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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 低标准和高标准


  上一节谈多写之道,鼓吹随手涂抹。随手涂抹,有目的,目的是什么?这使我想到,不只一次,有的渴望学会作文的年轻人来问,怎么样就算写好了。这个问题很难答复,因为“好”的意义不定,还有,不同的人心目中会有不同的“好”。勉强答复,也要多费些唇舌,就是要分析。总的说是看你所谓好是以什么为标准。标准可以各式各样,这里化繁为简,姑且概括为两类,一类是低标准,另一类是高标准。低标准容易说,高标准不容易说。幸而对初学说,应该多注意的是低标准。下面从低标准说起。
  低标准容易说,是因为我们可以从消极方面给它规定个范围,就是要没有让人家揪住辫子的错误和大不妥。这类错误和大不妥,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错别字。什么是错别字?像是人人都知道,其实里面也有一些问题。自然,我们可以先给它下个定义,比如说,是指人家看了不知何义,或者想用它表示某义而它并不能表示某义的字都是。但定义简而情况复杂得多,所以还需要多说几句。写错别字,古人在少数地方是容许的,如不写“早”而写“蚤”,不写“背”而写“倍”,等等。还有一种情况,如“椅”是后起的,原来写“倚”,表示有背可靠,直到明朝,有的老学究还嘲讽写“椅”为不通。写字,“从今”是个原则,我们现在写,即使是文言,总以用“早”、“椅”而不用“蚤”、“倚”为是。这与我们的实际写作像是关系不大,但原则是重要的,要记住。从今,向前大迈一步,会踩上“从俗”,对不对?这就难于一言定案。问题在于:(1)是不是已经到了“约定”的程度;(2)与明文规定有没有抵触。一般说,是最好慎重一些,宁可作个保守派。这“保守”也是个原则。有了“从今”加“保守”,我们就容易处理有关错别字的许多问题。下面是常见的一些情况:
  (1)笔画不对,如“式”写“式”、“藩”写“藩”是笔画位置不对;“武”写“武”、“陷”写“陥”是笔画不对。(2)从俗不合规定,如“街”写“亍”、“酒”写“氿”之类。有人也许会说,新写法渐渐流行,推想是会得到大家承认甚至规定承认的。我想,这最好还是不放弃保守的原则,暂仍旧贯,等规定承认了再随着维新。
  (3)只凭自己想象而创造的,如a.完全自造,指“绱”鞋、“涮”锅之类;b.由类推而造,指“踨”迹、接“踵”而来之类。此外,还可能有不知如何写而瞎写的,情况千变万化,难于举例。
  (4)以甲代乙,过去所谓别字。情况无限之多,如鸡“旦”、“代”着书包之类是图省事,用笔画少的同音字代替;不“在”犯错误、大“盖”他不来之类是漫不经意,甚至以为写哪一个都无所谓;一种最常见的情况是不明词义,以为写对了实际是写错了,如在医院里“修”养、“固”步自封之类;等等。通常说写错别字,绝大部分属于这一类,所以要特别注意。
  (5)写字不合从今的原则,还有一种常见的情况,是应该用简体而写了繁体,不应该用废了的异体而写了异体。这或者不应该算错,但为了避免减弱传达的效能,最好还是努力求合乎规定。
  (6)还有一种情况,是保守和维新很难说谁对谁错。例如年“轻”人和年“青”人,就字义说是“轻”对,轻者,量少也,年轻就是年岁小;可是年岁小与“青春”有不解之缘,于是“青”字就大有诱惑力,而许多人就宁愿用“青”而不用“轻”了。按照约定俗成的原则,已经为多数人所承认,当然要算对。但也不可因此而说用“轻”错。莫“名”其妙和莫“明”其妙也属于这一类,情况却比较复杂。用“名”是老牌,其意义是心知其妙而难于用言语表达。这与我们现在的取义很不同,我们用这个成语是表示,不知其妙在哪里,因而用“明”就恰如其分了。遇见这种情况怎么处理?两者都算对没有问题,问题在于任择其一怎样定取舍,我的意见,用“明”名实相副,也许好一些。
