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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光


李陀

  虽然人行道上熙熙攘攘,人多得像是马上要过春节,虽然自从出了家门之后还一连过了两次马路,而且两次都不能不从汽车、自行车的夹缝里曲折穿行,可是他和他们之间的距离始终保持二十五步左右。那一定是二十五步左右。老金头对这很有把握。他对怎样在各种复杂情况下保持这个距离已经相当有经验。比如刚才,那小伙子和他女儿在十字路口过马路,他们刚走过去就亮了绿灯,各种车辆就像潮水一样涌了过来,一下子把他和他们隔断了。可是他不慌不忙。他干脆先不过马路,而是隔着马路和他们向同一个方向走。那马路也差不多二十五步宽。等他看到一条人行横道线,从从容容地走过去,然后又跟在他们后边的时候,那距离差不多还是二十五步。他就这么一路尾随,既不让自己和他们太近,也不让自己离他们太远。
  他背着手在人群里走着,努力装出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
  他知道有很多人纯粹是由于无事可做,才专门以遛大街来散心。他想把自己装做这些人中的一个。其实他心里也知道,这些匆匆来往的行人没有一个会分神来特别注意他。不过他还是觉得自己必须这样做。只是他越想这样做,心里反而越紧张,觉得自己一点也装不像,一点也不悠然自得。一个遛大街的人免不了要东张西望。但是他东张西望的时候总是显得慌慌张张,十分不自然。这主要是因为人群里女人太多,而她们的穿着打扮又让他觉得十分不舒服。比如刚才,他路过一个水果摊,就顺便看了那么一眼。他其实并不想买水果,他没有吃水果的习惯,再说他也不能停下来买东西。他就是顺便看了那么一眼。谁想这一眼正好落在卖水果那个女售货员的胸上。这绝不是他有意往那儿看,他这辈子没干过那种事。
  他真是去看那堆水果的。那是一堆南方来的鲜果,有香蕉,有荔枝。但是在他看水果的时候,眼睛的余光里却出现了那姑娘的胸。其实这本来也没什么。谁也不能看什么东西的时候眼睛里只有那件东西,其它什么也不看。谁也不能控制自己的眼睛的余光。他过去买东西的时候,眼睛的余光里也出现过女售货员的脖子、胳膊和胸什么的。可是这次不一样。那姑娘没有穿售货员通常穿的白上衣。她穿了一件短袖的晴纶一类的紧身上衣。那上衣是玫瑰红色的,还有几条粗细不均的白色横线,非常醒目。这本来也没什么。问题是那姑娘的胸部太丰满了,那紧身上衣又太贴身了。于是姑娘那一双高高的乳房就轮廓清晰地凸现出来。而且那几条白线正好起起伏伏地绕胸而过,形成非常优美的曲线,更加惹人注目。老金头说不清自己的眼睛的余光在那姑娘的胸上停了几分之一秒。反正他马上就把眼睛从那堆水果上移开了,而且有些慌慌张张,好像他自己有什么嫌疑,犯了什么错误。他慌慌张张把眼睛移向正前方,又慌慌张张往前走。不想他又出了岔子。只听“哎唷!”一声,他已经收步不及,正好和两个挎着胳膊的中年妇女撞了个满怀。这一次他更加尴尬。因为在他连连说了几声“对不起,对不起,实在对不起!”之后,他突然发现其中一个女人的布拉吉的领口开得那么低,不仅露出白皙的脖子,而且露出好大一块白皙的胸。他唯一的反应是转身就走。此后一路上他都苦于眼睛不知道向哪里看。他那装做到大街上闲遛散心的计划完全破了产。特别在他尾随着那小伙子和女儿进了王府井大街之后,他的窘迫到了极点。到处都是一直露到肩的白胳膊,连膝盖都遮不住的短裙子,奇奇怪怪、各式各样的眼镜和头发,时不时呛得他透不过气来的一阵一阵的香水味。他不要说悠然自得地东张西望,就是想视而不见地正视着前方一直朝前走,都相当困难。最后他想了个办法,就是眼睛一直盯着女儿和那小伙子的背影,其他的一概不听不看。这也有个好处,就是在行人十分拥挤的情况下,他能使自己和他们之间还始终保持二十五步左右的距离。那准是二十五步左右。
