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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裁判问题综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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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足球进入职业化以来,裁判问题一年比一年让人气恼,误判错判反判漏判都是很难避免的,但更让人们气恼的是吹黑哨。所谓黑哨,已经伴随着贪赃在法的问题。多年来一直喊叫“打假”,但却一直没能打住任何一个黑哨。到了1997年,不仅没能使怨声平息,反倒更加高涨起来。
  '95赛季有个戴宇光,还有中巴对抗赛时的黄钢;'96赛季出了川鲁之战的于敬仁;'97赛季最大的黑哨嫌疑被新闻界指定为浦东和建业之战的执法官刘庆伟,还有国安万达之战的主哨王学智,上海万达之战的主裁王燕春。
  我很同意新闻界的普遍说法:中国裁判的职业道德水平比业务水平更低。如今的问题是没有谁能抓到确凿的证据。其实国外的足坛同样也存在行贿受贿问题,也只能在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才能治罪。中国足协在这个问题上采取的非理性非法治方法不仅不能起作用,反倒使吹黑哨变得巧妙而肆无忌惮。比如说足协曾经用“莫须有”原则吓唬裁判,但足协也并不真正有胆量凭“莫须有”这个荒唐规则定罪,更要紧的是足协自身屁股不干不净,处理起乱子来当然也就不能理直气壮。比如'96赛季前卫寰岛总是主场得点球,舆论界的批评铺天盖地,但足协一直没有反应;比如说'97赛季新闻界一致怀疑主裁建业浦东之战的刘庆伟吹黑哨,足协还是一言不发。人们都知道最后两轮比赛决定着松日和建业的生死,委派资深裁判是国际惯例,中国足协在其他场次都依国际惯例行事,唯独给建业浦东之战派出了一个没有任何威望和资历的刘庆伟。刘庆伟在比赛中漏判误判,更多的是反判。刘庆伟有“奉命”之嫌,恐怕是连局外人也猜得出来,但仍然涉及到“证据”。也许只有刘庆伟有朝一日可以做证,但他手里恐怕也没有文字或录音带作为证据,于是又可能是个死案。
  豫园主场出战建业,主裁是97年口碑很好的朱六一,但比赛之后朱六一还是被处罚,朱六一想讨说法,得到的回答是“不要问了”。
  如果说徐根宝要“谢人”,最需要谢的肯定是足协的哪个官员。
  我们有理由这样说:足协自己没能保证内部的纯洁,他们在关键时刻以自己的方式介入了比赛,指定“靠得住”的裁判无疑是最好的方式。一旦出了大问题,让裁判受过,日后找机会再补救,这个裁判的日子肯定会更加好过。
  人们对王学智有看法,认为他是“主场裁判”,足协就有一万个理由不指派他执法国安和万达的比赛,比赛中王学智的确有偏护国安的嫌疑。虽然这是一场很普通的联赛,但由于有了“终结万达不败神话”的鼓噪,也就格外引人注目。派王学智执法,首先就让人怀疑这个“终结”有人为的成分,因此给本来非常精彩的比赛抹了黑。
  王燕春一直和申花队之间存在相当的不信任,他应该是申花最不欢迎的人,但指派他主裁上海和万达的比赛很显然让人怀疑这种选择的纯洁性。上海舆论虽然相当克制,但还是指出了王燕春对万达的照顾。比赛的实际情况其实比上海舆论所指责的还要严重,王燕春几乎到了闭着眼睛判罚的地步,他险些在'97赛季最后一轮造成比赛中途流产。甚至可以这样讲,万达在这场比赛中也是受害者,他们不想在这种不平等的条件下赢球,追平之后很明显地表现出厌战情绪。人们有理由怀疑指派王燕春就是想阻止申花取胜。这和帮助国安取胜形成鲜明对照,谁都要问到底是裁判出了问题还是中国足协有关人士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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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裁判的批判在很大程度上与比赛的进程相关,比赛越临季末,对裁判的批判也就越厉害。这是很明白的原因,往往在这个阶段一场比赛就能决定一支甚至几支球队的命运。
  足协的官员就曾说过,指责裁判的都是输球一方。这种说法有些市井无赖式,正因为裁判导演了一场比赛,才会出现不合理的胜负。赢球一边除了对裁判歌功颂德,我想不出它有什么理由也去指责裁判。大连对上海'97赛末的最后一场肯定是个例外,双方都不需要黑哨,都想打一场平等境况下的好球,但让王燕春给搅和了。
