不同的时空,有不同的现象而已。
  我们已经知道人眼只是一个光波接收器,只能看到具有能量的光。因为地球的能源来自太阳光,在生命发生的初期,光即为生命体利害的基准。因为利于生存,逐渐发展为眼睛,用以侦测光源以及空间能量分布的状况。由此可知,眼睛只是一种机能设备,能看到某种能量变化的结果。这只是一种“辨识”的机械反应,连一个单细胞的细菌都能辨识光,所以看得到光,只是能量变化的结果,与“物竞天择”无关。
  看到光以后有所行动,也是一种机械反应,以当今的科技水准,这些都不难做到。以毛虫吃树叶为例,如果一步一步地分析,事实上都不外乎一些连续的机械动作。可是把各个过程连在一起,马上我们的问题就出来了:“为什么毛毛虫知道要这样做?”
  再想下去,问题会越来越复杂,而过于复杂的问题,人连想都不能再想了。这些难以回答的“为什么”,都是前一级到后一级的辨识、反应之间必然的因果。只因为当今的知识不足,对人如何辨识刺激的过程还不够清楚,是以无法用简单的机械律来解释!
  达尔文提出“物竞天择”的理论,已经算是非常了不起的认知了。只是他没有说明这个“天择”的“天”指的是什么?当然我们知道他绝对不是指“上帝”,那么,只有大自然可以代表了,大自然又是什么呢?不论是什么,它如何选择呢?
  就算我们解决了这道难题,物种又如何在“天择”的情况下“竞争”呢?如果一切以遗传基因的或然率来说明,即在各种排列组合中,只有最适合环境的基因能保存下来。这种说法有一个非常难以解释的死角,我曾为此伤透了脑筋!
  我很有实验精神,我住在美国时,有一次在地上捡到了一只受了伤的小鸟。我决定给它做一个巢,而且打算仿真它,将巢筑在院子里的一棵小树上。为了这个小巢,我忙了一个下午,结果才发现连筑巢这样简单的工作,也完全无法用排列组合加以说明!
  小鸟在羽毛丰满后,立刻离巢自立。因此筑巢的行为不可能是向鸟妈妈请教,也从来没有观察学习的机会。因此我们只能假定,物种的遗传基因具有物种行为指引的功能。也就是说,以下所提到的问题,都必须以遗传基因来说明。
  首先,巢要做多大?选择什么材料?到哪里去找?巢在什么位置最为合适?这些问题我还可以回答,小鸟从小在巢中长大,当然以其身体为直径,材料是天天看到的,习以为常,可以转化为记忆资料。要找这些材料虽较麻烦,但也不外乎辨识的机械律。筑巢的位置则涉及“安全”的认知,虽然更为复杂,但尚可用遗传基因加以说明。
  我模仿鸟的行为,第一步都解决了,找到了材料和筑巢地点。
  其次,如何放置第一个找到的材料?鸟只有喙可以用。我试了又试,难在如何判定怎样放置材料才是“正确”的?如果只是往上堆,材料不可能纠结,巢也难以成形。以一只智能不高的小鸟,凭什么来判定筑巢的材料一定要“纠结”呢?又用什么方法使之纠结呢?至少这方面我的智能还不如小鸟,巢没有筑成!
  后来我看到一种“织巢鸟”的记录片,那种鸟的织巢技术简直是高科技!它知道用一根较长的、柔软的草,先在树枝上打一个“活结”!请不要小觑这个结,人类经过几百万年的演化,由猿人进化到原始人后,才知道用绳“打结”。
  打了结不说,它知道如何用第二根草,接在有“结”的位置上,用两只牙签似的细爪,倒吊在树枝上,再以小小的喙,将细的一端穿过那个结的空隙!妙极了!它是怎样辨认的?
  那些筑就的小巢,一个一个都是完美的艺术精品!更妙的还在后头,有些巢需要保持新鲜,因为草若枯了,巢就比较容易破。不知道是织巢鸟的哪一个基因,用什么方法事先预知有这种必要的。在求偶失败后,鸟儿会把上述的那个“活结”轻轻一拉!巢就自动掉落在地,它会再接再厉,重头再做一个!
  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我敢担保一个中学三年级的学生尚不具有这种行为能力!这种能力如何用基因的理论解释呢?如果说是把各种可能的排列组合全部试一次,这种机率几乎是无穷小!即使是有智能的“人”都需要经过思维的训练,何况它只是凭着遗传本能!
  那么,前述那棵橡树、虫、鸟等,又给了我们什么启示呢?
  热力学定律是种机械律,所谓的机械律是指其规律性如同机械一般,有因有果,因果爽然。在机械律的条件下,人们只要能够明确地知道因,就能正确地控制果。换句话说,机械律相当于一种时空流程,只要在某种条件下,根据因果关系安排好流程,一切该发生的事物,一定会发生!
