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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熟练与知识


  上一节说多读多写是学作文的灵丹妙药,推想不少读者看了会感到不满意。不满意可能有各种情况。(1)想买的是新发明的特效灵方,看看招牌,卖的却还是祖传狗皮膏,未免丧气。(2)因为想快,所以才来问你,得的答复却是快不了,真是大失所望。(3)作文是学语言,语言有规律,不提规律而强调多读多写,轻一些说是少慢差费,重一些说是老框框误人。可能还有(4)(5)等,难于列举。已举的三种,(1)(2),所供非所求,用不着辩解,暂可各行其是,对错留待事实证明。(3)涉及在语言的学习中多读多写与理性知识的关系以及如何利用等问题,就目前说,大家的认识还不一致,甚至很有分歧,所以需要多说几句。
  为了头绪清楚,容易说明,(1)我们暂且把多读多写(熟)和理性知识(知)看作可以独立的两条路;(2)所谓理性知识限定组词造句的知识,即语法知识。两者的关系以及如何利用的问题主要是在教和学中如何处理两者的“分合”
  “轻重”“先后”的问题。
  分合问题和轻重问题是相关的,这里可以从分合说起。绝对的分也许是不可能的;那么就说相对的分,即重视或有意地重视一面而放松另一面。
  小时候听老一辈的人说,他们上学,读,由《百家姓》、《三字经》而《四书》、《五经》,都是先背诵后开讲。讲,也只是释义,如《论语》“学而时习之”,只是说学了还要常常温习它,并不说“学”和“习”是连动结构,“之”是代词作宾语。写,比如准备对对子,先念“云对雨,雪对风,晚照对晴空”,也只是死背,不说“云对雨”是名词对名词,“晚照对晴空”是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这是特别重视“熟”的一方面,放松甚至不管“知”,即组词造句规律的一面。
  相反的做法,就现在说,即只讲组词造句的规律而不读不写的自然没有,因为语文课的内容是既要学范文又要作文。问题在于怎样对待范文和作文。据说近年来有一种趋势,或者缩小一些,说有些从事语文工作的人和学习语文的人,当然是出于一片好心,愿意在语文的学习中找到多快好省之道。
  希望费时不多而收获不少,博览经史子集、熟读《史》、《汉》一类的老办法自然不能用,于是就想到语言规律。这像是纲,有概括力,如果能够纲举目张,则结果必是闻一以知十,张口执笔都能从心所欲不逾矩,岂不很好?这样想,表现在教和学上是把相当多的力量用在语句分析上,某一词、某一语、某一句是什么结构,某一结构表示什么意义,宜于怎样图解,有什么相关的对错规律,甚至向更深远处发挥,两种邻近的形式怎样画界,各专家有什么不同看法,等等。这是特别重视“知”的一面,即使本意并不想忽视多读多写,而事实上总不能不放松了多读多写,因为时间有限,精力有限,多买了油就不得不少买醋。
  死背的办法往矣,可以不去管它。以知统熟甚至以知代熟的办法是新的,我们不能不考察一下,效果究竟如何。我没有多的统计材料,但我有时听见年轻人说,他觉得这方面的知识太复杂,题目太难做,功课压着,没时间念课外书,有时拿起笔,有点意思也不知道怎么写。我推测,有这种苦恼的年轻人一定不只三五个,因为我自己的经验,学会语言,读别人写的能懂,自己有什么意思能说能写,主要不是从能够分析语句、记得语法规律来。这有多种理由。(1)学语言同学数理化不一样,主要不是学所以如此说之“理”,而是学所以如此说的“习惯”。所以如此说,有时像是有理可讲,而常常是无理可讲。记得前几年,“恢复疲劳”的说法像是出现不久,有的同志口诛笔伐,认为不通;我说,看有多少人这样说吧,如果已经超过百分之五十,也只好接受,纵使不心甘情愿。一位同志不同意我的向势力屈服的态度,举出逻辑的理由来,我说,要讲逻辑,“救火”早该死亡了,所以不死者,只是因为大家都这样说,只好接受。大家都这样说,即所谓习惯。理容许类推,习惯常常不容许类推,例如你不能由“锁门”类推而说“钥匙门”,不能因为“好容易,好不容易”同义类推而认为“很高兴,很不高兴”同义。