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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走”的昌平



                  程潇

  昌平身边的人中,可能只有我对她是最不恭的。我把她独身一人口处深信探险的行为称作“乱走”。一开始她不大接受,喊叫着反对,想了一会儿又笑了.说:“真不错,挺贴切的。”我不想把她圈内的那些人都得罪,权且算作是对她的“爱称”罢。

  她常让我感到不可思议,说得自一些,就是把她整个人的表现串起来想,哪哪儿都不对劲,但哪哪儿又都对劲。

  她眉清目秀,长发飘飘,一口软软的南方风味的普通话,却胄称大俟;独自游历了中国大西北的黄土高原和大西南的云贵高原。她风餐露宿,专拣不通车和没有人迹的地方走!

  她内心极敏感而且易受伤害,朋友不经意的一句重话会让她眼圈发红甚至泪水打转,却能在荒山里用相机扑打向她进攻的野狼,在走不出去的沙漠中哈哈狂笑着为自己啪”遗照”:

  她多情而易伤感,喜欢吟花诵草,在月光下的小河边散步,却也敢于孤身一人漂流澜沧江,几乎遭遇没顶之灾;

  她温柔谦恭,讲究礼数胜过大家闺秀,一派毫无防人之心的真诚,却能机智巧妙地摆脱人贩子布下的骗局;

  她在城市里讲究挺多,一笔稿费常常就换成一顿西餐,一束鲜花,咖啡要喝现煮的,饮红茶一定要加柠檬,睡觉前要洗澡,却也能在窑洞荒沟羊臼马棚里栖身;

  她有时能言善辩,花言巧语地“请君入瓮”,换个场合义唯一言不发,以出色的“半跪式肌务”端茶递水,直到把你伺候得连连“求饶”;“乱走”的昌平也会想家,但她的忧郁只是片刻的。那时她会小声地哼唱一支她第一次听就再也忘不了的歌:啊我的家,啊我的床,当我漂泊在外百的时候才知道你的暖;啊我的爹,啊我的娘,在家的时候不觉得现在才知道想……这情形并不常有,大部分时间里她穿一条牛仔裤背个大书包斗志昂扬地来无影去无踪,很有点儿“游侠”的神秘劲儿。

  她经常被问:你为什么要去“乱走”?~我想她无法用几句话来概括她与生俱来对自然对荒原的热爱和年轻的生命中所蕴合的理想和浪漫。有些东西她难以说得清楚,她也正在拼命地找自己。

  所以,“乱走”之余她将大部分时间用来“乱写”她擅长闭门十日以冷水十干馍十激情将几万字一气呵成。然后出来晒太阳喝啤酒咖啡并到有烟火的人家蹭一个札拜的好饭。随着她的写作状态的变化,她的体重也终日风忽不定……

  第一次见面,我就被她出乎意料的乖巧“拉下了水”,她那一派纯情加上偶尔露出些狡黠的目光,让人无法不重视她,被唤作“姐”的我心甘情愿地在盛夏的燥热中听她讲了4个小时的故事,夜半三更还在熬着汗水编辑她的稿件。她为人为大都充满了感染力,你可能在不经意中已经中了她的“埋伏”。

  在都市里泡久了的我们能有多少机会听一个26岁的女孩子满怀激情他讲述她在荒原野地沙漠河流窑洞村寨中漂泊冒险的故事呢?我们真该感谢她才是。

  如果你读了昌平的这本书,等于你已经结识了这个很普通也很特别的女孩子。

  你会和我一样期待着她的下一本书吗?

  不管怎么样,我先在这儿约定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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