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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归去

眼前好恶那能定
梦里输赢总不真
多情青丝无情发

  知道吗?古时候的女子,特别讲究一头青丝。每天晨起梳头,掉落了一根两根,也要将它们捡起归拢,装进一个小口袋或小竹笼里,天长日久,散发积得多了,就走到门前或庭院,在泥地上挖一个洞,像林黛玉葬花那样,把这些长长短短的散发,入土化了。
  碰到看上哪个公子、书生,有了后花园私情,就悄悄地剪下一绺青丝,用手绢或者荷包包好,送与心上人随身带着,见青丝如见人,女儿的万缕相思都在这之中了。
  头发是不能随便绞随便送的。一头青丝就是女人一生绵绵密密的情思,要守着护着,但等一个自己愿嫁或该嫁的人。哪像我们现在,将头发视作韭菜,说剪就剪,说流行就毫不犹豫地剪成一个比先生们更短的男孩头。
  一生一世,现代女性就在头发留长与剪短的轮替中过去了,直到再也变不出花样。
  其实,任何一个女性,在剪发的时候,不是没有些许感喟的,只是那种感觉连自己都说不清。
  有一次,陪朋友去美容院。理发师嚓嚓嚓三下就拗断了朋友留了三年的长发,然后说“先去洗头”。朋友似没有听见,站起来又蹲下去,捡起那已无根的尺把长的乌发,呆着不动。理发师倒善解人意:“你要你拿回去好了,我们也是扔的。”朋友笑笑扔下了自己的头发,很文艺地对我说:“这一把青丝不知可以托付谁?要来做什么呢?”
  一刹那间有些为她难过。朋友的一段情刚逝,我无力助之。虽说那不是她的第一段,也肯定不会是她的末一段,但一样为她难过。
  如果能够一生一世只随一个人,多省心多省力。可很多时候,现代女子注定只能眼睁睁地让一段又一段情缘,在自己身边飘来又飘去——你抓不住永远,正如你留不住你的头发。
  以前读《西厢记》、《牡丹亭》,总好笑痴痴癫癫的崔莺莺和杜丽娘,只那么偶一照眼,平白无故地,就恋上了生生死死地老天荒。还是藏在深闺的千金小姐呢,如此“整日价情思睡昏昏”,我们这些每日里要在男子世界里挤一锥立足之地的职业女性,又该如何活呢?
  “所以,为情所苦为情所累的倒是我们这些被称之为潇洒、独立、刚强的workinggirl。”朋友不止一次地感叹。
  也许是对的。说句难听点的话,将两只猫放在一起朝夕相处也难免春情勃发,何况红男绿女亚当夏娃?除了一些“前世有仇”的宿敌,除了竞争激烈的对手,共事共处日久生情,大约也算是种必然。有时候是点点滴滴不知不觉中,彼此有了家人间的信任依恋。有时候,却是刹那间对方的机智、精干、善良吸引了你感动了你。有时候,纯粹是因为自己的软弱和需要。
  说实话,今日都市的男男女女,在世俗认可的感情之外,谁的心里不曾经历过几回如此的疯狂与迷乱?如果要以青丝作信物,不知会刨光几个头呢。所以,自然而然地便遗忘了头发于女人的情义和神圣,只当它是另一种时装饰物,长长短短任意取之,只随时装的潮流而动。
  抛弃对头发的恭敬,其实是抛弃那种地老天荒的信念。
  从前的女人,爱一次便爱到瞑目。今日的女人也不外如此,爱一次便是生一次死一次。只是,今日的女人于无可奈何中已经习惯于将一生当几生过。
  也许,抛弃的不是地老天荒的信念,而是因为天更高了地更广了,女性也应该付出更多的情和力。
   
窗外

  “辛苦遭逢起一经”,识得几个字,便落下了恋书的毛病。我的一些朋友,最深切、最奢侈的愿望,就是在上海这样尺金寸土的城市里,有一间自己的书房。他们理想中的书房,气宇轩昂,四壁皆书,置身其中,有一种坐拥书城的豪华与优渥。
  我不如他们般博学而好学,但也满心期待“一间自己的屋子”,只不过我的气派要小得多,但求一处我独自拥有的空间。既然卧室、厨房、客厅、办公室甚至卫生间都必须与人共用,我怎能不为自己争一个空间?
  在我,书房主要不是书的房间,书房主要不是为工作。在我,书房将是一个独自面壁独自相守的地方,是一个可以躲开人躲开世界的地方,是一个可以让身心入定坐禅的地方。所以,这间屋子只要容得下一人一椅一桌一叠书便足够,如果空气可以流通,无窗无光(当然要有灯)最好。一个人坐在里面,静静地反省静静地休养,将自己从尘嚣中抽离出来,进行片刻的修理充电。一两个小时之后、半天一天之后,再走出一个精神焕发的我,与相爱或不相爱的人共处,与相识或不相识的人周旋。
  属于自己的空间,不就是派这个用场?
  审一次在朋友的书房兼容厅里,我正发挥高见说书房要小要静要暗要有远离的感觉时,座中有人插话说,三毛在台北的寓所就有一间这样的书房,跟你想象中的一样,后来人们据此判定她是个极端自闭、心理异常的人。
   
