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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学举要]译文


  裁决公事,何以恰到好处

  办理事情(案件),最重要的是有识见。状纸一呈送上来,要看得出什么地方是真实的,什么地方是虚假的;什么是引起事端的原因,哪里是呈状人的破绽。又要预先料到这件事会有什么样的结果。然后才确定主意,多有根据。

  事件初到,不可以先有一己的偏见。等到办理这件事的时候,又不可以漫无主意。总之有偏见,则不能明鉴秋毫、公正衡量,判断是非必然导致不公正,就像人中风后造成的半身不遂一样。没有主意,则徘徊犹豫、反覆变化,致使事件增加歧义和矛盾,诉讼骤起,就像砸了窝的蜂子乱飞。

  案件最看重初次报告,而初报的关键是要简明扼要。以后再可以补充详尽,增减变化。报告应当有剪裁,才不致于庞杂。如果支离破碎、繁复冗费,招惹复杂而难以办理,纵然是歪曲的辩解、周到的说明,侥幸免去上司的驳斥疑问,也已是大大地耗费心计力气了。

  审讯提取口供,首先审问引起事端的原因,初次口供,常有虚浮不实、含混不清的地方,必须追究其中的真实情况,使其无法逃避躲闪。其内心胆怯的地方,常常有支吾、粉饰的情况,一定要请问他的根源。或者用清理驳斥他,或者用他的前言驳斥他的后语,或者用原告、被告提供的佐证材料不相符合的地方,利用机会加以指斥、摘问,使口供的事件、情节一致。当堂口供有脱落、错误的,应当立即取看、加以增减改正,然后加盖朱印,附于卷内。各个供词内有重要关系的地方,应当亲自用笔抄录记载下来。叙述口供时,关键是要实情实理,讲究深浅,注重次序。口供既已妥当,则发现问题、看出症结,自然就容易。

  删改供词,早有明文禁令。然而多余的地方,冗长的地方,不必多叙,否则使人读之感觉烦躁沉闷;那些意到而词不达的,则必须改定。土语俗词,难以明白,也应当以通用语言表达出来,但不可以太文绔线的罢了。

  事件不必怕驳难。斩首、绞刑等大案,上司没有不驳难的。关键是要在形成口供的时候,就要预料到上司可能在什么地方驳斥洁问,自己作何答复辩解。这样胸有成竹,愈是驳难的案件愈易判定。如果心中没有坚定的看法,案情本来属于错误判定,一旦遭到驳斥请问,就会手足无措了。

  上司打算加重犯人的罪过。本来就会在犯罪情节紧要的地方吹毛求疵。打算赦免犯人的罪行,也会先在重大情节上推敲话击。关键是要看透其用意,看透了自然就有办法应付,有地方安排。如果错误地领会上司的意思,认为他想对犯人施行重刑,因此遵照驳文改判重罪,那就杀人太多了。然而,也有不可固执、不得不改正者。总之,要看情理与罪行是否一致、是否公正罢了。

  行于不相统属的官署间的公文,虽然是一件小事,但立意措词都要得体。有时候,平行官吏的公文往来,不那么留意,立惠措词傲慢不恭,得罪一同作官的人,这就不是和睦友邻的行为、方法。

  亲自处理诉讼,批语论断不妨周详全面。能够将原告、被告讼词中的捏造、虚假之处指出,那就会使有理的人快意,无理的人畏惧,渐渐心平气和,平息纷争,这也是使老百姓不发生诉讼的一种方法。

  地县长官的行为准则

  州、县官吏是亲近老百姓的官吏,与上司的体制、规矩不同,讼词状纸不妨尽量受理。身为父母官,对老百姓的争吵,岂有漠不关心的道理?何况一旦经过向上控告,上司核准,批示审理,又多一事。关键是要随到随审,严厉查禁官府中办事人员(如文书、差役),发生刁难、敲诈等弊病,那么就自然不会有拖累。如果做到虚怀公正,则听讼论断不在于滥用刑罚。冷静地剖析其是非曲直,就像进入别人的家中替别人排忧解难一样,老百姓受到的恩惠就宽广无边了。

  初次呈状,不可以批示结束,恐怕案情不确切。一经断定,便没有回转的余地。如果有不妥当的地方,一味坚持前次的批文,又遗留下很多的害处。与其曲为辨解、错误判断,不如迅速改正,还算是君子的过失。

  诉讼和平了结,是一桩很好的事情。但只有婚嫁、田土和斗殴等小事,可以和平了结;如果关系到诬告、盗窃。杀人、赌博、有伤风化和以卑犯尊、以幼犯上等事,都必须追查惩处,不可以轻易地准许和平了结。这样才能使猾滑顽健的人有所畏惧。

  北方省份的老百姓秉性纯朴鲁莽,即使有狡诈的人,也容易识破。南方省份的老百姓猾滑,最多捏造谎言,常常出乎人的预料之外。如实禀告者,不过十分之二三,必须虚怀公正地加以判断,等待对质讯问以后才定案。《周礼·周官·小司寇》“以五声(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判断狱讼,河求老百姓的实情。”可见纸上千言,不如公庭上的一次审讯。不能拘执幕后的主观看法,作为定评。

  办理事情严整从容有度,尤其要勤恳敏捷。因为前面的事还没有办理完毕,后面的事情又来了。许多的事情纠集堆积,忙中就会出错。况且一人吃官司,全家人就失业,尽早结案,以免除穷困百姓守候、拘禁的痛苦,这就是造福于百姓。

  执法人员的办事要略

  千万件事务的胚胎,都在于州、县。至于府、监司、都察院,诸事都已成定局,只需要核实它的情节,斟酌法律条文,填补它的不完善的地方罢了。所以,府、司、院的事情稍为容易一些,但他的责任更为重大。况且汇合各个部属的案件文书,事情的头绪更多,检查批示偶尔有所疏忽,常常造成错乱,哪能不谨慎呢!

  都察院、监司,是执法的主要机关,最重要的是要执法公正平稳。不应该苛刻繁琐,使人难以忍受;不能把挑剔看作明察,把尖刻当作才能。高级官吏的体制规矩,不害怕不尊显,如果再看重虚骄之气,利用职权要弄威风,则下面的情形不能够传达上来,耳目闭塞的情况就会很多了。因此,接见下属官吏,必须和蔼亲切,使他们能够畅所欲言,毫无隐瞒。他们禀告事件,也应坦诚地指示他们,就像父亲兄长对待子女兄弟一样,照顾他们的无知,纠正他们的不足,那就会齐心协力、同舟共济,为官的政绩就必然可观。

  执行法律要宽大一分,这就是所说的:与其滥杀无辜,宁可失于不照章办事。但这并不意味着放纵,如果事实确凿、刑罪相符,自然应当处以重刑。

  处理案件,最宝贵的是公正不偏。不是指在党与严之间调剂平衡一下而取其中,而是该严则严,该党则宽,奖赏人而不是出自私情,杀戮人而使人没有怨恨,这就是做到了公正不偏。

  大臣以观察识别下属官吏为首要任务。官吏选择得当,则老百姓受到福泽,观察识别官吏正是为了安顿老百姓啊。人,哪一个没有过错呢?为了个人的目的而犯罪,不可原谅;而为了国家、集体所犯的过失,则应当宽有。有的犯了轻率莽撞的过失,有的犯了疏忽懒惰的过失,都可以谅解宽恕。不看重他们的缺点而加以录取任用,尽量使下属官吏们观察感受,自我激励。如果是纵情贪污,滥施刑罚,任性执拗,就难以姑息宽容。与其使一个行政区域的百姓遭受不幸,不如让一家人痛苦。

  都察院、监司办事,要比别人高一着,也要比别人先一着,才能驾驭下属官吏,集中治理纷繁的事端。如果散漫没有主观和决断,只是听任师爷、文书一类的人写作文件、拟定批示,自己一味照着办理,那就是倒着拿太阿剑(指产权柄),许多弊端就会像杂草一样曼生了。

  上司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和全面观察问题,才能清楚地分辨出美丑善恶。然而,必须虑心、细致、谨慎,不轻信别人的话。常常有这种情况:从随行侍卫那里收集消息,在部属差役中广设耳目,自己不加以周详的考察,偏听偏信,滋生奸邪;况且,这样做增长了这些人以计谋相要挟、狐假虎威的弊病。

  朝廷要员不在于自用其才,而在于用人。不在于任用随机巧变、善于逢迎的人,而在于任用踏实成熟、干练通达的人。一个人的才能谋略,容易看得清楚,而他的内心本性、道德节操必然要经过多次考验后才能确定,分出忧劣差别。那些心怀至诚、质朴无华而能担当重任的人,不能以言谈相貌轻视他。要想得到真正的人才,必须经过多次艰巨的考验,不可因为一件事表现出才能、一句话的吻合,轻率地赏识他。

  没有审讯案件之前,先要依照次序悬牌告示审讯的事宜,那么有关人员都会按期赶来参加,不至于到审讯的时候缺席。而没有被挂牌告示的人,又能够得到暂时的休息,回家务农,以免守候。那些零星细小的案件,原告、被告已经到齐的,就随堂一并加以审理,不必拘泥于送牌、送卷的规矩。如有原告、被告已经到齐,而当事差役不禀告,或者经办人(多为官署中的书吏,又称“承差”)没有得到“红包”、“茶仪”一类的好处费,而不送牌、郑重禀告审讯的,一经察出就应当给予重重的处罚。

