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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真实不是照搬生活

作者:戈佳

  小说《老二黑离婚》发表后,就这篇作品的真实性问题引起了读者热烈的争论。有的同志认为它真实地反映了社会生活,而有的同志则“窃以为在于失真”。理由之一,是说小说有失于“历史真实”;理由之二,是说作品没有深刻地揭示出“为生活的真实所规定的情节的内在逻辑”,没有深入发掘“一连串离奇的反常事态形成的客观依据”。
  这一见解我不能同意。文艺创作是生活真实的反映,但是这种反映只能是生活真实的艺术概括、提炼和集中,而决不是生活真实的照搬和翻版。只要文艺作品所构成的故事情节有生活依据,能够符合生活逻辑,揭示社会生活的本质和规律,就应该说它是真实的,不一定非得苟求作品所塑造的艺术典型化了的人与事都能与实际生活中具体的人与事对上号。
  《老二黑离婚》中描叙的老二黑一家陷入悲剧的起点,是一九五八年春天,当时,老二黑因为不浮夸、坚持实事求是,就被打成“右倾保守分子”,进而又被打成“右倾反党分子”,被再三批斗,押送回村,监督改造。从党的文件和我们合理想象来论,这两点确是“违背历史真实的”。的确“反右倾”斗争是在一九五九年,当时的政策,也没有把有“右倾保守”思想的人划为敌我矛盾。但是,事实上,我们的一切工作在一切地方是不是都能按党的政策原原本本地进行呢?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就根本不会有什么“纠偏”和“落实政策”了。有的同志说没有在公社这一级“广泛地”采取组织措施,那么少数的、个别的采取了组织措施的是不是就根本没有呢?如果有,作为小说可不可以反映呢?是不是非得是普遍的、多数的事件,才能作为文艺作品创作的素村呢?如果非得某一件事已成为普遍存在的时候再去反映,那文学的敏锐性就无从谈起了。我认为,有些事件,虽然是少数的、个别的或还处于葫芽状态,但只要它能反映社会生活的本质、规律,文艺作品就应该以它为依据进行典型塑造。老二黑一家的悲剧,乍看起来似乎离奇,但揭示的却正是极左路线风行这一特定历史时期的本质和规律,看了不但使人觉得真实可信,而且颇为深刻有力。这怎么能认为作品没有“客观依据”、“不是生活的必然”呢?
  再说,一九五七年反右斗争扩大化之后,人们思想上的“紧箍咒”越来越重,“左”倾之风越刮越大。也正是在一片反右声中,才出现了一九五八年的“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实际上,“反右倾”也并不是在庐山会议之后才开始,只能说庐山会议之后反得更厉害罢了。当时“反右倾”之风也是吹到了基层的,象二黑那样敢于开顶风船的人,不受到打击那才是怪事呢!
  至于说到刘二黑和于小芹的性格,我认为作者的刻划也是合情合理的,即符合当时的特定环境的。在极左路线风行一时的时候,可以有张志新式的斗争和反抗,但也有象小说《顶凌下种》里那位大队党支部书记式的斗争和反抗。文艺作品中的人物采取什么样的斗争方式,表现什么样的斗争风格,这是由这些人物所处的特定环境和所遭受的特定命运决定的,并不是由作者随便驱使的。
  请看老二黑,他起初是直来直去的反驳,后来在又是批斗、又是辩论、又是扣帽子、又是撤职、又是剥夺公民权利的高压下,他只得强按怒火,从容听便,甚至为了不使全家人遭受株连而提出与小芹假离婚,这只是他在那种特定环境下采取的特殊的斗争手段,而决非“逆来顺受”,决非是当年斗争性格的“被淹没”。无论到了什么地步,他都坚信党,坚信真理,因此总是“不改口”,坚持“不能胡吹,得按实际来”,坚信“我们的党有一天总会胜利的”,这就是串穿在小二黑和老二黑性格上的一根脊柱。
  此外,有的同志认为作品“不够真实”的地方,还在于老二黑一家周围的其他人为什么对忠心耿耿、老老实实的老二黑及其一家的不白之冤“多是以冷漠无情的态度推着或看着”。根据作品看,事实并不是这样,比如老支书就同意秀姑爹把女儿嫁给虎虎,秀姑的态度那就更加明确。即使这样,我认为由于长期阶级斗争扩大化、特别是动不动就说你“划不清界限”、“丧失立场”以致把群众搞得人人自危、不敢接近受政治迫害的人,这也是事实。群众的这种矛盾心理是有着深刻的现实和历史根源的,决不能离开这些实际情况来谈作品的真实不真实。至于说作品“缺乏象《小二黑结婚》那种内在的感人至深的艺术力”,主要原因不在于作品是否真实,只是反映了作者生活底子还较浅薄,艺术修养不足,要真正把名作家赵树理的“忠于生活,真实地反映生活的现实主义精神”学习、继承和发扬下去,还需下番苦功夫。
               (原载《山西日报》197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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