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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呀,我是旅行者


干超

  我的故乡在本国东南部的一个小而有名的群岛上。那儿,一年四季有的是开不败的鲜花、吃不尽的瓜果。阳光柔和,海风阵阵,蓝天在上,沙滩脚下。
  四年以前,在异乡已干出一番事业的我,抱着幻想带着荣誉第一次来到了那里,一个十足陌生的——故乡。十几天里,我游遍了所有的旅游胜地,拜访了足够多的老乡。我的可爱的老乡们,他们的皮肤黑里透红,额上有那深深的皱纹,显得有些苍老。不过令我震惊的是他们的体内活跃着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这种力量使他们精神矍铄,声音洪亮,热情开朗。他们善于而且乐于给小辈和旅客讲他们日常出海打鱼的故事、当地的风土人情、岛上流传的神秘故事……尤其令我高兴的是,当我说出我的姓时,他们立即指出那是早些年在岛上颇有名声的一个大部族,或说是大家族的名号,并且还十分细致地向我讲述了当年它的兴盛的景况——这令我感到兴趣盎然,虽然其中的一部分我从父辈那里已有耳闻。最后他们还兴致勃勃地带我去看了家族遗留下来的一座空敞而略微有些历史沧桑感的大宅院,“几十年前多么了不起的家族……”我的“导游”一边不自觉地竖起大拇指,一边又在含糊其辞的,叹着气,摇着头。
  在那儿待了一阵后,我离开了温馨可爱的故乡,回到了充斥噪音与有害气体的大城市。但无论如何,小岛上座座隆起的小山丘,成年不绝的海浪声,鲜嫩可口的海鲜,我的渔民朋友,都勾起了我对那里的怀念。特别是在见到了那所空荡而仍显豪华的宅院,从渔夫口中大略得知当年家族的繁盛景象后,我不由自主地对家族史开始感兴趣了。我还很清楚地记得,两年前,一个红发的家伙和我在同一家公司里工作,事实上我比他卖力得多,可最后他被提升了,我却毫无所获。正当我愤愤不平之时,一个好心的朋友对我说:“他的家族统治着咱们这个行业,你没有后台,争是没有用的。”是的,我还记得那家伙临走时给我送上的那轻蔑的一瞥……是的,我记得。现在的我如果能证实我的确出自于一个大家族,哪怕只是曾经的大家族——仅此一点,也可以使我在这些人面前把头抬得高高的。
  十几天以后,我开始了“家族之旅”。记得在路上,我的心中有着一种说不出来的悠闲,这多半儿是由于沿途风景的天堂般的美。当然,我所向往的可并不仅仅是这个。我的旅行包里塞了不少东西:一台高级相机,它可以记录下我豪门家族的庞然身影,但我不能凭此就自称是摄影大师——不过,我们的社会上这种“大师”可真不少;我还带了几种不同版本的地图。除此以外,一点衣服和路上的干粮是不可或缺的。
  你该想象得到我一踏上小岛的那股高兴劲儿,我几乎一下子就拍了十几张照片。一些是风景摄影,一些则是和我可爱的老乡的合影。有几个老乡一看见我,就呼啦地围上来,热情地拉着我的手,拍着我的肩。他们中有几个的脸我还依稀记得,其他的就有些淡忘了。不过,他们的爽朗的笑是一样的,黝黑的皮肤也是一样的。有位被人称为“大骨头”的老渔夫呵呵地直乐,这使他的颧骨显得更为突出了。“大骨头”和他的儿子盛情地邀请我去他们家吃午饭,虽然“公务在身”,但我还是极其高兴地接受了。说老实话,很大程度上,我的兴趣来自“大骨头”非凡的长相:一头稀疏而柔软的棕发挂在脑门上,似乎风一吹就要飘走;他的眼睛纯得像天然的宝石,如同小岛上的其他的人们一样;他的手臂粗壮而灵活,他的双腿短小而有劲;他最为突出的特征,恐怕是那让人过目难忘的大颧骨,这或许也是他的绰号的由来。正因那大大的骨架,他的眼睛便甘于深深地陷入,作了骨的陪衬。
  “大骨头”的家离海岸不过几百步路的距离,于是在说笑声中,我们不知不觉就到了目的地。那是一座生长在自然风光中的小木屋。它的前头站满了精神的棕榈树,墙头爬满了绿油油的奇怪的草。风迎面吹来,海气、花香,伴着我对异地的好感,送上的是一种沁人的清爽。不远处的海面上,孤独地漂着几条仿佛并不急于捕鱼的小船儿——忽然,我发现,其实它们有的是伙伴——蔚蓝起伏的海水,远方还吐着热气的活火山,即将入网的鲜活的海鱼,还有那不时掠过的轻盈的海鸟。这时,我的耳畔传来了孩子的歌声:
  “我要去找我的家
  风儿送我到海岛
  红的花儿绿的草
  唱着歌儿的小小鸟……”
  我不由地叹了口气。而此时,眼前的“大骨头”正催我进屋呢!