  他有多少年没到王府井这种热闹地方来了,他自己也想不清。他平常不喜欢上街,也可以说除非有特殊的需要,他从不上街。他喜欢安静。这多半因为他二十多年一直在传达室看门,被来往不停的人声、汽车声、手扶拖拉机声吵怕了。
  他真喜欢安静,越安静越好。连每天晚饭时必喝的那二三两酒,也都要安安静静地喝。不聊天,不听广播,也不想什么心事,就是慢慢地、一口一口地喝酒。不过那一口和一口之间要隔很长一段时间。他最喜欢夏天的傍晚,那最好。老槐树下边摆上个小炕桌,一瓶泸州特曲,一盘猪头肉,一盘五香煮花生米,一盘拌豆皮,一把芭蕉扇,一把酒壶,一个酒盅。守着这些东西他一坐就是两个小时。有时候一两个“吊死鬼”从槐树上掉到脖子上,凉凉的,他也不着急。他把那“吊死鬼”轻轻捏下来,再轻轻扔到槐树根下,让它再往树上爬。等到暮色浓了,小院里的美人蕉、西粉莲、燕子掌、玉簪棒都辨不清颜色了,知了也不叫了,月牙从房脊后边露头了,他才喝下最后一口酒,然后进屋睡觉。他睡觉也是安安静静,不打鼾,不翻身,不做梦。第二天清晨,差不多他总是胡同口那家小早点铺的第一位顾客。在他喝豆浆、吃油饼的时候,早点铺里最多三两个人,也很安静。吃完早点他就骑车上班。车后座上总是夹着一个铝饭盒,里面装的是白面大饼、咸鸡蛋、香油拌的芥菜疙瘩丝。那是他的午饭,多少年天天如此,很少换样。他差不多总是白班里第一个到厂子的人。每天他都让夜班的门卫提前两个多钟头下班。然后他挥起大竹帚扫地。他从厂门口扫起,一直扫到厂里很远的一段马路,如果时间富余,就连厂外的马路也都扫一扫。扫完地他又拉出挺长的胶皮管,给地面洒水,厂门口里里外外都洒个遍。往往一直到他把这些事都做完,到厂子来上班的人还是稀稀落落。只有一群群的麻雀在附近车间的天窗里飞出飞进。它们一边无目的地乱飞,一边唧唧喳喳地叫。他爱听这麻雀叫。因为这是他一天里最后享受到的一会儿安静。再过一会儿,上班的工人就会蜂拥而至,自行车铃响得有如一片潮声。然后就是汽车、拖拉机和三轮摩托的轰鸣,这轰鸣差不多要一直延到深夜。为此传达室的门窗和洋灰地面一天到晚地抖个不停。这以后他再想安静,那就要下班之后回到家中才行了。而且这还需要在傍晚时刻,骑着车在车如流水马如龙的大街上穿行约一个小时。那大约是他一天里最不痛快的一刻。他不明白为什么北京的街上总有这么多人,总这么热闹,这么乱。他受不了这乱。他常常想起旧北京的宁静。
  那时候半天才过一辆当当做响的有轨电车。从门头沟拉煤的骆驼队缓缓地跟在小驴车后边走,那叮叮的驼铃声能传出好远。打鼓的挑着担子来了,一声“有破烂——我买……!”能从胡同的这口传到那口。
  谁想他这样一个喜静怕乱的人,不知不觉跟着人家跑到王府井来了。这没办法。他只能尾随女儿和那小伙子,他不能干涉人家。他们是为了谈恋爱才出来遛大街,你总不能给他们规定路线。不过他们为什么非要到王府井来呢?他们完全可以找僻静一点的地方走一走。王府井是北京最繁荣、热闹的地方,这他知道。年轻人都喜欢逛王府井,到这里来买东西,这他也知道。可他今天亲身到王府井来走走,心里很不是滋味,有一种沉重感。而且这沉重中还夹杂着气闷和恼怒。过去他来过王府井。但今天的王府井似乎与前大不相同了。比如说蛤蟆镜,大街上差不多有一半人都戴着蛤蟆镜,过去可没有这种事。据说戴上这种眼镜在阳光下不晃眼,能养目。可是他根本就不信这一套。他一辈子没戴过那东西,也从来没觉得太阳晃眼。还有那满街的花花绿绿:紫色的、形状很像是窝窝头、扣在人脑袋上能把大半个脸罩住的怪里怪气的草帽,大得足能装进一个七八岁小孩子的手提包,有的像花蝴蝶、有的像斑马、有的像半透明的纱灯等等五花八门的连衣裙子,橱窗里的穿得洋里洋气、脸上永远也没有一点表情的服装模特儿,瘦得紧紧包着屁股、紧紧裹着大腿、把这两个地方都显示得异常清楚的各种颜色各种式样的裤子,放在自行车后座上叫卖出售的《健与美》、《服装》、《食品》……。