  批示签发诉讼案件,虽然属于自己料理的事情,而实际上是一件得民心的事。那些专写状纸的师爷、刁滑百姓,都把这件事当作试金石。如果不能洞察肺腑,就不能使他们的心折服。或者立论偏颇错误,站不稳脚根,常常造成向上控告的情况,小事变为大事,自己处理的事全变成上司的案件了。即使不至于向上控告,把这些错误偏颇的观点写人诉讼卷宗内,也难免遭到驳斥、查处。因此,必须是能够办理杀人、盗窃等案件的人,才可批阅诉讼的状子。

  拟写下级对上级的文件这项工作,凡是粗通笔墨文义的人,都可以说胜任愉快。但它的关键,总要知彼知己,才能体察别人的心迹,模仿别人的口气,说的话都能吻合,不是仅仅以华丽富赡擅长而已。更有这样一类人,抄录撮取空泛的词藻,随意乱引典故,触犯忌讳,尤其见笑于精深于此道的人。

  登记案件,看起来容易,实际上艰难;看起来轻松,实际上责任重大。叙述事由简明,人人都会;只有那种把文件的事由摘要记入收发簿而不产生弊端,限期查究而不致逾期违背的,或者是一手将原告被告不同的批文,逐一整理剔削、对比订正的,这才足以帮助主办官吏弥补不足,不只是专管登记注册就算了事。必须增加薪俸,选择有较强办事能力的人担任这个职务,才能做到施展自如。如果认为此职无关轻重,不能选择合适的人才,那就会搞糟许许多多的事情了。

  幕府中的人才品类,最为错综复杂。有仕途不顺,假借别人的酒杯浇自己胸中傀垒的。有贵族世家子弟,家道衰落,抛弃自己贵族子弟的身份,投入幕府学着做僚属的。又有经受不住刻苦攻读的艰苦,熬不住清贫穷困的生活,而改行谋生的。还有精通文牍、书记,借入幕府暂时栖息的。更有学习剑术不成功,像铅做的刀一样以求一割,施展抱负的,其中优劣不一,凡具一技之长、能佐助主人的人,未尝不可加以敬重、礼待。至于有反覆多变、退缩犹豫,没什么才能的人,混迹于吹竿的行列,从而造成了像莲花一样高洁的幕客与卑鄙庸俗的人混杂为伍的现象。

  幕后僚属的职责

  当幕僚的本领,原本就不容易,必须志向远大、襟怀坦荡,有很强的笔头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善于观察、总结事物的变化,训练有素,然后才可以独当一面。如果只是仗恃聪明,恃才傲物,放纵任性,就常常坏事。

  有才能又必须有机遇。机遇是很不容易的,不可以强求。一富贵一贫贱,人与人的交情就显现出来。小心周旋于人际之间,又自我保持骨气操守;这样就两方面都兼顾到了。如果事情关系重大,最好反覆考虑权衡,使其没有疏忽遗漏的弊病,以后就自然平安无事。至于一句话一个字,稍微有所差异,就用不着争论不休了。更有因为饮食起居、细小事情,动不动就意见不合,感情不融洽,床席还未睡暖和就甩袖离去,那就太没有意思了。如果真正有危机,必定要选择地方另谋栖息,又不可以一味地流连守旧、过于拘执。

  结交朋友必定要光明正大,自然应当推心置腹。我们这样的人自处,不可以不谨慎。孤独一身,寄人篱下,受人怀疑猜忌的事必然很多。李树下瓜田中,最容易受人指摘。因此,主人宾客的关系即使像水乳般融洽,也必定要藏匿身影,避开嫌疑,不要使风吹帐开,使别人知道产生嫌隙的踪迹。这就是有道德的人自我尊重、爱护别人的方法。

  总的说来,主人信任一分,慕客就勇往一分,可以任劳,可以任怨。如果稍有怀疑其忠诚,那就退缩收敛,不必希望建立功业,立身于没有过失罢了。

  来往公文和案件文稿,原本属于平常浅易的事情。但是,有的地方疑难棘手,颇费斟酌考虑;又有危险而不足惧怕,平易而不能够忽略的地方,关键在于留心细看,反覆练习,时间长了就自然知道如何处置。人们仅仅认为平常稿纸,内容不外行查转复,一点都不困难,而不知经办人独居深思、惨淡经营,并不是平易轻松的事情。

  驳议、奏议一类的札子,都须论断。事件原本就有一定的道理,最重要的在于识时务,再根据主人的地位和性情,设身处地加以考虑,据此加以论断,没有不妥当的。

  书馆、幕馆,比较而言有丰厚、贫啬的区别。但读书可以进取,如果入幕登记文书,受人雇佣值班,催收田赋,多年客游他乡,自己的居所已经荒芜了。或者无人供养二老,或者中年还没有儿子,或者有子而未尽教育之责,这也是得失各半。我外出作幕宾三十余年,身心岁月,都非自己所有,现将作归田耕植的打算,如有询问世途的人,附带以这番话告诉他们。

  如何查明盗案

  盗窃案件,应当隔离审讯,仔细查究,紧要的地方,必须逐层清理标明。如:人数、姓名、住址、何年、月、日;谁出的主意,谁参予谋划;有没有牵线搭桥的,有没有窝主;如何纠集的,在什么地方集合,携带什么器械,集合作案的时间;怎样开始行动的,谁入室盗窃,谁在外接送赃物,有没有捆绑、拷打逼问、劫持主人的情况;在什么地方销赃,是什么赃物;在什么地方分赃,分得的赃物现在何处;同案犯居住什么地方;如何被抓获的;有没有私刑考问、偷盗强抢的犯罪行为,牵涉他案的人,以及妻子、父兄等人,其知情、分赃的情况。一个人这样招供,所有案犯及涉及者都这样招供,才是一线贯通,使看案卷的人一目了然。

  盗窃案件的情节,盗犯的姓名,第一次呈报的时候就要安排妥当,以此作为次序。复审把供,就依照这个层次一个个叙述。只是加上洁问的话语,情节比较详尽罢了。不可以颠倒次序,以至于难以查对。叙述供词的时候,恐怕发生前后不一致和遗漏的情况,则将各个犯人的姓名摘出,在第一要犯或最重要证人的口供内,先将此案各个情节叙述清楚。其他的人都依照这个情节顺序来叙述,只不过把各人情事不同的地方加以增添改换,自然就整齐划一了。而其中的年、月、日,要准确。罪犯“到案”,“续获”,各官“承审”、“接审”,以及“报病”等项目,都要填写清楚。更有都察院批示“不驳”而知府、知州“拈出”的案件,于叙供时另作一番回答,以便上司“转详”时删除。没有破获的盗窃案子,罪犯人数不确,不可以多报。常常有被盗的主人,并没确切看清罪犯,随口混报多人。稍微不仔细谨慎,根据原告口供转报,交来抓获罪犯,详细审讯落实,与此相矛盾,又大费笔墨加以辩解,不如初报措词含混为是。

  被窃财物,价值在四十两银子以下而又没有抓获罪犯的,按照惯例分季度汇总上报。其实际盗窃财物达五十两以上的,给予刑事处罚,不及五十两的,处以杖责。似应以五十两以下按季度汇总上报为是。

  被盗的人有假列被盗财物和指控旧时盗贼的弊病。那些假列被盗财物的人,因为痛恨被盗窃,想抓获罪犯后加重惩治他的罪行。而官署中的师爷、文书等却有低估、减轻被盗财物的弊病,因为他们害怕上司,而且打算抓获罪犯后赃物少容易结案,替凶恶的罪犯开脱。那些指控旧贼的人,急着破案,在昔日的罪犯中寻找踪迹,也必须提审讯问,弄清虚实,打消他们的怀疑。或者追得真贼,才可以定为真正的罪犯。如系诬告的,立刻释放,不要使追捕的差役趁机拘留、敲诈罪犯,滋生事端。

  缉拿盗贼的方法

  捉拿盗贼,不可以有固定的偏见。旧有的说法,都认为夜间的盗贼来去不超过二十里,因此多在案发地点附近访问侦查。殊不知强悍的罪犯,一时路过,便能顿生盗心,突然作案。如果没有查获真正的赃物,宁肯作为悬案,切不可顾虑到自己政绩的考核,一时轻信,而犯下有失体察、诬陷贤良的过错。如若平日访察,不可不保密。有这样一类人:游手好闲,毫无生活来源而穿着华丽、饮食丰盛;或者整日聚众豪饮;或者白天酣然大睡,这些人必然不是善良的人。他们的举动很难逃脱邻居的耳目,只是邻居们害怕招来怨恨,或者得了人家的好处,沉默不语罢了。又有一些乞丐,年轻力壮,精力强盛,三个五个成群结伙,擅长盗掘坟墓、对于这些人,都不可不明察看清、心中有数。

  盗贼诬告善良的人,出于本犯心怀仇隙、伺机报复的还很少;出于贪鄙的差役拣选段富而加以指使的,实际上很多。一经到案,必须察言观色,追查出真赃实据,才可以定案。不可以轻率地施刑审问,以致造成冤枉、逼迫的情形。如果查出诬告善良的确实情况,务必加重惩罚他的罪行,并追究主使人的刑事责任,使他不敢再次妄供。

  捕役抓获盗贼,把他看作是奇货,教其如何口供,设法挽救,乱招同案犯,随便指控收买赃物的人和窝藏赃物的人。对此必须反复审讯、调查落实,释放无辜的人,并在初次禀报的文稿内将他们删除掉。如果不明确判断,模棱两可,等待覆审,那就会造成无穷无尽的麻烦了。

