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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家老二往玉秀家去后不久,余家的幺姑娘文英从屋里推出那部旧自行车,就要往外走,余忠老汉见了,忙问:“往哪儿去?”
  文英双手握住车把,她并不害怕父亲,朝余忠老汉做了一个怪睑,笑着说:“赶场呗。”
  余忠老汉沉下了脸,责备起来,说,“没事赶啥场?”
  田淑珍正在喂猪,听了老头子责备女儿的话,忙从猪圈屋走出来,手里握着猪食瓢,说:“你也管得太宽了,简直成了南天门的土地!没事就不能上街?”
  余忠老汉不吭声了。文英一蹁腿,跨上自行车,拐上了屋侧的小路。
  文英在家里排行最小。自古道:“皇帝爱长子,百姓爱幺儿”,余忠两口子一直把她当做掌上明珠一样疼爱。在姑娘成长的关键年代,生活已开始好转,余忠夫妇把过去亏欠孩子们的遗憾心理,都在这个台女身上补偿上了。家里有什么好吃的,都尽量让女儿吃;女儿看上了什么穿的,也毫不心疼地给她买。女儿要零花钱了,要多少就会给多少。庄稼到户了,家里劳动力又多,也就尽量不让文英下地。有时农忙人手不够,也仅让她做一些轻闲的活儿。父母疼爱,几位哥哥也处处宠着、惯着她,由着她的性子。首先是文忠,这个用妹子文琼换来老婆的老实汉子,总觉得自己欠妹子的债今生今世也报答不清。他除了农忙时去帮大妹文琼做几天农活以报答她外,剩下的,就是把满腔爱转移到小妹文英身上。从文英小时起,他甚至比父母更关心她。文英上学的路难走,他把她驮到学校门口还不肯放下,直至背进教室。文英放学晚了,不管活儿多忙,他也要去迎接。不管父亲管得多严,每年他总要悄悄偷出几个核桃和抽子,给小妹解馋。也不管经济有多困难,他宁肯不穿,也要让父亲给文英扯一件花褂子。文英大了,做大哥的再不能像小时候一样背她、抱她了,可他还总是处处关心着、爱护着她。遇到文英和他一道干活,他就叫文英去树荫里坐下,宁愿自己多流一身汗,也不让文英在太阳底下晒一会儿。如果文英和他一道赶场,他自己饿肚子,也要把钱给文英买糖果吃。如果谁说了文英的怪话,这个从不和人红脸的憨厚汉子,也会横眉竖眼地和别人争上半天。这就是文忠——他爱他的妹子已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如果有一天,他的妹子要天上的月亮,井里的星星,他也一定会为她赴汤蹈火,在所不惜的。
  至于文富、文义两弟兄,虽然不像文忠那样百依百顺着文英,但在父母的影响和大哥的带动下,也一样惯着她。特别是文义,考上高中那年,家里正穷得开不了锅,眼看着上高中的希望就要成泡影,这时也正考上初中的文英突然说:“我不读了,让三哥读吧!”当时让文义感动得流下了眼泪。后来,家里东拉西借,两兄妹都上成学了,但这事,在文义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他觉得,自己的妹妹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妹妹。他应该使妹妹幸福,成为最快乐的人。因此,文义也像文忠一样,事事、处处迁就着、依着文英,唯恐文英受了罪似的。
  这种父母的溺爱,兄长的迁就,渐渐养成了文英姑娘的几分虚荣、任性和好幻想的个性。她不知道,这种性格在她以后的人生道路上,将会给她带来什么样的损害。
  文英的自行车驶上机耕道不久,朱健也骑了一辆自行车,摇摇晃晃地朝前驶来。他抬头看见了前面的文英姑娘,突然觉得身上的脉搏加快了,兴奋地打响了车铃。
  机耕道凹凸不平,文英专注地蹬着车,似乎没有听见。
  “文英——”朱健不由自主地喊了起来。
  文英听见了喊声,回头看了一下。朱健见文英微微地笑了一下,可没停车。
  “哎,等一等!”朱健又喊了一声,加快了车速。
  文英姑娘犹豫了一下,终于刹住了车。
  朱健追了上去,脸红彤彤地喘着粗气。他望着文英,傻笑着,却不知说什么好了。
  文英觉得奇怪,想了想问:“今天不上课?”