红尘

  曾经有许多好朋友,几年之间风流云散,落脚在我至今无法涉足的天之涯海之角。原先小女孩之间天真的话语,变作干山万水的相思相忆。然后,连信也渐渐少了。有一个未读大学即已远行的朋友,去年竟然说,中文已不太会写了。
  于是,彼此的忆念彼此的友爱,化为一年一度的圣诞贺卡。寥寥数语,寻常的祝福,只有我们自己明白这之中的深情孤意。
  每年的深秋,我都因此特别地细心。在街头寻寻觅觅,找一张张相同的心情,带回家去,签上名字填上收信人的地址,那时会惊觉:呀,又是一年。看看卡片上的祝福,看看信封上的字迹,再看看镜中的自己,竟然一成不变。是了,都这么说,一年容易,流光容易,一生也容易。
  一生拥有的新年贺卡不会超过一百张,年年岁岁,叠起来也就几本书的厚度。
  前几天,夜晚,朋友带着儿子来玩。去年此时,还是一团褪褓中的肉肉,想不到,一年不见,这小人儿已经像模像样,会蹒跚走步会牙牙学语,叫阿姨叫叔叔要糖糖要果果更要妈妈的抱,得意时会笑失意时会耍赖。只一年十二个月,这小小的人儿,居然平添了这么多的能耐。谁说一年容易?这一年,他要经过多少努力多少挣扎,才能长成现在的模样。这一年,他的父母要投入多少精力多少心血,才能教会他如许本领。
  真的,谁说一年容易。十个月可以孕育一个生命。一年,阴晴圆缺,可以叫心死无数次又重生无数次。一年,足够酝酿一场灭绝人性的战争,也足够瓦解一项丧尽天良的阴谋。谁说,流光容易?一年,我们要奉献多少生命、才智才能填充这时间的距离渡到来年的彼岸?
  不知道人为什么会有这样反常的态度?无忧无虑的童年,常常感觉时光停滞周遭不起变化,童稚的心灵唯一的焦躁是害怕等不到长大成人风光辉煌的那一刻。而,真正长大之后,在一次接一次的挫败当中,体会到的竟然不是度日如年永无尽头的绝望,而是光阴飞逝惊梦回首的遗憾。
  人是天生需要受苦的吗?是否,只有吃尽苦中苦,才能忘却这一生的漫长才能无视时间的磨砺?
  那么,又为什么,在每一度新年来临的时刻,我们总是忍不住忍不住要向上天祈求风调雨顺的好日子?
   
碎片

  女孩子冷淡喜欢她的男子,却去讨好坐在她对面的同事男孩。男孩的心里,又有着青梅竹马的偶像,从青涩的少年一直爱到如今离开家乡、独自飘荡在热闹、冰凉的东京。而那初恋的偶像、一个人人说好的乖乖女,既钟意暗恋她的男孩的赤诚,又抗拒不了另一位花花少年的诱惑……
  这是去年风靡日本、香港等地的一则《东京爱的故事》,先有成人系列漫画,后有据此改编的电视连续剧。雄风漫卷,风过处,满城争说。
  说的其实是自己的故事、身边的故事。都市的舞台上,哪一出爱情不是这般地曲折沉回浮光掠影?哪一出爱情不是让你这般地在恍恍惚惚的痛楚中,觉出一丝残酷的甜味?
  有人回首平生说:“几十年的感情生活,就是相爱与相互伤害。”
  都市的爱情就是这样的吧?像方言睁开眼睛的刹那,猛见杜侮那张凑到跟前的脸,如此熟悉又如此诡异如此空漠。像杜梅举着菜刀威胁被绑住手脚的方言:你说不说?不说我杀了你。——渴望听到的不过一个爱字。分明早已是朝朝暮暮肌肤相亲,却总不能确定是否有爱是否真爱。
  即使把爱字写满墙,依然只能孤独走天涯。
  都市的爱情就是这样的吧?像一部又一部短暂的MTV,悲伤和喜悦都是画里画外的天地——你唱你的,我演我的。然后,仅仅是三五分钟之后,一切都宣告结束。
  “花开花落两由之。”
  “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的林忆莲,漠无表情地推倒桌上的酒杯,任它覆水难收,任它酒杯落地,粉粉碎。
  然后,灯光再起,那又是另一部MTV了。也许是《遭遇激情》,也许是《王先生之欲火焚身》,也许是《喜宴》……可是,一样的会结束。
  总不会长久,总还盼望长久。《诗经》里就开始流行这支曲子了——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之谐老。
  唱惯了这千年不变的音符,要到什么时候才肯相信都市的爱情并不仅仅是相爱?要到什么时候,才肯像范柳原那样直率:“或者这墙毁了,文明消失了,我对你会真心一点,你对我会真心一点。”
   
纯情文艺

  十多年前,服装还是很单调,每个人最明显的风格体现在对衣服颜色的选择上。大人与小孩的区别,一眼就可以看出,过了二十五三十岁的人,绝对少有鲜艳的外套。
  那时候,纯情的女孩偏爱蓝色系列,夏天浅蓝秋天深蓝冬天穿藏青。那时候,纯情的女孩都爱好文学,蓝色让他们觉得爱情的浪漫和忧郁(有一首轻音乐叫Loveisblue)。爱好文学的女孩都写诗,在爱情尚未降临的季节,她们写:告诉我,告诉密密的相思林。也许因为写诗,这些上海女孩习惯于用不标准的普通话来表达自己对书本而不是对生活的所有感想。
  然后,七八十年代最有成就的女诗人舒婷回家生孩子了。然后,北岛出国了。然后,1993年,顾城死了。
  诗的时代就这样式微得无声无息,只剩下一些甜腻腻毫无想象力的句子在作着分行排列,文学沦落到了地摊,美酒加咖啡的犹抱琵琶换成了色情加武打的肉帛相见。
  爱好文学的女孩从此不再。当然,纯情的女孩总是代不乏人。今日的纯情女孩依然有异于常人的纯情打扮。在一片准雅皮的风格中,故意的装扮成青春活泼便是纯情的标志。只是,如今的纯情女孩附庸的不是已经庸俗了的文学,而是更少实用性的艺术。
  岁末时候,车过衡山路,上来一位梳两条长辫的女孩,一身过时的淡色薄型牛仔装,脚踏旅游鞋,皱纹渐生的脸上配着青春依旧的表情。朋友同我打赌:信不信?她一定用普通话谈艺术。
  真的哎。
   
