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主页
第九部分


                 130

  材料都存放在一只小小的樟木箱子里。
  鲰荛从这只特制的小樟木箱里取那些材料的时候,特地还戴了一副雪白的纱手套。小樟木箱里存放的是“洪兴泰”时期重要账簿二百六十八本。有十来本放在箱子底部,让水润湿过。有七八本是空白的。大部分都有虫蛀的洞眼。让谭宗三惊奇的是,有人在他之前,已仔细翻阅过这批账本。其中有四分之一的账簿上都留有此人的批语。这部分账簿恰恰是“洪兴泰”摆脱“红铜工”劳作地位、初创坊店、渐趋发达而最后又突然破产、不得不离开上海这个大转折时期的记录。此公在这部分账簿上下了很大的功夫,说明他是个内行。从批语的内容看,还可看出此公好像也是要从中寻找谭家的什么奥秘……这人是谁?肯定不是谭雪俦。字迹不对。也不是谭雪俦的父亲、谭老先生。更不会是年代更久远的谭老老先生。因为所有的批语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没有被水洞没有被虫蛀。即便写在被水洞过的页面上,墨色也是鲜亮的,字迹也是清晰的。至于那些写在被虫蛀过的页面上的,那就更明显了:都是着意绕开了避过了那些蛀洞写的。看批语的用语造句习惯、行文口气和所提及的一些发生在当代的经济事例来看,更说明,此公必是个近人。是在这批账簿被水涸虫蛀后很久,才来批注这批账簿的。
  当然,谭宗三一猜就猜到,此公就是经易门。
  经易门认真研究过谭家的历史?认真研究过这位洪兴泰?为什么?谭宗三没有继续追问下去,他现在急于知道这二百多本账簿对搞清这位洪兴泰到底起什么作用。他掸了排沾在袖子管上的一点灰土,问。
  当然有用场。鲰荛答道。
  啥用场?
  大用场。
  啥等样的大用场?
  侬所想弄清的问题,基本上都可以从这几百本账簿里寻到答案。
  是(口伐)?快讲。
  首先,现在可以认定洪兴泰是破产以后才离开上海的。
  破产之前,他手里已经有多少资产额?
  按规银算,大约三百万两。
  三百万?侬不要搞错(口伐)!侬讲过他刚到上海来混日子的时候,只不过是个穷哈哈的“红铜工”!
  “三百万”是从账上查出来的。不是我瞎讲的。
  这一点……跟他最后能活过五十二岁有啥关系?
  应该讲一点都没有关系。谭家后来的几个当家人所拥有的资产,都大大超过这个数。但他们照样没有活过五十二岁。
  从账簿上能看出他到底活到几岁?
  大概是六十七岁。
  何以见得?
  最后一本账簿的最后一笔账记了为他做丧事的开支情况……
  他自己记自己的丧事开支?!见侬大头鬼!
  我又没有讲这笔账是他自己记的。但记这笔账的人最后落款时写下了当年的年号。由此可推算,他享年六十七岁。
  最后为他办这场丧事,一共花了多少银子?
  一塌刮子花了三两多银子。
  三两多?一个拥有三百万家产的人,办丧事只花了三两银子。侬是不是搞错人头了!
  的确只有三两多。其中一两八钱还是向人家借的。当时他的确已经变得老穷老穷了。他离开上海的时候还欠了一屁股债。从各方面汇总过来的情况看,这位洪兴兄好像还是被人赶出上海的。离开上海前后,他在同行同帮同乡当中可以讲已经信誉扫地。被大家一致认为是一个人品相当不好的人。
  他居然活了六十七岁?
  是的。
  这……怎么让人理解呢?一个人品相当不好的人,反而活过了五十二岁?
  ……

  现在我们暂且不去细表他们如何往下议论的,也略去他们对这二百多本账簿、近五万个数据的分析判断综合推理存疑追踪提取精髓的过程,先来判明一下这“旧账簿”到底能不能拿来作历史考证的依据?假如能作依据,又能发挥多大的作用?一九三六年有人在上海《大晚报》上这样论述:“账簿中的记录无非是零零碎碎的日用账,用过以后不是搁置着听其霉烂虫蛀,便是视为废物抛进字纸篓,任何人未曾注意到这种簿籍的重要性。实则,旧账簿尽有文献的价值,也足以和其他的古藉互相媲美……府志、县志,以及各种记事都记的比较巨大而重要的事情,至于家庭琐碎情形和他个人的嗜好等便可从旧账簿中考察出来……”这位先生本人就只靠了两本旧书摊上所得的账簿,写出万余字清末上海县一位知县的生活考。不仅考据出当时县署衙门内生活的种种、知县大人的社交婚姻状况、官场陋习,甚至考察出该知县大人患有“小肠气的毛病”,还考证出“老爷他会抽鸦片,又爱喝高粱酒;虽然有时也喝五加皮或外国的香槟酒,但高粱的消费却大为可观。统计在任三十五个月中共买二十八坛高粱,另外还有人送了四坛。那时一坛足装四十多斤,三十二坛约有一千三百多斤,平均每天怕要喝一斤五六两的样子。”这位知县大人还“宰过两回鹿,一回麋鹿,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老太太宰的,那就不可考了。”(摘自由柳亚子叶恭绰两先生作序的《上海研究资料》一九八四年上海书店版五二八、五二九、五三一、五三二等页)

                 131

  为此,这一夜,谭宗三在灯下守着这二百多本旧账簿,一直没有睡觉。睡不着。

                 132

  洪兴泰离开上海的前一天,整整在外滩踯躅了大半夜。走?还是不走?留?还是不留?他甚至想到过跳黄浦。一纵身。扑通一响。一了百了。百了一了。不要再跟他们狗皮倒灶勒煞吊死了。就像大弄堂对过学红帮裁缝的那个北方侉子经常讲的那样:操,死又能把老子咋的?告诉侬,老子在北方已经留了根儿了(指他那三个儿子)。这时洪兴泰想,其实我也已经有了儿子。但(光有儿子算个啥嘛!要是做不出别的事,只不过多一根撒尿的管子而已,几十年后也只不过为这世界多增一只坟墩头一堆臭皮肉!!而已。而已。他用自己一只大而有力的手紧紧抓住四方码头大门口那根煤气灯灯柱。煤气灯那幽蓝昏暗的灯光并不能告诉他此时此刻拴泊在四方码头上的那只驳船为什么久久摇晃不停。
  到上海那年他二十岁。有人说他是杀了他那位十八岁的“家主婆”后,逃出来的。真是笑话至极。她的确是死在我手里的,但不是“杀”的。十五岁我从只种大麦养麦山芋蚕豆的乡下跑到十八里外的县城。在城关南市梢一家木行里当了一名小伙计。木行临河。它必须临河。装卸木头方便。它所需要的各种各样长的短的粗的细的木头,或者结成木排,或者捆在几十丈长的沙船上,从长江进芬河。从芗河进县城。那片芦苇统统割干净。弯弯曲曲的木排才能停靠在木行后门口。两岸蚕豆花开紫英英。紫盈盈。永远忘不了的是夏日的夜晚,那田野里蒸制薄荷油的一个个大锅大灶一个个烟火线绕。赤膊大汉慢慢吞吞唱山歌。大脚踏在小脚上。在木行里做到十八岁,刚刚满师,他上了船。那是一条经常停在木行后门口的芦篷船。船上人翻制修补铜吊铜勺铜脚炉铜烛台铜的汤婆子……夏天它悄悄地撑走。西北风刚刚刮过来,它又悄悄地撑回来了。只靠它那一点小小化铜炉(土制坩埚)里杏黄的小火苗还养不活全家人,有时还要靠做许多的麦芽糖出去叫卖赚点油盐钱。十六岁的她抱起一大团粘搭搭的麦芽糖向一根木桩上扔去。拉回来。再扔。再拉回来。这样才能把麦芽糖内全部的韧性都启发出来。几十几百次地扔和拉,汗水就这样湿透了她脊背上那件补过的花布衫。第一次帮她扔麦芽糖时,他就趁机摸了她。他没法制止自己心里的那种涌动。就像他没法制止自己渴望从大麦地走向县城,又从稳定的木行雇员生涯里跳出来走向这条整日摇晃不定的小木船。他心里总在涌动什么。当天晚上她父亲就把后舱那块有被褥的铺位让给了他和她。他把她蒙进那条蓝花老布面被子里,不容她作任何挣扎,尔后脱光了她。当时他还不懂她为什么会抖得那么厉害,一面紧紧地抱住他,一面却哭个不停。这样的哭泣后来又发生过两次。一次是在她父亲死的当天,另一次发生在办完丧事的一个月后。他不管她怎么哀求苦恼,也一定要卖掉这条小木船带她一道去上海。他已经烦透了在几个县城小镇之间来回摇晃。但那天晚上他还是不懂她为什么要哭得那么厉害那么持久。我带你到上海去!不是要把你卖进窑子!我满可以把你一个人扔在乡下,自己一个人轻轻松松去上海。但我舍不得你。懂吗?我要你!懂吗?但她还是哭。他愤怒了,抡起一根铁棒向那个化铜炉砸去。他甚至还想要砸碎这条破船。化铜炉上方的小搁板上敬供着她阿爸的灵位。铁棒抡得稍嫌高了一点,一跷头把那块神圣的灵牌捎带上了。于是灵位牌飞了起来。于是她惊叫一声扑过去,在半空中接住灵牌,连人带牌一起跌倒在化铜炉上。说时迟那时快,人到铁棒头跟着也抡到。她来不及躲闪也不知道要躲闪,一铁棒本来是去砸化铜炉的,这一刻却闷闷地砸在了她后脑勺上。从二十岁到六十七岁,他为自己整整辩护了四十七年。我没有杀她。我是喜欢她的……我是真正喜欢她的……