  朱健说:“放假了。”
  “哦!”文英才知道学校正放暑假。过了一会儿,又问:“你也是赶场?”
  朱健点了点头,半天,才鼓起勇气说:“我们一块走,行不行?”
  文英感到朱健这问题滑稽,突然笑了起来,说:“有啥不行的?大路朝天,各走半边,走吧!”说着,松开刹把,先朝前驶去。
  朱健感到高兴,却又觉得不安,心“咚咚”跳着。他想努力和文英并排骑车走,可路面坑坑洼洼,自行车颠簸得十分厉害。有时路面平整了,他想和文英说话,一时却又找不到合适的语言。
  他们便沉默着,秋阳把他们的影子时而合在一起,时而分得很远很远。
  骑了一阵,突然一辆手扶拖拉机冒着黑烟,“突突”地从他们背后开了过来,车上坐着两个穿花衣服的女青年。
  文英把自行车靠在路边,发现开拖拉机的是她初中时的同学陈三,立即叫了起来:“(口火),陈老同学,我今天星星跟着月亮走——要沾光啰!”
  手扶拖拉机在他们身边停了下来,文英急忙跳下自行车。机手陈三戴一双油渍渍的脏手套,歪着头对文英故意说:“咋的了?有专车不坐,看上我这破车了?!”
  文英一边将自行车往拖拉机拖斗里搬,一边不示弱地对机手说:“你别摆谱,本小姐给你面子!”
  文英将自行车搬上了拖拉机,朱健却在一边愣了,不知所措地望着文英。文英见了,忙提醒朱健:“你咋了,想自己蹬车?”
  朱健这才回过神,也忙惊喜地将自行车往拖斗里扛。
  机手看看文英,又看看朱健,像是看出了什么,又对文英话中有话地说:“余文英,你莫得寸进尺了!”
  文英挨着两个女青年坐下来,对机手回答说:“你莫六亲不认,他是你姑爷!”说完,“咯咯”地大笑起来。
  朱健红着脸,爬上了车,在文英对面坐了下来。机手一轰油门,拖拉机又“突突”地摇晃着向前驶去。
  朱健是余家湾有名的孤儿。三岁上,他的母亲不幸去世,八岁时,父亲又长辞人间。他被过继到叔父朱清贵名下做儿子。朱清贵脾气暴躁,又是一个酒罐,常不拿小朱健当人待。余忠一家隔朱家近,人又善良,就常对小朱健寄予无限的同情。有一次,朱清贵喝咂酒喝醉了,叫朱健将咂酒糟拿去倒。九岁的小朱健不小心,将装酒糟的瓦罐摔碎了。朱清贵暴跳起来,顺手操起一根柴块,朝侄儿乱打。朱健情急之中,就抱着脑袋朝余家奔来。余忠一家正在吃饭,见一个九岁的孩子惨叫着,可怜巴巴地跑来,一家人霎时激起了对朱清贵的义愤。那时,文忠已是一条牛高马大的汉子,文富也是半大人了,父子三人忙跑出院子,双手又腰,满脸怒气,三双眼睛喷火般盯着撵来的酒疯子。余忠喝道:“姓朱的,你吃饭都不长了,打小孩也该分个轻重。你这样对一个无爹无娘的孩子下毒手,也莫怪我们大路不平旁人铲!今天你再敢动娃儿一下,我们几爷子也叫你尝尝拳头的味道!打了你,我们再找人评理,看我们该不该打!”在余家父子的凛然正气面前,朱清贵的酒醒了大半,立刻自找退路地道:“嘿嘿!余老表,看你说的!我只是吓吓他,哪会真打。”说完,蔫溜溜地走了。
  至此以后,朱健和余家非常亲近起来,有事没事,都喜欢1余家来玩。余忠一家人呢,也把他当半个儿子看待。尽管生活很困难,但碰到吃饭时,余家总要留他吃饭。有时,碰上吃好的,余家还不忘给可怜的小朱健留一份。
  在叔父的淫威和棍棒下,小朱健的脾气渐渐变得孤僻、内向起来。纵有天大的不幸,他也独自承受。在叔父的打骂声里,朱健好歹念完了初中。他天资聪慧,学习成绩很好,本想继续上高中的,可自知叔父不会答应。所以,初中一毕业,他就自动回到了农村。但他已经懂事了,他渐渐地厌恶起叔父那个家和仇恨起叔父来,常常不回家去住。两年前,他原来小学的班主任老师,做了乡中心小学的校长,恰逢余家湾小学地处偏远,没人愿来这里教书,学校缺人,校长也同情这个孤儿的遭遇,便请了朱健做余家湾小学的代课教师。从此,朱健便再也没回他叔父那个家去。学校那间破烂屋子,不但成了他栖身的地方,也成了他寄托精神的家园。