理不可靠或不十分可靠,只好学习惯;学习惯,除“熟”以外还有什么办法?上一节曾说小孩子学说话的情况,他们一不上课堂,二不查词典,自然更不讲语法,只是随着大人瞎嘟嘟,渐渐也就学会了,而且绝不会把“坐车”说成“车坐”。到他们已经说惯了“坐车”的时候,你给讲讲这是动宾结构,要动在宾前(可惜这条规律也不是处处可行),自然也无不可,但用处总的不大的。(2)析句,图解,如果真能够指导语言运用,我们就不能不想到一个问题,就目前的语法学水平说,有不少语句还不能分析,至少是没有定论,怎么运用?(3)假定已经定了论,成为明确的规律,我们总要承认,一切语法规律都是概括的(如名词可以用形容词修饰,并不说某一名词可以用某一形容词修饰),容许例外的(如主在谓前,容许主在谓后)。这样的规律,即使能下达,也常常不能判定某具体说法的对错(如“解放问题”错,并不是因为违反语法规律)。(4)有人问你,要答话,或者有点什么意思,需要写出来,你总不能先查核规律,而要出口成章,下笔成文,这当机立断的本事自然只能来自熟。(5)讲规律,不得不大谈结构的威力,其实,如“办事”是动宾,“办完”是动补,显然不是因为先辨清结构才能确定意义,而是因意义而判定结构。(6)解放初期,吕淑湘、朱德熙二位先生写了《语法修辞讲话》,就理而通于实用说,这是个创举,也实在做得切实细致,很多人认为确是可以作为治文病的良药。可是效果如何呢?三十年过去了,文病似乎并未显著地减少以至接近绝迹,《语法修辞讲话》尚且如此,其他未必切合实际的知识就可想而知了。(7)记得同搞语法的同志谈过不只一次,听话,看文章,碰到错误的说法,总是先直观地感到它不对,至于为什么不对,那要后一步,思索一下,才能说出这不合什么法,而更多的是不合习惯。这可以说明,就是在判定对错上,占上风的仍旧是习惯,不是知识。
  以上是说,在学习语言方面,知的作用并不像想象的那样大。问题还不到此为止,因为过于强调知,它就不可避免地要扩张地盘,侵犯熟。几个月以前,一个念业余什么学校的年轻人来,求我帮她分析一个文言句子。句子结构复杂,不好办,我就问她分析这个做什么。她说是老师要求全篇都分析,这样掌握了结构规律,学通文言就容易了。这位老师的办法自然过于极端,不宜于当作概其余的例,但它足以说明一种情况,是这样强调知,纵使并不有意地压低熟,也难免产生两种不可忽视的影响:(1)许多时间让分析结构占去,多读多写自然更难做到;(2)有时更严重,使学的人感到如坠五里雾中,越学越莫明其妙。
  那么,知在语言的学习中就毫无功用吗?据我所知,有些同志是这样看的,还常常举出理由,说司马迁、鲁迅等都没学过语法。这自然也是事实,不过我们也要承认,他们虽然不背法条,却由于精熟,心中自有未曾察觉的清清楚楚的法。一般人没有他们那样精熟,心中没有那样清清楚楚的法,拿起笔,从心所欲就难免出毛病。这毛病,可以只用熟的一味药治,但我觉得,为了收效快,效果稳定,总不如双管齐下,用熟和知两味药治。说到这里,有的读者或者要产生疑问,因为在对待知的态度上,我像是出尔反尔。其实,这里的问题还是前面谈过的两者的分合、轻重、先后的问题。开门见山地说,我的意见是这样:(1)在分合的问题上,只熟不知的办法不合算,多知少熟的办法不适当,合理的办法是相辅而行。(2)在轻重的问题上,至少就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说,熟宜于重,知宜于轻,就是说,宜于在熟的基础上学些知识(也就是语言大致通了,然后借理性认识之力使之更严密、更巩固、更有条理)。(3)在先后的问题上,熟应在先,知应在后。比如在中学讲些语法知识,一位语文专家主张可以放在高中,如果语文课得到改进,高中学生的语文程度“大致通了”,我同意这种看法。不在学校的,如果多读多写已经有了相当的基础,能够找一两种讲汉语知识的书看看,对于提高语文程度一定有好处。此外,怎样教、怎样学、量多少等问题当然还需要研究,这里不想多说;一个总的认识是重要的:知是辅助力量,不宜于喧宾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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