老人与狗

  多年前,一位40岁的表姐从海外来访旧,因为陌生,又因为沾着点血缘,众亲戚便一再地问:你这样一个人过吗?老了怎么办呢?表姐笑笑:呵,老了?老了就养一条狗嘛,做做伴,蛮好。
  坐在旁边的我,听表姐这么一说,眼前就现出许多外国电影里的画面,老人独自走在晨雾或夕阳里,一条狗在她(他)脚边绕来绕去,狗的姿态如老人一般慢而沉着,配合得相当默契,就像一个伴侣的样子。看起来,有点凄寂,但也不失温暖和安慰。
  老人总是比较寂寞比较慈厚,所以牵一条忠实的狗是最合适的画面。
  但是,这只局限在我看过的外国电影里,近些年的上海街头可不是如此。
  上海街头的宠物狗,要么如猫一样,被大小姐、少奶奶抱在怀里,要么就跟着时髦的青年男女在马路上一蹦三跳耀武扬威,很少有那种悠闲雍容的脚步。有一次在常熟路看见一位老太太溜狗,那狗疾步如飞一派精力旺盛,而老太太却气喘吁吁地小跑着跟在后面,手中牵根绳子,满脸紧张。那情景,不是老太太溜狗,倒是狗溜老太太。
  大概狗到了上海就不是老人的宠物了,它是时髦新潮一族的玩伴,所以格外地青春气盛。
   
我用青春赌明天

  迷迷糊糊觉得窗帘外面的天空亮了,闭着眼睛去拿放在枕边的手表。一看便惊跳起来,该起床了,否则会迟到。来不及早餐,匆匆梳洗出门。不知今天是什么好日子,公共汽车空得很,完全不像平日高峰时那般拥挤,空气也好似很清新。
  走进单位时,门卫老头瞪着我:“这么早啊!”天!我准是又看错了一小时,难怪汽车不拥挤、马路不堵塞,平时一小时的路程今日只用了三十五分钟,离上班时间还差一个半小时,够从此回家再来了。
  常常犯这类羞于人知的错误。照说智商虽然不高,但40、60以上是没问题的,可自小就是不大会读钟。正点的时候当然一看便知,等到指针走到两个数字中间,我就糊涂,闹不清该算前面一个数还是后面一个数——结果,不是早报一小时就是晚报一小时。
  也许,这天天在走的时间,不是属于我的时限。我的日子,也不是这样一轮一轮走过便走过的。编书的时候,从报选题到审稿看清样,会花去许多个日月,可唯一有依据的只是成书时印在版权页上的一个印刷日期。编报的时候,这一天的报纸,起码要提早三五天发稿。写稿的时候,最快最快,也就是今天写稿明天见报。当日事当日结的情况是无法出现的。
  有时候真疑惑,不知自己的日历是如何计算的。今天在做的事,其实是旁人眼里明天或以后某大的事。而过了今天,等到书、报、槁亮相的时候,分明会再一次重复体会今日的所思所虑所感所见。
  那么,今天,是新的一天还是曾经有过的一天?是会过去的一天还是会再来的一天?
   
长相忆

  小孩子总是一样地傻。
  记不得是否真傻傻地追问过母亲:“我是哪里来的?”只记得,孩提时,大人们总说我是西湖边垃圾桶里捡来的。说是父母同去杭州,在西湖边上的垃圾堆里发现了我,满身脏物,把我抱起来时,手上还抓着一把垃圾在啃呢。
  当然是个笑话,但自此一直有弃婴的感伤。小小年纪,总觉得这个笑话事出有因。为什么不说上海不说家门前,偏偏说西湖边上?以后才知道,那一年,父母亲在杭州住过好长一段时间。
  西湖与我的缘分是这样深,竟然有着我生命渊源的一丝脉络。难怪在所有的湖光山色中,我是如此偏爱、亲近、信任西湖。难怪当一些杭州朋友对我抱怨杭州人这些年“不思进取安于懒散”时,我只得惭愧地说:我也是这样的。守着这么好的西湖,还要匆匆忙忙干什么?守着这么好的西湖,还想去争一些什么呢?
  读高中时,家里养过一只小乌龟,每天都由我喂食清洗。待我考进大学,母亲说没人管啦,拿去放生吧。这是我第一次来杭州。清晨四点钟到的,在黑漆漆的路上,抱着我的小乌龟走向湖滨。然后轻轻地让它滑入那一湖碧水。
  坐在湖边,一个人静静地等天亮,心里有一种归家的亲切和安宁,有一种对父母亲将我带自西湖的感激,有一种源于西湖的幸福。然而,回程时没有太多的不舍,我想我已经把属于我的一些东西送还西湖了。灵龟寿长,无论何时,西湖里从此都将有我的一份心愿;无论何时,西湖总在我的生命里。
   