  错别字,下里巴人之事,谈得这样多,像是小题大作。其实不然,因为作文是为了表达思想感情,写错了,表达就必然要受到影响。再有,就现实说,许多人,包括程度不很低的,这个小小关口并没有过去。小的尚且不能过,其他就会更难,所以决不可等闲视之。
  (二)用词不当。这方面的情况更加复杂,这里只能最概括地谈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生造词,如“住止”“奖扬”之类,都不在约定俗成之列,或说是为词典所不收,大家所不用,人家自然不能确切领会是什么意义。严格说,生造词是不能表义,以为能表而不能表,当然要算错误。
  用词不当,绝大多数是应该用这一个而用了那一个。这里就碰到所谓“最恰当”究竟何所指的问题。记得法国小说家莫泊桑学写作,他的老师福罗贝尔曾告诉他,描写某事物,应该只有一个词最恰当,你要找到那一个。这个想法对不对?有时候,情况也许是这样;困难在于,怎么能够证明所用的一个正是最恰当的一个。举例说,所想描写的事物是甲,而想到用来描写的词有子、丑、寅、卯、辰、巳几个,这几个比较,只有一个最好是一种可能,两个同样好也是一种可能,最好的一个竟不在这几个之内仍是一种可能,如果情况不是第一种可能而是第二或第三种,福罗贝尔先生的教导就落了空。就我们这里谈作文说,我们不能不躲开这个较为玄远的问题,而要退一步,粗略地说可能写到纸面上的词有三类。一类,读者看了,所理解的同你想表达的一致或很接近,如一位好同志发表个意见,你不同意,虽然表示不同意,却说“尊重”他的意见。另一类,读者看了,所理解的同你想表达的不接近却又离得不很远,如不用“尊重”而用“尊敬”。还有一类,是南辕北辙,如不用“尊重”或“尊敬”,而用了“恭敬”“羡慕”。这最后一类是个大胶皮口袋,几乎什么都可以装进去,比如想说“规矩”而用了“范围”,想说“团结”而用了“勾结”,等等。我个人想,就低标准说,用词不当应该指这第三类,因为第二类,如果宽厚一些,也可以不算揪住辫子的错误。
  (三)造句方面的错误,也就是严格的语法意义的错误。这是一部《二十四史》,无从说起。俗话说:“虱子多不咬,帐多不愁。”既然说不尽,只好一概不说。幸而近些年来语法学颇为时兴,大家都会知道,语法是一种语言的由习惯而定型的词与词的结构形式(即造句)的规范。如一般情况下是主在谓前(我读书),说“读书我”就不合语法;一般情况下是宾在动后(吃饭),说“饭吃”就不合语法;等等。这里需要谈谈的有两个问题。一是所谓错误是不是严格限于“形式”,如果是这样,“发表问题”、“解决意见”之类就不能算错误,因为都是动词带宾语,不违反形式。有的人认为,强调语法的实用性,这类词不搭配的情况无妨也算作语法错误。我想,算作语法错误也好,算作用词或修辞错误也好,就作文说,即使采用低标准,也以不轻易放过为是。还有一个是对将错就错的宽严问题。有些说法,如“他非去”(省去“不可”),“忠诚教育事业”(形容词带宾语),“由于上课不用心,使得我考试不及格”(缺主语)之类,就语法说,尤其是早期,几乎都认为不合规范;可是它偏偏时来运转,势力越来越大,根据约定俗成的原则,似乎又不能不承认它的合法地位。不承认是严,有错必纠;承认是宽,将错就错。我们要何去何从?一种没办法的办法也许是古人常用的“穷则独善其身”,自己暂且不这样写,因为尽有新旧派都首肯的其他说法可以代替。