  洪兴泰用一具草编的棺材收殓了她,应付了保甲的纠缠,他还买了一只擦刮里新(崭新)的小皮箱拎在手里。把岳父留下来的那点铜条铜片换了一双半新不旧的皮鞋,把才一岁的女儿托给了嫂子,几天后去了上海。几年后阿哥死了。阿嫂带着他的女儿到上海来找他。他娶了自己的嫂子,又不等女儿长到十四岁,强令女儿嫁回乡下,替他看守阿哥留下来的那一间房子和一亩半菜地。阿嫂为他生了一个儿子。满月后第一次来月经,落水得了个毛病,以后再不能为他生小人。刚开始他去撑船,也做过木工生活,揽不着生活的时候,也往沙船上卖土。(沙船走海路,空船行驶遭遇大风浪,便可能翻船,所以,事先就得装土压舱。)卖土,当然是无本生意。主要是在卖自己的力气。血汗。一担土一百五六十斤。从天亮挑到天黑。肩头的两块肉疙瘩就是这样挑起来的。后来也帮砌房子的人做小工。后来做高档家具卖给外国赤佬。多少年来中国“大好佬”(有钱有势的人)都喜欢深色家具。红木乌木铁梨木。用到枣木榆木,外头就要涂四十遍(至少也要二十五遍)深色“擦漆”。有谁看到过有浅颜色的仿明家具吗?没有。合身分合风水,只有深颜色才显得稳重。但他偏偏把家具都漆成浅颜色。因为他打听到外国人喜欢浅颜色比如奶油色。米色。象牙色。这样他开始赚到第一笔大钱。有了自己的两间平房。买点老酒吃萝卜干,吃从乡下带出来的蚕豆、腌小鱼。日逐地在上海西北角里他的细木工生活出了名。刚办起来的圣约翰大学小教堂里的本堂神甫请他去修圣器。他去了,精心做了一个月零七天。一分工钱都不收人家的。只要求这位本堂神甫把他介绍到小北门一家“天主教徒”开的铜器作去做学徒。他看中了“红铜工”这个行档。他再次向往船。再次要把生意做到船上去。但这次他瞄准的不是“小破木船”,而是外国人开的豪华邮船和铁壳子火轮。快轮。他相信眼前这条貌似粘滞的黄浦江,最终会给他带来好运。
  做这一切之前,他想跟阿嫂商量。阿嫂说,我不懂。侬自己拿主意。他说,我晓得自己拿主意,但我想跟侬商量。我想跟你讲讲心里话。我希望有人跟我讲讲心里话。我一天做到晚。我太吃力了。我希望有人跟我讲讲话。我想听几句肉麻的贴心话。我想听。想听。侬懂(口伐)?懂(口伐)?!!他大吼。把小囡吓得哇哇大哭。阿嫂抱起小囡,送到他面前,说:“侬打。侬打呀。侬这个十三点。B拆开。侬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强盗胚!侬把我娘两个统统打死算了。”他拿起一把铁榔头,“哐”地一声,砸在水缸上,然后就大步走了出去。然后就听见阿嫂在他背后大哭大叫:“侬这个死不掉的,这只水缸又犯着侬啥啦?侬这只猪头三瘟棺材……”
  没处说话。没人说话。
  经常是这样。他要说话!可没处说话。没人说话。他只得花两个铜板,坐一条小舢板摆渡到浦东。那里有他熟悉的茅草棚。麦田。蚕豆花。可以闻到一阵阵他想吃的成带鱼炖豆腐的味道。沿着田埂,沿着防波堤,沿着破旧的铁匠铺子撒下的煤屑路,对抗着八九级大风,他一直向前走。听着黄浦江水哗啦啦。他一直向前走。一堆堆石头。一只只粪坑。一丛丛芦苇。一片片水塘。一声声野鸭嘎嘎叫。一点点船火悠悠起。他一直走到涨满烂泥的滩头上,一直走到双脚踏进黄浦江水里。左边是待修的大木船。右边是一堆生了锈的大铁锚。灰暗的江水。灰暗的天空。他真想拿起一桶桐油统统浇到自己身上,然后划一根洋火。他要在这黄浦江里点燃一支“人肉蜡烛”。让它火火地冲天烧起。让整条黄浦江江面上统统漂满从他身上熬出来的那种亮晶晶的“人油”。哦,黄浦江,侬为啥不开口跟我讲讲贴心话?侬给那么多人带来那么多的好运,侬今生今世又能给我带来啥呢?
  带来啥?
  带来啥?
  ……
  在没有租到合适的房子之前,他曾经在四方码头上的一个小铁皮屋里住了好几个月。这个小铁皮房子原先是水警们用来看守码头用的,搭建在一只小木排。小木排拴在码头桩脚上,真的是比一只狗棚大不了多少。连一张单人床也放不进去。原先房子里就只放了一张铁脚台子,一把铁脚凳子。一只脸盆架子。除此以外,便再放不进别的东西,连那只烧开水用的煤油炉都只能放在门外,底下垫了好几块大青砖。房间里的墙壁上原先挂着一个老式的报警器。一个双筒望远镜。房间的外墙上则常年拴着一根长长的竹篙。竹篙头上带着一个尖利的铁钩子。缆桩上还拴着一只小划子。这竹篱和划子都是水警打捞浮尸用的。那时候,经常有人用“跳黄浦”的办法来表示自己的怨恨或绝望。上海人开时也经常喜欢这样讲,侬去呀,黄浦江上又没有加盖头(子),一些帮会里的人也喜欢用“倒插荷花”的办法来惩治那些他们认为必须惩治的人。所谓“倒插荷花”,就是把人捆得结结实实的,嘴里塞满棉丝,背上再压块石头,扑通一声扔进黄浦江里。“荷花”即便“倒插”,总有一天也要上浮。所以,打捞江面上的浮尸,便是水警们一项躲不掉的生活。就是在这个日夜晃动的小屋里,他和他的阿嫂和他的儿子一住多半年。推开经常要锈住的窗户,迎接滚滚而来的朝雾。吹过一阵带有一点煤烟味的凉风。是竖萧横笛花船夜,踢踢沓沓摆渡客。这一段不是人过的日子,却偏偏给他们留下了难以忘怀的印象。也许正是因为难以忘怀吧,两年后,早已跟他搬进平房去住了的阿嫂却跟着一个当时结识的、后来又退了役的水警私奔了。扔下了他的、当然也是她的儿子。而正是这个儿子后来视他为耻辱,联合了家族中其他有力量的人,把自己的“洪”姓,改作了“谭”姓。当然,那已是十年或二十年后的事了。

                 133

  天亮时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陈实给谭宗三送来了那首歌词的文字记录稿。原稿是英文。鲰荛便问:“要我帮侬翻译(口伐)?”谭宗三此时心里正别扭着,听鲰荛这么一问,立即反问:“我这个英国留学生就那么不中用?”昨晚,谭宗三翻来覆去研读那些旧账本,到后半夜才上床;上了床,脑子里仍在翻腾“洪兴泰”,怎么也睡不着。起来又吃了好几次茶,上了好几次卫生间,光着脚在地板上来回走了好长一段时间,总算有了点困意,再上床。可以说刚刚睡着不久,却又被陈实叫醒。难受。只得起床,披件睡袍,从热水瓶里哗哗倒出大半瓶隔夜的热水来洗个脸提提神,又转过身来问陈实,记一首短短的英文歌词,何以要花费这么长的时间。侬的英文程度就真的差到如此地步?陈实说,我的英文程度可能要比你们差一点,但花这么长时间的主要原因是原版上没录清楚,听起来太吃力。“所以我又重录了一遍。”“又重录了一遍?那个神秘的电台又播音了?”谭宗三吃惊,忙放下咖啡杯。“是啊。我开着机器,整整等了四个多钟头,才又等到它。要不哪能(怎么)会到现在才来呢?”陈实做出一副通宵未合眼的样子,朝床上一倒,四肢八叉地狠狠伸了个懒腰。
  这次侬听清它到底是哪一家电台了吗?谭宗三追问。
  没有。陈实又伸了个懒腰。
  它没报自己的台名?
  没有。
  怎么可能?在重播这首歌以前,它总归要说点什么吧。不能一上来就播歌吧?一点开场白都没有?
  开场白有啊。听不清。背景声太杂乱。好像在一个集市上或课堂里或教堂门外,也可能在车站码头。男人女人老人小人。乱哄哄。一点也听不清。
  怎么可能这样?
  那我怎么知道。
  谭宗三拿起记录稿。陈实突然惊叫了一声。那记录稿上的字原都是他手写的,但现在却全变成打字机打的了。纸还是那张纸。字迹却全变了。但从写完的那一刻起,这张纸片从没离开过他。谁能不换纸片只换纸上的字迹?一开始,谭宗三和鲰荛都不相信陈实。但见陈实咬牙切齿发誓,这才半信半疑。经过仔细辨认,这字迹是用一部非常老式但却又非常结实耐用的“奥林匹亚”牌德国打字机打出来的:
  《Lie tit be》(《让它去》)。The Beates(披头士。甲壳虫。)1970。England(英国)。
  面对这突然的转换,在场的几个人脸色顿时都变白了。“哪能(怎么)一桩事体?侬不要吓我们!”
  这时,倒是谭宗三镇静。从掌握了更多的“洪兴泰”的情况后,他的内心正在起着一种为外人暂时还觉察不到的变化。“1970年……真的是1970年。”
  “……7……70年?哪能会得(怎么会)是7……70年?”鲰荛惊异。
  “阿会是侬家主婆弄松(捉弄)侬?”小红拿过记录稿来细看了一眼。“侬家主婆会打字(口伐)?”
  “她当然会打字。”
  “侬看看!侬看看!”
  “可……她昨天晚上根本就不在家。”
  “阿会得(会不会)她回来时,侬正好困着了呢?她就跟侬开了这样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第一,昨天一整夜我都没合过一眼。没因过一分钟。我太太也……一晚上没回来。第二,我太太从来不用这种老爷打字机。侬不晓得她有多少时髦,恨不得连草纸都要用进口名牌货,哪能(怎么)肯用这种老爷打字机?多少没面子喔!”
  “这记录稿一直没离过侬身?”鲰荛沉静地问道。
  “没有啊。我是根据草稿用钢笔誊了一遍……”
  “确确实实记清楚的?”
  “确确实实记清楚的。”
  “那张草稿还在不在?”
  “当然在。”
  “在哪里?”
  “在我家里。”
  “侬赶快去把它拿来。”
  于是乎,由鲰荛陪着,陈实立即驱车再度回到虹口家里。从一堆电器零配件里寻出那张草稿,立即又赶回平沪商场后院。谭宗三迫不及待地问:“哪能(怎么)样?”脸色苍白的二位哆嗦着把取回的那分草稿递给谭宗三。谭宗三接过来一看,霎时间也愣怔住了,那原先被钢笔勾勾改改、圈圈划划、并留下不少墨涂涂的草稿此时也干干净净变成了一分打字机稿。并同样注明了“1970年”的字样。
  “真出鬼了。我家里分明就没有这种老式打字机!”陈实惴惴地说。
  “不是鬼。是有人要提醒我们……”
  “人?什么人?要提醒我们什么?”
  “……”
  谭宗三没有再回答。只是埋头去用心读这首歌的歌词。

    ……当我发现自已被深深的烦恼纠缠住的时候,
    玛莉姨妈就用她那智慧的语言对我说,让它去。
    当我被困在黑暗之中的时候,
    玛莉姨妈就小声地劝告我,让它去、让它去、让它
    去……
    ……Let it be,Let it be,Let it be……

  深深的烦恼。让它去。让它去。深深的烦恼。
  他拿起那分草稿,轻轻地读着。读着。读了一遍又一遍。然后就跟陈实,一起回到虹口,他让陈实打开机器,他想直接听听那个神秘电台的声音。
  听到晚上,他才让陈实关掉那台机器,尔后说,他想在“电工房”里安安静静地单独坐一会儿。等陈实鲰荛小红,还有闻讯赶来的三月大然,都走了,他关灭了灯,打开录音机,在黑暗中又放了一遍《Let it be》。
  后来的十几天里,他几乎每天下午都到陈实家来,收听那个神秘的电台播音。(不再只是《Let it be》。而是其它的声音。很新鲜。很奇怪。很宏大。又很杂乱。无法理出个头绪。又无法不让自己投入。)他让他们一起来听,有一次甚至请来周存伯。还有一次,单独跟黄克莹在这个电工房里听了一下午。还有一次,把母亲姜芝华请来,听了一会儿。大部分人仍然不相信这个声音是几十年后的声音。少部分人相信,多听了几次,只觉得杂乱,并无太大的意思。只有他越听越来劲。黄克莹倒是愿意陪他一起听。但后来的很多次,他还是只愿自己一个人听。一边听,一边想一点什么事情。听的结果想的结果,当然包括认真研读那一箱子洪兴泰材料的结果,使所有原先熟知他的人都发现(觉察)到,他身上正点点滴滴地发生着某种不可逆转的变化。用大然的话来说,好像看到大学时期的那个谭宗三,隐隐约约又从水底里浮出来了。
  “收不要吓人喔!啥叫从水底里浮出来?三先生又不是落水鬼!”宫小红裹着一块极大的纯毛披巾,把两只脚盘缩在自己身下,坐在一只旧沙发的角落里,嗔责道。这段时间以来,因为跟鲰荛的那些朋友们来往多了,她身上也发生了一些明显的变化。比如唇膏不再涂得那么红了,更多的时间里,甚至都不涂了。也不每天换一套衣服了。更多的时间里,只是用一件白衬衣和一条灰裤子来打发自己,或者就裹上这样一条色彩浓烈的纯毛披巾,用她年轻而火烈鸟似的眼神专注地看着那些“大哥哥”、“大姐姐”们争论她完全听不懂的问题。然后等他(她)们走了以后,便抱住鲰荛的后腰,反复追问“啥意思啦?啊?到底啥意思啦……”