  屋子并不大,家当也只是仅有的大木床、红木质地的桌子和几把略为破旧的竹椅。“大骨头”把鱼网小心地挂在屋外的钩子上,抖了抖,又拍了拍,刚要走,回头又望了几眼。他慢吞吞地挪进屋,拉了一把椅子给我,自己坐在地上,“我不习惯坐得高,”他边解释边从衣袋里摸出澄黄的烟斗,忽又对屋外招呼他的儿子,“孩儿,快烧两条鱼给客人尝尝,”说着,又瞅了一眼外面的渔网。
  “你来这儿是玩儿的吗?那可是来对了!这岛上可看的、可吃的,有的是!看那边的山叫黑驴山。以前,魔鬼专来这里捣乱,老百姓就企求上天保佑。后来果然来了一位大力神仙,他用宝剑刺伤了魔鬼的坐骑——一只眼的黑驴,魔鬼就从天上落下摔死了。本以为就此天下太平,谁知那独眼黑驴并没有死,它趴在魔鬼的尸体上,一直不肯离去。几千年以后,就化作了这座山,而黑驴的独眼却时常喷出火来,冲得很高,想要烧死天上的神仙……”“大骨头”绘声绘色地说着。
  “您信吗?”我试探地问他。
  “从祖上起,大力神仙就一直被供奉,哪能不信呢?
  ”他显出一副不容质疑的神态。
  “从祖上起,嗯,那您一定知道这岛上的古老家族吧?”
  “当然。不过,您是要研究历史吗?”
  “说是也是。噢,我正好告诉您我的名字。我姓杜特里森,我叫乔安。”
  当我报出我的姓时,老头惊讶地张大了嘴,这使他的颧骨显得更为突兀,“你姓杜特里森?这是我们岛才有的姓!这么说,你是……”
  “我是这里杜特里森家族的后代。”我笑眯眯地告诉他。
  老头一下子从地上蹦起来,拉住我的手,“那你的爷爷,对,你的爷爷,是叫马帆里吗?
  我可认识他!”
  “您认识我的祖父?对,他在这里生活过,是吗?”这回轮到我着急了。
  就在这时,“大骨头”的儿子端着一盆热气腾腾的鲜鱼进来了。这便打断了我们的谈话。“大骨头”说这是当地的“特产”,叫甜花鱼。平日的我并不喜欢吃鱼,但眼前人家的好意难却,只得夹起一小块鱼肉,勉强地放入嘴中。令我自己也感到惊奇的是,鱼很香,肉又甜又嫩,我吃得居然放不下手中的筷子了。两条大鱼不一会儿就只剩一小堆骨头了。
  “大骨头”看着我吃,微微地笑着,颧骨一耸一耸的。他忽然站起来,走出房门,从屋外大院的一角捧出一个大酒坛,一进来便桃花般的乐着,“小伙子,来碗岛上的特产鱼麦酒吧!”
  我不住地摇头摆手,因为酒坛一打开,一股腥涩的味道就飘将出来,让我实在弄不懂为什么竟有人要喝这么难闻的酒。也许是看见我皱起的眉头和不甚欣赏的神态,“大骨头”无奈地摇摇头,倒了一杯,自斟自饮起来。
  他喝了几口,放下酒杯,不经意地念叨道:“马帆里·杜特里森的后代……”,我点点头,表示同意。他自语了几句,突然问我:
  “你了解你的爷爷吗?”
  当得到了我否定的回答后,他接着问:“你喜欢吃甜花鱼,是吗?”
  “坦白地说,我并不爱吃鱼,但您的鱼香极了,还有点甜,让我胃口大开。”
  “那你不喝酒吗?”
  “坦白地说,我喝酒,但您的酒我恐喝不惯。”
  他盯着我,足有一两分钟,然后神秘地说:“你不要说什么,‘您的酒、您的鱼’,他们并不属于我。鱼属于这里的海,蓝蓝的海;酒呢,恰恰是你的爷爷教会我制作的方法。我可以拥有它们,但它们属于大家。”
  我不解地用手托着腮帮子,随即耳边又响起了“大骨头”令人难以捉摸的话语,“你的爷爷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朋友,这两样东西是他以前最喜欢吃的,他的这个习惯也影响了我。”
  “您可以跟我讲讲他的故事吗?”