  真正的同案犯、窝主,一经发出拘捕令,捕役就立即带领多人捉拿、拷打,搬走抢窃财物,填饱他们贪婪的欲望,然后才将罪犯解送官府。真赃失踪,就在这个时候。

  道路和村庄发生的盗窃案,包括通缉在内,正式规定破案的期限是三年零四个月。首犯、窝主、眼线、同伙等,都有充足时间设法擒获。即使是超过期限而未抓获,以致遭到官吏的弹劾,也是属于工作中的错误,还可以指望得到提升重用。绝对不可以妄想侥幸过关,有意隐瞒、遮掩,拖着不办理。一经被盗人告发,或者是上司查访出来,或者是别的悬案破案时附带破案,依照规章条文应当予以革职,不仅仅是降职调动,后悔就来不及了。

  办理盗案的一般原则

  查究参议、通告缉拿的文件内,叙述明白失盗日期,并附上被盗人初次禀报的口供。已经抓获作案者的,要叙述清楚同案犯的数目。不以被盗人所报人数为依据,必须以刚抓获的盗贼招供的为确切数目。

  盗贼的情形不一样,拟定参报、通缉,最好应当详细谨慎。如果是拒捕械斗而后抢夺赃物的,就称作“临时行强”。或者是抢夺赃物而后拒捕殴打的,则称作“窃盗拒捕”。拒捕之中,又分为“临时”、“追逐”。“临时”是没有离开行盗的地方,“追逐”则已经离开。追逐之中又分:“护赃”、“求脱”。“护赃”则贪图财物而格斗拒捕,与“临时”没有差别。“求脱”则尚且知道畏惧,不算是恃强凶狠之辈。又有赃物被其他贼人带走,没有赃物可取,这样的拒捕,细究起来也是“求脱”。移动一步就变换一种形状,这中间有很大的区别。

  办理盗窃案件,以迅速为最重要。抓获罪犯不迅速,罪犯必定远走高飞。抓获搜查赃物不迅速,赃物必定会被挥霍耗费。审讯定案不迅速,犯人则畏罪而想逃跑,或者长期囚禁以致于死亡。因此,不惜悬赏重金,收买线索,增加盘费,或者利用盗贼来擒获盗贼,那么抓获罪犯就迅速了。派专人搜查收缴赃物,或者签发内部传票令地保搜查缴获。那些不了解情况而寄放赃物、误买贼货的人,只是命令他们上缴原赃,免去他们吃官司的麻烦,那么缴获赃物就迅速了。把供的情况已经查证落实,赃物已经搜获的,就迅速审理定案。虽然同案犯并未全部缉拿归案,不妨另案处理,不要命名案子生出技节,辗转往复,造成拖累。况且,没有到规定期限就先行破获结案,详叙上报,即使受到上司的训诫驳问,也可以在规定期限内重新审定,不致迟误。不仅仅是盗窃案,所有的案件都应当迅速办理。

  破案必须具备真赃。贪污的捕役,常常报出一两件小赃物,其中的金银珠宝、首饰玉器等贵重物品,早已瓜分掉了。被盗人因为失物没有着落,不肯就此罢休。上司因为赃物有限,认为不足凭信。这就必须秘密查访捕役人等,有没有削减截留赃物的情况,不使他们从中侵吞。这样一来,赃物没有散失隐瞒,案件就容易审理结案了。

  案件已经审定,应立即将现有的赃物当堂示众招领。如果想等追缴全部赃物后才认领,恐怕拖延搁置,遥遥无期。被盗人的财物,一旦丢失,就不能重新获得。又有经过承办官吏和掌管财库的官吏来查证发放赃物的,因而敲诈勒索,侵吞隐瞒,必然滋生出许多弊端。

  已被典当的赃物,按照规定应当追查取出,供失主认领,其所当本金在犯人名下追回。只有江南地区盗窃的赃物,只令失主前往认领、画押。如果无法确认,由失主赎取,浙江一带均遵照规定办理。近来,各县竟然有捕役带领失主一同认领的事情发生,即使签票差役,也呼应不灵。这是承办官吏和差役从中舞弊,造成盗贼虽然归案,赃物却无法追认。这就需要在审讯时,留意观察查访,遵照规定的条例办事。

  如何勘查杀伤人案

  斗殴被伤,按规定禁止抬人到官署验伤。查验伤的轻重,或者派专人代验,或者单独骑马亲自前往验看。伤者包扎不合的地方,不可揭动,以防止进民感染。如系多人殴打致伤,必须问明什么地方是什么人打伤的,什么地方是什么东西打伤的,使其具结审辨无辜被伤,存案备查。另方面,让他医治。如果伤势颇重,则将首凶加械关押,责令他的亲属代为调理伤者。同时,必须禁止被打伤人的家属,借机敲诈勒索,滋生事端。

  杀人案件初次禀报,事情发生很突然,其清理、内容还比较真实。稍微迟延,就会出现挑拨教唆、粉饰捏造的情况。天气炎热,体变质,逐渐难以勘查推断。因此,必须随到随验。尤其重要的是应在当场定案:尸伤一共有几处?参与斗殴的一共有多少人?谁的情节轻、谁的情节重?谁先动手、谁后动手?某人致伤某处?追查出凶器,与伤痕相比较,逐一相符,然后案子才不会辗转游移。

  官署中负责验死伤的吏役,大多不熟习检验。常常有无名尸首,伤痕累累,以伤痕深入的伤为枪伤,伤痕齐截的作为刀伤,伤痕紫赤青肿的又作为拳伤、棍伤,信口乱报。如果不亲自查看验证,查问明白,随便填写随便上报,不但无法进行驳斥查证,将来也很难缉拿凶犯了结案件。

  案子没有真正的凶犯,或者捉拿归案的犯人不肯供认而又没有确凿证据的,固然应当随后访查。然而,往往当场勘验尸体的时候,真正的凶手、确凿的证据混迹于众多人群之中,偷偷进行窥伺,应观察他的举动、神色,用埋伏之计揭发其奸,垂手可得。

  尸伤的检验,本来就不在于体制规矩的壮观。从来都是人命案件报来,随即签票勘验。差役一拿到传票,立即押解责令乡官、地保,在凶犯家中敲诈勒索财物。搭棚持彩,供应差役等人的酒食,花钱疏通负责验尸的吏役,借房子以供使用,乡官地保又从中谋取利益,这样一来,主管官吏还未勘验而穷苦百姓早已破产。等到主管官吏到来,整理衣襟端端正正地坐着,点燃薰香,香气馥郁,任凭验尸的吏役大致报告结果,这样做的弊病是很多的啊!所以签票以后,差役只准把犯人聚集起来等候审问,主管官员按照规定轻骑减从,带领书吏、验尸吏役各一人,跟班差役二人。路途遥远,就供应饭食,随时留意察看有否勒索现象。等到验尸的时候,不避污秽恶臭,亲自检验观察,辨别伤痕,这样做大约就不会有蒙蔽的情况。

  中风突然死亡,手足爪甲都是青的。真心痛而残废者,四肢都是青的。凡是没有原因、没有争斗、没有感情纠葛而检验多有可疑的,必须仔细询问他平常有没有疾病,或者吃了什么异常的东西,然后详细查看《洗冤录》和医书,不能够无根据地乱怀疑,以免冤枉诬陷无辜百姓。

  案情变化多端,有道理上绝对荒谬而事实上却偶尔发生的事情,切不可拘泥。比如自刎的尸体,起手重收手轻,说他是因为怕痛而缩手,因而渐轻,但是也有不完全是这种情况的尸伤。又比如上吊自杀的尸体,悬挂高处,身体垂下造成残废,但亦有平平挂紧就气断残废的。总之,死者不能善终,必然不是偶然的,有的人遇到鬼祟就死去,千万注意不要固执成见,造成冤曲诬陷。

  处理人命案的要点

  不明原因的被杀身亡,初次上报,就将死者居住村庄附近几里内,家中有没有携带银钱财物出门的?出门时有没有同伴?尸体靠近什么村庄?有没有土堆翻动的情况?土地的主人是谁?都要叙述清楚。按定期限六个月缉拿以凶犯。凶犯被捉拿归案后,如经审讯确系盗窃杀人的,补充上报通缉公文。

  死者亲属悲痛愤恨,帮打官司的师爷挑拨教唆,有把斗殴致死罪作故意杀人的,一人犯罪而牵连多人,徒手殴斗而增写凶器。如果不反覆调查核实,再次审讯也难以定案。即使获取的确切口供与原告呈状不相符合,也始终费耗心力驳斥诘问。因此,务必在几天中审讯提取口供证据,使它们一致起来。确切口供与死者家属乱告不符合的地方,一个一个地加以对质,使它们清晰明白、妥当服贴,才可以定案。通报中,只叙死者亲属的呈状,其余家族中的人挺身出来告发的,以及被告的申诉状子等无关紧要的东西,或者捏造掩饰抵赖的内容,都可以删除掉。

  主管验尸伤的役吏,原本就不叙述供词。如果伤痕有怀疑的地方,应当添叙口供。总之,案情详细,推论勘查清楚明白,就可以避免上司的驳斥诘问了。

  人的生命至为贵重,追求可以解救的方法而不能得到,就当以死罪判之。但是,死灰可以复燃,如果犯罪情节可以宽有减轻,也应确切声明,不可删削。今天的定案,就是为了秋天的最终判决。字斟句酌地拟定判词,发场仁厚宽大的本性,笔下超生,千万注意不要只管断案的坚决、确实,而断绝犯人将来的生存机会啊。