                 134

  一个月后,谭宗三不顾所有亲戚朋友的劝阻,放弃了自己在谭家门里仍拥有的一切,给谭雪俦留了一封很长很长的信,再次回到了盛桥。
  后来我多次找谭家的人,想看看这封信。但他们都推说不知道谁保存着这封信,都说,只是听说过这封信,但没亲自看过。看过此信的少数人说,信始终由谭雪俦亲自保存着。信写得非常委婉痛切。充满了亲情。充满了一种努力的向往。少见的认真。
  “向往?认真?谭宗三?”我以为我听错了。
  “是的。这封信,字字句句都充满了一种过去在他身上少见的精神。”
  “可能吗?”
  “我们当时也都奇怪。也都在问,这怎么可能?但事实的确是这样。雪俦先生看了这封信,竟然哭了。经易门看了这封信,也说,看来我们还是不了解三先生。我们太浅薄了……”
  可是信呢?
  在谭宗三离开上海后的第二个月,谭雪俦就病故了。享年五十一岁零十个月。去世前,他对身边的许多事情都作了明确的交代,就是没有交代这封信的下落。而一直守候在他身边、事后又受命整理他遗物的人,也想不起来当时到底是否看到过它;更不要说,还能记得起来,到底把它归置到哪里去了。发生这样的事,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实属正常。因为对于他们来说,当时确有太多太多太重要太重要的事情要张罗、归置、交代,不太可能还分得出心来顾及一封从表面上看来跟整个谭家的前程并没有什么直接关系的信件。更何况写信人已远离了谭家命运漩涡的中心。
  他们问我,这封信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当时,军管会正要求我尽快提出最后的报告,对到底要不要枪毙谭宗三一事,明确表态。并详陈自己的看法。随着时间的推移,军管会内部,对到底要不要枪毙谭宗三,分歧也越来越大。军管会的几位主要领导,觉得此事不能再拖下去了。拖得越久,分歧恐越难弥合。得当机立断了。
  当然,不管这封信写什么、写得怎么样,对我、以及别的相关人士做出什么样的“最后决定”,都不会起任何作用。枪毙不枪毙谭宗三,主要还得依据他来到通海县担任伪职以后的“罪行”来定。但我还是想在作出我的最后决定、投出我那并非不重要的一“票”前,看到这封信。我想搞清楚谭宗三究竟是因为什么,才决定再次离开谭家,并再次来到通海这样一个僻远的小县城里,寻找自己的“新路”。(关于这个“新路”的说法,也是我在调查中方才得知的。鲰荛三月告诉我,谭宗三在离开上海前多次跟她说过这样的话,我要找我自己的新路去了。我要走一条新路了。而且,说的时候,表情是很沉稳的,眼睛里是闪着自信的光点的。有时甚至还表现了一种鲜活的兴奋。)
  因为我有那样的身分,且又担负那样的责任,我便得以合法地“搜查”了谭家。我和我的助手,在谭家人悉心的配合下,翻遍了谭雪俦相关的全部遗物,却到底也没能找到那封“最后的长信”。

                 135

  那天刚吃罢中午饭,军管会分工联络文艺口的秘书小胡来通知我,军管会几位主要首长邀请我晚饭后一道去礼堂里看歌剧《白毛女》彩排。
  “晚上有你的节目?”我看她今天特别的兴高彩烈,还穿着一身崭新的军装,打着一副崭新的绑带,一般情况下不束的武装带,今天也束了起来,便猜测道。
  “哎呀,他们硬要我在戏里扮演一个八路军。我怎么行嘛。”她红起脸笑道。这时我才注意到,她认真把挺长的一根大辫子剪了,剪成男孩似的短发,又全掖进了军帽里,猛一看还真有点英武气。
  “还是太秀气了。不像个军人。”我故意逗她。
  “那怎么办呢?”她着急地跺着脚问。
  “晚饭多吃两个包子。好好地撑它一撑。”我捏紧了拳头在她小而尖的鼻子前用力地晃了晃。通海军管会食堂的素包子远近闻名。皮薄馅多,个头还特别大。虽说有句话在北方特别流行:“包子好吃不在褶子多”。但通海军管会包的这包子褶子就是比别人的多,还特别细密匀称,像一叶叶整整齐齐紧挨在一起的花瓣,特别能引起人的食欲。虽说是素菜馅的,但选用上好的矮棵青菜。肥。且嫩。只用菜叶,一点菜帮也不要。在开水里悼过,细细地剁碎。拌进剁成细了状的豆腐于香菇粉丝蛋皮苔菜味之素麻油,可能的话再放一点水发的海蜊子干。而通海地区恰恰有广阔的滩涂。在随便哪一个渔民家里都能收集到陈年的海蜊子干。及其他海货。上海局的首长来通海视察检查工作,头一顿也往往点著名地要这种“素菜包子”吃。两只包子一大碗麦牺粥,再加两瓣生蒜一碟米醋一碟葱花拌本地产的海蜇皮一碟酒呛小蟛蜞最多再加一碟盐水花生仁,个别的再加一只当地有名的砂锅菜:栗子红炯鸡,也就吃得老满意的了。所以通海地区的老百姓一直到现在还这么讲:当年的首长的的确确好伺候。而我在通海的那段日子里,几乎每隔一两天就要吃这么一顿包子;不吃,还真想它。
  “那……晚上他要不吃包子又怎么办呢?”小胡想了想,又着急起来。那时候的年轻人对首长的指示总是十分认真。有时候你即便是在跟他(她)开个玩笑,他(她)们也会拿来十分认真地对待。
  “那好办。我来做给你吃!”说着,我便拿拳头“用力”地往她小嘴边“捅”去。吓得她忙伸出双手推拒,并笑着叫道:“陆主任,侬老坏的!老坏的!”
  小胡留下一串清脆的笑声,蹦蹦跳跳地走了。院子里顿时阴凉起来。也清静许多。其实,当年在上海局协助主管首长在新解放区建立正常司法秩序、并具体分工管辖通海地区治安事宜的我那时也不过才二十来岁。换一句话说,二十来岁的我,手中已经掌握了相当的刑罚大权。通海地区判处十五年以下刑罚的,只要有我的签字,即可生效。判处十五年以上至死刑的案子,也得先经我复核认可(比如这次的谭宗三案),方能报请上海局政法委终审。因此,说当时的我实际上已掌握了一定的生杀大权,并不为过。正因为这样,机关里像小胡那样的年轻同志,都尊称我“陆主任”。其实我什么“主任”也不是。唯一的一个正式行政头衔是“上海局局办室通勤组”的副组长。正因为这样,我常常要求自己用更多的时间来反问自己,你还有可能做得更好一点吗?有没有更好更稳妥的方案和方法来处置当下的这个案子?我总记着中学里那个腿有点罗圈、个子又特别矮的女几何老师挥动硕大的三角板对我们说的一段话:只能用老师讲的一种方法来求解一道题的人,他虽然也能得到一百分,但仍只能算一个庸才。假如能用三种老师讲的方法来求解,那是敏才。而能用到五种以上。其中的一两种又是老师从来也没有讲过的,方是真正的奇才。她讲完,我和几个同学就故意大叫一声“哎哟”,并“瘫倒”在课桌椅下。女教员冲过来问,你们几个啥毛病?我答道,我想想我完了。这辈子肯定是庸才了。(其实那时我是班上几名功课最好的同学中的一个。)为此教导处还给我记了一个过。多年来,从她那儿得来的那些几何学知识,差不多又都还给了她。但她讲的这段并不算深奥的“奇才论”,却使我久久难忘。为此,每当需要我拿起笔给一群人“朱批”断生死时,我总要求自己留出一段时间来给自己“踩一踩煞车”。“停一停。想一想”,“想一想有什么更好的‘解题’方法,哪怕是‘老师’所没有讲过的”。这使我总是比同时代的同龄人要显得年长。老成。正因为这样,跟一些刚参加工作的大学毕业生面谈时,就特别不愿意跟他们谈及自己的年龄。因为那样总要引起许多误会,惊诧。你想,能不惊诧吗?同样的年龄,我看上去却要比他们大个十来岁。同样的年龄,他们还处在理想的(十分稚嫩和空泛的)激情中,刚开始接近这场伟大的革命。而我却已经实实在在地在操作着这革命的某一部分了,而且还将毫不含糊地带领他们向前进。
  那天“搜索”完谭雪俦的房间、一无所获地出来,助手告诉我,有个“妇女同志”要见我。我满心不悦地问,哪个单位的?助手告诉我,而且还是个没单位的“家庭妇女”。我打发助手去接待。助手说,那位女同志一定要见你。你还是见一见吧。我火了。我说,全上海一百万妇女统统提出要见我。你也统统把她们带来?那几天,我心情特别不好。还不只是因为找不到那封“长信”。主要是因为一些有关于我的议论传到了我耳里,搅得我心里挺乱。这种议论有来自上边的(如果没有上边的这一部分,我心情自然要好得多)。也有来自同级的和下级的。议论是多种多样的。但主调是,似我这样复查“谭案”,迟迟做不出决定,在当前飞速发展的形势面前,不仅显得滞后,不敷急需,客观上也有碍于形势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我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方法,应该被认为是有害的。起码也是不对头的,不能提倡的。虽然还没有人直接找我谈话,但议论的确是越来越多。甚至还有的传说,上边已经在考虑,要不要派人来接替我的工作。
  助手当然清楚我这一向的心情(和处境),便没再跟我犟嘴。而在以往,他是常常要跟我犟嘴的。因此,当我向停在谭家大门口的那辆吉普车走去的时候,他就按我的吩咐,去接待那位“妇女同志”去了。那位“妇女同志”就在大门口站着。我没想仔细打量她。甚至都不想让她发现我。只是在伸手去拉车门、弯腰上车之前,惯性地用眼角的余光,向她所在的方位飞快地扫视了一下。我说的“惯性”,并非是“性心理”方面的,也就是说并不是因为那边站了个女人,我作为一个成年男子,就得习惯性地去“扫视”那么一下。虽然这种情况在我身上,过去也经常发生。但那一天的确不是。我只是觉得她眼熟。只是想判别一下,是否真的眼熟。这种眼熟的感觉,产生得非常怪异。一方面觉得眼熟,一方面又觉得不可能。虽然觉得不可能,却又非常想再看她一眼。她个子中等偏高,年届三十而稍嫌丰腴。她不像当年上海许多的同年龄段的女子那样,把曾经是卷烫的头发挽起个马尾,用一段灰蓝的窄布条拢扎在脑后,而依然保留了那个烫卷的原样。但看得出是精心修剪过的。匀匀地剪到耳根处,修去了齐肩的部分。在衣着方面,她也不像当时大部分赶新潮的女子似的赶紧换上蓝色的大翻领双排扣列宁装,依然穿一件旧式对襟夹袄,压得板平起褶,让人总感到走近她便能闻到一股樟脑气味。质地的上乘、做工的精良,仅凭胸前那一排盘香纽扣和那一圈出现在袖口和襟边的金丝拉绒滚边,也应该说,在四五年前,甚至一两年前,仍是上海各中式客厅里许多主妇们啧啧称道的时装。只是下身,我不知道她为什么竟穿了件并不合体的蓝布工装裤。不仅过于肥大,也略嫌粗短。鞋和上衣也并不搭配,是一双圆口的搭撵黑布鞋。我很想知道她穿的是一双什么样的袜子。但又不便盯着人家的脚细看,粗略地一瞄之下,只知是一双高档的白色锦纶丝袜之类的东西。总之,通体还没能来得及形成一种新的和谐。这大概是那时代曾发生在许多女人男人身上的一个共同景观。我觉得她一直在看着我。即便当我的助手走近她,开始询问她时,她也还在打量我。那目光并不怨恨,也不自卑,但总想表达一种执著的愿望,又不想强加给别人。
  直觉告诉我,她就是黄克莹。后来一问,果不其然,就是她。
  不一会儿,助手匆匆走来,对我说:“她还是坚持要见您。”
  这时,我已决定见她,但口头上还在问:“什么事?”
  “她说替谭宗三带了个很重要的口信给您。”
  “是吗?”我边说边启动,转身向黄克莹走去。但这时,助手反倒拦住我。他有了疑问,不赞成我见她了:“谭宗三目前正处在严密拘留审查期间,除我们工作人员以外,他根本见不到任何一个外人,怎么传得出口信来给她?再说,我们在通海经常见谭宗三。他有天大的事,完全可以直接找我们,根本没这个必要绕这么一个大弯,先把口信传给她,再转告过来。我看她是别有企图。还是不见的为好。”
  我笑着,反问,你说她能有什么“企图”?
  他说,那难说。
  我继续笑着问,就算她有什么“企图”,像她这么一个女子,还能把我们怎么样?
  他想了想,不好意思地笑了,说,那倒也是。
  根据我对谭宗三的了解,我相信他向她传出了口信。既有这个必要,也有这个可能。我的理由是:
  一、谭宗三最近这一向以来,虽然跟我已熟悉到能基本“无话不说”的地步。但还有一些深层次的东西,碍于他难于彻底放下的那最后一点“绅士架子”和“面子”,仍然不好意思当面向我提出。比如像“请求宽大”之类的话,不到最后关头,他还是说不出口的。甚至可能即便到最后关头,当面他也说不出口,需要由别人来“转告”。
  二、这家伙被拘留后,居然在看守们中间的“人缘”还不错。造成这个局面,有多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因为前一段通海地区军管会因为没有得到上海局方面明确的指示,最后将如何处置他,便在拘留条件上,给了他一些特殊的“政策”,比如,住单间、可以长时间地单独在一个小院里散步、房间里有床有被褥枕头床单枕巾、还有写字桌板凳热水瓶煤油灯(灯的使用是有限制的。过了每天限定的使用时间后,便由看守拿走。因为煤油和火都是危险品)等等。为此,可能给看守们造成某种误导,以为可以对他更宽松一点。另一方面,也有他本人的因素。比如,他长得颀长,白净。衣着和谈吐举止又都很文静。平时即便在拘留室里,也总是穿着一件中长的黑呢大衣,或者要一些书报来看,或者便写些什么,或者跟看守们随意地聊(那时有关方面还没有禁止看守们跟他说话);从气质上看,他更像一个学者,而少有常见的那种政客们的圆滑和官僚们的蛮气。自身又顶着个“英国留学生”的头衔和“头一个在押的伪县长”的身份。即便出于好奇,这些看守私下里也都比较愿意接触他。还有一点,可能也不是不重要的。这些看守都是通海当地人。而谭宗三在通海伪政府任职的两年期间,虽说是“县长”,但实际的政务是由两个年龄比他大得多、在通海已待了很多年的副县长在做着。他也就管一点在那个战乱的岁月里已没多少事可做的文教卫生。没有做太多的事,也就没什么太多的“恶行”流播于市井间。所以,如果说通海人对他谈不上有什么特别的好感,的确也谈不上有什么特别的恶感。故而这些看守恨他不起来。再加上前面说到的几个因素,一旦他提出要求,再给一点什么好处,在那几个看守中间,完全能找到愿意为他往外传话的人。
  我当然想知道,他托黄克莹传过来的究竟是一个什么口信。同时我也想知道,这些年,这个黄克莹又怎么了。
  她显然已经认不出我这个曾跟她做过邻居的“小伙计”了。
  “吃茶。”我指了指她面前的那个青花茶杯,对她说。
  “谢谢。”她忙折起身,点了一下头。
  “谭宗三倒蛮有本事的嘛。越过我们重重警戒线,把口信传给了你。啊?”我凝视着她,微微地笑道。
  “啊……”她稍显得有些慌张。
  “你在哪个单位工作?”
  “我……我没有……我是……家庭妇女……家庭……”她歉疚地一笑,竭力想镇静下自己,但还是慌张。显然这是她第一次面对一个新政府的“大官”,且又肩负如此重任。“我……先向侬认个错,”她突然这么说。“我……刚刚……我实际上……我实际上没有替谭宗三带啥口信……”
  “是吗?”我心里开始不高兴起来。
  “我欺骗了领导。我不应该。但我的确有话要跟领导讲。的确是关于谭宗三的……”她两只手不由自主地在胸前用力绞扭着。两眼却直瞠瞠地哀切地盯着我。
  居然跟我耍花招。我马上站了起来,一边向外走去,一边打起官腔:“有事,跟我助手谈。”
  “一定要请侬亲自听一听。首长……”她叫了一声。
  我在门口站住了,侧转过一点身,斜脱着她说道:“到底为谭宗三带了口信没有?”
  “没有……”
  “你居然用这种手段……”
  “我欺骗首长。我不应该。可是我想见侬。我真的有情况要向侬报告……”
  “今天没有时间了。以后再安排吧,找我助手。”
  “首长!求求侬了!”她尖叫着,扑通一声,竟双膝跪了下来。