隔山打牛

  在出版社工作,每年的任务之一是要报选题。编辑将准备组稿的题目、内容提要、作者情况等等报请上面讨论决定。照说这工作很轻松很简单,但是,近几年因出版社少有赢利,每每报选题成了大难事。作为编辑,你首先要考虑的不是这本书的质量如何,而是考虑会不会有人来买,会有多少人来买。这样想下来,便一筹莫展,因为大多数编辑的判断十有八九是错的,你以为畅销的却是滞销,你以为要亏本结果出人意料地略有盈余,出书几乎变成一种赌博的游戏。
  实在被逼急了的编辑,就抱着逼良为娼的悲壮之情,眼一闭心一狠,豁出去通俗一回低级一回甚至下作一回,可结果依然掏不到读者的一分钱。想想都是每天过一样的日子,做编辑和不做编辑的人,怎么竟如此难以沟通?
  今年参加了几次报纸编辑会议,报纸的境况竟同出版社相似。各家大小报纸的销路都在持续下跌,于是发每一篇文章的时候,都诚惶诚恐,想着不知这一次能否合读者的意,不知这一次读者能否掏钱买这份报纸?
  记起小时常玩的一个游戏官兵捉强盗。被派做官兵的两个人必须从一大群同伴中找出两个被派做强盗的人。没有任何提示没有任何手段,只凭福至心灵的运气。想不到二十多年后重又玩起了这个游戏。我们这些编报编书的人被派做官兵,肯买书的人便充做强盗。只是,这一次如果捉不住,便不是输一场游戏,而是要饿肚子了。
   
一蓑烟雨

  据说节庆仪式是农业社会的标志。然而,时值二十世纪末,竟然节日越来越多。造节兴商,是商人在起哄。联合国也不甘落后,一个一个口号提出,一个一个节日推出。正规或不正规,每年的节日足足超过三百六十五个,人们对节日的兴趣自然渐渐麻木。仅仅因此,女性也就足以丧失对妇女节的热情。每年“三八”前后,忙碌的是新闻界,报道表彰巾帼英雄先进事迹,已成为唯一的内容。而它的价值也只在于提醒日子仍然不那么好过的女性——尊敬、抬举你们的日子到了,又过了。
  妇女节已经与女性无关,谁还指望着用这24小时来改善不平等的现实?谁还愿意白白地剖露自己的渴望?
  意外的是今年的妇女节,黄宗英、奚美娟、朱哲琴三位女性,答《每周文艺》之问,竟说出了一点女性真正的心声和现状。
  一年又一年的努力,一年又一年的争取,女性已不再是笼中小鸟,她们拥有宽厚博大的胸襟吞吐一切的气度。三位女性都能流畅地说出心中的喜爱,却说不出一个憎恨的名字。虽然平日的生存是那样不易,虽然平日的抱怨是那样的多,如今的女性却是前所未有地热爱生活懂得世界尊重自己。用黄宗英的话来说,就是“哪怕是一个最坏的人,我也不恨,会设身处地地原宥他。”
  20多岁的朱哲琴,干脆利落的话语,满怀的抱负与自信、青春与朝气,那种执著与随意兼容的思想,真是非开放之后青春当年的女性所不能有。奚美娟虽然只比朱哲琴大了十多岁,却已是另外一场风景。十多年的岁月,于人生而言,不是一段短暂的路程,多少磨砺多少痛苦,让人近中年的女性,拥有了一种苦苦探索的勇气和素质。哪怕再凡俗细小的事,都试图找出隐藏在它背后的文化意义。现时代的女性,总是在回首渐渐远去的青春时,清醒地知道是该沉淀自己认清世界的时候了。
  读到黄宗英的答问,真有“柳暗花明”的喜悦,所谓绚烂归于平淡也许就是这等境界了。历经沧桑九死一生之后,69岁的黄宗英竟然平平常常童心依旧。谈笑风生中,所有的往事都化作点点滴滴温暖的细节,所有的感慨都变成幽默机智的心平气和。她仍然坚信“梦是会圆的”,但她再也不会告诉你心目中理想的婚姻是什么。她只是说美满的婚姻没有模子。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了一个人,结成了夫妻。她说是天意。
   
大隐于市

  去年秋天上海举办首届国际电影节,我是买了整套联票的。如我这般每日到电影院上班,看得昏天黑地的朋友大有人在,休息时,进场前,因此常会看见几张熟面孔,同张献就见了好几次。每次,张献旁边也总有他的熟人。两下里打过招呼,张献便对旁边的朋友介绍说:“这是素素。”又对我说:“陈村”。其实不介绍我也已知道,陈村自称的“弯人”特征再明显不过。
  过了两个月,年底的时候,我要为自己单位做一篇关于1993年文化状况的回顾。在上海,自然想到陈村。从张献处要了他的电话号码打去,想到两个月前在嘈杂的电影院门口,匆匆地一握手该早已被人流淹没了,便又当他只是个我只知其名不知其人的作家,而我是个初出道的小记者。公事公办地提问,完成采访后也没说一下自己的姓名。
  今年6月20日,是张献的小剧场话剧《楼上的玛金》公演第一天,朋友们当然又是躬逢盛会。王志文、周笑莉、刘威都演得很好,演出结束后,大家似乎比演员更兴奋,张献、唐颖一领头,便全体去了附近他们租的房子。刚坐定,主人便一一介绍,这是导演余莅杭,这是新派专栏作家小宝、这是陈村、这是素素……这一次,因是团团围坐神侃聊天,似乎才算是同陈村真正认识了。
  那晚,听得陈村在夜色中很响亮地道“素素,再见”的声音,心里忽然觉得非常得意——陈村肯定不知道那个采访他的拙劣小记者就是我。这实在是让人兴奋的事。试想一个人可以既是我又非我可以变来变去,是多么福气多么好。如果哪一天逼不得已做了坏事还可以不承认,更妙的是,在自厌自弃的时候,可以对自己说那个讨厌鬼又不是我,我是另外一个人呢,多好!
   
