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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纪实文学——特别是公案类的纪实作品,是我创作中的一部分,仅此而已。我所以将创作视角盯在近十多年来哈尔滨市发生的几起轰动全国的重、特大案件“贼工黄瘸子和他的男女百贼集团”、“桥四小飞等流氓暴力团伙”、“农行128万被盗”以及“国贸城朱胜文、谢万霖严重腐败大案”等案件的报导上,完全是作家的责任,更是党员作家的责任。就像我编剧的纪实性“党员教育电视剧”《硝烟散后》《暴风骤雨·续篇》那样,要认真地投入,更深层次的体验。文学艺术旨在歌颂真、善、美,鞭挞假、恶、丑,而任何一起案件所涉及的原告或被告,说到底都是灵魂的大搏斗——也就是生活中的真、善、美与假、恶、丑的大较量。歌颂公安司法战线上的英模更是我愿意作的事情,六十年代初,我从军队转业到地方扎扎实实干过四年公安工作,也很认真地办过案子,从调查证据到抓捕、审讯罪犯,我都做得很投入。那时还有过想要报考公安大学的准备。现在我的两儿一女还都在公安部门工作.我的亲属几代人都在公安司法部门任职。我的许多好友,他们都是公安司法战线上的官员,就是我这套《大案纪实》从书出版的时候,我还在哈市公安局代职体验生活。是感情加爱好的纽带使我与法制文学结缘,因此,我写起这类作品来表现得得心应手。我写的时候也没有想到要走进市场的,因为我的书不存在受到市场的冲击出书或卖书难的问题。我以为无论中国的、还是外国的文学名著,都有好些是涉及法律和案例的。当我的这套从书出版的时候,我第一个要感谢的是为该书出版的策划者王慧民先生,因为我还没有胆子想要出选集,原因是我的名气不够加上出书后销售让我担心,万一这套从书赔了钱,我是对不起出版社的好朋友的。
  这套书,我原想请杨角同志为之作序,但是朱胜文案子因为说不清、也不想说清的原因在那一天定播的日子里却没有播出,使正在住院的杨老气得直骂,他向四名老同志打了电话问及原因仍未果后,怒恨难消,死于当夜11时。在这本书的后记中,我不能不以这种方式来悼念一下我的老领导杨角——也是永远的怀念。
  现在这套书的序言,只好请我的老领导也是老师原《哈尔滨杂志社》、《小说林》的总编陈吴同志命笔点评。也表示我对陈吴的敬重,他作文做人都是我永远学习的好榜样。

                           刘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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