  谭宗三离开上海前的那个晚上,总算把黄克莹再次叫到了“迪雅”楼。在这以前的几天里,他多次给黄克莹打电话,提出要见她,都让黄克莹拒绝了。为此,他特地驱车到黄克莹的住所去找过她,也让黄克莹拒绝了。被黄克莹关在房门外头。
  “我当时对他放弃上海的一切到通海去,真的是非常想不通。为啥要这样做?他完全没有必要这样做嘛。他从来都不是那种热心从政的人。更不是那种为了从政就甘心放弃一切的人。我开始以为他是厌烦了谭家内部的争斗,被这场争斗吓退了才走的。所以就不想见他。我恨他不争气。不像一个男人。我恨他……还因为……因为……有一天晚上,他突然到我住的地方,跟我讲了许多他那个姓洪的祖宗的事体……他那样兴奋、激动、坐立不定……他讲他从这位姓洪的祖宗身上忽然悟到了许多过去不晓得的做人的道理……忽然间看到了他们谭家几代男人身上到底缺少了啥。他甚至认为,这一点跟他们谭家男人几代都活不过五十二岁有直接的关系。他讲他要重新开始做人。他讲以后的日子一定是老有意思的。因为他从陈实那里听到了许多种二三十年后的声音(当时我真觉得他神经有点不正常了)。他被那些完全陌生而又新奇的声音所打动。吸引。他感到自己在跟几十年后的人打交道。在跟他们交流某种精神。他忽然看透了眼前的许多事体。从这些声音的活力里,他似乎也悟到了一点怎么才能活过五十二岁去的‘道理’。他觉得他应该是另外一个人。另外一种人。而且那天他还……他还……”说到这里,她突然不说了,眼睛里闪出一种异样的热力。灼灼的。但又有一点羞涩。但很快又消失。
  (后来才知道,就在那天晚上,谭宗三跟黄克莹发生了第一次肉体关系。整个过程来得那么突然。“蛮横”。完全不让黄克莹有半点推拒的可能。他让黄克莹感到那样的震惊、欣喜、始终处于半昏迷的状态。他逼到她面前,突然握住她的手。心跳得几乎要撞破胸壁。尔后就把他的脸埋在了她肩头,完全被从她衣领里渗出的那股无法言喻的清香温热窒息了。胸口一阵阵隐痛般地喘息。全身的血都在往外涌胀。凶挺。他只是要瓦解。进入。瓦解了自己。也瓦解另一个人:女人。她是他所爱的。长久所爱的。他只求在进入中融合。彻底地把自己融合进她的身体。像两片在坩锅中接受高温熔煮的铜片,从两片,渐渐融变成了一滩晶莹的铜液。不再分你我。不再有你我。不再计较你我。到什么时候都只有一片。一个。一团。一气。一种。他恨那些阻隔着他和她的衣物。他惊异她所有的那些隆起和圆润。他感激她居然把作为一个女人最羞于付于人的都付于了他。同样感激她把一个女人最强烈地要付于爱人的都付于了他。他应该怎么来报答她呢?怎么用一生的努力来报答这种付于、支撑这种付于呢?他永远不能忘记她痉挛般的搂抱和梦呓般的颤栗。她把他护举到了云端,尔后又慢慢地倒下和尽情地打开。他不能忘记那种炽烈的震颤。他只是记不住那一刻,她在他耳边轻轻地究竟絮叨了些什么。抽泣些什么。喷发那些滚烫的气息。呼唤着什么。)
  “你今天到底想跟我说什么?”
  “谭宗三当时的的确确已经决定要留在上海认认真真从头开始做一番事体。后来突然改变决定去通海从政,肯定不是他本人的意思。肯定受到了某些反动派的煽动。我一个远房姑夫来邦寅、还有盛桥原来的镇长萨重冰、还有类似的一些旧社会政界的老朋友可能都在他这桩事体上起了很坏的作用……希望领导明鉴。千万不能只追究他一个人的责任。”
  “但是根据我们的调查,在去通海从政的问题上,谭宗三并不是像你说的那样是被动的,是让人唆使去的。另外还有一点,请你也要分清。政府对过去从事过伪职的人,并非采取一概都要法办的政策。要不要法办、给予什么样的惩罚,主要还要看他在从事伪职期间,对人民犯了罪没有。犯了多大的罪、什么性质的罪。我们在上海市政府各机构里留用了不少伪职人员,就是一个明证嘛。”
  “政府英明。这个我晓得……”
  “谭宗三到通海从政以后,你去看过他没有?”
  “没有。”
  “真的?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你是去看过他的。”
  “那不是在通海,而是在盛桥。”她脸涨得通红,辩解道。
  “去看过他几次?”
  “一次……”
  “撒谎。”
  “可能两次……”
  “两次?”
  “最多不超过三次……”
  “到底几次?”
  “四次。但这几次,跟谭宗三都没有肉体的接触。没有。真的没有。”
  那天,黄克莹一再说假话。谭宗三离开上海后,她多次去看过谭宗三,不仅到盛桥去看他,也到通海去看他。谭宗三在盛桥期间,她去了绝不止四次。更不像她说的那样,从那一次以后,和谭宗三便再也没有发生过肉体的关系。事实是,在盛桥期间,她每次去,都和谭宗三发生肉体关系。这一点不仅有当时在那个小旅馆里当差的许多人作证,连贴身在谭宗三身边伺候的那个老茶房倪志和对此也提供了有力的旁证。他说,有时候黄克莹到盛桥来,一住就是一两个月。帮着谭宗三策划在盛桥办厂。办技工学校。到上海拉订单。到苏北好几个县里去收购棉花,推销谭宗三试制的轧花机。从表面上看,她跟谭宗三在小旅馆里各住各的房间。但实际上,她总是在谭宗三的房间里过夜。有无数次,他半夜去给“三先生”送夜宵,看见她还在“三先生”的房间里帮着算账。早上去送洗脸水,看见她还睡在“三先生”的被窝里不肯起床。据倪志和说,在谭宗三再次决定放弃盛桥,去通海从政时,黄克莹的确跟谭宗三大吵过一场。的确分房住了好几个月。这期间他两再没有发生肉体关系。自从“三先生”到通海以后,黄克莹就去得少了。据老倪记得的,好像只去了一次。而且一去就吵,吵得相当厉害。那一次,他两当然没有同房。黄克莹住在通海县城东大街裕新客栈二楼的包房里。“三先生”当然还住在县政府的院子里。倪志和记得,那次吵过后,两个人关系还相当紧张。黄克莹走,“三先生”都没有去送,只是让倪志和送了一封信给她,还给了她一张二千块银元的汇票。这让黄克莹非常伤心。看完信,便连信带汇票都让老倪统统退了回去,一分钱也没要,还让老倪带了一句话给“三先生”,说,侬谭宗三今生今世也不会好了。侬总有一天要后悔的。他两究竟为啥好了又不好。“三先生”究竟为啥又要放弃盛桥而去通海从政,黄克莹最后说的那个“后悔”,到底是指什么?所有这一切,老倪就说不清了。“总归是那个姓黄的骚货、狐狸精不好呗!”这是谭家老佣人倪志和的结论。
  在这期间,经易门定期到盛桥和通海城来向谭宗三“报告”谭家各企业经营的情况,依然还是把谭宗三当谭家的“当家人”对待。谭宗三虽然一再对他说,侬不用来找我,只要向老太太和老老太太们报告就可以了。但经易门还是定期来,不管谭宗三想听不想听,听了以后,会不会作相应的指示,他都定期来。因为这是老太太和老老太太们吩咐的:不管三先生自己怎么样,你们还是要把他当谭家的当家人看待。