女人永远是崭新的

  有一个人对你说:为了我,请你再去试一次,到那里我会尽力帮你的。她要你去的地方,不是荒野大漠不是穷乡僻壤,而是美国纽约曼哈顿。为了她这一份为人妻的合乎现实的劝告恳求,为了9年漫长的离别和思念,你也应该随她而去,是吗?何况,你其实在这里并没有名正言顺的大事要做。
  也许,这是属于女人的想法女人的逻辑,所以,所有的留守女士都坚决而又轻巧地追随着丈夫走出国门。
  但是,张献那《美国来的妻子》向我们转述的是一个男人而不是一个女人的故事。元明清曾经用自己的教养、爱情训练塑造了一个自己喜欢、欣赏的女人汪文君,又亲自操办着把这个女人送到美国,离开他怀抱的汪文君,凭着从他那里得到的滋养,在美国闯荡得颇为成功。然而,很奇怪,作为老师的元明清,却忍受不了异国的生活。
  看到元明清这三个汉字组成的人名,你就知道这男女之间的差别这走与留,已经不是个性、能力、感情的问题,不是理想、现实、信心的问题,不是颓废、腐朽、隔膜的问题,而是中国几千年历史的结果。中国男人,曾是这片土地的主宰,他们与几千年的文化与这土地相互牵绊得太多交织得太密,他们有历史一样的沉重与圆润。至于女人,从来只是男人身上的附属物,元明清对汪文君的塑造正是一种象征也是一种事实。
  所以,离开这片土地,对男人而言是切断自己的血脉,对女人而言,只不过是放弃旧的依附,去攀折新的依附。这新的依附,也许是新的男人新的国度,也许是新的物欲新的生活方式。也因此,汪文君的成功、风光、清醒是轻而易举理所当然的:换一种依附,便随另一种依附而生息茂盛。
   
天意怜幽草

  前几年去过一次南方,名义上是开会,其实我是想去看看我的一位好朋友。在会议安排的旅馆里住了几天,我就溜到朋友家吃住。朋友单身,父亲已经去世,与母亲两个相依为命。几顿饭一吃,老太太便开始与我无拘无束地唠家常,谈谈饮食谈谈养生,谈的最多的当然是她的一双女儿。说我的朋友脾气很倔,但身体一直比她的妹妹好。
  只剩我们两个人的时候,我跟朋友开玩笑,说在你们两姐妹中,你妈妈一定更喜欢你的妹妹。朋友大吃一惊,问我怎么知道的。她妹妹旅居海外,我是从来都没见过的。我说很简单,你妈妈老说你妹妹身体不好,就像我妈妈老说我身体不好一样。朋友不解地说:“妹妹是从小身体不好呀,很弱的。”我说我不信,身体不好怎么在外国倒有力气打工,而且一打就是好几年。如果真是身体不好,几年盘子洗下来早已不成人形了,哪会像寄回来的照片上那样精神奕奕。照片后面的背景甚至于你妹妹的脸色都可以是假的,但是一个人的精神状态是无论如何装不出来的。朋友一听,大喜,说果然有理。妹妹其实从来没生过什么大不了的病,倒是她曾经住过好几回医院。但是既然妈妈说妹妹身体不好,那么全家人就应该照顾她。
  在一个家庭里,说你身体不好就是太怜爱你的意思,意味着你会得到许许多多的优惠宽容和支持。在父母来说,所谓身体弱的孩子就是需要格外疼爱的一个。反过来,父母特别疼爱准,谁也就是被认定身体不好的一个。否则,以什么名义对你额外照顾呢?
  朋友问:“这么说,这可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了?”当然。是我的一大发现一大总结,可惜好长一段时间里,我自己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人。
   
日落

  喜欢陈慧娴唱的歌,喜欢她那种带点磁性带点沙哑的柔媚疏放。
  当然,最喜欢的仍是那首脍炙人口的《千千阙歌》。
  这歌有张MTV。气氛和环境是陈慧娴告别演唱会的样子。捧满怀鲜花,边唱边走台,在歌迷中流连,渐渐融入歌迷的队伍中。一遍又一遍重复:“来日纵使千干阙歌,飘于远方我路上,来日纵使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也比不起这宵美丽,也不可使我更欣赏,因你今晚共我唱。”一遍又一遍,好陶醉欣慰的神情。
  而我听着听着,不知怎么竟生出了凄凉伤感。这样的歌词,分明已是大势所去、强弩之末的情怀。既然已经断定来日的一切,都比不上今夜良辰,还指望有好戏等在后头吗?纵然今宵辉煌,可这辉煌也就是衰落的起点,落寞的阴影已是明明白白地现在了眼前。留不住,留不住,已经留不住这眼前的美景了,奈何?
  所幸,这一刻日后想起来是能给人安慰的。
  好戏连台的时候,连赶场子也来不及,谁等闲去想安慰不安慰。
  觉得安慰,需要安慰,都是落幕之后的追忆回味。
  可惜,再觉安慰,终于已是曲终人散,留不住,留不住。
   