  如何处理男女奸案

  好清幽暗隐曲、复杂不明,最不容易弄清楚。务必存有一分宽厚之心,保护顾全妇女的名誉和节操。如果没有确凿证据,就判为指控犯奸,搁置不论。不可以轻率地吹毛求疵。

  妇女的脸面,最应当看重爱惜。万不得已,才责令其到官署受审。总之,妇女抛头露面一经习惯,不讲节操、寡廉鲜耻,以后就肆意乱来、无所顾忌了。

  审理奸案的一般原则

  有黑夜乘妇女的丈夫不在,潜入妇女居室狡诈骗奸的。或者因为声音相貌与妇女熟习的人相似,被控告到官的,毕竟不是在奸污之地捉获的,不可以轻率地定案。

  调戏妇女而未构成奸污的,妇女因羞耻愤怒而自杀,其中有因为罪犯不肯认罪伏法,时间久了,就决定轻生的;有因亲属等人加以斥责侮辱,受刺激而自杀的;又有穷人拼舍一命,借以敲诈,不全因为羞耻愤怒。凡是有控告调戏奸污罪的,审查清楚后就立即严肃处理。原夫原妇,好言劝解安慰,大约可以避免滋生事端。有从来就是通奸,忽然败露后,奸妇讳通奸为强奸,原夫信以为真,于是控告强奸的。有原本属于强奸,奸夫避重就轻,假称通奸的。案情虚假不一,不可不明察。

  地方上有品行恶劣的少年,淫荡放纵,挟妓冶游,或酒食宴饮,互相邀集,常常产生意想不到的事件。媒婆、老年妇女,经常作为穿针引线的人,引诱良家子弟,都应当予以严厉惩治。

  门户完整无损,男人忽然被人杀死的,大多数是因为奸情所造成。

  奸案的定罪

  凶狠乖张的男子,殴打妻子以致残废,有的假托奸情以企图免除罪行,没有证据,岂能坚信不移。因此条例规定,杀死奸妇而没有确切证据的,仍然处以绞刑。奸夫杀死奸妇的丈夫,奸妇虽然不知情,也处以绞刑。由于奸情而引起祸端,以放纵淫欲而杀害丈夫的性命,实际上是罪魁祸首。如果纵容遍好,奸夫自行杀害奸妇丈夫,罪责不专在奸妇,所以只追究通奸的罪行。

  值得注意的是,在发生奸情的地点捉获人赃。有一种指控奸污的人,乱说奸污的地方,而实际是茅檐破屋,老人公、老人婆、儿子、媳女,不过挤住在两三间房子里,别无可供好淫的地方,都不可轻易相信。勘察清楚后,就其关键之处加以斥责法问,一句话就可以戳穿他。

  凡是控告强奸的,常有强奸未遂而告称已遂的。也有强行交情而妇方顺从成奸的,想将罪犯置于死地以泄仇恨,一口咬定强奸已遂。应当遵照刑律条例,审明如何施行强暴的情形:不能挣脱,有没有撕破扯烂的衣物,肌肤有没有伤痕?为什么不呼救?有谁听见呼救声?如果没有确实证据,不可以轻率地判定死罪。

  强奸不从,羞辱仇恨而自杀的妇人,应在罪犯成招后加以注明,附于上报公文中,并请求朝廷表彰嘉奖。虽然是仆婢一类的女子,也一视同仁供给银两树立牌坊,只是良贱有别,不准进入祠堂设立牌位。

  妇女不是犯了死罪不轻易收入监房。况且遵照明文规定另设女监,立法防范,确实已经周到细密,但奸妇归案,常常有官衙中的吏役调戏纠缠,欺辱敲诈的情况,也应当禁止。

  如何缉拿逃犯

  对于逃跑者法律规定甚为严厉,收容滞留六个月以上的,就要受到官吏的追究。直隶于京师的省份和京畿附近地区,旗人和汉民混杂居处,旗人窝藏逃人,查访弄清就尤其困难。关键是要大力推行保甲制度,旗人就责成领催、屯长进行追查,汉民就责成乡官,地保、牌头进行追查,着实考核查访,自然难以隐蔽、躲藏。

  抓获逃跑者到案,问明是哪一旗的,是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以及他们的佐领姓名;是正式户口,还是另册之人,或者是仆人奴婢;有没有拐带家主的财物,同行的人有谁;何时逃出;为什么逃走;沿途住宿在哪里,是不是知情收容隐藏;在各个地方住过多少天,有没有盗窃的行为;逃跑过多少次等等。验看是不是被刺过字的,然后详细上报。

  州、县居住的旗人,庄头、庄丁等人逃跑,讯问有没有携带财宝物件;红契、白契是否载入档案;是否传递过逃牌;开具出他的年龄、相貌、衣服穿着,详细上报,请求通缉。

  逃案的公文办理

  叙供的公文,主要的是简洁。大约是东流西荡,投宿饭店;或者是沿途乞食,并没有长久居住的地方,文字不必冗长拉杂。如果没有别的事情需要通报,文内就可以写明属于哪卜旗的人,佐领是谁,以及年龄、相貌,简明地拟定奏札,请求咨询、押解到部院。如果确实有知情收容窝藏的情况,或者是曾经在境内盗窃过财物,不能立即押解到部的,就叙供通报理事厅(专掌狱讼的机关)进行会审,拟定详细的报告以供洛询、押解。

  有私自越境偷渡关口的逃人,问明在何年何月何日,从何处出关的,在文内注明详查守关官吏失察之过、姓名、职务,另文申送。

  旗人逃案,不完全是由于逃跑。或者是他的家主不能赡养,流落在外。或者是家主嫌其无用,叫他自己居住,只是害怕以后犯法连累自己,所以预先递送了逃牌,仍然与家主有时见面的。哪里知道一经发觉仍在本旗,部院总是以报告过逃跑作为凭据,窝藏、收容、失察的罪责,绝对是难以解脱免除。直隶省份和京师附近五百里内,原许旗人居住,若查访不出来,或者托言旗人亲戚,听任逃人居住,贻害不小。因此,凡是有新来的人,或者是单身,或者是携带眷属,总之要领催、十家长申报清楚,查访其来历,但不可骚扰添麻烦罢了。

  律例规定,分别逃跑的次数议定其罪过。至于旗人汉民窝藏逃人,白契、红契各条颇为详尽,到时候仔细查看即可定罪。

  押送逃犯的规矩

  都察院签发下咨文、护牌,立即遵守照律例规定验明逃人正身,选择适当差役。每犯二名押送人员。直隶、山东、河南、山西四处,用直接押送的办法,其余各省用分段押送的办法。查照惯例,行报起解日期、差役姓名,抽取所获批文回覆,送所属州府验查批转。

  如何催收地方粮款

  直隶省的土地纠纷,都是由于疆界不清楚。而疆界不清楚,关键在于地墟没有图册。交纳田赋的户立名下,只有土地数目、银钱数目,而他们住在何乡,流落何处,无从知道。由于这个原因,造成影射欺瞒、以彼混此、以少混多,始终没有确切的凭据。因此,首先要清理丈量,经界既然清楚确定,就造立“鱼鳞册”(一种为征催赋役而造上的土地簿册。图上田亩,挨次排列如鱼鳞,故名)。册籍明,则地与粮都按册可查了。但是旗人汉民混杂居住,犬牙相错,一时间不能办理完成。

  滚单(催收田赋的一种文件。单上逐户开明田亩数、银米数、应完份数和期限,由官府发给地保,挨次催缴,令自封投柜)节省差役,方便老百姓,是催征钱粮的好办法。先要理顺庄户,使业主归于一体,然后分社办理,都有头绪。分乡设立官柜,征收缴纳也容易。顺庄的办法与划土地簿册的办法互为表里,因此说版图按田收赋,粮额可以清楚,顺在由官府征催田赋,方便催收,二者不可偏废。只是北方的省份土地没有田埂小道,而且有旗人汉民混杂居住的情况,清理起来不容易。调查丈量、编造图册或者可以实行,而顺庄催粮则绝对不能实行,不必拘泥,一成不变。总之,推行法令在于选择人才得当,确立法令的精妙之处在于困地制宜。

  拖欠钱粮,一半由于刁猾的庄户观望等待,一半由于粮头、保歇等人的包搅和侵吞欺骗。刁猾庄民尚且容易征催,而粮头等人的弊端难以革除。总之零星纷繁的户口,渺远难查,遍及州县,只查粮头而不问零散户口的人,老奸包纳,零散户的田赋任你征催也不完成。又或者雇用受惯刑杖鞭打的人,承认是零散户,白白费敲打鞭答的工夫,国家的田赋仍旧悬而无着。必须剔清旧弊,超过期限不交纳的,立即拘拿真正的零散户到案,责令他们按照限期自行封好田赋投缴国库。寓“抚”字于征催钱谷,也在于随时立法罢了。那些歉粮的人,应付差役破费打点,累积计算,已与应该交纳的田赋相等。能够使老百姓少出一分杂费,自然可以多完成一分正式的赋税。