                 136

  洪兴泰连着做了几件几乎让所有的人都觉得是不可理喻的事,于是把自己逼进了绝境。他的确有点疯魔。大起大落。大开大合。大悲大喜。大是大非。
  先说这样一件事。当时有家源昌机器五金厂,老板叫祝慎斋。此人世居无锡,先祖做过几任小官。后,祖上弃官从商,在无锡城里首创钉铁油麻商店,专营冶锅日用器具。太平天国事起,全家被毁,遂往上海老闸桥亲戚开的一家冶坊见习。渐至发达。后,独资创办源昌。还办了一家碾米厂,继又跟人合办机器面粉公司、机器纺织公司、机器皮革打包公司。总计个人出资二百零一万。按当时农工商部报请皇上恩准的嘉奖条例,为办实业,出资超过二百万者,即可“特赏二品顶戴”。于是在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由当时的农工商部“专折奏奖。奉旨特赏二品顶戴”。领道台衔。我记得在小说的上半部,已经说过,这道台衔好比现在的省军级。即便在当时,也实在是不能算小干部了。况且还兼任上海商务总会的议董、锡金商务分会总理等公职。可谓龙凤呈祥。炙手可热。虽说他最早办厂的那一千二百元资金,全是他夫人陪嫁带过来的。为博这个“特赏二品顶戴”上报的那个“融资二百零一万”里,也掺有一大部分“水分”(这做法,在当时并不少见。详情可见上海人民出版社一九六①年出版的《上海民族机器工业》一书)。但不管怎么说,此公在当时还应该算是一个出色的不可多得的实业家。起码还应算作是“做实业”的先行者。
  那天祝老板到外滩德国总会跟工部局的几个部门长碰头。所谓碰头,也就是小聚一趟。月初跟工部局这几位实权人物“小聚”。月中跟金融界几位巨头的秘书“小聚”。月末应酬的是青龙会会首。红鞋老七。斧头党之类。每月的这几次例行“小聚”,就是天崩五雷轰也不能耽误的。每年花在这种“小聚”上的钞票可以讲不是一笔小数目。不是小数目也得花。这里是没有什么道理可讲的。那天他显得特别高兴,一回到公馆,还没有等差使丫头帮他脱掉皮袍子,换上拖鞋,坐下来舒舒服服吃一口热茶,就慌急慌忙地派人派车到华合盛总柜上把洪兴泰请到公馆。告诉他一个“特大”的好消息。他为他从工部局揽到一个生活,翻铸一批公寓楼水落管生铁附件。大约有四百多两银子的生意可做。估计能盈利二百多两。再去借个二百多两,就可以在新问路一带盘到一爿不大不小的翻砂厂。洪兴泰一直想自己办一爿厂,不愿再像眼门前这样,常年地浪荡在外做“苦力”。用一句俗话讲,就是真要为自己的后半世好好筹划筹划了。祝老板拍着他的肩膀说,只要侬肯做,一句话,所缺的二百多两银子,统统包在我身上(这可是太省心了。到外头去借,“驴打滚”,二百多两银子,一天的利息就要二两多)。祝慎斋之所以要这样做,当然不完全是为了洪兴泰。多年来他苦于膝下没有儿子只有女儿,几个大女婿又不太有出息,将来都不是做当家人的料。现在只剩一个小女儿还“待字闺中”。十分自然地,他就把注意力热切地集中到这位年轻能干、又依然独身的洪兴泰身上。他的想法是,花个二百两银子让他独立办个小厂试一把。万一仍不是个当家人的料,以后就不必睬他了,无非白扔了这二百两银子,免得再招一个“丧门女婿”回家生不完的闲气。但祝慎斋认定洪兴泰是一块好料。这笔投资绝对不会亏本。再说,他也探过小女儿的口气。看来年纪已经二十出头的小女儿,心里也蛮看得上这个长得又高又大又粗又壮的洪兴泰。有人到她面前搬闲话,说这个姓洪的赤佬“跟自家的阿嫂生小人。不是好东西。”她还为他辩护:“他跟阿嫂生小人的时候,阿哥老早死掉了。这样做虽然不大好,但真的也不好全怪他的呀……”祝慎斋的小女儿长得不算好看,脸太狭长,颧骨太高突。嘴巴也太大了一点。皮肤也嫌太黄了一点。但身材好,高高个,细柳腰,穿一件带披肩的紧身旗袍(一定要荷花袖),一双半高跟的白皮鞋,上下三轮车,面带微笑,稍稍一弯腰,用几十年后流行上海的一句话来讲,真是“勿要太嗲喔!”更令人奇怪的是,每每听人说洪兴泰“跟自己阿嫂生小人”时,她非但不厌恶,心里还总生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冲动。她喜欢洪兴泰的这种“野性”。每每得知洪兴泰到家里来了,她就坐立不安,总要找出许多借口,到客厅门口去转一转,听一听,看一看。在背后目送他走远。她无法想象自己万一嫁了像那几个姐夫一样“温吞水”的男人,后半生的日子怎么熬得下去。
  其实真的嫁了“温吞水”,那日子也照样过。千千万万。长叹一声。也白头到老。中国出“温吞水”。
  那天打发了人去接洪兴泰,慎斋公捧了杯热茶,就兴冲冲去找小女儿说话。他要先让小女儿高兴高兴。有时候在公司里开董事会,他脑子里会突然一片空白,人就发起呆来,怔怔地看定一个地方,想半天才想起,今天出门时小女儿叮嘱的某一句话别忘了。这个女儿从小到大,从来不要她妈梳头,更不要梳头娘姨梳。刷完牙洗完脸,拿起一把木梳就往她爸爸房里跑。不管这时爸爸在做啥,看报?算账?剔牙烫脚?还是接电话发电报……总之只要她一到,他就得赶快把手里那一切与宝贝女儿梳头“无关”的东西统统扔开。扔得慢了,宝贝女儿就会上来替他扔。那扔起来可就不客气了。不管扔他什么,他都会十分高兴。仍然会梳出她最满意的发型。每每驱车经过南京路白玫瑰金皇后四联大方美容厅,他都要“本能”地、“职业性”地认真打量那橱窗里陈列的各种发型照片。在比较回顾中认真改进自己的技术。彩色的更好。一直到十八岁,她还常常光着两条腿,抱着自己的枕头,快步跑到爸爸被窝里去睡回笼觉。不许爸爸起床。还把整个身子团团地蜷起来,偎缩在爸爸的怀里。弄得一早来请示有关事项的账房先生睁不开眼睛,更不敢探头探脑瞎看。慎斋的大老婆、这几个女儿的生身母亲,对小女儿的这种任性真是敢怒而不敢言。只敢在背后唠叨两句。慎斋心里却舒服极了。慎斋处处谨慎圆滑,在外头以善于陪笑跟人周旋而闻名于海上。却偏偏要女儿的一个任性率真。有时他发起狠来把女儿亲得满床乱滚乱笑由着女儿把牛奶杯咖啡壶拖鞋睡衣都扔到他脸上。然后他再慢慢地为女儿梳起那长长的前刘海,把这天不怕地也不怕的女儿柔柔地抱在怀里。他自己感到颤栗。
  但是这一对父女万万没想到洪兴泰断然拒绝了他们的好意。说老实话,对他的拒绝,连最有名最精明的大生机器厂顾老板都想不通。慎斋的小女儿把自己所有的照片统统撕碎。把所有的高跟皮鞋统统扔出窗外。洪兴泰对她说,我只是不愿去做那个小翻砂厂的老板。又不是不想跟侬结婚。去去去去去去去……在一连说了七八个“去”字以后,她用力把洪兴泰踢出了门。并把房间里最后一面穿衣镜也敲得粉粉碎。
  洪兴泰不是不知道,凭他的精明能干,盘下这爿小翻砂厂,到江南制造局再挖几个技工。买进几台八尺东洋车床。不用两三年,就可以再去盘一家大翻砂厂。或者去做冷气机。老吃香的。就是仿制日本人的中桐牌轧花机,每台也可获利十元左右。一天做个四五台。销往棉花的主产地苏北。一年下来侬想一想,就会是一个啥等样的局面?!而且他相当喜欢祝老板这位小女儿。甚至喜欢她黄苍苍脸颊上的那几颗不怎么显眼的白麻皮。喜欢她瘦高。喜欢她任性。他喜欢骑“野马”。他就是喜欢瘦瘦高高的女孩。乳房要瘪的。屁股要尖的。脚板要大的。嘴唇要厚的。皮肤要又黑又黄。只要她肯撒疯。哪怕她还会咬人,一下串到侬背上把侬当马骑。也可以。他就是不要雪白粉嫩一只洋囡囡。死样怪气温吞水。当他得知阿嫂跟那个小白脸巡警跑了,一脚把那个铁皮小屋顶的水上小房子房门踢出一只大洞,冲进去,一时间真不晓得要做啥。也可能要杀人。只是在房间里团团转,但嘴里却一连迭地在叫好。好。蛮好。好。蛮好。好。蛮好。好……但是,不管祝老板的小女儿怎么让他再一次动了真心,他的格言就是,真正的男人绝对不能把女人放在头一位。他一贯这么认为。不要江山要女人的男人不是真男人。只不过是头种公牛种公驴。只不过多长了一根东西。而已。而已。他现在就是憋了这一口气。从去年憋到今年。他已经为十七八条外国轮船修过引擎间的各种机器。在内燃机方面,他修过英国的“Blackton”、“National”德国的“Benz”、“Rustofl”……还修过美国的“惠斯顿豪斯”、德国的“西门子”电机……进黄浦江最大的一只外国邮船是伊丽莎白号。伊丽莎白号上的“老轨”(引擎间领班工长)和那位爱尔兰籍的“古得麻司”(舵工)都相当佩服他的技术,请他到外滩海员俱乐部酒吧间里吃过老酒。但他最生气的就是海关的那条规定,不管中国人有多大本事,都不得在二十丈以上的轮船上做“老轨”。操那起来。这算啥名堂经?!!吃大闸蟹,不要连壳吞喔!我洪兴泰就不临侬这个盆(不买你这个账)!!我就要到侬二十丈长的大轮船上去做一趟“老轨”。实际上做“老轨”,一个月并不能多拿多少块银洋。在经济收入方面根本不能跟自己开厂比。但他洪兴泰就是要别别这个苗头。拿二百两换一个“二十丈”。有面子啊。崭啊。