心仪

  我是极喜欢李碧华这个作家的,喜欢到要收集她全部作品的地步。自电影《霸王别姬》公映以后,大陆开始出版她的小说,而我好几年前已从香港买回十多本她的书了。通过她的一些随笔集,我大致能够了解李碧华属于哪一类人,有着怎样的喜好、个性,甚至常常与谁相交。越看越爱,这些年,心底一直有个愿望,想认识认识这一位被人称为“有着狐狸般机智的女人”。
  5月上海歌舞团要在上海公演《胭脂扣》,我知道那是舒巧在香港与李碧华合作的,便想借采访舒巧的机会向她再多探知李碧华的近况,对一个人“发烧”到如此地步,在我这一生是从未有过的,想想也好笑。在舒巧的家里,我们很自然地就谈到了李碧华。我说李碧华曾经去美国学舞蹈,那么她为这出舞剧编的是文学剧本,还是参与了编舞。舒巧说她没参加编舞,又说这个人很聪敏直率,小小巧巧地总穿灰色的夹克和牛仔,问她几岁,每次都是20、5O地乱说。我说她伶牙俐齿,做得不行,没几个人是放在眼里的,倒是对你舒老师很佩服呢。舒巧问是吗?她什么时候告诉你的?我说她在文章里写的。舒巧就说那她这次来,我要同她说她在香港说我的话是一个在上海的小姑娘告诉我的。我眼睛一亮问:她这两天要来看演出吗?舒巧说是啊,我赶紧追上一句:那请舒老师设法让我们见一面。我不采访她——我知道她讨厌采访,我只想同她聊聊。舒巧说不敢保证,她脾气硬得很,试试看吧。我给你电话。
  然后,我就在家等李碧华,想着见面时该说些什么。作者本人大多是不愿谈作品的,那些个婉丽凄迷的故事,说出来就完了,任你读者怎么想都不关她的事。但是不谈作品又谈什么呢。就这么等啊想啊,一个星期都过去了,演出也快结束了,我知道我是见不成李碧华了,如果舒巧有心如果李碧华有意,必定是在到达上海的一两天之内约我的,因为她专程来看演出必不会呆很长时间。
  不久,从报上读到一篇记者偶然在剧场“拦截”采访李碧华的文章。这位记者除了几部电影之外,根本就不知道李碧华,也就只能是打个招呼的内容。看后,心下便惋借起来,想李碧华你终究要在上海被采访的,不如见了我,至少还是比较知你的。当然,知与不知,同有缘无缘是扯不上的。
   
抛尽榆钱

  有好长一段时间不敢也不愿去逛商店,但是上海这样的地方,你不去商店消闲,就没去处好杀时间。硬着头皮逛了几次,倒也炼出一身硬工夫。管它天价地价,我只买我能接受的价,大不了不买,况且,看看又不要价。
  因为多半是光看不买,三五个月下来,有时倒也能买回一二件好看的时装。一日,伴朋友逛精品店,朋友看中一套三件套套裙,颜色雅致,款式也大方,开价600元,打七折420元,这数字在精品店中已是让人看得最舒服的了,朋友看看我,问:买吗?我说买。她便高兴地走去付钱。临出门时,朋友撩起架子上的一条浅棕色皮带,说配这套套裙效果会很好。我笑:“那么等下个月你有钱时再来买。”听我这一说,她就去看贴在上面的标价纸:“哇,250元,买皮带?我是舍不得的。”
  咦,本来就是奢侈的打扮,说什么舍得不舍得,420元的裙子就一定值吗?为什么就舍得了?一样的买感觉嘛,皮带有什么过份?
  有位长辈曾对着我感叹,说你们这些后生,真不知你们怎么想的?哪里来的钱?胡乱地就花了,买的东西那么贵又不实用。
  不知怎样可以说清楚,饱暖之外的钱,它的去处就不是实用不实用合算不合算的问题了。对靠薪水过活的人来说,今日的一切都是腾贵,除了吃饱穿暖,所有的东西都是奢侈的消费。只那么一点点钱星子,连刀口都擦不到,那么不如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想花在哪里就花在哪里了。
  钱这样东西,是怪物,也是贱物。你得靠它活命靠它成事。但是,你只有不把它放在眼里的时候,才能真正体会到它的好处,否则,一辈子都不得安生。
  比如一无积蓄的人,每日上下班之后,照样可以有笑有唱,有满意的生活状态。那时想如果再有三五万元的存款,简直是高枕无忧了。但是,真有三五万的人,会想:靠一份退休工资、还须有三五十万的存底,老来的日子才会有保障。而有了几十万的人,却挖空心思要找一个高增长的投资机会,否则,他的老本经不起通货膨胀的吞噬。
  听起来当然有道理,符合经济规律,符合未雨绸缪的人生策略。然而人就在这道理策略下,晕头转向,非但不能将钱花得随心所欲恰到好处,反倒被钱支使得团团转,根本过不上自在的日子。电影里、传说中总有这样的人物,腰缠万贯的企业家、呼风唤雨的银行家,日日就在急于调头寸,日日在为挣钱而劳禄,日日在为钱够不够而担忧。那种心力交瘁,相信是没有几个人能承受的。
  1992年夏季,在国际上闹得沸沸扬扬的“金色历险号”偷渡事件,就叫常人百思难解。
  出国风在中国大陆已经刮了十多年,很多人苦于不能通过正常途径去美国淘金。于是,黑社会分子趁机组织偷渡以牟取暴利。每个要求偷渡的“人蛇”须向黑社会的“蛇头”交付三万至五万美元的费用。到了美国后只能东躲西藏打黑工,靠强劳度的工作来换取远低于劳动保护条例的工钱。这些偷渡客,原是希望吃大苦赚大钱,淘得黄金一劳永逸。而事实上,靠极低微的工资来积蓄一大笔钱,是一场难有结果的恶梦。
  其实,在美国本土,即使有合法身份的人,要靠打工来攒足三万五万也属不易。在美国,对一般平民而言,有三万五万的积蓄,也算是一笔可观的本钱,何况刚刚起步的中国。
  一位朋友算了半天帐,对我说:有三五万美元的本钱,在现在的中国沿海地区,什么样的利润赚不到呢?何苦背井离乡含垢忍辱去做非法非人的勾当?
  就是这样。一个问题、一句话,都要看由谁来说、怎样来说。仿如朋友与我对皮带与时装的价格看法,一样人见人殊。
   