  我们只要能归纳出生物行为的“能量传播”法则,这一切就十分明白了,宇宙、人生有什么不是在“能量变化”下的一种时空结构的控制流程呢?
  如果有一先宇宙(即中国传统所谓的“先天”)而存在的时空流程,也就是说所有变化的规律都已经存在,宇宙只是根据规律导出能量变化的过程。果真如此,则我们可以理解到人间的一切都不过是既定的手续罢了。
  如果没有这种不变的规律,宇宙早已乱成一团,人生毫无道理可言。事实上,随着知识的进步,人对宇宙的认识越来越清楚,尽管未知的现象也随着扩增,但这些已知与未知都已归属于理性的范畴,而排除了随机数的可能。(近年盛行的“混沌”理论只是一种科学态度转变的过程,而非结论。)
  如果有这样一种称之为“事理”的规律:所有的结果,必然有一定的原因。在这种规律下,若知道了原因,就可以知道结果。而我们据以衡量这个事理的,便是时间、空间两个坐标参数以及能量变化的状态。
  能量变化的连续作用可以利用时、空坐标的参数,来表示其变化的实际状况。这种时空坐标连续值是能量作用的因与变化的果,统称做时空流程。在此流程上的任一时、空坐标位置,根据某种规律,我们都可以得知其能量变化的状态。
  有了此先天的流程,如果没有一个相对的观察点,此流程即相当于静止不动。这一相对的观察点必须是后天的。也就是说有了流程后,在任何一个时空之中,只要有能够“观察”的主观机体,就必然有可以观察的“观察点”。此一后天的观察点,可以说是一种能量状态,也可以说有了一个时空坐标位置。
  这种能量状态当然严格遵守着时空流程的规律,在进行的任何阶段都有其宏观及微观的必然现象。在这个理论下,时空流程是一种规律,有可供观察认知的讯息,在生物上,就是遗传基因DNA (在物质上是量子结构,在人生事物上是易经)。“物竞天择”只是一种观点,织巢鸟筑巢不过是遵照着既定的流程,巨细无遗地随着能量变化而运行。
  流程中还有一种现象,即某种能量状况能将时空两种向量贮存在其结构中,且能重新调用,这就是人的意识。在已知的宇宙中,唯有人能“意识”时间空间。
  人能意识时空并不表示就了解了时空,意识只是一种状态,是生命系统因利害关系而审视时空流程的状态。就好象人浮沉于流水中,知道有水,但未必能了解水的性质。了解是更深一层的意识,人在意识到时空后,又把时空当作“思维”的对象,以认识时空的体用因果。唯有在了解到此因果后,才能更进一层的了解宇宙人生。
  同理,我认为“物竞天择,弱肉强食”的观念,也应该以“时空流程”取代。以下再对能量与时空的关系,做进一步的分析:
  当能量发生变化时,表示能量有了改变。在改变之前,必有一“初态”,由此改变成为“终态”。兹假定初态为“因”及“体”,终态为“果”与“用”,在因与体的能量结构上,由体到用的结构形成“空间”概念,由因到果的过程则称“时间”。
  因果律的作用限于由因到果,是称“序列”,序列不可逆(这是“序列”的基本定义,如“一”定义在“二”之前)。任一能量在因果连续作用下,必然会产生不可逆的时间以及每个时间所截出的空间。由于空间是能量的结构体,任一空间在时序下,必有前一截面与后一截面。再视前一截面为本,是体,后一截面为末,即是体之用,能量由体传至用。因此任何连续截面,相当于能量结构的连续改变,也就是体用关系。
  比如在常识上我们知道苹果之“有机结构”为体,其用为“可食”。我们必须微分到最小的过程,才能了解其客观真实。首先得将苹果“咬碎”,有机结构中的醣分子接触到感觉细胞,人才感到香甜,是为苹果的体用。再微分下去,感觉也只是生命体中能量作用的一部分,所以真正的体用,还是能量结构的连续改变关系。
  在宇宙时空流程中,人类受限于观察及思考的能力,不可能以有限认知无限。但是只要掌握因果律的思维法则,在经验范围内,却可利用已知逐步了解未知。因此,“了解”也可以说是人对某些事物变化“因果体用”关系的获得。
  换句话说,人所获得的因果体用,就是人对事物的了解。人类文明的进展,就是逐步地由少而多、由浅而深、由不知到有知的对因果体用的认知。当人能掌握更多的因果关系时,对事物的了解也就越是透彻。
  有关能量的性质人类所知有限,我们只能确定能量可以无限微分与累积。那么,如何分辨出无限能量的无限变化因果呢?这就是“概念”的价值所在,因为概念也具备无限的特性,很适合于能量变化的描述(但却不代表变化的本身)。
  在概念中,我们对同一事件的描述可以有无数种不同的方式。从系统的立场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水平系统,一为垂直系统。水平系统指事物表面可见的各种现象,垂直系统则指以时间因果为依据的序列关系。