  朱健比文英大三岁,比文义大几个月,小时候,他们常常在一起玩,有时候,朱健不回家,三人还蜷缩在一张床上睡。不知什么时候,朱健心中种下了爱情的种子,文英的影子时而清晰时而模糊地出现在他的脑海中。他也更喜欢和文英单独在一起了,和文英在一起,他就会感到无限欢乐和幸福。
  现在,在拖拉机的摇晃中,朱健仍不时偷眼去瞧文英。文英一张鹅蛋形的脸上,泛着一层浅浅的红晕,两只酒窝儿洋溢着让人心动的笑意。一双秋水般的黑眼睛,显露出几分既调皮、又似乎很傲慢的光芒。薄薄的衣衫下,胸脯的曲线凹凸分明,传达出一股迷人的信息。朱健还从来没有这样近和这样仔细地瞧过她,此时瞧着瞧着,不由得心猿意马,面热心跳了。可文英姑娘只顾和身边的姑娘谈话,随着拖拉机的颠簸,不时发出略带夸张的叫声和笑声,对朱健投来的热情和爱慕的目光,一直没有注意。
  到了县城入口的公路上,拖拉机停了下来。机手陈三跳下驾驶台,对大家做了一个滑稽的手势,开玩笑地说:“先生们,女士们,下车吧!”
  朱健和另两个姑娘跳下了拖拉机,文英站了两下,却没有站起来,急忙向朱健伸出双手,叫了起来。“哎哟哟,我的脚麻了,朱健扶我一下!”
  朱健正从拖拉机上搬自行车,听了文英的喊叫,心立即“扑通扑通”地狂跳了起来。愣了半刻,他才红着脸走过去,伸出双手,托住文英的胳膊窝,文英一下子便扑在了朱健的怀里。顿时,一种女性的特有的气息向朱健袭来,一股肌肤的暖气流遍了小伙子全身。朱健觉得自己快窒息了,慌乱得急忙想松手,可文英又叫了起来,说:“别忙,我的脚还没缓过来呢!”朱健又只好扶着她站了一会。在这短短的几分钟里,朱健的意识几乎一片空白。到了后来他才知道,这种甜蜜的激情所造成的意识短路,是多么的幸福。
  过了一会,朱健的心情稍平静一些了,才把炽热的目光大胆投到文英脸上。文英现在发现了朱健含有复杂深意的目光,霎时脸红了,立即挣脱了朱健的手,不好意思地说:“行了!行了!”
  说着,她去扶起倒在地上的自行车,趔趄着朝前走去。走了一段路,才回头对朱健笑笑,感激地说:“谢谢!”
  朱健还呆呆地站在那里,痴望着文英。过了一会,才回过神去推起自己的自行车,对文英喊道:“文英,等我!”
  可文英却跨上自行车,一边用力蹬,一边回头朝朱健挥了挥手,一眨眼,便消失在人流中了。
  文英今天进城,也确实没什么事。家里父亲和哥哥开挖鱼池,这活儿累,她一是想偷懒,二来她也很久没进城了,想进城来看看,开开心。因此,她也不着急,推着自行车在人流中慢慢走着,两只眼睛好奇地在街道两旁的摊点和商店里浏览着。从东大街到西大街,她走了整整半个城,再折身走到南大街。在南大街上,她突然看见人群中一个夹着公文包的青年,有点像是来他们家采访过的县报社的林记者。文英的心不自觉地加快了跳动,她急忙推车追了过去。
  果然是他——林平记者。
  林平记者二十六七岁年纪,高挑个,瘦削的身材,白白净净的面孔,鼻梁上架一副近视眼镜,显得文质彬彬的样子。他穿了一件灰色的“里根服”,里面一件烫得很好的、领子很硬的花格条白底衬衣,肩上挎着一部相机,胳膊下又夹了一只黑色公文包。文英立即惊喜地叫了起来:“哎,林、林同志,我从背后看是你,果然看准了!”