  赈灾救荒的措施

  国家对百姓的恩惠,像父母对待子女一样无所不至。一遇灾害,免租缓征,开仓发救济米,设点施救济粥;那些流离在外的人,或者根据情况进行安插,不使他们失去生活的依靠。像这样周到的法度和优厚的恩泽而对贫民没有什么受益的原因,就是像人们所说的:国家供养老百姓则不足,老百姓自己供养自己则绰绰有余。老百姓生于勤勉,平时不从事农业生产,不注重粮食,荒废本业,则衣食缺少而生计困难。再加上红白喜事、宾客往来,事务繁多而花费增大,甚至有一天就把一年的耗费花光了的。一遇到年成不好,哪里能够养活自己呢?所以,救荒应在未发生灾荒的时候,它的根本在于贬黜游闲懒惰,禁止奢侈浪费,以期居家有丰饶的积蓄,灾荒时有所仗恃。《诗经》说:“经常考虑你的生活,经常保持你的忧虑”。《周礼》说:“国家奢侈就显示以简朴,国家简朴就显示以礼节”。这都是作父母官的应该劝告、训诚老百姓的啊。

  州县三四月间,按照米谷时价酌情减少,详细奏报,然后开仓平价卖粮。只有顺天府、通州有仓场,可奏明州府,代理卖粮,仍然一面请部院的乡官监督卖米,一切食用耗费都由州府官员承担。粮食的折耗无处开销,郎官的费用又属于赔垫,似应参照办事差役、委派人员的规定,酌情供给薪水,在仓场的茶水费项下报销。不然的话,或者就近委派本仓监督,或者就责令该州长官或副手们办理,即不耽误事情,也可以省去一切赔垫了。

  征催、解送公粮的办法

  保定府的驻防兵,耗米一万一千四百七十八石。永平府属下也有此项开支。每年分派各州各县采买,解送他库贮藏,到时候供给。按照折中的定价,每石米准予报销白银一两,并可以酌情加减。采买是按照当时价格的,哪有折中的价呢?一定要明白地告示州县,买得践则虚报开销,买得贵则自行赔垫。州县惧怕受牵连拖累,才能确保没有勒索强买的弊端。乾隆二年,布政使张某因为米价昂贵,奏清明廷截留的增米(由水路运输到京师供官、军使用的粮食)拨供保定兵米。然而也只可暂时使用而不可长久效法,似应参照采买仓谷的规章,实行平价实销的办法,才能称作允当妥贴。

  押送正项杂项钱粮,都有平饭(伙食补贴)在耗费(赋税所得加耗在抵补实际损耗后的盈余)内开销。因为这样办没有官职没有公粮供应,住降、俸银、夫马、小建、留二、禀粹等项,只有固定的数目。解送的时候,又要平饭,必须损失赔垫。州县害怕连累自己,将会巧取于民。因此,想使没有耗费外的浪费、增加征敛的弊病,恐怕应从革除平饭开始。

  征催、解送要识别缓急。田赋为急,国家的租税次之,各种杂项赋税又次之。田赋之中,大户为急,其次才是中户、小户。田赋项下,起运急于存留。起运之中,又以治理黄河的民工、军队的粮切为急。应当查询过去的例子,应当解送的有多少项,什么时候起解,仿效而进行,自然没有错误。

  一个管领一个押解,不如以领抵解。如果不准作抵,自认为防止弊病,其实弊病不在这里。天下有统治得好的人而没有统治得好的法度,要看执法的人如何执行罢了。

  催征钱粮,都应从内部收取,首先从大户催纳,有次挨递,才能大公无私。何况大户粮多,终究属于有结余的人家,完成交纳也容易。这在财赋重地,弊端都由于从外收取,不是延搁期限就是加重征收了。因此,必须能够想办法征催者,才可以担当征催的重任,不要认为会计是卑微的工作,而忽视它啊。

  推迟收割,如果一经设立条例法规,必然造成摊派费用的情况。只顺责令分散的户口于开始征收之前报明,收割以后,立即造入册籍,可以免除滋事扰乱。只有收成清楚了,则每户都显露家当,做到该交纳的、该救济的一目了然,况且契约债券不会出现漏收赋税的,偷买偷卖也从此减少了。

  如何办理公务交接

  办理移交以驿马为先行,无论正员还是代理、暂任的官员,都限期一月内移交接收。库里款项、仓场粮谷固然应当详细慎重,杂项钱粮以及赃物、罚款、赎金,不写进奏报的东西,必须留心,不可忙中出错。

  上首移交册是根据,再加上每年奏销册以及各项卷宗,按照条款清查考订。已解送的,有批文回复。已供给的,有领条收据。如果批文回复没有抽取的,或者详细奏报请求,必定求得确凿无误而后罢休。

  征催田赋的钱粮,现存而没有解送的,只要银两现存,不妨代为起解。如果担心赔垫解送的费用,给予批文,勒令起解,离任的官员能够忍受、吃得消吗?

  知府、知州、知县的辅佐官(例如通判、州同、县承等)俸禄低薄,衙役工食常常有超支、预发的。如果确实,就准予报销结算,不必苛求。

  离任的官员,必多垫支的款项,有准予流抵的,也有不准流抵的,各省的规定不拘一格,到时候查对办理。

  交接不清,按规定由上司派人监督移交。但是新任、旧任意见不合,就可在附近的州府内,选择公正的人,自行禀告请求委任,以便能够保持公正斟酌协调。新上任的官员肯吃亏一分,百事都可以了结,不但情理公允妥贴,也免除了极微小的银钱的计较。互相告发对方读职,争论不休,为有见识的人所鄙视。

  新任官员操持权力,官署中的师爷、文书、差役等人无不仰承意旨。如果吹毛求疵,有什么做不到的呢。倘若肯为离任的人设身处地考虑,并想到将来自己的下场,便能够放宽一着。

  仓库中存有的米谷,只有变陈了的不可接收。仓谷底部和表面相搭配,每石碾米五斗,就属于合乎规定。其余米色稍陈旧,或者灰土稍多,可以代为设法卖出、借贷交换新谷的,也应当接收,不可以勒令进行簸扬,公开要求折扣。

  各项款项都容易核实确定,只有官吏差役私自侵吞的弊端,难以查考。用流水簿总数与奏册合对,可以略知大概情况。又有问出所歉数目,责令里长、催头查明具结的,也有责令承办书吏出具总结以待查考的,应当根据所处地方的繁简酌情办理。

  官吏养廉,按规定不加闰俸。遇闰只有按天数平均摊派,最为公平。不要因为细小便宜,乱作较量。

  前任官员因公挪用的银钱,必须详细奏报批准立案,不可含糊接收。

  额设、囚粮等项,都按季度分派,不可以先行扣算,以免产生偏颇失误。

  办理移交的责任划分

  办理移交迟延被论处,按规定应当分别新任旧任。所以旧任把一切册籍移交的那一天,自问仓库没有亏缺,就马上将交送的日期、原因上报清楚。以后新任官员查验接收迟延,责任已有所归,不至于一并受到处罚了。

  刑事诉讼案件,接任官员主审,按规定应当宽限日期。如原限期紧急的,一边详细报奏,一边着手办理。

  社仓之法的由来和成效

   “社仓”(国家建立在乡村,储存粮食,调节粮价,借贷粮食给农户,救济灾荒的一种措施)这种方法,从南来朱各开始,仿照古代“养仓”的意义,请调“常平仓”(在州县设立粮仓,粮贱时买进,粮资时平价卖出,调节粮价,备荒赈恤。始于汉代,历代相沿)的米谷六百石开始推行此制,共十四年时间,除在各乡各村建立粮仓以外,还得到米三千余石,的确是一种好方法啊。它所做的事情,大约是编排保甲、稽查户口、设立乡官。四月上旬向州、府申请委派官吏与乡官进行借贷,十户为一保,如有逃亡的,十家分摊赔偿。十月上旬报奏州府派官吏与乡官一同收贷。上缴利息十分之二,轻微歉收的放宽一半,严重遭灾的全部免除。推行这种方法十四年,把原借的六百石粮食归还国家,而用所盈余的粮食为借贷的资本,每石只收消耗米三升,不再收取利息。这种“社仓”的方法,实与“常平仓”互为表里。