  (四)意思不清楚。严格说,写错别字,用词不当,造句有误,多多少少都会影响意思的表达;为了分工,这里是指那三种以外的意思不清楚。这类意思不清楚,情况自然也是无限之多,难于枚举。避难就易,可以概括为两类。一类是全篇的,比如态度模棱(看不出究竟有什么主张)、轻重错乱(看不出重点在哪里)、各部分间不协调甚至矛盾(更看不出究竟意见是什么)等等,其结果都是文章主旨不明。另一类是部分的,一句或几句,意思说不清,或前后不能照应,或像是应该说甲而说成乙,等等,总之,都会使读者感到莫明其妙。写文章给人看,目的当然是求人有所知;意思不清楚的结果是人不能有所知,所以也是大缺点。
  (五)条理混乱。文章的条理,随内容的不同而千变万化。比如记叙要重视事件内容以及时间的因素,说明要重视事物的全体和部分以及性质和状貌的关系,议论要重视论点和论据的安排,等等。就是同一内容,也可以采用不同的条理来述说,这是文心的自由;但这种自由是选择路径的自由,选定之后,举步上路,就不再有随意岔开甚至倒行逆施的自由。怎么样算不岔开、不倒行逆施?难于具体说;不得已,只好从要求方面探索,是让人家看了,觉得眉目清晰,各部分的由此及彼,都像是不得不然,因而很容易抓住文章的主旨。文章的条理来自思路的条理,思路飘忽,可以用写提纲的办法使之稳定,这留到以后再谈。
  (六)文不对题。作文,一般是别人命题。同一个题目,立意和写法也是千变万化;但无论怎样变、怎样化,总得是同那个题目能够对应的。记得中学时期学校期考出个笑话,有个同学功课不佳而好开玩笑,碰巧作文题很古怪,他作不上来,却写了一篇呈校长的建议书,篇幅不短,但内容只是食堂馒头质量差,罗列缺点,分析原因,以及应如何改进云云。评卷后当然得零分,因为是十足的文不对题。一般作文,像这样的当然没有,但抓不住重点,甚至跑野马,写许多无关紧要的枝节,以致不切题的,却也间或有之。这虽然是不很多见的毛病,却也应该注意。
  以上是谈低标准,都是由消极方面规定,作文,只要没有或很少这些明显的缺点,就算及了格。
  高标准要由积极方面说,不是没有明显的缺点,而是有优点,或者说,不只是通顺,而是好。前面说,“好”的意义不定,不同的人心目中会有不同的“好”,这就使这个问题复杂起来。以古典作品为例,像《史记》,杜诗那样的辉煌著作,也难免有人吹毛求疵,这是由于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幸而我们这里不是评价具体篇章,可以从概括要求方面大致描画个面貌。我想,这还可以分为程度不同的两类,一类是“一般”的高,另一类是“特殊”的高。
  所谓一般的高,是指够这样水平的文章:内容方面,平实,就是说,介绍知识能够确实,抒发感情能够真挚,提出主张能够言之成理,等等;表达方面,畅达,就是说,遣词造句能够确切、清晰,行文能够简练、流利,等等。文章写到这样,明眼的读者会认为,确是功力不浅,甚至其中有不少是值得学习的。
  所谓特殊的高,情况就不同了,而是:就内容说,新颖,深刻,能够见人之所未见,言人之所未言;表达方面,遣词造句能够丰富多变,左右逢源,行文如行云流水,像是漫不经意而无不恰到好处,尤其重要的是具有自己的风格,识货者一见而知这是出自某某笔下,而绝非他人所能仿佛。文章到此境界,旧话说是炉火纯青,自然只有很少的人能够有此本领;但作文提高,如果不半途而废,渐渐接近它总是可能的吧?所以也应该知道还有这么个境界。
  特殊的高,像是登上珠穆朗玛峰,自然不是容易的事。学习作文,要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态度最好是这样:低标准,一定要很快达到;一般的高标准,争取早日达到;至于特殊的高标准,可以虽不能之而心向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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