这一切都使王府井显得比过去更繁华、更热闹了,可也使他觉得更陌生了。他甚至有一种身在异乡之感。不错,除了夹杂在人群里的一些不多的“老外”,这里绝大部分的面孔他都是熟悉的,那都是中国人的脸。而且,除了断续听到的一些外地口音,这里满街流动的都是他听惯了的北京话。但是他还是有一种身在异乡之感。虽说他平时不喜欢出门,不喜欢上街,尤其不喜欢到王府井这样的地方来玩,然而像今天这样,在擦肩接踵的人群里却有一种孤独感,可是从来没有过的。要知道他是老北京。他祖祖辈辈都住在北京。只不过他曾祖父辈以前他们家住在北京郊区,在西直门外正兰旗。
  然而他们家并不是旗人。他们家是在他祖父那一辈上迁到北京城里来的。他祖父和父亲都是一小在崇文门外一家棺材铺学徒,后来都是打了一辈子棺材。不过他倒没有学打棺材,他学的是黑白铁活,北京人简单称之为“焊洋铁壶”。他挑着一副装着带风箱的小火炉、各种厚薄的零碎的黑白铁片,以及一套包括锤子剪子砧子等家伙什的担子,整天沿着大街小巷转。一听到他那用吵哑的嗓音喊出来的一声“焊洋铁壶……!”
  往往就有一两个小黑门呀一声打开,然后就有人拿着脸盆、铁壶、水瓢之类东西让他修理。他总是找一棵老槐树的近旁撂下摊子,在槐树的树荫下一会儿剪这剪那,一会儿敲敲打打,一会儿呱哒呱哒地拉风箱烧火,一会儿用焊锡焊,一忙忙半天。小胡同里很安静,除了天上的鸽哨声和树上的伏天叫,没有人打扰他。只偶尔有一两个“吊死鬼”掉到他脖子上或肩膀上,凉凉的。如果这时候他手头正忙,比如在用烙铁哧溜哧溜地溜一道焊缝,他就不去管它,任它在身上爬。等到手头上的活干完了,他才把那“吊死鬼”轻轻捏下来,再轻轻扔到槐树根下,看着它一点儿一点儿地往树上爬。有时候他这样呆呆地要看好久好久,忘了手里的活儿,连炉火熄了都不觉得。
  他们是从王府井大街南口走进来的。一路上他还是始终和他们相隔二十五步左右。只是越往北走,距百货大楼越近,人也越拥挤,保持这二十五步的距离也越困难,他必须十分注意才行。不过这也有一个好处,就是由于他紧盯着女儿和那小伙子的背影丝毫不敢松懈,因而他用不着再为控制自己的眼睛的余光而苦恼。那些暴露得过分的胳膊和脖子,那些过分隆起的乳房,那些在女人身上过分突出的种种曲线,都渐渐变成很虚的、似有若无的东西。另外,这种专注还使他可以很仔细地研究和考察那小伙子。那小伙子让他挺满意的。
  还在没有走进王府井的时候,他就注意到,那小伙子虽然一路上和女儿有说有笑,可把两人之间的距离始终保持着一尺左右,从来没有肩膀靠着肩膀。他对这一点很重视。这说明那小伙子很可能是个规规矩矩的孩子。但是这需要进一步考察。而在王府井街上的拥挤的人群里,正是考察那小伙子的好机会。开始的时候,他有点不放心。因为那小伙子已经把他的肩膀和女儿的肩膀之间的距离缩减到半尺左右。这当然也是因为人群越来越挤,像方才那样从容地并肩而行相当困难。但是那小伙子会不会有意利用这个机会呢?半尺是个很不安全的距离。很快,他发现自己的担忧绝不是多余。那是他们走到儿童商店门口的时候,这里人多得挤成一团。有很多人要进儿童商店,有很多人要从儿童商店走出,而商店门口人行道上还有很多人要来往通过。于是四股人流在这里汇合,互相挤,互相推,互相吵,互相笑。几只玩具的大刀和带红樱的长枪在人群头上挥舞着,一个一岁多的胖胖的小男孩被高举在半空咯咯地笑,几个留着长发、穿着喇叭腿裤子的小伙子高声喊着,企图维护秩序,一个姑娘提着一只高跟凉鞋冲出人群。老金头一下被吸进这股人的漩涡。他那时候和那小伙子及女儿相距不过八九步远,可是他只来得及向他们投去很短的一瞥,就再不见他们的影子。