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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文学创作的动机


  含生之物,万类不齐,文艺创作,惟人独擅,这话梁代刘勰便曾说过。《文心雕龙·原道》篇谓日月云霞,山川草木,虎豹龙凤,均有焕丽炳蔚之色,林籁泉石,又有竽瑟球锽之声,但这都自然而然,乃属无心之美,惟人类秉五行之秀,参天地而为三才,结撰文章,则为有心之美。语意虽似太不科学,不过他说文艺的创造乃我们万物之灵的人类特权,则是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
  一个人做一件事,总有一个最初意念触发着他,刺激着他,鞭策着他,这最初意念叫做动机,文艺创作也不例外,我们创作动机由何而起,这便是本文所欲谈的主题。有人说作家的从事创作,实是为了想表现自己,换言之,就是求出名。一个人在政治、军事、商业方面崭露头角,成为叱咤风云的人物,是一种表现方式。忍受饥寒劳顿驰驱跋涉之苦,探险南北极;或冒生命的危险,攀登阿尔卑斯最高峰;或游泳过英伦海峡;或驾帆船横渡太平洋;或跨单车游历全世界,也是一种表现方式。一个人在文学、绘画、雕刻、音乐、戏剧上,造诣湛深,贡献伟大,作品流传,万人景仰,表现方式更可说是属于比较优越的一种。因为军政商的风险太大,荣誉耻辱,顷刻变易,成功失败,不能预期;冒险事业,仅能做做报纸花边新闻的资料,一时轰动,不久便被读者淡忘了。惟有文学艺术既富有永久性和普遍性,文艺作家又天然具有一种风流潇洒的情调和清高拔俗的韵致,在一般民众眼里看来,是很高贵的。是故许多人不愿到钩心斗角鲜血淋漓的军政场合去竞争,或充满铜臭的商场去插足,而宁愿做个收益不大的文艺家。
  以文学与绘画戏剧等科相较,文学家只凭一支笔,便可充分表达出自己的感情思想,不必借重油布、书架、斧凿、大理石、钢琴、提琴、剧场、舞台那类累赘笨重的媒介品,所以志愿做文学作家的,又比上述那几类作家要多出若干倍。
  有人说文学是苦闷的象征,如厨川白村即作此主张。他说:我人生命之力,好像含有猛烈爆发性和破坏性的蒸汽力,社会则像各部分的机器,巧妙地加蒸汽力以束缚压制,使之化为力量,发动一切轮齿在一定轨道上进行。人类生命力本不甘心受社会规条的约束,现在受了,必极力挣扎,以图摆脱,摆脱不掉,则必化成一股郁积心头的苦闷,这苦闷借文艺形式渲泄出来,便是文艺的创造。(见《苦闷的象征》)
  有人说文艺创造冲动,由于生物精力过剩的游戏。德国席洛,英国斯宾塞等倡之。他们说:生物精力应付生存竞争的需要之余,尚有剩余的精力则用之于无所为的活动,鸢飞鱼跃,鸟语虫吟,决非尽为觅食或迫于饥寒的呼号,无非藉此表示其生存的欢乐而已。原始人之歌舞音乐固肇因于斯,后来文人之创作亦无非由此发挥。德国生物学家谷鲁司则又另外提出一个学说代替精力过剩说,是曰“练习说”。他以为游戏并非无目的的活动,实在是生命工作的准备。游戏的目的,就是把工作所要用的活动预先练习娴熟,所以游戏的形式随动物种类而差异,小猫戏纸团,是练习将来捕鼠,女孩抱木偶,是练习将来做母亲……(见朱著《文艺心理学》)
  亦有主张文艺创作系用以发泄情感者,又有主张由于美感之启示者,异说颇多,不及具引。
