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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道兵法

作者:王兆军

  我们中国人对兵法有着特别的兴趣,而且这种兴趣长盛不衰。很多成年人能说出三十六计中的很多招数,如借刀杀人,如趁火打劫,如兵不厌诈,甚至连小孩都知道瞒天过海,走为上计之类的成语。历代文学作品中都有大量的因善用兵法而家喻户晓的英雄人物,像诸葛亮,几乎成为中国人崇拜的智慧的化身。
  人们为什么如此热爱兵法?一是因为中国历史久远,有丰富的战争经验,这些经验经过当事人的阐述和后来者的研究,形成了一整套军事艺术。第二,近代中国长期受外国列强的侵略,传统的战争经验是指导我们取胜的武器之一,因此兵法显示出特别的价值。第三,建国以来的“全民皆兵”和“准备打仗”,以及国内不断进行的阶级斗争,使兵法得以广泛地应用到生活中来。
  这种偏爱兵法的社会现象,对建立现代社会运行系统不是一件好事。兵法就是兵法,它不同于刑法、民法、商法等任何法律法规。兵法的基本前提是:双方处于敌对状态,彼此间是你死我活的不可调和的武装冲突;胜负的双方仅以武力为依据,没有什么道理好讲,正义的可能会输,非正义的也可能赢;战争允许双方不择手段,行为上没有什么限制;战争的目的是征服或反征服,死多少人都不当一回事。别的法就都不像兵法那样渗透着强力、诡诈和残酷。对于这一点,连兵法的作者都知道,他们曾不无遗憾地感叹:兵者,凶器也,圣人不得已而用之。
  只要稍微审视我们面前的现实,就不难发现,法制知识的普及程度远比兵法要差。有人研究厚黑学,研究借刀杀人、以逸待劳;经商的研究谋略学,作局欺骗,顺手牵羊;大学教授中居然也有偷梁换柱谋取职称的。这样一来,社会上形成了一种风气:法律赋予人们的基本权利并不重要,倒是那些招摇撞骗、趁火打劫、浑水摸鱼之类诡计更有用处了。
  现代社会应当是一个健全法制的社会,而不是战争时期,不是军事社会。向现代化前进的中国现在特别需要强调法制、民主和道德。这个社会所遵循的规则应当是公平、公开、公道、以理服人、以德感人和以法治国,这些都是与兵法的原则极不相同的。现代商业原则是提高质量讲究信用,生产者和消费者不是战争中的敌对双方。现代政治讲究的是公开,而不是兵法中使用的黑幕作业;在社会财富的分配方面讲究的是公平,而不是战争的强取豪夺或顺手牵羊。战争中的敌对双方不会对敌人讲人道讲公道,项羽逮到刘邦的老爹要杀要煮,刘邦说你要是煮的话请给我一碗汤;如果项羽在今天这样做就是犯绑架罪,而刘邦的做法也会遭到公众的严厉批评。那种事只能在战争中出现,而不应当在和平时期在法制社会里出现。现代人的行为都受法律的节制,不能根据权的大小、力的强弱、钱的多少决定胜负。
  叫人遗憾的是,目前还有很多人在平时社会里使用战时原则。从法律到道德这一大片领域里,大量地充斥着军事经验和兵法原则,并且已经造成了很坏的后果。别的不说,就拿商业竞争来说吧,多少人用兵不厌诈的办法推销劣等产品!他们的行为严重地危害了顾客,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效果。建筑队的房子盖了一半就塌架了,假药假酒害死了成百上千的人,招摇撞骗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黑幕作业股票坑得小户寻死上吊的也有。公道、公平、公开、道德、法律、信用,全都不讲了,谁能赚到钱,谁就是胜利者。
  形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之一,就是误将兵法运用到现代竞争中去了。只要看看这些违法犯罪者平常阅读的书,就不难发现其中奥妙。据统计,80%以上的老板都偏爱兵法,将孙子当老子,谋略是他们的必读之书。90%多的老板接受商场即战场的说法,将消费者,将同行看成征服的对象。
  这不是值得夸耀的文化现象。任何一门学问都有其相应的使用范畴。用定量分析的方法处理婆媳矛盾,不会有好效果;用逻辑推理和利益评估来认识爱情,也不合适;同样,用军事经验来处理现代社会的法制和民主建设,处理商业活动,也不对头。我们呼唤的是以法制和道德为行为准则的规范而有序的社会。那种拿什么事都当打仗来对待的现象,应当得到克服。军事对抗你死我活的技巧应当变为利益平衡的技巧,兵不厌诈不择手段的行为应当变成开诚布公的行为,胜王败寇的口号应当变为公平、公开、理性的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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