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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曾秀苍


  秀苍同志:
  大作《山鸣谷应》及来示,奉悉已久。今年我身体一直时好时坏,诸事荒废。大作读了一部分,觉得其优长之处,一如“太阳”,其稍有不足之处,是在洄溯及倒述部分,仍显枝节,略有痕迹。长篇小说,此点实难解决。如以树之发长为喻,主干之外,另生婆娑之姿,植物则固美好矣,然作为小说,则不易收拢。譬之为河流,虽有支流,然皆灌注于主流,最后统一入于海洋,于长篇小说,最为切当。《水浒》之写法,最为典型,无枝蔓之弊。然其以人为个体,吾辈不易仿之。结构之难,弟常以为苦。兄之大作,不过略存未修剪之处耳。
                     孙犁
                     1980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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