  二十丈。洪兴泰。
  洪兴泰这人就是喜欢出风头。走极端。凡是他欢喜的就喜欢得要死要活。不喜欢的连瞄一眼都不肯。比如他要吃本帮菜。特别喜欢去那种被当地人称作“饭店”的中小型本帮菜馆。一进门长长的柜台上摆满各式荤素菜碟尽供挑选。“白斩鸡”、“拌芹菜’、“炒三鲜”、“拆炖”、“秃肺”、“肉丝黄豆汤”、“草鱼粉皮”……但他只吃“红烧圈子”。或者“圈子草头”。“圈子”,也就是西安人所谓的“葫芦头”、北京人说“肥肠”。有学问的广州人叫它“猪肠”,显得那么浅明透彻直奔主题。这只菜是上海滩上最出名的本帮菜馆老正兴创制的。老正兴做出来的“圈子”,有人这样写道,“色似象牙。酥烂肥糯”。再配上碧绿生育的草头(金针菜)。咬一口。嚼一嚼。绝对能让侬重新回到江南三月田野水牛五月麦黄十月阳春。回到徘徊在小镇窄街的阴雨和准吊脚楼的倾斜和黑暗之中。一股朽木和腐叶和盐水笋和三爆炒豆的叫卖声和再度细雨。(其实应该用《再度细雨》这个题目来写一部畅销言情小说。洪兴泰老喜欢看这种小说。喜欢到租书摊上租那种把一本旧小说分钉成十分册后再出租的小说。用他特别粗大的手指头醮着口水去翻页。)后来发迹了,手里有了三百万雪花银,他还是喜欢吃“圈子”。有一次,请一位新西兰船长到红房子吃有名的“烙蛤蜊”。等这道红房子名菜端上桌来,他的名菜也到了,还是那只“圈子草头”。专人从老正兴用一种特制的洋铁皮罐头把一客“圈子草头”送了过来。即便是在外滩德国总会大摆宴席,在晶莹闪亮银制水晶制阿姆斯特丹制刻花玻璃器皿餐具和大朵小朵玫瑰矢车菊郁金香石竹花丛中,他还是要专人从老正兴替他用洋铁皮罐头送“圈子”。他还定规要这个送“圈子”的人穿一身两尺半短打。对襟排风扣。扎脚裤。千层底布鞋。黑缎子小瓜皮帽。手提双层湘竹细蔑红漆提梁笼。肩搭一条白毛巾。从一进德国总会大门起,就一声长喝涌出丹田“来哉来哉——洪先生的“‘圈子’来哉——”一直喊进大餐间。要的还是那种小碎步,上身前倾,身动腰不动人晃笼不晃,似水上飘草上飞。右手还托着一瓷壶洪兴泰最喜欢吃的绍兴加饭和一只带托盘的建窑兔毫碗;快走到洪兴泰跟前了,只听一声咣啷响,那只托盘打着转不偏不倚,刚刚好飘落在洪兴泰面前;待又一声咣啷,那只极名贵的免毫碗已稳稳当当地落在了盘子里。而这时这个送菜送酒的人离洪兴泰足足还有两三步远。那盘子和名碗可以说是“飞”过来的。紧跟着一个跨步,高举低斟,上上又下下,那烫热的黄酒带着一股袅袅热气一条沙拉拉细声,筛人碗中,却不见有半点溅出。此时全场已然掌声雷动。再等把那一小罐圈子敬上,揭开罐盖,只见两段翡翠般莹洁的葱段铺排在玉雕般的“圈子”上再加上星星点点的姜末大料龟板陈皮十三里香一片叫好声蜂起更似戏院子里的碰头彩一般红亮。这一刻,洪兴泰那个高兴、得意。这一沁沁妙不可言、言不可传、传了又无法意会得尽的快感又岂止在这一口半口“色似象牙”“酥烂肥糯”的咀嚼吞咽之中呢?!!
  他就是要赚一个“与众不同”啊。假使都“同”了,这世界为什么还要多一个我?阎罗王翻开那么一厚叠“生死簿”,为什么还偏偏要打发我到这人间来现世?要我来就是争这一个“与众不同”的啊!
  从账上看出,“阿嫂”出走之后,洪兴泰至少又和五六个七八个女人有过极其密切的来往。全是有夫之妇。全是命妇贵妇名媛闺秀甚至还有节烈之妇一类的。有一位居然还是天锋女校校长。她娘家人是上海沙船业公会监理会会长之后。其实她娘家祖上并没有人做过沙船生意。只因为当初上海沙船行中的人要建沙船公会,她娘家人慨然捐了一大块地皮给他们。不仅满足了公会建房所需的地皮,还有多余的卖出充作其他开支。沙船公会由此得以顺利建立;于是一方面立碑以示永志,一面又专门为她娘家人设立了这个世袭的“监理会会长”一衔。实际上在公会内,并没有什么“监理会”这样一个部门。完全是名誉的心理的你来我往虚设的。
  但从账上又看出,他跟这些名贵的女人绝无“借旅馆开房间”式的往来。查不到一笔这类开支的记录。他知道她们曾经是正经人家的“千金”,现任大富大贵的夫人。她们什么都懂。对家内外国内外一切事情都能发表周详而不一定中肯的评点。她们也经常在传说一些南京方面重大的人事变动消息。一天有时要翻好几种报纸和内部资讯。第一代人看《字林西报》(或《北华捷报》)、老《申报》,第二代的看《文汇》、《新闻》、《时事新报》。再晚一点的,在看以上几家老报以外,还要看《大陆报》和《大晚报》。刊物方面往往只看《剧艺画报》和《沪剧周刊》。还有一份一九三一年创刊的《戏世界》。总部在汉口。同时发行上海版。周信芳俞振飞陈去病程君谋齐如山齐菊禅等人常为它撰稿。发表过《三代伶工录》《国剧沿革简史》和梅兰芳的《侬行自我批判》。她们当然要请名伶到家作客。各有几位做医生的朋友。当建筑师的熟人。最后,对别人动辄的呵责和颐指气使更是她们经常要修的“正果”,但对丈夫的老部下和亲信往往又特别的温和体贴。他曾经非常有兴趣跟她们来往。他想知道在“名贵”的牌子下长大的人,尤其是女人,都是些什么“货”。自己没有名贵过,当然想知道“名贵”究竟是什么。后来发现,她们中,多数都很一般。只不过是挂满了各种各样会闪光的小零碎。一旦摘去那些小零碎,她们甚至比普通人还要普通。更无能。她们都很寂寞(太奇怪了。她们怎会寂寞?看起来她们是那么忙碌,往往一天要赶好几个“场于”)。又极度的眼高手低。她们不可能也不愿意随意地跟一些俗男子往来。她们内心往往有很高的向往,很强的躁动。又很谨慎。她们渴望强有力的庇护,也渴望一种强有力的侵人打破沉闷,并责备这种侵人。她们希望这两者最完美地统一。后来又发现,她们跟他来往纯属“好奇”。纯属为了给自己解解厌气。纯属为了使唤(这样用词也许稍嫌刻薄)一个有点特色、又有点趣味的男子陪她们过一个没法过的下午。有一次,她们中的一位,把他请到自己家,客厅里静静的只有那些非常有特色的黄杨木雕和楠木木雕在闪发着沉稳的光泽。她跟她那位在外当领事的先生刚回国不过三四个月。谈话中他发现她竟非常了解他。能说出他许多的“轶事”。她说她比他大三个月,于是就一口一个“小阿弟”。叫一声小阿弟,就要用她那并不算细巧的大拇指和食指夹起他腮帮子上一块肉,用力晃两晃。她跟他大谈她在国外的生活。拉起他的手,帮他看手相。与其说是在研析手纹,还不如说是细捏细摸他的手心。有时还有意无意地把手伸到他大腿上。拍两拍。有一次很长时间都把手放在他肩头上,说话的瞬间,不是拍他脸颊,就是摸他脖梗,或者就夹他的腮帮。但他又发现,她从来不许他靠近她坐。有一次他去倒开水,一定要从她身体的近旁经过,她也是在他走近她之前,赶紧往后退了一两步。他心里很不舒服。等她再次把手放到他腿上来时,他一把抓住了她的手,并也学她的样,把另一只手放到了她的肩膀头上。她好像开水烫了脚尖似地跳起来短促地尖叫了一声,然后就,退后。苍白。喘息。不安地看着他。像是在看一个混蛋。并突然说起普通话来了,喃喃道:“怎么会是这样……怎么会是这样……”他慢慢走过去,笑着学她的普通话问:“怎么是哪样啊?”她脸色更加苍白,更惴惴不安地看着渐渐逼近的他,却做出一副冷静的样子,双手交叉起来抱护住自己的胸部,说:“洪先生,我是十分尊重你的……希望你也尊重你自己……”他走到她面前,很不习惯地咬着舌尖,用那种洋泾浜普通话轻轻地说道:“是吗?其实我也老尊重你的。”同时却伸出手去摸了她一下。胸被她护住了,就稍稍弯了一下身,摸了她一下腿。她“哇”地一声大叫起来,连连叫骂:“流氓……勿要面孔……”而他这时已经往外走去了。听到骂声,便回转身笑道:“侬再骂一声。侬要再敢骂我一声,我就敢当场剥光侬!不相信,请当场试验。”她一下合上了嘴,大睁双眼,颓然跌坐在一把意大利藤椅上。最后他告诉她:“小阿妹,要白相面首,到二马路仝阳春去敲门。懂(口伐)?!”