  因此,对时空流程的认知,即相当于人类思维的结果(亦即为水平思维及垂直思维)。根据因果律,“果”必然产生于“因”,“用”必得自于“体”。我们有水平思维上的体用认知,同时也有垂直的因果认知,两者缺一不可。
  更重要的是在分析时,如果不容易理解,则要继续“微分”下去。有如物理学上,要了解速度的意义,必须将时间微分到接近于零。
   假设 v 代表速度,s代表距离,t代表时间,d为微分之符号,则:
  v=ds/dt意为速度是距离对时间的导数,不论是水平思维或垂直思维,亦可用上式表示,只要把速度换成思维,距离相当于连续思维的概念,时间则等于流程。下面的时空流程分析,即以微分的手段分解到了解为止。
  兹以前述的织巢鸟为例,试说明我所观察到的时空流程:
  时间:假定为中午一时,地点:某地,。假定以下列流程之时间差为一分钟。
  流程一:一只织巢鸟口衔一根茅草,绕向水平之树枝。
  流程二:见到待绕过的茅草头(甲)垂下后,将口中之一端(乙)绕成一圈。
  流程三:使甲穿过乙。
  流程四:将乙拉紧。
  由一到四为水平流程,只看得出现象,而不知其原因。四个流程中有“绕向水平树枝”等极其复杂的概念。将之再加分解,即指以一性质柔软而长的物体,以一端经过树枝外围,且此物体之两端能在绕处相接。此过程中涉及“观察”、“辨识”、“判断”及“控制”等行为,无一可以用简单的“因为、所以”加以解释。
  我们再用垂直流程来分析,根据前面对时间的定义可知,由流程一到流程四之间,流程二为流程一的果,又为流程三的因,如此类推。
  我们不妨对“绕向水平树枝”再作同样的分析:
  流程一:将草的一端衔在口中。
  流程二:选择一水平树枝。
  流程三:将草之中部置树枝之上。
  流程四:草之另一端必然下垂。
  更进一步,我们再以上述流程之“流程二:选择一水平树枝”来分析(这是观察的过程):
  流程一:身体站立后感到“安全”的树枝。
  流程二:置草于其上。
  流程三:草未滑动。
  流程四:另一端可使之垂下。
  如此这般一直分析下去,直到可用基本的物理化学“规律”或“定理”来解释。实际上所有的规律及定理都是用这种方法,从经验中分析而得。是以用这些定律来了解事物变化的时空流程,应该是再合理不过的事。
  如果上述理论成立,则在必然的因果体用下,所有在时空流程中定好的事件,都将根据流程一一展开。
  当一运动体的时间继续微分至接近于零时,若动能不断增加,我们谓之“加速度”。同理,时间流程中,若流程有所变化,亦可视为“进化”。
  当然,这只是理论,科学的理论需要证据,而《易经》就是证据。
  《易经》就是时空结构的流程表,聪明人不能研究此书,因为聪明人脑筋灵活,一进入状况就会遨游在八荒之间,徘徊于虚无的时空结构中,得意而忘言。笨人也不能学,人一笨,就只看到自己。一旦进入《易经》玄奥之门,笨人所看到的只有功名利禄,所关心的也只有吉凶休咎,那决不是易的真旨。
  在中国文化史上,几千年来《易经》始终载沉载浮。知者知之,信者信之,迷者迷之,弃者弃之。这也是何以西方文化走向普罗大众,而中国文化却形成非常特殊的“菁英文化”的唯一原因。
  基于这种菁英文化的特质,《易经》原本就是少数人的专利,没有必要在此弄文舞墨。可是我一向自甘沉沦地狱,能多向有缘人推荐一二,是与不是亦在数中!
  当人参透了易理之后,即不再为物役,心亦不为形伤。得失是数,数有机缘,其中因果爽然!有人知易而止,是仅知易之结果而未识易之肇因。易是先天地之始即存之定数,定数之微妙,在于因果循环,永生无已。今日之止将为明日之憾,《易经》中有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知易者应知时空流程指向何方!
  今人不知易,也不知道人生为何,镇日忙碌于壹与零之间,人为壹役,心为零伤。需知人受感官之限,“得”永远无休无止,得之再多,仍未见有所得。而“失”只不过是未得之初的本来面目,既未得何来失?先学会了“处失而不乱”,是知易也。
  佛教很重视因果律,有因必有果,一应的后果都是由前因所造成。这种观念很符合科学原理,唯一不同的是科学需要实证,只有经过实验证明后,其因果律才被承认。而佛教所说的因果系以人世间的变化及遭遇为前提,人生事件如何用来做实验呢?
  时代在进步,很多以往所做不到的,现在都能解决了。如果把人生各种事件一一分离成单独的模式,我们一样可以取样、统计、分析,得出结论。这样一来,因与果不再只是一种宗教的论点,而是人世中的一个定律。
  人生本来就是一个实验室,宇宙又何尝不然?我们应当分清楚微观和巨观有着极大的区别,在每一个不同的层次中,都有其时空的特殊条件,变化运作必然的定律。只要我们能够把这些条件整理出来,人生,宇宙又有什么我们不能理解的呢?