  “社仓”之法难以施行的原因

  雍正二年,内阁交出积贮的粮食,原用来防备灾荒,奏报皇上,责令各省访察民情上俗全面议奏。后来经过各部议奏,采取山东、河南议奏事宜,并按照朱表“社仓”事项斟酌议定六条,命令各省按款斟酌执行。乾隆四年,内阁大臣朱续障,节录这六条条款奏准皇上,发交各省总督、巡抚尽心议奏执行,然而奉行的人很少。我曾经说过:一是捐输(指向朝廷捐赠钱粮以换取官职、爵位的政治措施)的困难。老百姓一天天增多,土地却不见加宽增大,贫困者的人数很大,而温饱者仅仅足以自养。古代所说的五百家为一党、互相周济的道理,丧失不讲了。不仅仅是由于人们不象古代和睦相处,或者也是力不从心的结果。现在推行捐输,名为自愿,情形却如同强迫摊派。况且还有建立社仓的费用、铺垫的费用、看守仓库人员的费用,以及盘量损耗费用,难道都能尽从粮米的收入中取得?这是一个难以施行的问题。二是任用人的困难。乡官、社长必须是公正殷实的人,但公正的不一定就殷实富裕,而富裕的人不全都公正。不得其人则滋生弊端,即使得其人,也因为责任重大而惧怕牵累,退缩不干。而乐于充任乡官、社长的,大多是狡猾渔利的人,不可信任使用。这是难以施行的第二个问题。三是出借的困难。年成丰收谷价低贱,老百姓不愿意借贷,害怕时间长久而陈腐,于是强迫命令借贷、领出以换取新谷。如果一遇到歉收,大家都想借贷了。小州县约计二万户,中等州县约计四万户,大的州县约计六万户。平均计算贫民二万多户,每户贷五斗,需米万石。户多粮少,既不能全部都贷,又不可以主观裁减,一人没有借贷到,就会哗然而起,滋生事端,更不是少见的事。这是难以施行的第三个方面。四是征收的困难。“常平仓”的米谷和借贷的种籽,都有乡官地保等人当着官吏具结或互相具结,尚且不免于积歉。主管官员限期催迫,还难以交纳清楚。乡官、社长,并没有权势可以进行弹压,又不便责成照赔。歉户不交纳,保人哪里能够逐一照赔物本年不能如数还仓,次年就没有粮食可供借贷,民间依然缺乏粮食,而赔偿牵累却没有终底。这是难以施行的第四个方面。古人创立垂范良法,正逢其时,就可以实行。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而不再施行的原因,大概如同上述。虽然近来都一致实行由社长收纳藏贮,仍归地方官载入移交案卷内接收、出结。但是不能保证仓库里实际贮藏的粮食没有亏空,州县的官员也不能亲历现场清点盘查,只是听任属下官吏、差役从穷苦百姓那里取回一张具结,并没有实质性的内容,“社仓”的名义存在而实际部丧失干净。

  如何办理荒政

  救济灾荒的事务难办,不能有功,只求无过。应当实行安抚的办法,不使灾民像哀鸿一样离散。应当严格控制,不使乌七八糟的人纠集闹事。灾害将成的时候,立即将详情禀告。已经成灾,则据实上报通告,等到上司派来的官员到达的时候,将受灾村庄勘查清楚,将受灾的程度分别编造册籍,将所有的情况审查加印,申送上报。受灾的土地亩数,另行续报,并停止征收赋税。救济抚恤的事情,或等候上司训令,或详细请示,一面分头勘查。正职、佐理等官员,尽心办理,务必争取达到没有遗漏的、没有滥报冒充的。

  庄头、当差的田地受灾,按规定不派人专门勘查上报。庄头禀报时,责令他们向内务府呈报,等内务府派官员到受灾地,会同州县一道勘查,编册具结,供特派官员带回,一面呈送知府衙门核实转报。现在已改由附近督、抚高级官员派人勘查、取结了。

  夏灾的禀报处理不超过六月份,秋灾不超过九月份,不可拘泥于规定,尤其不可以隐瞒和掩饰。四季和顺,年成丰收,确实是守主官员的福气,但是天灾流行,哪个地方没有呢?如果贪图省事,把灾害当作没听见,一旦上司查访出来,或者被老百姓告发检举,隐瞒灾害的罪过,必受严厉谴责,是不可逃脱的了。

  勘查受灾成数,按照田地实际受灾分数。如一百亩的田土,五十亩全部成熟,有五十亩没有收成,这五十亩就为成灾十分,不可用成熟田土五十亩共同计算作为成灾五分。

  谚语说:水灾一线,旱灾一片。大约因为水灾有低洼的地方受淹,高坡无恙,大水一过,就自行干涸、无碍收成,不像旱灾的禾苗枯稿,一望就可以知道。关键在于实心实力勘查落实,不轻信书吏、乡深的报告,这样就没有造假的弊端。

  近来规定,夏天的禾苗受灾,先行提报、勘查受灾分数,等秋收后另行办理,不可轻率地奏议救济抚恤。

  秋灾不超过九月份,一到下旬,就应将受灾情形呈报,仍然依照规定限期造册具结。如果州县在九月份不及勘明奏详,到了请求捐免的时候才开始造册申送,就犯了迟延的罪过。

  救灾散赈的方法

  受灾应当捐免的分数,编造册籍,逐一具结,由上司委派的官员与当地道、府行政长官一同加印具结,送转各地,按照行政区划进行核实救济。首先在遭灾严重的地区,分定村庄,一家家清查,分别最穷、次穷及一家老小人数载入救济册籍。一方面立即告示周知,叫他们听候救济,不准扶老携幼、纷杂外逃。如果受灾十分九分,大家都没有吃的,饿得嗷嗷叫,或者就在查清的地方,先进行救济抚恤。如果受灾较轻,就等清查完毕以后进行救济。

  按照规定,受灾六分,最穷的供应一月的救济粮,次穷的不救济。浙江省不分最穷次穷,都救济一个月的口粮。人数多的家庭,每天供给五合米,人数少的家庭减半。受灾的穷苦百姓,如果有携带家小眷属外出,留有空房子的,就在救济册上说明姓名、人数,斟酌考虑他们该不该享受救济,注明册籍内。等到他们听说国家救济抚恤而归来,核实册籍补救济,可以避免冒领混领的弊端。详报户口的时候,应当注明有听说救济而归来的人,另外容许续报,以便到时候一边救济,一边编册上报。

  穷困书生由州县的学校报名。监户由各地监场官吏造册。旗人归理事厅办理,责令所住村庄的头目查核申报。在清查户口的时候,应当统一查核办理,在册籍内分别注明并不是只查汉民户口,以后又另起炉灶查核其他人。

  庄园领主的田地受灾,地方官立即详具上报。附近的总督、巡抚一类高官委派邻近的州县或相当于州县一级的行政官员到受灾的地方勘验核查,按照受灾的分数造册、出具证明,评拟咨文转送内务府。应当免除的差役,应当救济的口粮,遵照有关规定办理。如果遇到庄园主呈报一、二、三、四、五分收成,已形成灾害的,依照规定请上司派专人会同勘查,出具证明转报。至于收成六、七分为歉收,八、九分为丰收。庆国主歉收一分,即应免一分差事,虽收成九分,也视为歉收一分。地方官确查实际收成,详细查办,不可比照老百姓的田地,因为没有造成灾害就摘登一边不予理睬。夏天的麦子秋天的稻谷,勘明收成分数,依照查报老百姓户口的规定,在六、九两个月评拟奏折上报户部,转咨内务府查办。

  户口应该救济不应该救济,应当详细分别,在册籍上注明。如果是稍能自求但又不能不借助于国家救济的家庭,应当删除去壮年男子,救济老人和小孩,也应当把不需要全部救济的户口注入册内,以杜绝防止将来发生杂混冒领和上告争斗的情况。

  勘查灾情、散发救济钱粮的官吏差役,盘缠费、饭食费以及编造册籍的纸张费等项开支,按规定准予报销。经常有书吏差役、乡官地保向受灾户敲诈勒索钱物,借机摊派差事杂务,甚至指使他人冒充受灾户滥领救济钱粮,而真正的贫穷人家反而有遗漏。对此应当严厉进行核查追究。

  领取救济粮食,应当预先发给印票,到仓库领米,验明就发放。其中有老弱、妇女不能背负携带的,听任他们托人代领。

  发放救济粮的米厂内人手要多,以便于分发,不使百姓守候排队,相互拥挤以至倒毙。随时加以查询,不使掌斗定量的差役得人钱财、河私舞弊。附近有粮仓(或粮店)的,劝说命令行善好施的殷富人家出钱发放救济稀粥,间或有饥饿疲乏、来不及回家煮饭的人,就用稀饭救济他们。根据士绅们捐钱的多少,酌情给予奖励表彰。

  勘查灾情、散发救济,经常都是派员协助办理,没有收到佐理的益处。反而增加接待的麻烦和意见的分歧。委派来的官员中的贤能智慧的人,自逞才能,意见不合。其中的平庸贪鄙的人,不但不能助一臂之力,反而以照顾不周生出许多枝节,常常掣肘牵扯。如果本地各个官员的能力可以办理的,就向上禀明,不必另外委派官员。如果已经委派了官员,除去按照规定供给公费外,一切应酬不可吝惜,以期齐心协力、同舟共济。

  旱灾得雨后,可以补种。水灾则来势险急,应当设法疏通消除,水退后,也可以种植如像晚稻、秋麦以及荞麦、蔓菁一类的作物。没有能力种植的,按规定应当借给种子。受灾成数达五、六、七分的,每亩供给谷子三升。八、九分的,每亩供给谷子六升。如果将谷物折合成银两,每一石谷子折合银子六钱。租佃别人田地的,借给佃主。自地自种的,就借给本户。但不可使没有土地的穷苦百姓乘机冒领,以克将来追还时耗神费力。

  救灾散赈的原则

  《周礼》以治理灾荒的十二条措施聚合万民,不使离散。一是散发子时的积聚,使老百姓获利。二是减轻税收。三是缓施刑罚。四是放松老百姓的力役差事。五是舍弃山野林泽的禁令,让百姓取食平山林。六是去掉关市的税收。七是减少吉礼中的繁文得节。八是凶礼之中减去礼节。九是闭藏乐器而不作。十是不备婚礼而娶嫁。十一是祈祷鬼礼。十二是积极除掉盗贼。