  在'95赛季,全兴队主场胜率非常高,我能看到的所有场次全兴在主场都或多或少得到了裁判的帮助。客队几乎都要指责裁判不公,而全兴球迷在这个赛季创造了足坛奇迹:他们不止一次掀起保卫裁判赞美裁判的浪潮。这使怀疑裁判的公正性得到了反证:只有对裁判感恩戴德才会这么干,要知道裁判从来都是球迷和舆论的射击靶子。那一年的川吉之战引起了全国的震惊,戴宇光的不公正判罚导致了延边队采取消极踢法,最后弄得全兴球员也难堪起来,能进的球也不进了。
  '96赛季鲁川之战发生了最明显的不公正判罚,这一回吃亏的是全兴。全兴队上上下下都愤怒,余东风还冲进场地和裁判理论,队员们也气得围追裁判,而且和保安发生了冲突。四川球迷这一回不保护不赞美,喊起了“惩罚”和“打倒”的口号,四川新闻界也连篇累牍就裁判问题开展讨论,但局限于讨论于敬仁和两个助理裁判。
  我反复观看这场比赛的几个有争议瞬间,觉得于敬仁的最大问题不是良心出了毛病,他主要的失职是丧失了主裁判的决断力。他在执法过程中太害怕承担责任,更愿意顺水推舟。我甚至也想到了于敬仁也不干净,但他肯定有些矛盾,也很想尽可能公平地对待这场比赛,但他又害怕人们指责自己不公,因此努力要做到兼听则明。全兴的两次反越位称得上是经典之作,非常容易看清的事情于敬仁也不致于视而不见,但他宁愿按巡边员的旗示判罚。于敬仁在关键时刻放弃了主裁判的权力,因此他严重失职,对于那个助理裁判,他的位置无论怎样糊涂也不致于误判,他的举旗无论有无受贿证据我们都可以断定他有问题。因此我完全可以认定这场球是在不公平的裁判导演下分出胜负的。当事者无论如何都应该受到处罚,更重要的,应该借此机会进行法律方面的调查。录像慢放告诉所有人,助理裁判不存在失误的条件,他所处的位置正好,全兴球员反插时,泰山队防守球员还在他面前至少五六米的地方。但中国足协放弃了进行整顿的最好时机,我当然有理由说足协自己问心有愧。
  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两场不同结果的比赛,除了裁判人格出了问题之外,我以为还有更加深层的原因,那就是主场球队的体育品德出了问题。应该说这相当于先有蛋和先有鸡的复杂领域,很难说清楚究竟是哪种因素起主要作用。我倾向于认定裁判的道德水平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俱乐部和球队的职业道德水准出了问题:首先是他们想使用不正当手段达到取胜的目的,我甚至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判定行贿在先而索贿在后,我根本不相信哪个裁判有胆子索贿。俱乐部和球队缺乏胜利的实力,便通过买下裁判制造不公平竞争的环境。裁判从中获得金钱,便吹偏哨歪哨黑哨。然后每个俱乐部都这么干,然后裁判受贿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情,以致于发展到“吃了主队吃客队”,如同贪赃在法的法官那样“吃了原告吃被告”,成了主宰各队生死的行刑刽子手。
  到了'97赛季,输家赢家都要行贿,都想从中得到利益。比如客队行贿只想让主裁判手下留情,主队行贿是求裁判帮自己获胜。如果裁判在这种情况下公平执法,客队满意主队生气,但无论生气的还是满意的,下一回还照样行贿。俗话说“引狼入室”,还有“请君入瓮”“自作自受”“养虎为患”,正说出了球队和执法者之间的关系。球队用自己的钱培育出了一群黑哨,到头来保不准自己也被黑上一回。如果真有哪个裁判敢不收黑钱,这个人肯定会被排挤出裁判圈子。黑哨们可不想让自己身边有一个清白者,清白者就意味着对黑哨的危险。
  到底是先有蛋还是先有鸡?在中国裁判问题上是一种相互支撑的恶性循环。如果每一支俱乐部队都不想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利,没有行贿者,裁判的黑哨也就吹不响,一旦有人敢吹了,舆论群起而攻之,不信他能保住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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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界的地方主义也帮了黑哨一把,并不是说新闻界没有批判,但大都是为所在地区的俱乐部和球队呼吁。比如川吉之战以后川方舆论批评的矛头指向延边队消极比赛,回过头来鲁川之战就声讨于敬仁。批评和舆论本身就失去了客观性和公正性,裁判吹黑哨当然用不着担心。辽宁队打佛山遭了裁判暗算,把《球报》气得失去了理智,竟然说辽宁队干脆塞红包,花两万元买个胜利。天知道辽宁队塞没塞过红包?《足球》'95'96赛季给裁判打分,貌似公正,但谁都可以统计出凡是广东球队获胜的场次,裁判得分都挺高,而凡广东球队失利场次,裁判满身毛病,得分就低。