  宇宙的进化的模式是人类前途所系,我们身为人类一份子,能够掉以轻心吗?尽管新的知识不断在增加,但是增长的其实只是实证的资料,只是技术的枝节。在人的观念上,在知识的结构上,从古到今,依然在同一窠臼中转个不休!
  可能因为我学的是生命科学,我很容易受到生命现象的吸引。回想当年读农的肇因,到如今走上这条狭路,人生实在是难以思议。可是从时空流程的角度来看,这一切却又因果爽然,毫厘不差!
  也许有人会认为一个已知时空流程的人,生活顿失新鲜,活着必是兴味索然。事实上并不尽然,就以一本好小说、一部好电影为例,每看一遍,就有一番崭新的认识,虽十次百次而不厌烦。小说比电影更耐看,因为电影受到视觉艺术的条件限制,象征的想象空间太小。理论性的书籍更是不可思议,虽千遍万遍,永远都有挖之不尽的宝藏。
  人生就是一本活书,每一个人就是那本活书的作者兼主角。书写得好不好责任都在自己,推卸不得!那些已经知道大概结局者,下笔之时不至于犹豫、迟疑而失去方寸!至于有一些人倒果为因,或炫耀一己所知,或以先知之态,争名夺利。这也不值得担心,流程已定,孙悟空翻不出如来佛的掌心!

  不知时空流程者,人生虚虚实实,变幻难测,让每一个局中人辗转留连不已。正因为对有些事物讳莫如深,人们才会被它吸引,七情六欲随之翻转,患得患失,浑忘了自我。哪怕是一场球赛的输赢,一个故事的结局,甚至路旁几个人的交头接耳,不论是否关系到切身的利害,人总想知道后果如何,才能心安。
  这种现象就是好奇心的表现,好奇一定是基于外来的因素,一旦人对好奇的事物能加以思考,一步一步地深入下去,心中无时无刻不绕着它转时,好奇便成了兴趣。
  年轻时我常以自己的兴趣广泛为荣,几乎可以说对什么都有兴趣。东摸摸,西学学,到后来样样都懂一点,却样样稀松,没有一样可以拿得出手。
  有很多人都是如此,直到青年时期过去了,才悔恨没有学到一技之长。唯一不同的是,我没有气馁,虽然马齿渐增,还在不停地摸索、学习,终于在无数的机会中,找到了一项值得全心投入的,然后放下一切,专心一致地钻研下去。这时,由于我过去涉猎得广,所以考虑的角度、进行的方向以及解决的办法也比较完整。
  常有人说,我之所以能坚持下去是因为我对计算机工作很有兴趣。这话说对了一半,我的确时时刻刻都在研究它,我知道如何激发自己的好奇心,所以对任何事物都会产生兴趣,并不仅于计算机而已,只可惜生而有涯,无从一一深究。
  人人希望从事有兴趣的工作,都认为兴趣的有无攸关事业的成败,连教育心理学上也强调设法培养学子的兴趣。可是如果不了解什么是“兴趣”,不知道人如何感兴趣,我们又怎么去培养?怎么令人人都从事有兴趣的工作呢?
  人们对兴趣过于依赖,又不了解兴趣的本质,便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智力浪费。尤其是年轻人,他们经常振振有词地说:“我对这个没有兴趣!”没有兴趣就不愿意学,没有兴趣更不肯做。好象活在世界上,就应该有一种适合他们兴趣的事物,在那里等待着,一直到小王子、小公主兴趣来了,天下就太平了。
  当今是物质文明的盛世,婴儿有婴儿的玩具,儿童有儿童的玩具,男男女女,从小到老都有各式各样的玩物,除了商业上的牟利目的外,这些产品无不是为了迎合人的兴趣。人们被外在的各种“兴趣”吸引着,东玩玩,西摸摸,在那精巧绝伦的功能之诱惑下,兴趣不断地转移,从生到死都沉迷在兴趣中。
  物极必反,盛极必衰,人的智力本是求生的工具,既然一切都已完美无缺,人还有什么值得去劳神费心去思考的?不事思考,大脑就如同未经雕琢的石头,所有的智力功能无从建立。久而久之,大脑中只有一些对“兴趣”的记忆,一旦遇到需要应变,或者是面对求生存所不可避免的枯燥工作时,人就沮丧烦恼、痛苦不安了。
  从各方面看来,人最大的特征在于大脑思考的功能,从幼年到青年时期,正是大脑可塑性最强的阶段。如果不先把思考所需要的资料、方法以及习惯在这个时机中建立起来,以供未来之需。等到步入壮年,一切都已成型,想要思考就再也不可能了。
  人在学习的过程中,当一些观念能与个体的经验相印证时,人首先得到的是认知的感受。那是一种新奇的、突然间由茫然变得明晰的感觉。这时若有良好的导引,最容易让人产生好奇。但如果基本知识太少,未知因素太多,虽好奇而得不到满足,仍然不能形成强烈的兴趣。