谁道闲情抛却久

  不用久别重来的人提醒,我们都知道,上海街头的绿意是一天比一天少。理由也简单,人太多了。人要住房要乘车,房子挤掉了车子的位置,车子只好去挤掉树木的位置。没什么好犹豫的,就干干脆脆把这些既不能住又不能坐,既不能吃也不能穿的树,连根拔光。
  人总是要活下去的嘛。
  常常是这样,就为了这“活下去”的理由,为了眼前的一点点利益,甚至为了心血来潮的灵机一动,我们急于赶尽杀绝。常常,就在急功近利的同时,人变得越来越生硬狰狞,不管动机的对错,不管目标的好坏,一律杀气腾腾,不讲细节、不求节制、不留余地。
  也许是树都被砍得差不多了,在难见一片绿叶之后,有人终于醒悟:再拥挤的都市、再繁华的商城、再现代的生活,也需要树荫的保护。绿化于城市而言,不是乡村的情调,而是乐曲的间奏,是国画的空白,是无尽行旅中的驿站,是激烈奔跑之后的喘息。
  于是,精明的商人,便在淮海路、南京路狭窄的空地上,铺一张绿莹莹的化纤地毯,地毯上设几套纯白的桌椅,支几顶彩条的阳伞。如果拍成照片,这街头咖啡座倒也逼真出一点自然、闲适的情调。遗憾的是,这不是专供拍照的布景,而是商人希望顾客们不招自徕的绿岛。
  然而,光顾者寥寥。因为置身于这样的场合,只能引发你对现代人日益增长的粗鲁的厌恶和羞愧。看看,即便到了“亡羊补牢”的这一刻,现代人仍然没有耐心去经营一方真正的绿色,没有耐心等待小草的落土成长,而只是急吼吼不负责任地速成一片假草坪,自欺欺人。
  现代人的急功近利,就这样剥夺了自己天赋的温情与享受,扼杀了自己对闲适情调的创造力和体验力。
  说来伤心。原本,路边那一小间一小间的咖啡馆,是最亲切温和的所在。走累的旅人,漂泊的灵魂,可以随时随地走进去,挑一角不起眼的地方坐下,点一杯家常的饮料,在咖啡的香气里,消磨一段感伤的时光,积蓄一腔回家的心愿。但是,在丧失了闲情的今日,上海的咖啡馆,要么装演得富丽堂皇盛气凌人,要么布置得昏昏沉沉鬼影幢幢。置身其中,既难逃一本正经的束缚又不免偷情的低贱。坐在这样的咖啡馆里,唯一捕捉不到的是咖啡馆里应有的闲适、随意和明朗。
  难怪,在上海这样一个洋派的城市,咖啡馆竟意外地式微了。
  难怪,再也听不到有人对你说:走,去咖啡馆坐坐。
   