  地方主义在很大程度上瓦解了新闻舆论的力量。它们不能按统一的标准去衡量同一类赛事,你为自己的地方球队说话,我也为自己的地方球队说话,你说裁判黑哨,我就说裁判万岁,自家忘掉了新闻舆论的职业准则,成了地方利益的保护者,于是黑哨们大可以隔岸观火,谁骂我狠了,下回我要整死你。真是老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了。
  一旦新闻界能丢掉狭隘的地方主义,黑哨的日子就很难过得舒畅。多年来新闻界只干了一件漂亮事,他们这一次共同批判揭露戴宇光,最后中国足协也不得不让戴宇光歇业。这是新闻界唯一的一次胜利,但它至少告诉人们新闻界一旦能丢掉地方主义利益团结一致,就可以有效地起到舆论监督和导向的作用,他们甚至可以迫使中国足协做自己不情愿做的事情。遗憾的是大多数专业体育报纸都是由地方政府出资经办,在人事上也要由地方政府指派,替自己的俱乐部和球队说话成为责任和义务。而且由于和地方俱乐部、球队、球员经常打交道,还有了一定的私人交情,一旦遇着什么事情,无意有意都要替自己这一边多说好话,有时候甚至制造点新闻鼓吹自己的地方俱乐部和教练球员。
  裁判敢和新闻界作对,中国足协敢动不动教训办报人,说穿了就是他们早就把握了新闻界的脉搏,早就看到了新闻界自身也是各扫门前雪,早就看到了一些记者是摇尾乞怜的叭儿狗。新闻界的身体不健康,打起仗来当然就没有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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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球迷来说,批评裁判主要是感情问题。在大部分比赛中,比赛越激烈,裁判越容易出岔子。有经验问题,有体力问题,有心理紧张问题,哪种情况都会导致失误。对胜利者来说,裁判的失误可以忽略不计;但对失败者来说,裁判的失误就不被原谅。球迷并不都是专家,他们往往只接受对主队有利的判罚。有时明明是主队犯规,裁判员吹了,也要被球迷谩骂一通。这种现象并不是中国独具,欧洲联赛中也能见到。到了美洲和非洲,这种情形就有点变态,完全能导致杀人。我到现场看球时能有更切身的体会,自己有时也很难不受那种热潮的冲击。在那种时候球迷很难保证客观和公正,欢呼和谩骂在比赛过程中和裁判是否公正已经失去必然联系。主队一切都对,客队一切都错。裁判吹主队都错,于是就骂就喊换裁判黑哨。如果这场球主队输了,主裁判是攻击的首选目标,如果这个裁判有些失误,他就是黑手党了。
  这种过激反应也会使执法者受到感情的伤害,如果这个人公平执法,他会因此生出许多怨恨;如果这个人的确吹黑哨,他会变本加厉。因为他们上有中国足协撑腰,下有地方主义新闻舆论的保护:忍受不了任何伤害言行。恰好他正公平执法,于是为了维护自己摸不得碰不得的尊严也要随自己的好恶工作。这种恶性循环往往使正常的比赛真的变成不公正竞争了,于是假的变成了真的,真的变成了假的,越发说不清楚了。
  应该说球迷的这种不客观是可以理解的,他们没有必要接受职业教育。作为纳税人,球迷似乎有权力不讲道理。而裁判和俱乐部却不能不讲道理,他们的荣辱系在职业生涯的成败之上,而决定这一切的最终只能是球迷。我相信哪一个裁判都想得到好评,但他的职业特点又使他无法获得这些东西,正确对待批评和赞扬就应该成为每一个裁判员自我修炼的首要内容。但无论怎样,业余裁判和职业裁判的区别不应该成为执法水平低下,职业品质低下的借口。在这一点上中国足协的解释格外愚蠢和荒唐。他们甚至把中国裁判的低收入也收进吹黑哨的理由中去。维护裁判的权威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种解释只能表明足协官员自己的职业素质低下,裁判毕竟是一个职业,不论专职还是兼职,都有一个共同的前提:没有谁强迫你做裁判,是你自己选择了它。不管你出于怎样的动机,你都有义务遵守职业规则——公平执法。你不能公平执法,就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让你逃脱惩罚。
  中国足球没有拿出过任何一项有效措施。如此多的问题拖了这许多年,除了证明足协不想解决还能说明别的吗?只有足协自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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