  所以,不断地引起好奇,不断地予以满足,更要适时地增加深度,让学习者自行思考。只有在大脑的思考经常被这种好奇所占据时,才是发自内心、具有动力的兴趣。就如同生命力一样,在自我追求中,自行获得满足,不断前进。
  兴趣和喜欢有很大的分别,“喜欢”是自我主观的心理状态,而“兴趣”则是人对事物的心理现象。比如说当某种刺激使我们的生理感官感到愉悦时,我们会“喜欢”那种刺激。而只有在对那种刺激产生的结果感到好奇,希望了解更多时,才叫做“兴趣”。
  有人喜欢看电影,这不表示他对电影一定有兴趣;喜欢一个人,也不见得是想了解那个人。当一个人对某一件事发生兴趣时,可能只是对其中的因果,也可能是对该事的利害关系感兴趣,至于喜不喜欢,与上述两个情况并没有绝对的关系。
  状态是指事物在一段时间中发生的现象,常随着情况变化。人心在各种条件的影响下,自我意识对有利条件的感觉称之为喜欢,喜欢的结果,若能引发生理心理的兴奋,便是高兴。而利害经常是无定的,很可能为了一点微不足道的原因,勾起了记忆中不愉快的经验,喜欢的条件就丧失了,状态也随之而变。
  现象是事物的表现或呈象,其改变的因素比较容易分析。以兴趣为例,其原因之一是当人接受了某种刺激或者认知了某一事件后,在联想作用下,与另一系列经验发生关联。如果该系列经验尚未完全被认知,电路似通不通,人便有了“疑惑”的感受。再若该系列经验与主观有利的感觉相关,人便会希望解决此疑惑,这才是好奇。
  如果好奇很快得到满足,原因消失,现象没有了,也就失去了兴趣。若好奇无法获得满足,人也难以长期保持兴趣,当然,这又得视好奇的强度及利害的程度而定。
  另一种原因是心理的认知利益,利益是人追求的目标,在心理活动过程中得到利益的认知时,便继续刺激心理,如此循环下去,即形成兴趣。
  因此,要培养人的兴趣,首要的条件是引起其好奇心。其次是逐步在心理上满足其好奇,同时提供更深一层的未知条件。等到人对该问题有了完整的认识,能够自行设法解决其疑难,自行发掘更多的问题,这样循环不已。由于任何事件的因果永无止境,只要在人的能力范围之内,其兴趣就可以一直延伸下去。
  好奇心又当如何满足呢?当人对问题尚未充分了解前,答案的正确与否并不重要。在这种情况下,物质或精神的奖励经常是最有效的方式。因为在没有养成自信心之前,人皆崇信权威,奖励是权威者肯定其价值的具体表示。只是应该注意奖励的时机,千万不可让受奖者误解或养成习惯。
  直到今天,我的兴趣还是太广,偏偏时间太少,对计算机的责任始终无法推卸。计算机占掉了大部分的时间,其它能分配的就不多了。
  离开台北时,我买了不少油画材料,满以为每个星期天都可以誊出来画画。孰知人算不如天算,每次一拿画笔,总是身不由己,被计算机缠得动弹不得。
  音乐、艺术是最不能轻忽的情人,她们没有三从四德的观念。只要三天不见,她们就背叛了你,偏偏她们又令人难以割舍,打从灵魂深处,一声声孤独的祈祷,无不渴望着她们的抚慰。理性与感性的人生,毕竟是两条互相偏离的航道。
  一般说来,维持兴趣最理想的条件,当然是有利可图,“利”是生存的保障,能终日生活在有兴趣的事物之中,谁不向往?可是人很难控制自己,再有兴趣的事,日子一久,变成了例行工作,就会心生厌烦。最糟糕的是有些人只顾兴趣,做起事来,兴致冲冲地,先做他有兴趣的,其它便丢到一旁,不加理会。这种人多半只顾自己,不切实际,终生难有一点成就。
  不论做什么,也不论喜不喜欢,能够创造自己的兴趣,才是一个人成功的秘诀。其方法是在工作时,先用心了解工作的性质,再设法把工作做得又好又快。人只要把心力投入工作中,自然而然会产生一些疑问,譬如怎么样才叫“好”、“快”?用什么方法可以达到?在这种目标的驱使下,为了要解答这些疑问,就会产生好奇。这时人的意识被思考占据了,取代了烦恼厌恶的心绪,兴趣之引人入胜,正是如此。
  不过,要小心慎估自己的能力,目标不要订得高不可及,一旦不能达到,就会泄气。也不能订得太容易,那样没有挑战性,又给自己一个自我敷衍的机会,最后一定不了了之。我曾看过一种狗拉车比赛的节目,人坐在车上,用竿子吊一块肉,悬在狗的面前,狗看到肉就追,车子也就被拉着前进。如果肉吊得太远,它可能失去了兴趣,再如果被它一口咬到,则目的已达,自然就不拉车了。
  人生说穿了正是如此,自己在自己前面悬一块肉,可望而不可及,总比被别人鞭策愉快些。虽然我们经常只是为了生活而工作,但是创造一点兴趣,给自己一个学习磨练的机会,比起满心烦苦,从早上煎熬到晚上,厮混一辈子,岂不是要好得多?