  每每研析到这里,谭宗三总感觉到洗澡水太热。洗澡间太闷。其实洗澡水并不热。澡缸周围也没有布满那种妨碍呼吸的蒸汽。但他还是在澡缸里一动不动地呆坐了好几十分钟。大汗淋漓。他把账簿全部锁进“豫丰”的地下室。不许任何人接触。他曾经想过,要把它们全部带到通海县去,抽个空闲时间,将它们细细地加以整理一遍。但就在他离开上海的前两天,它们突然从地下室全部失踪了。他立即猜到是谁指使干的。而且不等他找上门去,谭雪俦就派人来叫他了。
  “侬别的事体可以不听我的。这桩事体,我希望侬不要太任性。侬能不能为谭家留一点面子?侬以为把这个洪兴泰张扬出去,老光彩的?”
  “侬觉得老不光彩的?”谭宗三反问得非常平静。也许正是他此时的平静引起了谭雪俦极度的反感和不安,他竟然一下从躺椅上站了起来,并拚全力叫了一声“宗三!”后面一阵燥热,马上喷出一盆鲜血,眼门前立刻迸出万朵金花,人便天旋地转般地倒了下来。

  洪兴泰因为不断跟这些名贵女人来往,被人砍过一斧头吃过一闷棍,住过两三次医院。但他最后被赶出上海还是因为“倒卖”黄家弄地皮。
  据法华乡志记载:黄家弄前身“本是一大片丛林,无所谓市也。从英商开辟马路后,渐成市集,(但)贸易不甚畅旺,不过春去走马暑夜纳凉之一境耳”。现在仍有一二千棚户人家住着。假如加以搬迁规划葺筑整理,凿方池植佳木,构洋楼建堂榭。设唐花坞,置敦雅阁,布彻夜灯光;揽名优价,邀娇歌姬,成一方胜景。既可备车供游客做周匝游,亦可兼售茶点酒肴尽小酌兴。“游资每人十个铜板,茶资每碗两个铜板,果品则按时价论值。”弹子房跑马场书场戏棚门票另算。肯定是一笔有保证的大收入。如果围着这个游乐场,再建一批新式里弄房或石库门房一批商场柜台写字间待租待售,那肯定就能做成沪西赫赫一“大亨”了。这当然使历来就热衷于赶新潮的洪兴泰兴奋得搔首弄姿拍案而起,立即备帖去拜访市民政总长和英国驻沪总领事。同时委托英泰利洋行具体交涉一应有关事宜。不过数月,地契和执照统统到手。打桩工随后开进工地。众多棚户人家搬迁一事,也进展顺利。此时他却又突然……(诸位看客,请一定注意这“突然”两字。这个人一生中常常会突然发生这种特别让人意外的“突然”事件。他常常要心血来潮。突然眼睛发亮。突然面孔通红。突然匆匆向前走去。突然又向后凝视。突然不再突然。突然又要突然。假如你以为他这些“突然”,全部都是即兴之作,是冲动的残余,那的确只能说明你太不了解他。他在你作宵夜游时静思。他在你答记者问时自责。他在你出入豪门巨宅时踯躅。他在你觉得他根本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时,偏偏把它做了出来,于是你感到“突然”。你又何尝想到,他早已在自己心中为这“突然”哭过多少次,笑过多少次,绝望过多少次,又疯狂过多少次?!!为了让你感到一次“突然”,他觉得自己真的是“死”过了多少次啊!正是你们不相信他这种人能做出这些事,所以才会感到突然。为了报复你们这种“看不起”,他就是要用一次又一次的“突然”打击你们。看到你们酸溜溜的一笑、不尴不尬的一怔。一方面心不甘情不愿地走上前去祝贺、一方面又在挤命挖空心思地寻找一个又一个的“但是”来自欺欺人时,他真是高兴啊舒畅啊,恨不能冲出去仰天大叫三声:“一定要……一定要……一定要……”)
  ……他“突然”找到营造厂老板和工程主办,要他们在原先的总体规划中。加进一座铁工厂或机器厂。加进一爿附设技工学堂的冶金研习所。也就是说,他突然又想到要在这游乐场旁边再增建一个“沪西金工研习区”。所有的人都呆掉了。铁工厂是会有大烟囱的。是要有小火车呜呜叫的。要有冲天炉轰轰轰的。要有煤栈一年四季随风飘起满天的煤屑。这不是黑色的花朵。在这种情况下谁还会有那种兴致带着心爱的女人和家人来此地游玩消闲?更会有谁到这儿来租房长期居家过日子办商场度假日享受煤灰和呜呜呜轰轰轰?但他们不知道洪兴泰的心思。一辈子没得着机会好好读书的他,平生只钦羡一种人,那就是坚守清贫而又埋头做学问的人。他最想给自己加的头衔是“校董”。他最想做的一件蠢事就是到马路上拉住一个人,问他,侬是不是读书人做学问的人?是的?好,我那里还有最后的十个铜板,请侬拿去买一只大饼买一碗鸡鸭血汤再买一根洋蜡烛,夜里好点着了再去看书写文章……他没法抑制自己心里的那种冲动。他被“金工研习区”这几个字深深吸引。他想象自己带上一个喜欢的女人,驾着美国造的四轮马车,辘辘地驶进研习区。而那些年仅十五六十七八的研习生或研修生,受他奖学金呵护多年、如今一律穿黑色立领制服、胸前别一枚研习区三角形蓝底白字徽章,整齐划一地挥动戴白手套的右手,并用左手接受他颁发的毕业证书和方形学士帽。煤灰四散那就没办法了?啧!给煤栈加盖一个大棚。加盖了大棚,侬这个煤要卖到多少钞票一担?不盖大棚,我在四周种草栽树。种草栽树就不增加侬成本了?真正的好草皮要多少钞票一方,侬算过这本账(口伐)?再说,一棵树苗长起来,要等多少年才能派到用场?侬等得及(口伐)?侬肯定等不及,就要去买现成的大树来栽。侬又晓得买一棵大树要多花多少钞票?这成本打上去,侬这煤又要卖到多少钞票一担?等等等等。
  但他执意要实现这个“突然”。十个股董气走了八个。资金急剧减少。营造合同虽然没有中止,但一心要做的两件事里,肯定只能做一件了。或者办游乐园。或者办“金工研习区”。熊掌和鱼是绝对不能兼得的了。这一晚上他拼命喝了一个醉,下决心建铁工厂。暨研习区。他说,人活一世,最难得的不就是做一件非常应该做、但别人又做不了或不想做或不敢做的事吗?吊毛灰。我……洪……洪兴泰……洪兴泰……来做。我要让你们认得一下啥……啥……啥叫洪兴泰……
  这时他千不该万不该,做了一件在任何时候都不该做的事:违背初期跟那一二千个棚户人家所签订的搬迁合同,不仅减少了搬迁费的数额,而且还赖账。拖欠着不给。他的确不是不想给,而是手头太紧,一时间拿不出。他想到一些大的钱庄去贷。一方面这笔款子的数额实在太大,不容别人慷慨大方。再一方面,这些钱庄老板历来都看不起他这样的人,因为他在他们心目中,属于那样一种“既没有家底也不靠关系更没有来头完全单枪匹马靠一时的运气拳打脚踢混出来”的人。在融资信誉分级上,他是被划人“尽量不要与之打交道”的末等丁级的。再加上他那桩“闯到名女人家里强摸人家大腿”的“丑事”,正在各个大小客厅大小花园大小餐桌上传得沸沸扬扬不可开交,所以,即便能筹来这笔巨款的庄家,也不肯帮这个忙。不想因为他,而在上海滩上弄臭了自己。
  这时候,一心想做事的他,仍可以咬着牙把工程继续下去。但切忌不能把摊子铺得太大。一定得讲一个轻重缓急,分一个要害利弊。比如你可以先搬迁这一二千户棚户人家。先把地皮买定。先做一两件在众人当中漂漂亮亮讲得响的事。先把自己的脚跟立牢。方可徐图其他。看来他还是“不成熟”。还是缺乏“历练”。还是太急。还是“匪气未尽”。文化根底不足。他也想先做搬迁事,但不想执行合同。想走“捷径”。请青龙会的龙头出面去威胁,强迫那些住户在限期内迁出。这就铸就了不可挽回的大错。其实他应该知道,当时住棚户区的,自然都是无奈的赤贫者。赤贫者中的多数是靠挣几分血汗钱来谋生。但也有极少数不耐烦挣血汗钱的,想做白相人,“老克拉”,便加入拆白党——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黑社会,做黑吃黑生意,也是靠拳头过日子的。而且不止是拳头,还有斧头和棒头。是货真价实的“地头蛇”。他没有去问问这一部分人买不买你的账。于是,青龙会出动。一个晚上混战,酿成沪上特大的“强龙要压地头蛇”事件。伤亡近百人。这个事件又被那五六个女人的丈夫和原先准备要跟他合作的那八九个股董利用,打着为贫民伸张正义的旗号,雇请了从日本留学回来的大律师把洪兴泰告到会审公廨。同时买下各大小“新闻纸”同一天的广告版,以整版篇幅刊登一句话“苍天为谁行道?”一时沸扬不止。三个星期后的某一天,洪兴泰坐着马车去赴某夫人的约会,刚进酒馆豪华包间,就被一帮蒙面人冲散,那女人被劫,他被打断四根肋骨一根鼻梁骨同时还被砍断了一条腿。第二天各大小“新闻纸”同时刊登他血流满面躺在地上的照片和那位夫人遗留在现场的一件黑披风的照片。那天的日报实在好卖。接着当天晚报又“抢滩登陆”,赫然登出几个跟他有过“交情”的女人照片。真正鸭屎臭啊。但洪兴泰不服气。打断我四根肋骨又怎么样?二十四根肋膀骨里还有廿根是好的哩!披露我桃色内幕又怎么样?我就不相信出一泡狗屎就能把人变成狗了。再说,男人女人,两厢情愿。侬有本事,先去把自己的老婆管管好(口伐)!洪兴泰就这一百多斤!咬碎盘牙往肚皮里咽,就是要建这游乐场和金工研习区。既然从来没有人把铁工厂和游乐场往一作堆建,今朝我洪兴泰就来做一做这个“天下第一人”。
  后来他觉悟了,觉得自己干不该万不该,最大的不该是不该去得罪那一二千户穷兮兮的棚户人家。得罪谁也不能得罪他们啊。洪兴泰,侬当年不也是一个住棚户的穷光蛋吗?于是他想到要向他们致歉,通知各大报纸用同样大的篇幅刊登他的致歉声明。这件事,在当年的上海,他又做错了。欠考虑啊。他应该想到,在报纸上发表声明公开认错致歉,这种绅士做派是只会在绅士当中才收得到预想效果的。但是今朝侬面对的难道是“绅士”?洪兴泰呀洪兴泰,侬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了啊。侬怎么想不到,侬一旦公开认错,那些非绅士的“绅士”更是要把侬当成一条“落水狗”来对待了。果不其然,那天,当他撑着拐杖,去找祝慎斋,想求这位当初青睐过自己的大老板,划一点头寸给自己,去付清那些棚户人家的搬迁费。求他们再让出地皮。继续工程。祝慎斋那天对他还算是客气的。只是不作声。不点头也不摇头。闷声不响三支烟工夫过去了,洪兴泰这时才开始感到事情有点不对头了。开始心慌。他清楚,祝慎斋这里是他最后一只透气孔了。这只透气孔关煞,他洪兴泰面前就只有“死路”一条。(谁让你公开认错的?!如果三天之内再不能把这些棚户人家请出工地,所有的营建承包商都会来跟你算账,要你赔偿停工损失。另有几位承包商已经开始发难,要以你“故意撕毁合同,造成重大经济和精神损失”为由到英租界法庭起诉,索赔一笔巨额赔偿。)想到这里,他什么也顾不得了,双膝一软,居然扑通一声跪倒在祝慎斋面前……
  但事到如今,跪也晚了……
  新闻界当然不会放过洪兴泰这“亡命徒”千金难得千载难逢的“一跪”。第二天一早,全市所有的“新闻纸”都用头版刊登了祝慎斋洪兴泰的正面大幅照片,并且配发了祝家客厅的照片,特别标明“箭头所指即洪兴泰下跪处”。
  洪兴泰觉得,他应该离开上海了。
  “洪兴泰走了”。这是最后一天的最后一份小报在最后一版的最后一条花边新闻中所讲的最后一句话。
  该离开上海了。

                 137

  这里有两件事,还要补充说明一下。洪兴泰当时也曾想到,上海滩上的中国人待他勒煞吊死落井下石,是否到外滩的某几家外国银行去看看,能不能从那些“外国赤佬”手里搞一些贷款。他总觉得,本地的中国人跟他过不去,是因为多年来积存了一些思恩怨怨。而那些“外国赤佬”跟他没有这方面的龈龋,只要能找到几个比较可靠的中人(经济担保人),说不定他们还肯帮这个忙。倒是有好几家外国银行都表示愿意跟他谈这件事。后来因为找了好长一段时间,找不到人愿意来为他做担保,那些“外国赤佬”一个个地也只好表示“爱莫能助”了。但有一家“文化色彩”比较浓烈,既然在没有合适贷款担保的情况下,愿意出资帮他筹建这个附带铁工厂的“金工研习区”。但得附加一些具体条件。比如,金工区的设计建造,要聘请他们国家的设计师和工程师来做。主要建筑材料和未来那个铁工厂的主要设备,要从他们国家进口。未来金工区工程技术方面的“总负责”和研习区的“总教头”,要由他们国家这方面的人员来担任。等等等等。他都同意了。他说,可以可以。我不管侬到啥地方去“借”种,只要生下来的小人姓我这个“洪”,就可以了!最后又提了两个条件,把他惹火了。对方说,一、我这贷款,不要你还了。算我人股。金工区算我两家合办的。(他愣了半天,咬咬牙,答应了。)二。金工区要用我银行的名号注册。(啥个?啥个?侬再讲一遍!)今后要称呼这个金工区为“达兰士尼金工示范区”。(啥……啥个?我们两个生下来的“小人”不姓“洪”,要姓侬“达兰士尼”?绝子绝孙的,侬是不是也太不把我当人了!他娘的槌子!侬晓得我是啥人?我是洪兴泰!侬晓得啥叫“洪兴泰”(口伐)?他娘的槌子!给我滚!滚!听见没有?Scram!Cheat!Swine!”(“滚开!骗子!猪!”)他不仅是大开骂口,而且还操起桌上的墨水瓶就向人家雪白的高档衬衣上扔了过去。差一点把人家的桌子都给掀翻了。最后英雄似的大步走出了人家的商务总会。)回到家,身边的一些人劝他,侬管将来这金工区叫啥名字,现在最重要的是搞到钞票比啥都要紧……他一瞪眼,搞到钞票比啥都要紧?叫侬阿姐跟人困觉,侬愿意(口伐)?这……这是两桩事……那些人红起脸辩解道。啥两桩事?他拿出一点钞票跟侬阿姐困觉跟侬老婆困觉,将来生下的小人都是他的。十年二十年五十年以后,整个上海整个中国全部挂满了他的招牌,侬就是他的孙子。重孙。懂(口伐)?黄鱼脑袋!猪脑子!到马桶间里去好好开开窍(口伐)!那些人还想说些什么来劝他。他已不想再听了,只是挥挥手,让他们出去。这些人只得暗自叹着气,嗦嗦地退了出去。
  这一晚上,他在窗前整整坐了一夜。到天亮时分,人们再见他,发现一向精神抖擞中气十足的他,居然疲惫沮丧又黄瘦衰弱得像是大病了一场似的。经过一夜翻来覆去的盘算,他知道在自己面前剩下最后的一条生路,只有去求那个他本不该去求的祝老先生了……而他已经意识到,走通这条生路的希望只有万分之一……