  林平认出了她,说:“啊,是你,文英!赶场来了?”停了停,然后又上下将文英打量了一遍,真诚地夸奖起来。“一年不见,你又长漂亮了!真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呀!”
  文英是农村姑娘。虽然大方,可毕竟不习惯城市小伙子这样的当面奉承,脸不觉红了,可是心里却很受用。想了想,有意转移了话题:“我以为你不认识我了呢!”
  说这话时,文英故意瞥了林平一眼,显出几分娇憨和顽皮来。
  林平十分喜欢她的这种神态,忙说:“哪能呢!我还说又要到你们家跟踪采访呢!”
  文英明知林平话的意思,却装作不懂地问:“啥叫跟踪采访?”
  林平说:“就是前年我来采访了你们家,去年也来采访了你们家,今年还要来采访。”
  文英高兴起来,忙问:“真的?啥时来?”
  林平说:“我就准备这几天来。”停了停,又说:“不过还没定!我来时要让乡政府告诉你们。”
  这样站着说了一会儿话,林平忽然想起,说:“哎,文英,到我办公室去坐坐吧,啊!”
  文英想了想,脸上放出愉快的光来,欣然地答应了。
  县报社是一幢五层的大楼,前年才建起来的。林平的办公室在二楼。办公室里有两张宽大的办公桌,桌上堆满了书籍、报纸等东西,屋角还有一张单人的钢丝床。
  文英走进办公室,新奇地四处看了看,然后说:“你在这儿睡?”
  “不!”林平回答说:“是新调来的一个同志,家在城郊,离单位远,中午在这儿睡睡午觉。”
  文英“哦”了一声,坐在办公桌后面的一把皮转椅上,身子一动,椅子就跟着转动起来。文英又十分新奇,调皮地转了一个圈,然后羡慕说:“(口火),真好!”
  林平盯着她,半真半假地开玩笑地说:“好啥?还是农村好!”
  文英歪着头,睁着大眼,看着林平认真地问:“农村好啥?没城里好!我就想做城里人!”
  林平继续开玩笑地说:“那我们就换吧!我就羡慕农村!”然后,他收起了笑容,正经地说:“真的,文英,农村很美!农村没被污染,连空气都比城里清新得多!农村姑娘也很美……”
  文英不等他说完,忙打断他的话,说:“你骗人!”
  “我不骗你!”林平辩白似地说,说着,他急忙找出一个笔记本,打开,对文英说:“文英,我为你记了一段肖像,是去年采访时记的,准备将来把你写进小说。你听:她叫余文英,是一个健康、丰腴的农家少女。她的鹅蛋形的脸上,经常泛着青春少女特有的红晕,比城里姑娘抹的胭脂自然好看多了。俏丽的脸庞上,还有一对圆圆的酒窝儿,说起话来,笑靥儿一动一动,既顽皮又迷人。鼻子小巧玲珑,恰到好处。薄薄的嘴唇,笑起来,嘴角微微上翘,显得十分妩媚。满目的牙齿又细又密,洁白如玉。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对柳叶似的蛾眉和一双深潭似的眸子。她的眉毛细细的一线,和城里纹过眉的姑娘一样。眼睛很黑很亮,深邃有神。眼珠转动起来,就显示出灵动的、迷人的俏媚……”
  “不!不!一点不美,简直像妖精!”文英没听完,就夸张地喊起来。
  林平合上本子,老实地说:“我这是白描,是素材,一点没夸张。”
  文英却故意噘着嘴,说:“我不听!”
  林平把本子放进抽屉里,看着文英,说:“不管你听不听,这是事实。真的,文英,你非常美丽!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自然美,城里那些浓妆艳抹的姑娘,根本没法和你比!”
  文英虽然还假装出一副不相信的样子,可一双大眼望着林平,闪着盈盈波光,心里已有些陶醉了。
  说着话,已到了吃饭的时间,林平邀请文英吃饭,文英又愉快地答应了。吃了饭,她才告辞,从报社大楼走出来。她觉得今天十分幸福,又推着自行车,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蹓跶一遍。看看时辰已半下午了,才骑着车向城外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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