  《道德经》第十三章曰:“宠辱若惊,畏大患若身”。人生是个试场,对一般人而言,生老病死是考题,畏大患若身是考不及格。对真有根性的人,《易经》才是考题,考的范围就是宠辱、得失。
  考完试,心情轻松,才有机会观察身边事物。

  有一只三个月大的小白流浪狗,有一天钻到我们院子里的车子底下,死赖着不肯走。来者是缘,缘聚都兰山下,故此沉冰玉将之命名为“都都”。
  都都从来不随地大小便,除非是吃太饱了,它吃饭也从不挑剔,把地上的饭粒舔个精光。它不喜欢洗澡,从来不接近浴室,喜欢以穹天大地为床,不肯进入为它准备的狗舍。一听到门口有摩托车声,它就会躲到门后,等车过去后,兴奋地在车后狂追狂吠,捉狭那些可怜的骑士。等到要挨打时,它就会赖在地上,装出一副乖宝宝的模样。
  我们还收留了一只小黑狗,在腹部被汽车辗伤后,我们在路边捡回来的一条小命。偌大的庭院,两个狗东西就像游手好闲的武士一样,每天从前院追逐到后院。凡是可以动的蜥蜴、爬虫与老鼠,甚至于能飞的麻雀和蜻蜓,都是它们幸福童年的玩伴。
  初来时,叶乡长好心送来一只活公鸡,我们不忍杀害,便放养在院子里。几个月下来,那只鸡长得生猛雄俊,每天天还没亮,便煞有介事扯开嗓门鬼叫。后来有了狗,狗不容鸡,鸡比狗凶,常常追得一院子鸡飞狗跳。我们决定把鸡杀掉,由我面授机宜,临时教了小封两手刀法。
  杀鸡时,我在厨房烧开水,突然觉得院子里寂静无声,出外一看。小封满身是血,手提菜刀,身后躲着缩头缩脑的沉冰玉,另一边是王传宏,一副准备跑百米的姿态。而在小封面前约五尺处,伫立着那只羽毛倒竖,精神抖擞,脖子上鲜血直冒的无头小公鸡!
  它显然不了解,为什么这些平日仁至义尽的无尾动物,会不顾日日啼晨的苦劳,下此毒手?都都也不解,何以它的玩伴一到我们手中,就血流五步!
  由于沉红莲不忍遗弃都都,两年后搬家时我们把它带到了杨梅,不仅玩伴没有了,活动空间也受到很大的限制。幸福童年的记忆变成它对自由的渴望,经常头靠着纱门,鼻子不停的向外闻。一见门口车子发动了,就开始哭闹蹦跳要坐车。但是生存的依赖,又驱使着狗性必须适应人类。由点点滴滴的证据,我才看出了狗与人、人与人之间的异同。
  我一直在寻找“人为万物之灵”的证据,但一直只能证明人是万物之一,人有何德何能自喻为万物之灵呢?我试着先在狗身上,找出其与人相同之处。
  狗的自私与人无二,它从来只顾自己的需要,而不管别人是否方便。狗的愚昧也与人一模一样,遇事没有大脑可用,该叫时不叫,不该叫时喊声震天。它也怕寂寞,和人简直不分上下!从早到晚只知吃喝玩乐睡,还得有人或有狗陪着!
  像这样的“狗东西”,为什么会博得人的欢心呢?
  在都兰的别墅没有装电铃,由大门口到屋内大约有八十公尺,都都便成为活动电铃。其次,它能抓蛇、捉老鼠、把鸡赶得满天飞。山边多蛇,经常在我们面前蜿蜒来去,都都一发现蛇后,便在一旁狂吠不已,我们这些迟钝的人才有机会把蛇除掉。
  都都还会骗取人的感情,它不记仇,不记恨,人被它缠得烦了,大吼一声,狗立刻挟尾而去。下一刻,它又偷偷地望着人,要人替它按摩,而且不断的位移,让你按摩身上不同的地方。它也会看人的眼色,每当人的眼睛闭着,它知道在一旁守候,眼睛一张,它立刻摇尾而来!
