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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廿八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    ◆起
      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    ◆承
      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
    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    ◆承
      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
    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  ◆转
    故大制不割。        ◆合

◆起-本体
    ┌──────────────────┐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     │
    │  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
    └──────────────────┘
  注
  客观真实1:原子模型中,原子核为静止,电子则绕原子核高速运动。
  客观真实2:原子核可视为雌、阴,电子可视为雄、阳。
  客观真实3:原子之所以为宇宙物质基础,即因原子核具有稳定的性质。
  解
  老子认为:雄为阳刚,具动能,雌为阴柔,具静能。若能以静为主,如溪谷一般,
  则可蓄集流水。蓄水于溪,聚能如集德,则如婴儿般,返归大自然。
  通
  ●《易经˙泰卦》彖曰:『泰,小往大来,吉亨,则是天地交,而万物通也。上下
    交而其志同也,内阳而外阴,内健而外顺,内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长,小人
    道消也』。
  释
  宇宙中相对之性质,皆为各种变化之基因,正之于负,有之于无,好之于坏,对之
    于错,高之于低,长之于短等,无一不是「雄、雌」之征。能量激荡于两个极
  端之间,互为消长,此即为自然之「常德」,亦即均衡之道。
  或谓是、非不能相提并论,此乃说者过于执着于其主观!自然中,本无是无非,不
  善不恶。以某人之立场,利己为善,害己为恶。但在对方而言,其见恰得其反
    ,谁能断其是非?然而社会之变动,文化之发展,正是基于此中是是非非善善
  恶恶。否则宇宙寂寂不动,人亦无存矣!

◆承-应用
    ┌─────────────────┐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    │
    │ 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
    │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    │
    │  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
    └─────────────────┘
  注
  客观真实1:「白」为光能照耀之处,光明之后必有阴暗。
  客观真实2:向往光明而耻居阴暗,是人性之常。
  客观真实3:人人向往,必多争,避之则为德。
  客观真实4:以「荣」代「白」,以「辱」替「黑」,其理亦同。
  解
  老子认为:了解光明显赫之可贵,却甘居黯淡卑下的环境,此人可为天下的榜样。
    能成天下的榜样,德性就不会有差错,能返归于无极境界。知道荣显的可贵,
    却能身处卑圬,必是虚心若谷,德性充足,真实自然。
  通
  ●《章卅二》:『道常无名,朴』。
  释
  知道利之所在,而不为利诱,有能力谋取己利,却淡泊恬静者,其德厚且实。
  以「均衡律」而言,『为天下谷』是一种明智的策略,因为「谷」为「虚」,又为
  「低」为「下」。根据均衡律,在能量变化中,上述情况唯一的结果,必然是
    由无而有,由少而多。
  人性贪得,但是得后必失,得而后失,便感痛苦。若无而后得,则痛苦解除,感觉
  快乐。『为天下谷』之策略,可以说是常保快乐之道,既然人心乐而不苦,『
    常德』即足,若能永远满足于「谷」中,自然归于「纯朴」了。

◆转-效果
    ┌────────────────┐
    │朴散则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
    └────────────────┘
  注
  客观真实1:物有物性,各有所适,器具必然具备器具之性。
  客观真实2:人有德,方见用于圣人。
  解
  老子认为:原木经过雕琢后,就变成各种可用的器皿。圣人以这种观念,利用人之
  特性,就可以使之成为百官之长。
  通
  ●《章廿二》:『圣人抱一为天下式』。
  ●《章廿七》:『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
  释
  宇宙中万事万物,形形色色,各有所用,亦各有所失。有适于器皿者,有适于家具
  者,有适于房舍者,然器皿不可作为房舍,家具亦不能当成器皿。圣人知事物
  之理,为天下谋大利,必以适当之材,作适当之用。

◆合-真相
    ┌────────────────┐
    │故大制不割。          │
    └────────────────┘
  注
  客观真实1:世事必须以整体观之,不可以偏概全。
  客观真实2:量子理论视宇宙非物体之总合,而是将宇宙视为一整体,其中各个不
    同部份彼此均相互关联,此整体实为一复杂的关系网。
    一个基本粒子并非一独立存在、不可分割之物质最小单位,而是一组与其它粒
    子发生作用的「关系」。
  解
  老子认为:所以真正的事物之理,是整体互为因果,不能分割的。
  释
  综观前述,若以个体立场观之,万事万物皆有所别,雌雄、黑白、荣辱有异,是非
    、利害分明,人人皆各行其是。至于宇宙整体,无非是一团乱集合,在无常的
  变化下不知所之。但是圣人所见不然,既知世事之殊异属实,然抱一为式,即
  可包容万有。同时从人类、甚至宇宙整体的立场而观,乱中有序,序中有理。
  人若能遵从事理,弃私从公,化异为同,即谓之大道。既为大道,必然应顾及,
  整体的因果,而不能执偏概全,这就是所谓『大制不割』。
  世事应以人类宇宙整体之利益观之,一时之盛未必长久,一时之衰也有契机,其盛
  衰交替必有因果。此因果之重心,在于有道、无道,有道者,虽晦而明,无道
  者虽强而弱。人知其所守,有圣人出,即可以为用也。
  有德有能者,是明理者,明理之人,不求闻达,无为而为,以知命待时也。故《易
    经》干卦初九曰:「潜龙勿用」。盖君子有心谋国,而上、下无行,其道必败
    。设若邦国有道,其道已盛,有我不多,无我不妨。至若有朝一日,有圣人在
    ,用之为器,见龙在田,此即为无为之为也。大智者,当知时有时序,天有天
    理,知其雄,守其雌;知其白,守其辱,非执一端者可与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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