  明代嘉靖八年,大理寺评事林希元上书谈论救灾的事,有二困难:任用官吏难,清查户口难。有三适宜:极为贫困的灾民适宜于救济米粮,较为贫困的灾民适宜于救济银钱,稍有贫困的灾民适宜于借贷钱粮。有六项急需:临近死亡的贫苦灾民急需施舍救济粥,生了病的贫苦灾民急需医药,病愈的贫苦灾民急需食物加水熬煮的液汁,已经残废的贫苦灾民急需埋葬,被遗弃的小孩急需收养,轻囚徒重囚徒急需宽大抚恤。有三项警变:权且借官钱用来粟米或失米,权且兴办劳作事宜来帮助救灾,权且减少一半的利息贷种给灾民生产救灾作为变通的办法。有六项禁止:禁止侵吞渔利,禁止窃取夺占,禁止卖米,禁止压抑价格,禁止宰杀耕牛,禁止出家为和尚。有三项警戒:戒迟缓,戒照章拘泥,戒铺张摊派。这些都是古人美好的愿望、优良的法度,必须随时斟酌推行。

  如何及时扑灭蝗灾

  北方五省,经常发生蝗蝻灾害。人说水淹的地方,生有虫卵,等到干涸了,被太阳一晒就变为蝻(蝗的幼虫)。这种说法也不完全,《礼记》记载说:初夏还是春的气候,则蝗虫造成灾害,半夏流行春的气候,则各种禾苗叶的小青虫随时发生。这是水气侵淫所致。蝗峭的生成,大约低洼地方湿气郁积蒸化而成,又或者是过去的飞蝗所生,所以杂草丛蔓的地方、荒凉的坟堆、漫长的堤坝、古远的岸边往往有这种东西。总之,勘查发现要早,扑打捕捉要得力,不惜辛苦勤劳,不惜花费财物。虽然说是上天的安排,也可以用人的力量去战胜它。

  蝗灾的及时发现和报告

  蝗蝻造成灾害,人人都了解。但是,庄稼户中却颇多忌讳隐瞒、不予上报的人。他们认为自己悄悄地扑打捕捉或者是将蝗虫驱赶到别人的田地里,自己的庄稼还有几分可以保存的,如果一经报告官府,众多人扑打,蝗虫的灾害没有除掉,而麦子稻禾已经被践踏得没有任何遗留了。他们哪里知道不及早扑灭蝗虫,等到它长大有翅膀了,其发展趋势是不可扑灭的。因此,必须通告责令乡官地保巡查,庄稼户检举报告,如果有隐瞒的人,就戴上枷锁沿途号叫,用来警示众人。

  蝗虫的幼虫刚开始形成,就应当详细上报,不可迟误延缓,也不可以漏报。总之,已经上报就不嫌所报蝗灾的多,而漏报则接近于忌讳隐瞒。对于如何设法外打捕捉,现在的灾情如何,大约在什么时候可以扑灭,庄稼有没有遭受损失,都应当随时详细禀报,用来宽慰总督、巡抚等上司,也表现出地方官的焦虑劳作和筹划辛勤,从一开始就不是漠不关心的。十天半月以后,如果再不上报蝗虫已经扑灭,便长出翅膀成为飞蝗,上司必然会产生怀疑和忧虑。应当把已经扑减的地方,先行详报,在报告中仍然审明现在搜查剩余蝗虫的字样,不可以竟然认为已经消灭干净。如果有遗留剩余以及继续发生的蝗灾,反而类似于捏造、掩饰。

  蝗蝻灾情,一面详细上报,一面拟定公文送转军队、河工以及同城各个官员协同扑灭。总之,对于各个部门官员平时都应当开诚布公,友好相待,一有紧急情况,可以收到或大或小的帮助。

  扑打和捕捉蝗虫的方法

  蝗蝻没有长出翅膀,跳跃不远,尚且容易捕灭。扑打捕捉必须在清晨,大约早晨凉快吸饮露水,蝗虫大多数伏在稻麦的穗子上,而且它的翅膀被露水濡湿不能飞翔行动。等到太阳出来,蝗虫就伏于根叶的下面,搜寻起来就费力耗神了。

  扑打捕捉蝗虫,关键是要人多。选择蝗虫集中的地方,先挖掘深沟,然后从周围三面慢慢驱赶它,使它跳入沟内,用泥土填埋掩盖。所役使的人力,应当供给饮食,或酌付银钱,以期鼓舞人心,尽力捕灭。

  用米谷来换取蝗虫的幼虫,老百姓自然奋勇从事这项工作。但是应当随时变通,蝻子初生,用一斗谷子换一斗蝻子;蝻子已经长大,则稍微减少它的交换数量,或者付给银钱财物,不要拘泥限制在一种方法上。乾隆四年,直隶总督孙某奏启皇上,捕捉蝗虫供给钱米,在藩司(或称果司)库存公银内支取拨放;并请求皇上恩准,以后再有蝗蝻开始产生,如果急于公家事务、争先扑打捕捉的,仍然行赏供给钱米等等。但各州县应当量力办理,不可期望会报销费用。总之,详报遭上司驳减,大费笔墨,等到获准报销的时候,仅仅剩下所耗费用的十分之一二了。

  蝗虫本性向光,经常在月光下鼓翅成群地飞翔。如果在漆黑的夜晚,用秸秆燃火,能使蝗虫飞来靠近,可以扑打捉取了。

  有人说蝻子在平地的,挖掘土坑,埋锅烧水,前面用席子夹起来。对准锅的方向铲一平路,聚集众人环形包围慢慢驱赶蝗虫,使它沿着平路直接跑跳入锅内,用竹子做的笊篱捞出来,堆放在一边,直到灭尽蝗虫为止。但是,驱赶得太急近了,蝗虫就跳跃四处乱飞,反而难以收拾了。

  蝗蝻集中的地方,泛滥成灾,如像水的流动一样不可遏止。大体上讲,从西北起端,向东南漫延,但是也不可以拘定方向。所以,飞蝗进入本地区的境界,只应当含混其词上报,千万不可以指明蝗虫从何处来的。总之,邻近的州县有蝻子扑来,应革除职务、捉拿问罪。本地主管官员扑打捕捉不力,借口蝗虫是邻境飞来的,企图推卸罪责,也应革除职务、捉拿问罪。万一邻境不肯承认,必然造成互相参奏的情形,最后水落石出,不是他就是自己,难道不是自己给自己找来这种不愉快?所以邻近的州县查有蝻子,即迅速移文告知、协助,且灭,或者用书札一类信件相互告知,这差不多算是抢救灾害、和睦友邻的作法。

  蝻子发生,一经详细禀报,各个上司委派的官员陆续到达本地。有的是受命协助而来,有的是暂来查看。来人不是坐冷板凳的官吏,就是效力以求候补的官员,不但不容易获得有力的帮助,而且他们正想逞能,最容易产生意外的事端。大片的蝗灾已经扑灭,哪里必然就作到一只也没有遗漏,或许说长道短的人还是有的。因此,一切起居住行、饮食穿著,要照顾得周到,不可顾惜小小的花费。

  如何搞好水利建设

  古往今来治理黄河的要求,不出西汉人贾让的上中下三策。南河蓄积清水治理黄河泥沙,实际上能够成功,其余的只是以增高黄河的堤防为重要任务。堤坝一天天增高,水亦随着上涨,汛期水涨冲决,实在足以引为忧患,这就是贾让所说的操劳耗费没有停止,还招致其害啊。直隶省因为永定河为害,入海的水口不宽畅,年复一年地疏浚支流,这大概算是中策吧?至于把历年治理黄河的经费,用来安置黄泛区的迁徒百姓,使其能够生存,不与水争地盘,贾让的上策,实际上没有人能够推行。

  直隶水利的整治

  治理黄河要弄明水的源头和水的归宿,下流通畅而后上流波澜不兴。直隶省只有京师东西的滦河、蓟运河等水系自能流入大海,不从天津经过。其余的南运河、北运河、东淀、西淀,加上永定河、子牙河、七十二清河,都在天津与海河汇合。从三岔口到大沽口,长一百二十里,众条河流,竞相奔赴,潮汐往来。一到夏天秋天,山水、河水都注于三岔口一个地方,宣泄不及,以致造成横溢冲决的险情,这正是尾部排泄不畅,胸腹都出毛病的情况啊。雍正三、四年以来,在南北运河兴修水利,各建堤坝,挖掘河道,减少水量,分流排泄。进入三岔口的水量既然减少了,那么流入大海的地方就稍微宽掉一点,也是一种随时补救的方法。

  桑乾河发源于太原的天池,从地底流行到山西朔县雷山金龙池的浑泉溢出,向东流经大同,抵达河北的宣化、陕西的保安和宗山,向西流至看州口分为两条河流:一条由河北通县高丽庄汇入口河、白河的,称作潞河。一条向南流,从卢沟桥经历固安、永清、霸州至天津丁字沽流入大海,长二百余里,因其色混浊,因此叫作浑河。又由于它迁改频繁,又称作无定河。康熙三十七年改为永定河。河水泥沙容易淤积,每年水淹的地方,留沙肥沃,种植麦子成倍地收获,所以称为一年一麦的地方。老百姓贪图小利,占据沙地耕种作为谋生手段,与水争地,一旦汛期来临,河水暴涨,不能容纳,很少有不横溢冲决造成灾害的。