  这些特性都是社会性群居动物,基于“领域”所养成的习性。领域是指群居动物生活的环境,它们依赖环境中的资源生存,为了生存就必须占有并保护其领域。人的领域是以家为单位,狗在原野中也有它的“家”,被人豢养后,则以人的家为家。
  人因为社会性其它功能的发展,渐渐失去了一些感官上不常用的本能,诸如听觉、嗅觉等的远距遥测。狗则需要食物、抚慰,除了人以外,其它的动物不可能提供。
  因此,双方一拍即合,人们爱狗其实是爱自己。人们称道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其实是说“最忠于主人的动物”!人即使是被豢养,还是有分辨心,还有是非感,不像狗,与人混熟了它便不叫了!
  狗辨识人的方法也是我研究的对象,我先前以为狗只用鼻子,后来发现狗鼻子仅在它贴近对方或是黑暗处视线不能及者才用到。我经常在二楼窗户旁,只露出一个头来,而它在院子里,一眼就能分辨出来。为此,我的视觉辨识模式是以人头为一个辨识单位,只要看到了两眼的相对关系,就可以把面部的特征转化成数据结构。
  生物的演进方式实际上与人写作文章或是程序无异,因为有缺点,所以要不断地调整改进。调整乃根据相互的需要,狗要的只是生存,人要的则比较多。这又是一种适应的法则,要求多的一方必须有更多的能力,才能施舍一点点就能交换更多的报酬。
  我又有了结论,人之灵,在于自知之明,人知道对万物的需求,也知道如何施舍。反之,自以为有灵却无自知之明,不愿下功夫培养自己的能力,却一味要求他人,这种人与狗就很相似了。不同的是狗很容易满足,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是狗之“忠实”。今人则忠实于名财,忠实于权势,忠实于人者已不多见矣!
  住新店时,有次我们家院子里爬进了一只很小的巴西乌龟,大约只有三公分长。一个珍贵的生命,只因它长得可爱,就此变成了人类的玩物。
  我把它养在案头,利用一个小小的盆景,为它特设计了一个小池塘,还有假山小树,喂它吃肉松。我发觉它也有“制约反应”,每当我要喂食,一拿起肉松盒子,它就四脚划动,漫步如飞,直扑到盆边来张望。它每次都会回到小池塘中进食,进食完了,又爬到我面前来。
  它那两只小眼睛,又是怎样辨识的呢?因为解析力有限,我仅试验过它对动态的反应。我用牙签插着肉松,在它面前晃动。发现除了食物的形状外,移动的速度非常重要,太快它置之不理,太慢它也兴味索然。
  后来我收集了一些孑孓,放在小池里,原来它的视力完全符合生存的需要。这时,但见它精神奕奕,上下翻飞,一点也不笨重迟缓,直到孑孓都进了小胃,池中没有动静为止。是了,视觉辨识是能量的变化,是生存的保障,一物克一物,靠的就是辨识!
  那时,我们每周两次讲习电影主题与技巧。我要测试小乌龟的距离感,便把它放在手心中,面对着远处的电视,它居然能把头固定对着屏幕,随着转动!实在难以思议,学生们看了无不称奇!为什么呢?
  它太乖巧了,不吵不闹,每天只伸着一颗小头,两只像是笔尖般的眼睛,黜黑而深邃,凝视着小树。有时我想知道它在想些什么,它也会探出头望着我,一动也不动。我们很有默契,天地之间,显然只有我们大小傻瓜两个!
  它饿了就吃,饱了就睡,一副得道者的模样。沉红莲也喜欢它,常请去她那里作客。她可以一手握着乌龟,一手打键盘,有时也会让小乌龟爬爬键盘。到了进食时,我们都抢着喂它,只要它的头一伸出来,就会有肉松送上嘴。
  我曾看过一个理论,说是野生动物不可能长得过胖。只可惜它已经有了家,一个过于宠爱它的家,结果胖得四只脚不能着地。冬眠不久,便寿终正寝。
  那是段难忘的经历,自从它冬眠后,沉红莲便天天检查它的情况。有一天我突然听到她的悲呼:
  “小乌龟死了!”
  我心中一惊,很久很久以来,我的内心平静如水,从不曾被外界的事物干扰过。但那一剎,我呆住了,心中彷佛是一张白纸。直到沉红莲把玻璃盒子捧过来,里面赫然就是那只已经干扁的小乌龟,我定了定神,机械般地说:
  “是死了!”
  “怎么会呢?你不是说它在冬眠吗?”
  “是的,它先我们而去了!”我答非所问,心中在想,这个弱小的生命断送在我的手中,难道不是罪过吗?当然是的,我此刻的悲伤,不正是我的忏悔吗?
  是吗?这只是矫情,我难道没有残害过生命吗?人类为了生存,难道不是不断地残害着其它的生命吗?如非我,这只小乌龟还不见得会活到今天。一只小乌龟与一条金鱼有什么分别呢?一条金鱼与一条餐桌上的鲤鱼,又有什么不同呢?
