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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尾声


  吉加杀人一案,是由斋苏府现主人朗嘎和次仁吉白后来侦破的。
  后来朗嘎和次仁吉白成了斋苏府的主人。
  大少爷被害那天,钱柜里丢失的许多张百元钞票,是从吉加夫妇住处查获的。由此证明他就是杀害大少爷的凶手。另一个证据是,吉加手持的那把匕首,不仅沾满血迹,而且恰恰是当年申腊女主人准备用来刺向珠杰的那把匕首。
  从对吉加的女人进行的几次审讯中得知:在杂热驿站和申腊驿站间相互寄"羊"的最初阶段,杂热信差、申腊信差及吉加三兄弟就约定,大家共同齐心协力。如果三人中的任何一人因此招来杀身之祸,活着的人将为其报仇雪恨。为此,兄弟三人每人头顶一块石头,在申腊塔前发誓道:“如果发誓者一旦违背誓言,定遭塔底魔手断劈身亡。"并当即将三石埋于塔下。
  当朗嘎亲携随从到申腊查看时,果然从塔下挖出了三块石头。
  后来,从吉加的女人那里还了解到:当初吉加继续留下来打铁,是为了以此为借口,便于到处走乡窜户,探听虚实,打听浪卡子县及乡村里的人,是否知晓他们宰杀"绵羊"的事。
  吉加从牢里放出来以后,虽然声称自己曾经到拉萨找大少爷和珠杰,是为了看望他俩,其实他是为了寻机报仇才去拉萨的。怎奈他把厦萨苏这个地名错当做房名,因此没有找到大少爷和珠杰的住处,于是只好暂时作罢,满腔愤怒地回到申腊。
  此次在白玛和珠杰的婚礼上,他和他的女人以父辈的名义受到白玛的邀请,这就为他的复仇愿望提供了意想不到的良机,而且他也终于付诸实施。他杀害大少爷和企图暗杀珠杰是为了履行誓言,报杂热和申腊之仇。可是,他又为什么要杀害自己的亲侄女白玛呢?在他看来,白玛与仇人同流合污,是大逆不道,是"没有用的东西"。因此,他按照"如果没用,就是长在自己嘴里的牙,也照样应该拔掉"的逻辑,丧心病狂地将白玛也杀害了。
  大少爷被害当天,吉加从钱柜中盗走了钞票,在杀害白玛时,他又乱翻抽屉和皮包等,以实现声东击西的目的,企图将人们的注意力分散开来,实施"金蝉脱壳"计。
  然而,他终究没有从珠杰的枪口下再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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