书生脸面

  自从连绵如盖的法国梧桐被迫“动迁”之后,夏日风情就没有淮海路的份了。又不是流行日光浴的年头,长长的一条“康庄大道”,无遮无拦一丝不挂,谁敢去烈日下曝晒?
  今年再逛淮海路,已是十月初的周末。几月不见,惊觉艺宫文具店香消玉殒,新人是一间金店。再往前去,著名的泰山文具店也已崩塌,代之而起的也是一座银楼。淮海路上唯一飘墨香的两家店寿终正寝,难怪,残存的教育书店也是气息奄奄,阴惨惨赴黄泉路上的情景。
  想起去年这个季节的杭州之行。时间匆促,原想办完正事,亲一亲西湖便走。岂料,那一回,最终缠上的不是西湖,而是闹市区的大商店——一家书店。平日出门少,见识少,从没有想及,杭州这样一个比上海小得多的城市,竟会有这么大的一家书店。铺面规模面积可与华联商厦相比。五个楼面,层层卖书。一处一处逛下来,就像旧时的人进上海大世界,费一天也不够尽兴。至今记得,当时抱着书在楼梯口喘气的心情:平生第一次觉得自己识几个字也是一种大本事大享受,第一次为自己还读得几本书而自豪。
  从杭州回来,背回来的书几乎要等同于一个人的体重。虽然明知有许多书上海也该有的,但宁可在堂堂正正的地方买。
  想来常进书店的人都有这般感慨,如今进上海任何书店都难免压抑酸楚,好似叫化子讨施舍,又好似没名份的人在柴房偷一点欢愉。
  然而,我的想象力远远不够丰富。去年此时,我还未想到,连这样的一些所在,上海也是容不下了。文具店改换门庭已成为最合理的发展策略,书店改成银楼更是绝妙的创意。一家家书店金碧辉煌,顷刻间由面呈菜色而变成红光满面。喜洋洋的珠光宝气,道尽盛世的太平繁荣。
  于是,作为上海书业象征的“南东”——南京东路新华书店,也终于将被财源茂盛的“东海商都”所取代。
  不明白的是,此举竟被又穷又酸的书生们指责为抛弃文化。其实,平心而论,从这几年上海的书店、文具店相继改为黄金屋来看,商界人士对文化的“重视”还是昭昭若揭的,起码他们的古诗词读得比书生们好而活。君不见千古名句乃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吗?读书读书,从来读书是致富的敲门砖。读破万卷不就是为了求一世的福禄富贵吗?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不就是提倡给读书人过点好日子吗?商人们只是将书店改作黄金屋,又没有改成皮鞋店内衣店。从书到金银,这一物之转,其实是完成了书生们一生的追求,中间省却了多少迂回曲折,真正现代速度的一步到位。
  所以才要将最大的书店推倒,小书店只能承担富裕的色彩,无力承担“颜如玉”的理想。只有多几层楼面建一个综合性的商场,才能将美容院、按摩院等等含玉(肉)的“休闲文化”也囊括进去,“多效合一,两全其美”。信不信由你,未来的东海商都是一个真正全面体现中国文化精髓的商业场所。届时,正门口两旁将高悬两条十丈红绸,各有唐伯虎手书大字:“书中自有黄金屋”和“书中自有颜如玉”。入口处有黄色购物指示牌。上写:一楼书香黄金屋;二楼八卦服装廊;三楼颜如玉美容按摩院;四楼葡萄美酒餐厅;五楼春风一度豪华客房。
   
文化连佐餐都不能

  黄茵在她的“咸淡人生”专栏里写过一篇《下辈子》,发了一通芳心难寄的牢骚。说下辈子真想做一个柳如是或者李师师。
  过不多久,晚报登了金克木老先生的文章,表示很吃惊,竟然近来屡屡有女性希望做柳如是之类的人。他说年轻的女孩不懂事,柳如是李师师不是随便做的,再怎样锦衣玉食,再怎样被文人们捧得天花乱坠,终是一个妓女。再高档的妓女,逃得了卖笑卖身的屈辱吗?
  读金先生的文章,真让人又羞又愧,因为我正好同黄茵有着同样的想法,而且很强烈。不知是中了邪,还是真正沦落了,想想也荒唐,受了三十年的自尊自强教育,却去羡慕古代的货腰女郎。
  但是,一直没办法让自己摆脱这种羞与人说的念头。也许,女儿心事总是藏得越密越好。可以在人前说的话,慢慢就变得越来越少,也因此,志趣相投的好朋友之间,相聚相谈变得益发重要。我们不再马马虎虎地请朋友来简陋狭窄的家中坐坐,而是想办法去好的餐馆酒楼,去享受一点好酒好菜好环境好情调,享受一点文化。
  几个月前,又去了一家早先合意的沙龙。那里幽静文雅,歌星伴唱也轻悠悠,只给你一线感慨,是我们爱去的地方。早早先预订了桌子,那日一踏进门,便有物是人非的感觉。震耳欲聋的电声音乐,像开摇滚音乐会。邻桌的劝酒声、调笑声更是一浪高过一浪。整个餐厅像个炸开的闷罐,对身旁的人说话也须直着嗓子大喊大叫,碰到个喊不亮的词像“鱼”之类,还得用筷子比划着写一个字出来。交谈已是没有可能了,我们第一次默默地吃变得淡而无味的菜,又把注意力投向台前的歌星。
  看着看着就有些心酸。虽然歌艺并不好,可这音乐这歌声,是当晚这餐厅里唯一有点文化的内容了。我知道,这个时代,要人弃酒肉而文化是发痴,然而,用文化来佐佐餐,总还需要的吧?伤心的是,坐在这里的人,根本不需要这样的佐餐物,只故意冷漠轻蔑地忽略它。
  那一刻,灵感一现,明白了自己想做柳如是的缘由。中邪的不是我们而是世界,沦落的不是我们而是文化。近日被当作笑话的《语言大典》就是一个绝妙的象征。这部号称辞典的印刷品,非但大量夹带私货,为自己的亲朋好友树碑立传,而且就分类行文等等方面来看,编著者根本没有一点点语言学、辞书学常识。连辞典的常识都没有的人,竟然在编著辞典,并有出版社予以“隆重推出,广为宣传”,可见这时代已是只有文字而无文化了。
  在这样的境况下,向往柳如是该算得上是对文化的一种可贵的敬意。向往柳如是就是向往一种谈笑有鸿儒的文化。虽然,文人携妓,已是一种文化的堕落,可毕竟那时的文化,还可以用来佐佐餐,而我们所生所死的这个时代,文化已经沦落到连佐餐都不能的地步。不得已,对我们而言,没有风雅,附庸风雅也是一种安慰。坐在那个快被逼疯的餐厅里想,这样的餐饮气氛已是今日时尚,你必须接受这样一个没文化的潮流,连对之产生抱怨也显得太有文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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