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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明与开放



                 鄢烈山

  近几年,在反腐败的实践中,人们对于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的呼声日高。十五大以来,许多地方和部门在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方面拿出了新动作。比如,据5月11日出版的《瞭望》周刊介绍,湖南邵阳市开设了“舆论监督台”,不论谁有投诉,只要拔打“5359866”电话,设在市委宣传部的“866”舆论监督台便会迅即作出反应,或派记者采访报道,或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据5月25日新华社电,中共海南省委决定成立“海南省新闻舆论监督中心”,加强舆论监督。据次日新华社电,公安部长贾春旺在公安系统的电话会议上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争取人民群众和舆论监督。看来,新闻舆论的监督将有大起色,形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好。
  不过,假如我在邵阳当记者会是什么心情呢?倘若我被抽调到市委宣传部参加新闻舆论监督“特殊部队”,自然会为自己受到特别信任和器重而自豪;倘若不幸没有被选中(这样的概率当然史高),我肯定会感到个服气的。我本来就是党报的新闻工作者,凭什么我就个能……难道依法进行新闻舆论监督个是一种公民权和新闻工作本身的职权,而是少数人才配享有的“特权”?难道“我们应当相信群众,我什]应当相信党”这“两条基本的原理”只剩下一条了,对我们厂一大新闻厂作者信不过了,柞得组织新闻“近卫军”不可?
  而所谓“争取人民群众和舆论监督”,一非弊绝风清,群众“虽欲言,无可进者”,一二非群众和舆论不愿进行监督,倒可能是针对不愿接受监督或“虚心接受,坚决不改”以致别人懒得再“监督”而讲的。至于“争取”监督的措施,设立举报电话与征求意见之类,更是不能寄予太大希望的。据牧惠《华表的沧桑》证,天安门前巍然耸立的华表,起先就是三皇五帝们提供给群众刻写批评意见的,至于武则天设举报箱,朱元璋下诏求直言之类,史不绝书。其效果不待多言。
  综观这些倡行舆论监督的事例,我们只能说,不少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同志是开明的。开明当然是值得赞扬的,比乾纲独断好,比一掌遮天好,比顽梗不化好,比恣睢暴庚好。但开明不是民主,开明不是法治,不是现代社会管理,也不是社会主义。比开明层次高些的是开放。所谓开放。一是公开,人民群众享有广泛的知情权,进而才能进行有效的群众监督与舆论监督。此即李大创所说的“专制政治尚秘密,立宪政治尚公开。秘密者,每出诡谲之权谋;公开者,必有鲜明之旗帜。”所谓开放,另一义是面向全社会,权利平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家都有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言论自由权与舆论监督权。人人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对法律负责,舆论监督就不需要经过谁的特许和授权,就不是一小部分人才能从事的业务。关于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批评自由,请参看《马克思全集》第一卷马克思的《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和《关于出版自由和公布等级会议纪录的辨论》,那里有最权威的议论,兹不多
  开放舆论监督,即依法开展舆论监督,是广大人民群众与有识之士的共同心愿。在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广东、上海、浙江、福建和陕西代表不约而同地提出了五份内容相同的议案——加快制定《监督法》。据报道,制定监督法因而成为本届人大的“一号提案”。监督法当然不仅指新闻舆论监督,但必定会包括新闻舆论监督,会促进新闻舆论监督。可以相信,我们依法开放新闻舆论监督的日子已为期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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