  综上诸说,试加评判。如第一说文艺创作基于人类爱好表现自己的天性,不能谓为没有理由。包尔温(Balewin)曾说:“艺术起源于人类自炫的冲动”(SelfExhibiting Impulse)。我国古人对于自己著作有“藏之名山,传之其人”之说。这话的着重点应该在第二句,我们的著作在于使世人知道,倘永远藏之山中,草木同腐,恐怕也就没有人高兴写作了。不过实际上文艺创作的动机,并不限于自己表示,前代有许多杰构并无主名。《水浒传》的著作者究竟是施耐庵,还是罗贯中,至今尚无定论。蒲留仙撰《聊斋志异》,固署了真姓名,他的长篇小说《醒世姻缘传》,则化名“西周生”,致此书作者主名,劳考证家考了多年始能决定。则第一说的理由虽不必完全推翻,却仅能承认其一部分。说文艺创作是由于生命力与社会规律的冲突,也未必尽然。生命力与社会规律固然常有抵触,但也常能协调。人类为了个体的生存,不得不牺牲自由意志,屈就团体的约束,无论有意无意,这种自觉心理总是有的。若如厨川之说则我们生活不美满时,固可以激发创作的冲动,但世间有许多人生活甚为美满,为什么他也能创作呢?至于生活力过剩的游戏已被谷鲁司驳倒,然谷氏的“练习说”较之前说也不过五十与百步之差,况此类学说用之于艺术“起源”尚可,用之于艺术的“发展”及“进步”则不能圆其说了。
  笔者个人是相信世间有所谓“神秘”这件事实的。我以为文艺的创作也是神秘现象之一。这是大自然——不,竟可说是造物主赋予我们的一种本能,与饮食男女同其重要。原来造物主创化工程仅肯做一半,其余的一半,则要我们人类自动来完成它。他老人家对我们说:我已将这个世界创造出来给了你们,至于要想这个世界如何达于庄严灿烂,十分圆满的境地,那便在你们自己的努力了。于是人类流血流汗,不舍昼夜来作各方面的发明和创造,精益求精,美益求美,以至产生了今日的文明。文学艺术不过是进化过程里一种表现而已。
  所以文学创作是我们受着一种内在欲望的压迫,自然而然活动着的。这种内在欲望和食色本来相同,不过食色比较粗陋,而此则精微,食色比较卑下,而此则高尚,食色仅能维持人类的生存和传种,而此则是促使世界进化的原动力。它果然像刘舍人听说是上天赋予我们的特权。
  我们都是有点写作经验的人,我说以下的话,想必大家都乐于承认的。我们开始写作时,有时也许为出名;有时也许为想博稿费;有时则受编辑先生的逼迫,情不可却,我们动机可说并不纯粹。不过写到后来,我们把这些都忘记了,我们的精神飞腾到忘我忘人的境界,我们的思想白热化到要把整个的自己融化,我们只是写、写、写,忘记疲劳、忘记饥渴、忘记疾病,要把自己最后一滴精力都绞沥出来,来完成一件自己认为满意的艺术品。司马相如写《子虚赋》,焕然如醒,昏然如睡者百日;杨雄作某文,构思极苦,梦见己身五脏流出满地;孟郊作诗,自谓“夜学晓未休,苦吟鬼神愁,如何不自闲,心与身为仇。”但丁完成《神曲》最后部分,自觉精力枯涸,不能再振,不久病死。他们以宝贵生命去兑换艺术的完美,除了为创作而创作之外,还有别的企图吗?作家必如此,才算艺术忠臣,文艺必在这种情况下写出,才有永久的生命。
  不过我说这话也许有人要提出反驳,他们说倘使文艺创作果然是受神秘的内在力量之压迫,是作家于不自觉之中为人类文化的进步而努力,则作家的作品应该篇篇纯正才对。为什么世间偏有许多诲淫诲盗的小说,浪漫颓废,堕人志气的诗歌,及各种方式的不道德的文艺呢?作家撰写这类作品,说图名,则此类作品每采匿名方式,说图利,则那时代人的写作十之八九没有稿费版税可收,可见他们的动机也甚纯洁,但作品的结果则与文化进步背道而驰,可见你的话是没有根据的了。这种事实,我也承认,不过原因也很复杂,有教育环境的关系,有个性兴趣的关系,致作家走错方向,故文学之需要纯正的批评亦犹做人之需要生活规律的约束。我再请以食色为例,大自然赋予我们这种本能,教我们用以维持生存与传种,本来没有什么不正当。可是有人不知节制之道,每以饱饫痛饮而致病,放纵情欲而戕身,我们能因这种现象而怀疑食色本能是邪恶的,加以排斥吗?

  选自《读与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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