  离开上海。回到乡下,他把唯一的希望都寄托在当时已经十五六岁的儿子身上。他在通州城里租最好的房子,让他进最好的私塾。请最好的家庭教师。保证儿子只跟最有学问的人来往。儿子的举止越来越文质彬彬,谈吐越来越有规有矩,结交的一些朋友也的确越来越有层次越来越有品位。但同时他却不无诧异地觉到儿子跟他也越来越疏远了。时不时地会从儿子嘴里迸出这样一句责难:“阿爸,侬怎么这样不懂道理?”或者什么也不说,只是厌烦地斜他一眼,拿起自己的书转过身就走。是的,这个在任何一个外人面前都像一个“狮子”似的老人,在自己的儿子面前,却总是像一个充满了期盼的“绵羊”,而且还是一只“母羊”。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儿子却越来越多地采用那第二种方式来对待他,那就是斜着眼看他。更少听到从他嘴里叫出一声“阿爸”,更不要说用一点时间来跟他谈谈学校里的事朋友间的事或自己对将来的设想盘算。洪兴泰的心在隐痛。他盼着儿子能称呼他一声“阿爸”,能跟他“讨论”一点什么,哪怕跟他吵架。是的,他感觉出来了,儿子现在连跟他吵架的愿望都没有了。已经不屑于跟他吵了。但他还是有自己的安慰,那就是看到儿子在读自己根本读不懂的诸子百家或大部头英文书的时候,儿子在跟别人探讨自己根本听不懂的话题的时候,儿子在结交自己已然不可能去结交的那种高档朋友的时候……他还是热辣辣地感到自豪。我的儿子。是的。这是我的儿子啊。望着儿子那越来越挺拔的身影,他还是感到了无限无悔无恨的一种安慰……
  他不知道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看看周围,别人家的儿子,并不都是这样对待自己父亲的啊。
  儿子终于读出道了。而且将去上海。儿子忙着跟镇上所有的熟人告别,唯独想不到跟父亲好好聊一聊。甚至到了临上船的前一夜都不安排时间跟父亲面对面地坐一会儿。那一夜儿子回来时,已是于夜时分。他实在熬不住了,走进儿子房间问,明朝走?儿子嗯了一声。他又问,都准备好了?儿子还是嗯了一声。再问,还缺啥不缺?儿子不嗯了,却木木地看了他一眼,眼圈突然一红,便转过身去,说,我要困觉了。侬回侬房间去(口伐)。他犹豫着问,能允许我再问一句(口伐)?儿子啊,我这个做阿爸的,这些年到底有啥对不起侬的地方?请侬讲一讲。
  儿子高大却又瘦弱的背脊颤栗了一下。嗒然低下头去。站着。却依然不回答。
  儿子……他颤颤地又叫了一声。
  儿子还是不回答。
  侬看不起我……看不起我……侬……他在心里挣扎着。拼命地挣扎着。突然,(对不起,又是一个“突然”。对不起……他虽然老了,但毕竟仍然是一个“洪兴泰”。)他唆地一下,从袖子管里抽出一把雪亮的尖刀,往那张老式的铁梨木台子上一插,并哐地一声,把横挡在自己和儿子之间的那把老式靠背椅一脚踢开,冲过去一把揪住儿子,把他扳转过身,面对自己。
  “侬讲,我到底有啥对不起侬!侬要讲得出,是我这个老不死该死,我今朝就用这把刀捅杀我自己。侬要是讲不出,那么侬就不要走了。今朝夜里就是侬做人最后一个日子。我洪兴泰没有侬这个儿子。我也不要侬这个儿子了!侬讲!”
  瞪大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仿佛在往外滴血。
  儿子抖得越来越厉害。过了好大一会儿,才轻轻说了句:“侬先松开手……”
  尔后,他又呆站了一会儿,这才去自己的行李堆里取出一个小樟木箱子,吃力地抱它过来,放在洪兴泰面前,嗦嗦地从腰带上取下一串钥匙,打开箱子,尔后,便往后退了一步,等着父亲自己去翻看。
  小樟木箱里存放的正是那二百来本旧账簿。而放在那些账簿上头的,又恰恰是那一沓当年刊登有“洪兴泰丑闻”的几十份大报小报。
  这是两年前,学堂里一位跟儿子作对的同学,偶然间得到了这些旧报,偷偷塞到儿子课桌里的。两年来,儿子一直保存着、隐忍着,独自吞噬着这巨大的耻痛。后来他便搜寻家里的“藏品”,找到了这一箱账簿,又从这里,详尽地窥知了父亲当年的那么些隐秘。
  怎么解释?
  儿子啊,你让我怎么向你解释这里全部的辛酸和悔恨。全部的梦想和涌动。全部的虚伪和卑劣、全部的不甘和无奈……全部的全部……渗透在这全部里的每一滴血珠和眼泪……
  但是……
  他知道已经无法解释了。既没有这个时间,也……没有这个必须的通道了……晚了……即便全部从头讲起,今天的儿子也不会同情昨天的自己了。这些年,正是我自己费尽心机用尽心血把他培养成这么一个“有头有脸”的人。而我早就应该想到,这样的人是肯定会看不起那个“洪兴泰”的。当我拼命把他往那一堆文绉绉酸溜溜的人群中送的时候,就应该预想到这一点。但我还是送了。应该承认,在经过了这全部的几十年后,我自己从心底里也是希望他不要再成为“洪兴泰”,而应该成为那种看不起“洪兴泰”的人。做一个“洪兴泰”,实在太吃力了。我不希望儿子活得太吃力。现在目的已经达到了,最后的苦果也已经尝到了,侬还能怪啥人呢?
  沉默。
  十分钟。二十分钟。三十分钟……
  “这些新闻纸和旧账簿……侬统统要带走?”他喃喃地问。
  儿子点了点头。
  “为啥?”他又问。
  “为啥?放在这里,让别人得去了,侬以为光彩?好看?!”儿子突然爆发,冲着他大喊了一声。
  “……”他干干地咽了一口口水,只能张口结舌。儿子说得对。他老了,糊涂了,这些东西留在他手里,不保险。但是……但是……但是什么呢?他怔怔地看了一眼那小箱子里的东西。那是他全部的一生……一桩桩……一件件……一砣砣……一摊摊……他心里抖抖地哽咽;又觉得,就这么让儿子带走,那里似乎还缺少了一点什么……缺什么?他眼前一亮,一晃,头一晕,几乎来不及细想,便操起刀在自己的手掌心上深深划了一刀。粘稠的血顿时鲜红腥热地顺着那些深峻的掌纹漫出并奔涌,甚至攀升上手背,翻越过虎口。血似乎再一次惊动了儿子。他张开嘴,刚想叫喊,刀铛啷一声从父亲手里掉落在地,紧跟着就看到父亲把满是腥血的手,深深插进那小樟木箱子里,由它四窜。诞流。同时看到的,还有,老泪。
  没有别的给你了。就这一点脏血。父亲的“脏”血。
  几分钟后,当他再一次感到头要晕起来的时候,便抽出手,匆匆回了房间。
  这一晚上他以为自己会睡不着的,但周折许久,终于倒在床上后,却依然呼呼睡去。但等天明,猛然惊醒,想起儿子应该上船了,再跳起,再冲到儿子房里,早已人去屋空了。儿子啊……儿子……你最后都没向你老父亲告一下别啊……不告别……你不告别就不是我儿子了?不。不。你不告别也是我儿子。你永远都是我的儿子。儿子……儿子……儿子……
  但不久,从上海方面传来消息,儿子在上海一家报纸上刊登声明,改洪姓为谭姓。并郑重布告各亲熟友好,该声明自即日起生效。

                 138

  黄克莹这一点没说错,谭宗三在研读完了能到手的全部洪兴泰材料后,自己也说不清究竟是为什么,突发地从心底鼓起了一股极想做事的强烈愿望和抑制不住的激情。忽然想把所有的围墙都刷成乳白色,或做成白色的木栅栏。把所有的窗帘都换成白色的。在每一个窗台上都放上一盆郁金香。万年青。接骨木。他长时间凝视自己的手。手掌心上的纹络。他想,自己的这只手上缺少了什么?缺那种一刀下去流放自己“脏血”的悲壮?缺挥动棒褪向“柑锅”砸去的勇烈?缺把着帆索从旧镇的小河道驶向大上海的辉煌?缺死的折磨和生的努力?缺那种即便被自己儿子遗弃也绝不后悔、绝不低头认输的倔强?他摆脱不了的是什么?他一无所有的是什么?是的。我还没有能真正做成一件事。我总在遵照别人的教导在规范自己。十岁……二十岁……三十岁……四十岁……以至走近那五十二岁的大限前……我不愁吃不愁穿不愁别人都愁的一切,我只要老老实实规范我自己就行了。对于我来说,命运只不过是两个字:“听话”。特别是要听经家人的话。或者说是四个字:“遵照执行”。特别是要遵照执行经家人的“指示”。但因此我还剩下什么?剩下一个不能活过五十二岁去的身躯。和一双什么也不是的手。我不是男人。不是父亲。更不是丈夫。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庄园主,同样也做不了真正意义上的奴才。我是什么?

  我曾被一本好书激动过,也被一场出色的音乐会打动得噫吁嘘嘘。我曾为一位优秀朋友的优秀而大声疾呼,也为一位不那么优秀的朋友突然画出一幅优秀的素描或水彩而四处奔走。我急于去看一幢新发现的明朝老屋。在那个长满青苔的天井里徘徊终日直至新月初上。我为一个熟人的百货公司新开业而衣冠楚楚。精心喷洒上男土专用的香水。我能流畅地说出近三十年出产的所有的名牌汽车的性能。我知道法式大菜和俄式大菜最根本的区别。我甚至能提前十天知道南京方面将发表谁为皖南特别水利资源公会会长,提前半年得知上海芳达集团董事长女儿出嫁那天将穿法国哪家公司提供的婚纱……
  我为所有这一切激动。但我为自己的某一个想法激动过吗?如果这个想法完全是我自己的,我一定会犹豫。一定会迟疑。一定会再三地追问自己,可能吗?还要追问,他们(或她们)会怎么看待我这个想法?我看看墙上的挂钟,看看楼后的竹林,看看西斜的太阳,看看新买回的那尊美人鱼雕像……看看我自己那双什么也不是的双手……最后一定会这样想:还是算了吧,惹那些麻烦做啥?还是赶紧去参加张医生家的小型聚会吧。听说张医生的小姨子从曼彻斯特回来了,带回来交关(许多)拍得老好的照片……还带回来两瓶老好的“马芬尼酒”……
  就是这样。
  ……
  那天,黄克莹在谭宗三床上睡得从来没那么香甜过。从极度的熟睡中醒来时,却发觉谭宗三早就醒了,一直睁大了眼睛,在灰蒙蒙的氤氲中看着几乎是半裸着的自己,忙羞红了脸,用力推了他一把,窣窣地躲进另一条被子。谭宗三却像一条缠人的鳗鱼似的,紧跟着“游”了过来,轻轻地从背后抱住她,轻轻地吻着她光裸着的肩头,轻轻地说了句:“对不起……”黄克莹背过手去,轻轻搂住他头发蓬松的头,过了好大一会儿才说:“我把一切都给了你……以后,我们之间应该不讲什么对得起对不起……”谭宗三忽然想起了什么,一下兴奋起来,腾地一下坐起,却把被子整个都拱翻了,把依然还没穿衣服的黄克莹一下都亮了出来。黄克莹啊地急叫了一声,忙用双手捂住自己的前胸,并把全身蜷曲成一团,夹紧了双腿,一边急着往被子底下钻,一边啐嗔道:“侬神经病?!疯疯癫癫的,把人统统亮出来……”她这反应把谭宗三吓了一大跳,只得赶紧拉过被子,替她严严地盖上,并连声说:“对不起对不起……”刚才黄克莹说到“已经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了你”。他想到,何不趁此机会,劝黄克莹跟自己一起到盛桥去呢?两个人白手起家在盛桥做一番事。苦,是他两。甜,也是他两。在那爿纱厂的后身租一个平房小院。隔着不高的砖墙,日逐地听纱厂低匀的机器轰响,看盘旋的管道淌下生锈的黄水。冬天在小客厅的煤球炉上蒸雪白松软的馒头。长久地看着窗外漫天飞舞的雪花,回顾曾发生的一切。当然还得买一只最好的收音机。七灯落地,自带留声机。假如陈实能帮他再装一只同样也能收录到几十年后的声音的机器,那简直就是十全十美了。还有一点也是一定要考虑到的,小院离学校不能太远。这样,妮妮读书就方便多了。他甚至想到,一定要在盛桥镇上开一爿钟表店。墙上挂满各式各样的新式老式钟表。让它们嘀嘀嗒嗒地统统走起来。即便不落雨不刮风不下雪不打雷的日子里,自己也可以整天听见它们在嘀嘀嗒嗒地走动。一切的寂静都在这走动中消失。一切的差异也在这同样的走动中消失。一切无法达到的和已经达到的和不屑达到的也都在这同样的走动中消失。他要让三个房间、或四个房间的墙上都挂满大大小小的钟表。努力使盛桥镇所有的房子都刷上白漆,建上白色的木栅栏。
  但一提起“去盛桥”,黄克莹就要反问:“为什么不能留在上海做事?”就要反问:“阿是他们赶侬了?”“阿是侬没有这个留下来做事的勇气?”她帮他分析,上海侬有这么大的一份家当,有这么雄厚的基础;现在不管哪能(怎么样),他们(她们)还没有取消侬“当家人”的资格。侬应该利用这个有利条件,在现有的基础上,去做侬应该做的事体。
  “我就是不想要这个基础……”他说。
  “侬这不是自讨苦吃嘛?!”
  “我就是要自讨苦吃。试这一把。”
  “试一把?侬不是毛头小伙子了……”
  “侬觉得我已经老了?侬嫌我老了?”
  “宗三,我今朝已经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给侬了。我要嫌弃侬老,哪能(怎么)会这么做?现在是商量哪能(怎么)做对侬更好。侬要冷静一点……”
  “冷静冷静冷静。我已经冷静了三十年了!我已经没有第二个三十年了!”
  “宗三……”
  “好好好……不要吵了。今朝是我两的好日子。我们结合。不要吵。”
  “我也不想跟侬吵。”
  “不吵,就好。”
  “别吵……”
  “别吵……”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