而这最后一瞥让他十分不安。因为他看见那小伙子和女儿之间不仅不再相距半尺,而且两个人身体挨身体地紧紧靠在了一起。他还觉得那小伙子似乎用一只胳膊紧紧搂着女儿的腰。不过这只是他从那小伙子的姿势中判断的。他看不见那小伙子的胳膊,也看不见女儿的腰。他不禁焦虑万分。这焦虑又因为他被挟持在人群里,怎么也冲不出去而变得火冒三丈。不过他这火并没有冒到脸上来。他只是喊着“劳驾!劳驾!”并且护持着一个抱着孩子的妇女用力往外挤。那孩子哇哇地哭个不停。那妇女死死地揪着他的袖子。后来他们终于挤出了人群。那妇女一边哄孩子一边对他千谢万谢。然而他一句也没有听见。他急急忙忙向前追去,在一簇一簇的行人中东寻西觅。他这不是第一次当女儿谈恋爱时在后面尾随。过去女儿和人家出去玩,他也像今天这样跟在后面,隔着二十五步左右的距离。可是那几次他和他们从来没有走失过。这次却糊里糊涂地把女儿丢了个无影无踪。不过,他仍然保持着镇静。他一面用目光在大街两边人行道的来往人群里搜索,一面检查他遇到的每一家商店,每一个卖雪糕和冰棍的小摊,每一堆不知道为什么拥在一起的人群。
  会不会是女儿和那小伙子串通好了有意甩掉他?这个念头闪电似的在他头脑里掠过。但是他立即否定了这个想法。这不可能。她从小就是一个胆小、听话的老实姑娘。她从小就怕他。前两天她还哭着对他说,只要爸爸有一点不满意,她就不结婚,实在不行,她可以一生不嫁人,跟着爸爸过一辈子。那时候他正坐在老槐树底下喝酒,一把团扇把小院里煽得满院都是酒香。听了女儿这话,他当时并没说什么,只觉得一口酒下肚之后,那酒味儿比平时更浓、更香。但是,他也只是听女儿这样说说而已,他还真能让女儿一辈子不出嫁?
  当然不能。这孩子是他掌上明珠。他只是想让女儿找到一个忠厚、老实,能够靠得住,而且能够靠一辈子的爱人。他只是不放心女儿,怕她上当,受骗,不学好,走邪路。大概两年多以前的一个冬天,下了一场几天几夜不停的大雪,他为了怕骑车摔跤,就乘公共汽车上下班;这几天乘车的经历使他终身难忘,使他在好多天里一看见女儿就不由得疑虑重重。
  当他在公共汽车上看见一对青年男女亲密地抱在一起,他几乎以为自己花了眼,或是眼睛出了毛病。他不由得又盯了一眼。一点不错,真是一对年轻人在一起抱着。那小伙子个子很高,一手扶着头顶上的车把手,一手搂着那姑娘的腰。那姑娘两只手扶着那小伙子的肩膀,把头紧紧贴在他的胸上,眼睛闭着,嘴里却不时轻声说着什么。车上的灯熄了,只有路灯的光亮一明一暗地投进车窗,使那一对拥抱在一起的身形时隐时现。而且,每当车厢里幽幽地亮起来时,在那姑娘的黑黑的头发上,鲜红的拉毛围巾上,长长的睫毛上,都有雪花在晶莹地闪光,非常惹人注意。老金头感到震惊。他一直认为自己不是老封建,对自由恋爱并不反对。但是对眼前这种景象,使他大吃一惊。他赶快把眼光移开去。这时他才发现,原来像这样拥抱在一起的年轻人,在车上竟还有好几对。
  有好一阵,他困窘、惶惑、恼怒,为那些年轻人不好意思,为车上的乘客无动于衷生气,为自己心头上一阵莫名的骚动烦躁,为不知道把眼光投向哪里而冒火。最后,他打定主意目不斜视地看车窗外纷纷扬扬的雪花。然而,他竟在那轻捷地翩跹起舞、满天里相互追逐的雪花中看到女儿的影子,看到她也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和一个小伙子紧紧拥抱。他不禁全身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也就是在这一刹那,他果断地做了个决定:从今以后,只要是女儿谈恋爱,只要是女儿和一个小伙子在一起,无论何时何地,他都一定要在场。
