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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瘠土中生长


            ——《穆斯林的儿女们》序

  查舜现在虽然已经穿上了西装,可是给我的印象还仿佛他刚刚从田里走来。
  他考上鲁迅文学院去北京学习之前,到我家来告别,说了一件使我很感动的事:他背着行李已经走出了村子,他那身体孱弱的妻子,拿着一双单鞋急急忙忙赶来,跟他说,现在天气热了,穿胶鞋磨脚,要他把布鞋换上。这是一个很小的细节,在别人听来也许平凡得不能再平凡,但却把我一下子带入一个古老而苍凉的意境:蓬门柴扉,妻孥翘望,远行的学子隐入苍茫的炊烟之中;这里有家人眷眷的心,有壮士对未来的憧憬,而一切又都给人一种不确定感,似乎埋伏着一个悬念。当时,我只泛泛地说了一些鼓励的话,叫他不要急于事功,多学点知识等等。说的人勉强,听的人不痛不痒。以后的两三年里,大部分时间他在京就读,也有实习假回故乡来体验生活、从事创作,除了见到的《延河》《朔方》《天津文学》《民族文学》等刊物上他的几个有些追求和探索的短篇小说之外,他好像没有什么较大的建树。我有时也有些纳闷,八二年他的中篇《月照梨花湾》在区内外引起过反响,这段时间,是所学的课程太重,是在集中时间读书,还是他创作上遇到了什么苦恼?但今天,他竟忽然拿出一部长篇来了。
  我阅读的当代文学作品不多,仅我视野所及,查舜的这一部小说,大概可说是我国当代文学中第一部由回族作者写的正面反映回族人民生活的长篇。我不禁为他高兴,为他的妻子高兴,为他的老父高兴,也感谢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编辑。按美国著名编辑萨克斯的说法,出版的第一个原则就是沟通思想。那么,查舜这部长篇小说的出版,就使一个古老而伟大的民族——回族与中华民族其他各民族,尤其是汉族之间的思想沟通上,新掘了一条细小的、但又是会不断地涓涓畅流的渠道。
  我一向不愿给人作序或前言。我很有自知之明:虽然有点名气,却是毁誉参半,弄得不好,不但是狗尾续貂,简直会把正文都糟踏掉。但是对查舜的第一部长篇,我还是想说一点话。
  近年来,提倡和研究“西部文学”者不乏其人。我的感觉是,提倡者和研究者多把注意力集中在创作的对象上,正如我们对魔幻现实主义的介绍,着眼点也在于说它忠实地表现了拉丁美洲的神奇现实。而对于作者本身,我们却忘记了他正是从这种现实中向我们迎面走来的。作品所描写、所表现的地域性,就是作者的思维方式、审美经验与审美心理的根据。如果我们可以确认有一种“西部文学”的话,那么,我认为这“西部文学”只能由“西部人”来写;现代的“西部文学”,不应是与古代的“塞上诗”似的,完成于偶然涉足此间的游客之手。而当我们谈到“西部文学”的时候,我们也应切记中国的西部是一个有众多少数民族杂居的地域。于是,各少数民族的文学就理应作为主干而使“西部文学”能坚实地站立在中国的文坛上。
  遗憾的是,现在的情况似乎还不是这样。各少数民族的作者,除西藏有一两位外,还没有在他们的局限性中展开他们的全面丰富性。对了!就是那种局限中的丰富。局限,是属于他们自身的,任何别民族的天才去染指,都不能表达出那种迷人的局限,反而会破坏掉那种局限中的迷人之处;而那局限中又有着无限的丰富性。那种丰富性,也只有他们自身才能用他们特有的心灵去感觉,去一点一点地揭示出来。
  唯其如此,所以我觉得查舜这部既属于他,属于他那个民族,又属于中华这个大民族的长篇小说是难能可贵的了。
  查舜这部小说所描写的风土人情,我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我在这间铺着地毯、摆着现代音响设备的房间里只要一闭上眼睛,我的全身心,都能感觉得到黄土的气息和回族老乡们的音容笑貌。他写了他们的爱情,尤其是两户仇家的儿女的爱情以及人际关系,让人深思,给人启示。他写了他们在风云变幻的当代政治形势下的遭遇,着重写了他们在西部高原上艰苦奋争的事迹,这些都富有历史感。然而要是我来写,我就不会像他写的这样。我们两人都有各自的局限性,各自的感知方式。我认为,作为一个回民,他有比一个汉族作家对他本民族的老人、青年、妇女和姑娘们更为独到的观察与体味。这点在文学创作中很重要。读查舜的这部小说,会发现有种鲜明的色彩和格调。作品的语言、情节、人物以及他们的心理、气质,都带着他和他们的气息,洋溢着穆斯林特有的灵光和趣味。汉族作家对少数民族的观察,最初感受到的只不过是语言、服装、民俗习惯的信息,要深入到对象的心理素质,他必须花一番力气去探求。而查舜仿佛得来完全不费功夫,他仅仅需要在小说中表现出他自己。连缺陷也属于他特有的。
  回族是一个与伊斯兰教有密切联系的民族。虽然我们是无神论者,我们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宗教,但正因为我们是历史唯物主义者,我们便不能回避宗教的存在,不能回避伊斯兰教作为一种文化在回族人民的心理素质的形成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当汉族作家正流行着“寻根热”的时候,回族作家在他反映回族生活的作品中便不可能不描写伊斯兰教的影响。伊斯兰教,经过十几个世纪的传播,到现代已经成了回族的文化积淀与心理构成的主要因素之一。通观查舜的这部小说,我感到他在有关这方面的描写中,在自由驰骋的同时,还是极力把握所谓的“分寸”的。
  如果我们熟悉查舜生长的土壤,我们便能知道他在艺术上和思想上勇敢地迈出的这第一步是多么不容易。宁夏回族自治区沿黄河展开的平原,即地理学上称之为“河套”的,是一片美丽富饶的土地。这里生活着四百万回汉族人民,一个文学家艺术家也许会在这里发现许多动人的故事,但就其成长来说,这却是一个令人感到寂寞的地方。这里缺少思想与思想的化合和心灵与心灵的碰撞;具有艺术才华和勤于追求的人,经常会像孤独的分子游离在凝重的物质之外。灵感的火花仅仅是靠与凝滞的生活摩擦,而你必须立即把握住,这既要凭你的经验和艺术感觉,还要充分地发挥想象力来突破这狭小的空间。
  当然我不是说这部小说所表现的东西仅仅是限囿于宁夏的或西部的,作为艺术品,尤其是长篇,理该追求更博大更深厚的蕴量。我以为查舜正是这样努力去实现的,诚如他自己曾说过的:“一个不向着世界,不向着人类,只盯着或想着本民族的写作者,是很难写出真正的艺术品来的。”当我捧着这部小说时,我感觉到的分量远远比它沉重得多。近三十万字,五易其稿,历时数年,每次通改都需要付出极大的否走、摆脱、超越原我的代价。如果把他在家乡昏黄的灯光卜所发出的孤寂的叹息和鲁迅文学院学友们竞争的压力加进去,则会是一个不可忍受的重量。不过,他毕竟忍受过来了,他背着这样的重量在艺术的领域里从自己的局限出发,一步步地追求局限中的丰富,因为他意识到了自己的责任。
  两年多的文学院生活已经结束,这部作品无疑是他献给母校和社会的一份答卷。如今,他又考入北京大学作家班学习,我相信勤奋、刻苦。善于求索的查舜会有更大的抱负。我遥祝他成功!

                             198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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