  西游取纳西南众流,沿着千里长堤,与白沟、拒马北来的水流汇合,向东流至河北霸县的玉带河。这是咽喉的地方,排泄宣导不畅。雍正五年,另外开凿中亭河以分流。然而河身窄小,首尾部都是泥沙淤积,分泄的水流并不多,从会同河以东才开始得到分流,进入东淀。还有真顺广南泊的水注入北泊,共出滏阳之道,汇合滹沱河水由子牙河注入东淀。东淀也容易出现淤积,近来挖土船进行挖深,不是没有小小的补益。那些河岸坦坡以及河心淤积增高的地方,私自占耕,种植芦苇和一切造埂护田、筑堰取鱼的举动,都对于水道的通畅有危害,应当加以禁止,以期使东淀能够调节宣泄各条河流而扩大它的蓄积能力。

  千里长堤,从清苑到献县的臧家桥,连绵横亘经历顺天、保定、河间三府的境地。只有保定县以东,长堤渐向北绕,如善来营等地方,河床最为窄小,水受阻碍向北冲流,霸县就很危险。长堤垮决,河水向南,文安、大城又很忧虑。明代司农王恭肃老先生说:从保定县东西路西起,东由周家庄、鲁家庄、西营村直至唐头村,修筑大堤总长四十里,大约耗费六千两黄金,可保护文安城;而把路暄村北面的着来营、范家口、苏家桥的长堤全部挖掉,则河身宽大而水可容纳,无壅滞泛滥的忧患。这种说法很好,但是抛弃的土地较多,村落迁涉也不少,没有能够看到它的施行。人们都争着淡水利,只有能够去除它的害处,才能收好处啊。就好像人身上的血脉,使它流通而不发生变滞阻碍,难道不是“利”吗?然而,有利必然有害,雍正四年,把磁州改属广平,整个滏河从宁晋泊以上部分,引流种稻,百姓都赖以为生,而靠近河边的村庄有时也遭受水灾。最终流出宁晋泊的衡水与滹沱河相邻近,水势急近凶悍,老百姓的堤坝难以防御。雍正八年,衡水河的长堤垮决,冲溢的水流直接进犯青县,滹沱河又一天天逼近正定,很是可怕啊;又如唐、沙、滋三水,对于唐县、曲阳、新乐、定州、深泽都有好处,交汇于祁州的三岔口,称作赌龙河。流经博野、蠡县、高阳进入白洋淀,水势奔涌急迫,沿途经常遭受它的危害。

  漳河与滏阳河合流,曲周、鸡泽害怕水淹。现在向东,流经魏县、元城、馆陶注入运河。漳水泥沙混浊,容易淤积,有人想把它引入山东省德州附近的古黄河,但是地隔两省,处理权力不能统一,不能轻易地讨论这件事情。

  营田须重水利

  屯田并不是没有利益,明代徐贞明论述这个问题是很详细的了。但是,如果一定要追求这种利益,那么关键在车勘察地理形势,审度土地适应栽种的东西。雍正三、四年间,京东、京西、京南和天津分四局营治水田,取决于老百姓的力量,生产供应粮、棉等生活必需品,以期取得永远的利益。但是,有的地势本来较高,水源不足。有的是从黄河引一支流进行灌溉,遇到天旱则干涸,水不能到达,很快就改为旱地。这是地理形势使它们这样的啊。又有土质多沙性,不适宜于造作稻田,堤埂渗水,天早则水从内出而无法蓄水,岁涝则水从外入而无法防御。屯田副使正钩在丰润、霸州捐钱修筑围堤、建立水闸,营治稻田各五十顷,至今没有收获多少粮食,而老百姓拖欠租税,成本难以收回。想再行借贷,则老百姓欠债愈多,不惜则老百姓没有力量进行耕种。地方官不过是循规蹈矩、补益缺漏,并没有长远的谋划来求得久远的利益,将来难以保证屯田不废置。善于屯田的人,水田、旱田各顺其直而不强立矩约束,不惜成本人力地强分高下。土地属于老百姓的,鼓励他们自行开恳种植。土地属于国家的,派遣亲信、亲友统率、监督开恳耕种。供给成本,使责任落实,选择南方的老农作为他们的教师。作父母官的,把老百姓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又使老百姓深深懂得屯田的好处,并且不懈地从事于这项工作,这样才算差不多了吧。

  守土之官,爱民为本

  辅佐国君的得力大臣,以提供咨询、大胆劝谏为忠诚的表现。地方官员,离国君很远,同老百姓很近,以安抚爱民为忠诚的表现。怀有一片心意,体现在政事的办理之中,老百姓必然受到他的福泽。

  圆和坦白,情理两得

  作官以英明决断为用,深沉老成为本。才气过于显露,不仅招来一同作官的人的忌恨,上司也认为你涵养还不够,不予重用。区分赏识公马母马、黑马黄马以外的人,能有几人呢?

  仗恃才能敢作敢为,或者以权术驾驭人的人,有得也有失。只有勤恳谨慎、忠于职守,对上对下都能作到圆和坦白,不矜持才能不炫耀本领,才是颠扑不破的道理。

  人情所不愿做,我的力量所不能做的事情,都不可以勉强从事。如果勉强去做,即使做成了,时间长了也必然会后悔。

  统治看重大的方面,不推崇繁琐细微。办理政事务必要平和简易,不以草率冗赘为贵。

  奖善惩恶,公正积德

  对善良正直的人,要奖赏鼓励。对凶恶败坏的人,先劝告教育,不改正,则惩罚警戒他。对首恶元凶,则剪除他。劝告教育宜柔,监督惩戒宜猛,治理之道贵在刚柔并施。如果一味姑息容忍,养好流毒,也不是诚心爱民的表现。

  判断讼狱依凭事理、法律。事理律令有所障碍的,以人情来贯通。贾明叙说:人情所在的地方,也是法律所在的地方。说法律设立大的规范,礼义顺应人的情感,这并不是讲私情。讲私情就败坏法律了。

  听讼断案,关键是要公正,容不得一丝一毫的主观性。替原告、被告设身处地,说出来的话才能使人折服。尤其要警戒动怒,盛怒之下,分析判断难免偏颇,刑罚也有失当的地方,后来虽然后悔这样做,但老百姓已经遭受毒害了。古人说:“统治的官员清正而刻薄,老百姓的生路就断绝了。古往今来的清正官吏,他们的子孙后代大多没有什么作为,正是因为刻薄少思的缘故啊。”这种议论,可以作为矫枉过正者的借鉴。总之,任何事情留一分余地,便是为子孙后代积一分阴德。

  程子说:“一个读书人,如果对事物存有爱心,对人必然有所助益。”身居老百姓之上,操持实际大权,必须做有益于百姓的事。建立德行树立功业,都在这一点上。至于公文记载没有失误,听讼断狱顺乎清理,都是其余的小事情了。

  用人不疑,扬长避短

  衙门官署要关防严密,又要知道了解体统规矩。总之选择人才而任用,必定没有胡作非为的情况。如果只是刻意防范,就像捆束柴草的人,处处以主观臆测去猜测别人,都是值得怀疑的了。而详细追究那些执法犯好的,真是防不胜防啊。

  开创国家,承继家业,主持事务的虽然是一个人,但辅佐羽翼必然借助于许多贤明能干的人才。作它也是这样。本人有志于上进而官署中的亲信友朋各顾自己的私利,不能一心协力帮助佐理公事,便不是好征兆。

  奴仆有才干的多,忠诚善良的少。用他们的才能,尤其应当防止他们的弊端。如果过分相信,任他们专行,不再觉察防范,于是造成揽权专横、跋扈招摇,没有什么坏事做不出来的。等到事情败坏显露出来,当官的正为他们的事获得罪过,而那些人已经挟带财物远走高飞了。

  奴仆长久跟随主人,只是看在利的份上。有的主人过于苛刻精细,致使他们不能自我供养;又有的主人借拓宽大的名义任奴仆挥霍,不能检查约束他们。这两种情况都丧失了驾驭下属的原则和道理。

  使用人应当明确表示奖赏,不可暗中受其欺骗。总之,奖赏则使人感恩而产生鼓励的效果,接受欺骗则等于揖请盗贼、助长奸邪。

  奉公养廉,和睦僚属

  公事、私事不同时经管。既然有官位职守,便应将一切银钱的收入开支、饮食家产事务,都托付给别人照料管理,只要用人得当。如果必须自己一一过问处理,不但在办理公务时分心,而且劳役心志、耗费精神,不是颐养身心的正确方法啊。

  作官没有横财可发,不知道节省开支,便不免亏空缺损。饮食、起居与亲戚、朋友共甘苦,别人自然没有怨言。一切生活开销,尤其应当在大处节省,不可在小处计较削减。

  上下级官员,虽然名义上有统领。僚属的分别,也要交流意见、联络感情。遇到地方上的公事,不妨登门面禀。总之,那些公文往来未能完结的事情,得到一个指点、一番剖析,就可以马上明白晓畅,立刻定案。况且时常见面,谗言不会产生,而品德、才能可以看清楚,同时,在上司的眼中和记忆中也留下了印象。

  进退荣衰,置之泰然

  作官念念想进升,时时刻刻要防退步。知道进而不知道退,必然会招致罪悔啊。

  官职名位是身外的东西。荣盛枯衰有一定的规律,原本就没有十全十美。只要自己做得问心无愧,自己干得合乎事理,成功失败、利益弊端,哪里能够预先知道?如果怕这怕那、畏缩不前,那就什么事情也办不成了。

  官运兴隆,必然有征兆先显示出来。如果办事廉洁能干,又待人和气,以诚心使别人折服,上下整齐严肃,每件事都处理得当和条理井然,就从这种景象上,便知道此人兴隆昌盛刚刚开始、远未结束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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