  出乎他意料,那小伙子和女儿原来并没有走出很远。他们正站在盛锡福鞋帽店的门前,大概是在看橱窗里的鞋,一人手里还拿着一根雪糕。他一看这情景马上放了心。并且由于发觉自己距他们太近,大大缩短了二十五步的距离,他又急忙向后退了一段。他为了使自己显得自然,就半转过身,看精工钟表维修店的橱窗。这商店那与众不同的气派引起他的好奇心,但是他不敢走到里面去仔细看看。果然那小伙子和女儿又继续往前走了。他略微研究了一下他们之间相隔的距离,不由得心里十分欣慰。因为那距离已经又恢复到一尺左右。这使得他重新对那小伙子有了好感,不安心情也一扫而空。特别看到迎面走过来的几对青年男女,无一不是男的挽着女的胳膊,而女的又紧紧贴着男的身子,以至走起路来身子都是倾斜的,他的心情不觉从欣慰转为骄傲。他为自己的女儿骄傲,也为那小伙子骄傲。他甚至决定,再让那小伙子和女儿见上几面,如果他每次都表现得这样老实、规矩,那就催女儿快点和他结婚。现在青年人一谈恋爱就用一两年甚至两三年的时间,他根本就不赞成。一来这完全是浪费时间,二来这样很容易谈出毛病来。他可不能让自己的女儿冒这样的险。前些天报纸上展开什么关于“第三者”的讨论,有几篇文章都说结婚以后没感情可以慢慢培养感情,可以先结婚后恋爱。这使他更坚定了他对女儿婚姻的态度。他自己就有先结婚后恋爱的经验。当年他和他那口子结婚之后几个月都很陌生。那时候他们住在白塔寺一个小院里,几乎就在那有名的白塔的脚下。白天他挑担子出去焊洋铁壶,他们见不到面。晚上他回来,坐在院里一言不发地喝酒,目光很少离开眼前的酒杯和开花豆。她坐在一旁,摸着黑搓绱鞋用的细麻绳,也是一句话不说。他们俩就那样坐着,谁也不和谁说什么,谁也不看谁。要不是白塔顶上的铃铛不时在夜风的摇动下发出阵阵叮叮当当的铃声,要不是隔壁院子里养的一群鸽子常常在黄鼠狼的恐吓下惊惶地咕咕叫个不停,要不是北屋住的那个老喇嘛不知为什么忽然会在一盏昏黄的灯下敲起木鱼用蒙语念经一直念到夜深人静,那这小院就死寂得象根本没有人一样。他们就是这么谈恋爱的。后来他们因为有了孩子,从白塔寺搬走之后很久,他还很怀念那里,尤其怀念那在白塔的铃声、鸽子的咕咕叫声、老喇嘛的念经声衬托下的安静。
  像在儿童商店门口突然被人群把他和他们冲散一样,他差点又措手不及。他根本没想到那小伙子和女儿还要乘车。因此当他们停下来站在三路无轨车站等车的时候,他几乎要找不到他们。他只好跟着他们上了车。他有点不高兴。因为天已经傍晚了,那小伙子和女儿却一点不考虑回家。一直到那小伙子和女儿在北海公园下了车,并且向公园售票处走去的时候,他才明白他们还要遛公园。两个人刚刚见几次面就要遛公园,而且是在傍晚,他觉得太过分了。可是就在他为要不要跑过去干涉而犹疑的那一会儿,那小伙子和女儿已经走进了公园的大门。他不再有什么选择的余地,也只好急忙买了门票向公园里面追去。
  他没想到黄昏中的北海这么动人。不过是一门之隔,门外是由车声、人声、铃声交混成的喧嚣和骚动,而这里却是一片淡淡的暮色和一片绿色的宁静。什么都是绿色的,什么都是静静的。一直向湖对岸延伸过去的层层荷叶,湖对岸那变得有些模糊的株株烟柳,在稍稍发亮的天空衬托下轮廓仍然十分清晰的白塔和小山,小山上郁郁葱葱的松和柏,这一切都是绿的,静的。他不觉被感动了。这里使他感到熟悉、亲切。无论是不得已而在闹市中游荡所带来的不快,无论是那些过分暴露的胸口和胳膊所引起的厌恶和烦乱,无论是那小伙子和女儿逛公园这事多么使人气恼,他似乎一下都忘却了。