  我痛惜这只小乌龟,只是因为私心有了损失,有喜爱就有悲伤!有希望必有失望!我在院里捡到它,将它放生就能解决问题吗?有人特地到市场去买些乌龟,只为了放生,美其名为功德!那么捕捉乌龟的人,岂不是与有功焉?
  虽然是这么一件小事,可是其中却隐藏着重要的讯息。我并不在意是否自己种了恶孽,我关心的是生物界生死准则的问题。不错,一只小乌龟死了,我心为之伤恸。但是此时此刻,世上有多少生命已经或濒临死亡?我为什么不为它们悲伤呢?
  我当然有一个坚强的理由,因为我并没有看到!难道只有眼睛看到才叫做死亡吗?那么为什么当沉红莲喊着“小乌龟死了”时,我并没有看到,却仍然心神皆颤呢?不必再掩饰了,我骗不了自己,人感到悲伤时,其实都是感伤自己!死亡之可悲,是因为迟早将会轮到自己!某一个生命消逝的可悲,是因为自己所喜爱的一去不归!
  看清楚些吧!真要悲天悯人,就要彻底了解问题之所在!既然随时随地都有生死轮回,人要抱着慈悲的心怀,就永远不可能快乐兴奋!我们改变不了宇宙中的能量循环,也就必须接受生死存亡的现实!
  接受现实不表示满足于现实,人如果能看清楚这一点,就知道我们做人的责任,我们与狗、乌龟不同之处,就在于能够认知宇宙、生命以及能量、存亡等现象,从而寻求妥善的因应之道。这些道理很难说得清楚,故用一个概念代表之,这个概念就是“灵”。
  所以,万物之灵是对万物的生死存亡,有了一种感觉认知者。由己及人,人人都应该有此感觉及认知,故称人为万物之灵!
  小乌龟虽然死了,沉红莲还不舍得把它丢掉。搬到都兰以后,她觉得这里山明水秀,才让它长眠在水井旁的小花园中。

  有人认为幽默是引起人类兴趣的法门,是行为境界中最高的一种。我不同意,只要人的心情愉快,不论贩夫走卒,人人都可以互相幽默一番。
  如果把幽默分成很多等级,随着境界的不同,取材和方式就大异其趣。不过,幽默的难度在境界而不在幽默本身。
  有人认为幽默与民族性有关,这也是自由心证,丝毫经不住考验。只要我们对幽默本身作一番探讨,就会知道人只有在心情愉悦的情况下,能得到幽默的效应。对一个苦难甚多,挣扎在生存边缘的人或民族来说,哪有心情苦中作乐?而那些生活幸福,无忧无虑,成天嘻嘻哈哈的人们,见别人摔得头破血流,也会觉得幽默无比哩!
  首先,我们得知道什么是笑?人为什么会笑?笑是一种使肌肉松弛的反射动作,当神经脉冲传来的讯号,呈一断一续的连贯状态时,如果讯号非常轻微,便是“痒”。在讯号强烈时,肾上腺素就发出相对的讯号,使得肌肉一剎间紧张,一剎间受到遏止,这样连续不止,生理反射的结果,便形成了笑。同理,当人遇到一桩事件,先是紧张,观察之下,发现错误,立刻精神松弛,这时也会发出笑声。
  笑的时候,肌肉得到适当的振动,如同被按摩一般,故而得到了松弛的效果。肌肉的松弛是有利于生理的一种反射作用,但过度的松弛则会造成神经的麻痹。
  人喜欢笑,借着笑能达到有限运动的效果,有利于身心。婴儿脸肌的抽动以及四肢的晃动,都是在兴奋状态下,一种发展肌肉的轻微运动,人却误以为婴儿很快乐。
  人在经验中得知什么是正确与错误,因为社会的压力,人人力求行为正确,极力避免错误的发生。可是在日常生活中,太多的“正常”反而使求变的人性感到厌烦。这时为了自我宣泄,或为了取悦他人,特意表达出某种出人意料的语言或行为,使之产生变化,凡此皆可谓之幽默:
  一、语言行为正确,但明显地有些细节错误,让人意料不到,而又无伤大雅。
  二、语言行为未必正确,但需要稍加思索,才能发现错误者,更能出人意料。
  三、在正确与否之间,或者具有双关,暧昧不明者。
  四、某种语言行为有私密性,或令人尴尬,兼具紧张与松弛的效果者。
  当然,要仔细去分析,幽默的方法可以写成一本书。但运用上述几点,大致上已经够幽人一默了。不过千万要注意选择适当的时机,在别人心情不佳时,幽默就变成了嘲弄。再如对方不懂幽默,最好敬而远之,否则石沉大海不说,反而被对方幽了一默。
  更别忘了,幽默代表人的品味,低级趣味虽可搏人一笑,难免由此被别人看轻。高级的幽默应言之有物,一笑之余,可发人深省。至于那弦外之音,要别人苦苦思索上十天半月,或者终生受用不尽的,就叫做“禅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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