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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事特办”



                 刘洪波

  特事特办,总是不错的。比如某市出台规定,见义勇为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丧葬费等费用,由加害人承担;就有人问,假使谁落到江里,有人去救没救起来,还搭上一条命,力p害人到哪里找?留下“没有加害人”这个缺口,弄规定的水平使人不敢恭维。但这种情况无疑应称为“特事”,那么“特办”一下,使牺牲者的家庭得到些许安慰,没有谁说不正当。
  正因为“特事特办”无人可以非议,生活中就有了这样的情形,许多本来不“特”的事情也以“特事”的名目来“特办”了。比如有的单位,一年到头按部就班,平时松松垮垮,到了年终才记起要筹划下一年的工作,于是马上写规划、定措施、换岗位,一派手忙脚乱、人心惶急,连讨论商量的时间都没有,只好霸王硬上弓,把人像扒拉萝卜一样弄来弄去,领导还有说法,“这叫特事特办,要立即到位,要无条件服从”。
  一个人假如没有什么突然变故,就会有正常的生活节奏;一个单位假如没有意外情况,也应有正常的运行规律。如果说以上情况也叫作“特事”,那我简直就看不出还有什么事情不能“特”起来,我也不知道还有什么事比如此“特事特办”更省心。
  还有一种“特事特办”,是“不省人事”的表现。所谓“人无完人”,直接地理解是谁都会有缺点,间接理解就是人总会有优点。直接加间接地理解,可以活用如下:“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想擢拔你,找你的优点不难;想“挂起”你,找你的缺点容易。假如一个人大得上司欢心,将要被擢拔任用,总是会有一些道理的。
  可是竟也有这样的时候,硬要擢拔一个人,优点虽然不少,其业绩却似乎还不足以服人(现在毕竟是要讲业绩了),于是要“特事特办”了。让这人“下派锻炼”,到富裕村抓抓“小康示范点”,业绩必定是不错的;或者弄来一个大项目让他干,那么立草创之功、开拓新局面更是轻而易举。于是修成了正果,委任也就顺理成章了。必然有人要问,这些事情谁做不了呢,单单要他去做,这不是明摆着就要让他风光吗?谁有这疑问,谁就是榆木脑筋。事情是不难,想没有业绩不容易,但这个人是我们已经看准了的“培养对象”,让他创业绩,正是“特事特办”嘛。
  “特事特办”用在这里,实在是名不副实。要擢拔一个人,于是为他铺坦荡的进身之阶,算是真正的以“人”为本了,分明与“事”无关,属于“特人特办”。把这叫做“特事特办”,真是“不省人事”使然么?我看并非如此,“因人设事”,名声不好,所以虽然为的是“人”,却必得挂了“事”的名号才像样子,正如“一言堂”这东西名声不好,要搞也只好委曲在“加强领导”的名义之下。
  如今许多不正常的事情都可以打正当的旗号,“特事特办”是其一。东汉初,和帝新立,后成窦宪害怕朝权旁落,遣人刺杀都乡侯刘畅,事后请求以伐匈奴自赎。朝臣都上书,以为匈奴早已不犯边境,不必劳师远击。然而皇帝和太后都觉得兴兵正是让窦宪免罪而且立功的机会,于是“书连上辄寝”,使汉和帝落下“以一人之计,弃命”的话柄,问题就在于那时没有“特事特办”的腰。
  有了“特事特办”的说辞,“急时抱佛脚”和“以一人之计弃万人之命”之类的评论就可以寿终正寝了,从此好像再没有什么事情是不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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