  他背着手悠闲地走着,几乎快忘掉了前边的那对青年人。他走过正对着琼岛那座白色大石桥的时候,甚至伏在桥栏上看了一小会儿荷花。那是一朵盛开的白莲,玉立在朦胧的绿色里,像是在做梦。下了石桥前行不远,有一栋灯光异常明亮的大瓦房,里面隐隐传出丝竹之声,他走近一看,里边是在演皮影戏。他甚至产生了想进去坐一会儿的愿望。但是他还是向前走了,不过向那在黄昏显得格外明亮的大窗子一连回头看了两次。再往前走,突然传来一片儿童嬉戏的声响,原来那里有一个儿童游戏场。不过,这也没有让他反感,因为他觉得那声响反而使公园显得更静。他真喜欢这静。他渐渐沉入一种他所十分熟悉的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看、什么也不想的心境。仿佛这静是一片糊,他缓缓地下沉,一直沉到湖底。但是,这种心境他没有维持多久。因为在偶然的一瞥之中,他突然看见在右边小土山的山坡上,一对坐在长椅上的恋人正在紧紧拥抱。由于他们正处在树丛的暗影里,由于那一瞥十分急促,他不能断定他们是否在接吻。不过很可能。
  他一阵心跳。他不由得四下望望,却发现路经这里的一些游人似乎对此并不注意。这使他十分惊讶,也很气愤。他刚进公园时的那种惬意和沉静,不由一扫而空。特别当他发现在小山坡的树影下,原来远不是只有一对情侣,而是在相距不远的每一个长椅上都有一对,他气愤之余又觉得极为困窘和烦乱。又像在王府井大街上一样,他不知道眼睛应该向那里看,也不知道如何才能控制自己眼睛的余光。他慌慌张张,好像干了什么不能见人的勾当。他异常后悔,后悔自己没有在公园门口把那小伙子和女儿拦住。一想到他们也会看到那些倚偎在一起的小伙子和姑娘,他就觉得头皮一阵阵的发麻,心里一阵阵的发紧。不过他到底还是沉住了气。他努力把注意力集中在那小伙子和女儿的背影上,努力不让在眼睛的余光中出现的种种景象使自己分神。他下定决心,只要发现一点迹象,说明他们要效法周围那些情侣,他就马上追过去,让他们立刻跟他回家。不过由于暮色越来越浓了,那小伙子和女儿的背影开始显得有些模糊,他们之间的距离也有些朦胧不清。于是他把自己和他们之间的距离缩短到十七八步左右。
  那一定是十七八步左右。老金头对这很有把握。
  月亮升起来了。那是一轮黄黄的月亮。吹来一阵风,风很凉。老槐树上的树叶簌簌响了一阵,又静了下来。盛开的美人蕉和玉簪棒,重重叠叠的燕子掌,结了小石榴的石榴树,还有那盆两尺来高的山影儿,在夜色中虽然辨不清颜色,可是他仍然能大致看清它们的轮廓。他拿起筷子,夹起一块猪头肉吃了一口,把杯子里的酒一下子都喝掉,然后又对着那些花木发呆。他弄不清楚自己是什么时候把那小伙子和女儿给跟丢了的。他弄错了人的时候,天色已经相当黑了。当时他看到他们沿着一条两边都是山石的小径往里走,又一直走过一座像曲尺一样几曲几折的小桥,然后在一个四周小山环抱的方亭中坐下。这时候他觉得已经到了他不能不出面干涉的地步。然而当他走过去,站在那一对青年人面前时,竟发现那根本不是那小伙子和他的女儿。他连声道歉,仓皇地离开那亭子。过了小桥他看到一块木制的说明牌,才知道那地方叫“濠濮涧”。那“濮”字他还不认识。他究竟什么时候把人跟错了?无论怎么回想他也想不出。他也想过,也许是女儿和那小伙子故意甩开了他。但想来想去他觉得不可能。他女儿绝不会、也不敢干出这种事。那绝不可能。一定是他自己糊里糊涂地弄错了人。月亮越升越高了,颜色也不再那么黄。北房那有些残破了的屋脊,连同屋脊两端的兽头,还有后院那棵枝丫都直直地伸向天空的枣树,都蒙上了一层淡淡的月色。又吹来了一阵风。槐树叶又簌簌响了一阵。他把酒杯斟满,又喝了一口。不知道为什么,酒似乎没什么味道。他刚放下酒杯,就觉得脖子上一凉,好像掉上了什么东西。那东西似乎还在蠕动。他知道那又是“吊死鬼”。于是他把手伸向脖子后面,轻轻地把它捏在手里,然后又轻轻地向身旁的槐树根下一丢。他在黑暗里呆呆地看着那小东西落下的地方。
  虽然他什么也看不见,可他感觉得到,它正沿着树干一曲一伸地、慢慢地向上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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