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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与贝贝


  宝宝自然是儿子。儿子其实叫做黄翮,小名羔羔,特别生气的时候就叫他黄翮,平时叫羔羔,特别喜欢他的时候才叫宝宝。
  但现在我最心爱的却是女儿贝贝。
  贝贝半岁多了,是个小京叭,却并非纯种,但也许正因如此,它似乎比一般的小狗都聪明得多。
  一切都似乎是偶然的。去年7月,偶然地全家一起去了趟城乡贸易中心,出来的时候偶然看见卖小狗的,那小狗全身雪白,确实不错。丈夫、儿子看见就走不动道儿了。我坚决反对买狗,原因有三:一是怕脏,养狗的人家满屋狗毛,连清扫都没法儿清扫;二是怕麻烦,好容易把儿子熬大了,再熬一条小狗,我受不了;第三也是最关键的,我怕狗,几乎所有的动物只要稍稍长大一点儿,我就怕,我怕它们的眼睛,我觉得所有动物的眼睛因为不会笑,都很阴险。
  我拉着儿子就走。已经走到公主坟立交桥,快打上车了,忽然看见儿子的长睫毛一眨一眨的,大颗的泪就那么一滴滴落下来。儿子这招儿对付我是极灵的,百试不爽,所以有时候丈夫开玩笑说儿子像刘备,是“哭出来的江山”,何况,当时还有丈夫助纣为虐。丈夫满眼放光,里面分明燃着希望之火——他永远这样跟着起哄,我只好缴械投降。儿子挂着眼泪笑了,丈夫狂奔回去,半小时后,得意扬扬地回来,手里多了一只小袋子。
  袋子里装着的小东西像只最小号的上了发条的绒毛玩具,怎么看都不像真的。最奇怪的,是它那双眼睛,在不同的光线的角度下,颜色会变,至少有三种颜色:黑、墨蓝和碧绿。当它们变成蓝绿色的时候,就像是极其昂贵的宝石,美丽极了。头一件事当然是起名字。我上来就说叫“拿破仑”或者“恺撒”,那两位都不同意,争来争去,还是起了个最常见名“贝贝”。开初把它关在阳台上,它凌晨4点不到就发出嘤嘤的声音,就像婴儿在撒娇,我完全不知道小狗还能发出那种声音。有天半夜里我起来上卫生间,却见一小小的黑影奔跑过来,我着着实实地吓了一跳,它也吓得跳起来,我们互相看着,不知道谁的胆子更小。
  那时还没买《养狗大全》,什么都不懂,就建议洗澡。没想到洗得它全身发抖,吃的东西全吐出来。三个人都慌了,一向温和的儿子突然向我大吼大叫:“就是你!你把贝贝害死了!”也许“害死了”三个字太刺激,我心里激灵了一下,表面上还装得镇静,没奈何用毛巾被裹了小东西慢慢焐着,但它越抖越厉害,我心里觉着完了,听任丈夫把它抱过去,儿子把自己关在卫生间里,鼻涕一把泪一把地哭,从小到大,还没见他这么伤心过。过了很久,我已然觉得无望的时候,忽然,一只全身雪白的小狗一蹦一蹦地蹦进了我的房间,那样子好像在说:“妈妈,我好啦!”
  我一下子把它搂进怀里,真的开始喜欢它了。
  刚分离的小狗娇弱得很,过了不久,贝贝又开始拉稀了。丈夫一急之下,来了个蒙古大夫恶治,把成人吃的痢特灵、氟哌酸什么的一股脑儿捣碎,抻着脖子灌将下去,那样子简直惨不忍睹。没想到还真灵,过了两天,它竟然好了。越发的娇气起来,不愿意在阳台呆了。一个大风的夜晚,丈夫儿子都睡得很熟,我却好像听见它在外面嘤嘤的声音,怎么也睡不着,担心着它会不会冻坏。终于穿着睡衣冲了出去,把白茸茸的小家伙抱了回来,放在沙发上。从此便再也出不去了。
  但是小贝贝得陇望蜀得寸进尺,它并不满足于沙发上的生活,终于在一个久雨初晴的下午,它钻进了宝宝的被窝。宝宝正在梦甜乡里,贝贝硬是用小舌头把他舔醒。若要换了别人,儿子一定要烦恼得大喊大叫。睡眼朦胧中一见是贝贝,顿时眉开眼笑。恰似《四郎探母》中的肖太后,“别人要剑推出斩,皇外孙要剑拿去玩”。
  但小贝贝并没有就此罢休,它的最后目的实际上是要成为家庭一员。它简直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它爱吃花生米,我们只要咬一颗花生,隔着两间屋子它也要扭扭搭搭地走过来,把两只小爪子往你身上一搭,仰着脸儿,一双大眼直盯着你,由不得你不给它,每每我和儿子亲热,它便把那毛茸茸的小脑袋拱进来,一定要夹在我们中间儿,要我们两人都爱抚它。“出”是我们全家禁忌的一个字眼儿,不用说出声音,只要口型做出一个“出”字,小贝贝就要欢天喜地地蹿高儿,吐着小舌头来舔你。目的当然只有一个:出去玩儿。
  小的时候带它出去,用的是一只蓝兜兜,每到吃完晚饭,它就叫着往兜里钻。慢慢地它大了,一拎蓝兜兜,它就像是得了口令,一蹦一跳地跟着往外跑,该回去了,一拎蓝兜兜,它就跟着回家。蓝兜兜成了令旗。再大些,我们终于花了七十块钱买了一条拴狗的带子,开始的时候它不适应,总是闹,咬着带子不肯往里套,我一生气不理它了:“好,那我们就不出去玩儿。”它马上老实了。仰躺下去,伸出两只小爪子让你套。有天晚上很晚了,我在接一个电话,把带它出去玩儿的事忘了,接完电话一回身:天哪,它躺在我的床上,缩成一小团,紧紧握着那条带子,眼巴巴地看着我,简直神了!丈夫儿子齐声说:“小贝贝呀,你就差会说话了!”
  宝宝给贝贝起了好些名字:小草儿,妹朵儿,小手绢儿,米高·简迅,杰迪森,宝贝儿小胖子,小甜心,蜜糖……简直让人酸掉大牙。每天,儿子一放学,头一件事就是和贝贝亲热,然后才叫爸爸妈妈。也难怪儿子如此喜爱它,我们一家三口不管何时回家,首先遇到的肯定是贝贝的热烈欢迎。一次我去西安出差数日方归,一路上担心着贝贝可能不认识我了,谁知一进家门,贝贝一下子扑过来,激动得在地上打滚,抱起来,小舌头就把我的脸舔了个满脸花!那一个个的冬日夜晚,从外面的严寒里走进家门,总会有个小东西等在那里,亲你爱你,给你温暖,给你快乐。难怪西方人那么爱狗,狗实在比不义的人强多了!
  我的贝贝已经度过了第一次发情期,成大姑娘了。追它的小公狗很多,计有笨笨、毛毛、球球、卡尔……数个,贝贝对他们的态度十分矜持,俨然有一种大家闺秀的高贵气派。我和丈夫商量了,不想让贝贝过早地成为母亲,一定要找个最英俊最忠诚的如意郎君,方可下嫁。
  有天晚上,儿子忽然醋意十足地对我说:“妈妈,我发现你现在喜欢贝贝胜过我了。”我一怔,笑了,没有反驳。刚刚把儿子的脑袋搂过来,贝贝就适时地挤了进来,我们抱在一起,笑成一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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