  “你本可以不要打断我的话,因为我接下来就要讲到他的奇特经历。你知道吗,孩子,在你爷爷,也就是马帆里·杜特里森才二十多岁的时候,他同我一样,只是岛上的普通渔夫。我们都是孤儿,但两个孤儿凑到了一起,这是最幸运的事。我们每天早晨迎着东升的太阳一同出海打鱼,晚上在月光的照耀下收网而归。这样,我们成了最要好的朋友。可让我不安的是,他似乎总对生活不知足。他居然说,他希望成为岛上的主宰,我对他的话不以为然。他说,你等着,我总有一天会让人们认识我的。但事实上,我们的小岛上,长久以来,人们过着的是一种无拘无束的生活,谁也不想受别人的限制。后来的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除了我在所谓的大会上投了他一票,没有人肯承认他是岛主。马帆里一气之下,竟决定到岛外的世界去闯荡,这可是岛上从没有人做过的事情!他原本想叫我一起去,但我劝说他,在岛上,大力神保佑着我们,大家自食其力,日子过得很让人满意了,何必去那未知世界冒险呢?我竭尽全力地挽留他,惹得他几乎要发怒了。第二天早上,
  他已经不见了,我想他一定是出去了。
  “我于是一天一天地等着他回来。打鱼时我在船头望着天边;撒网时我奇怪地希望能在拉上的网里发现他和鱼一起欢蹦乱跳;回家后,我就站在门口——喏,就在这儿,望着海,想着马帆里在远方的小船上向我挥手。就这样,我等着。
  “五年后的一个夜里,我刚准备睡觉,忽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了我,当我打开门时,你猜怎么样?正是他,你的爷爷,我的好朋友——马帆里!
  我紧紧地抱着他,我哽咽得以致于说不出话来;他也不住地流泪,后来我才发现自己的领口已被他的眼泪沾湿了一大片。我们就这样站着、哭着,很久以后我们才止住了泪水,互相打量着对方。
  “我看他,看得呆了。几年的功夫,他变得老多了。才二十七八岁的人,头上竟已有了不少的白发,他的额头上有了皱纹,他变得更加瘦削了,但岛上海风留给他黝黑的皮肤没有变。他的穿着很考究,据他说,那是什么‘文明人’的打扮……
  “当晚我们一夜不眠,面对面坐在床头,交谈着五年里发生的事情。他说自己在外的第一年就成功地搞成了一笔投机生意,赚了钱,发了大财,此后他一直混得不错。他成了当地的贵人,而且娶了老婆,有了一个儿子。这让我大为惊讶,因为岛上的人们都是四十岁才结婚的。可他说,文明人都跟他一样,早早的就成了家。
  “马帆里还说,他决定把赚来的钱用在岛上,但考虑到钱对于岛上的人们几乎是没有用的,因为我们和外界很少有交流,于是他把大笔的钱寄到岛外的大都市,预订了许多我们从没见过的新鲜玩意儿,他讲,那都是文明人用的。一只只水晶般的玻璃杯,一匹匹柔软光亮的丝绸,还有一些刻着女人像的白石头——那叫雕塑,文明人花样真多。这样一来,小岛一下子就轰动了,马帆里的名字就为岛上的人们所传颂,人人都为他而自豪。不用说,他自然而然的成了大家心中的英雄了。他请岛上的工匠们为他造了一座大庄园,这可以说是岛上有史以来最大的工程了。他骄傲地把这座庄园命名为‘杜特里森家族庄园’。等工程一完毕,他就跟我说,他需要再回城一次,好把家属接来岛上一起生活。
  “他出外后不久,大约一个星期就回来了。不过他的身边并没有他的儿子和老婆,他看上去显得非常疲劳。他说一周里局势起了变化,他被警察盯上了,要吃官司,总之是不好的事情发生了。他必须把不利于自己的东西藏在岛上,这样可能会使他减少一点阻力。那天,我出海打鱼,傍晚就回来了,他已干完了那桩事,吃过晚饭他就起身跟我道了别。他说话时显得心事重重,我的心里也难过极了,可我除了安慰他,还能做什么呢?他后来居然说到他这次出去生死难卜,
  两年以后如果还不见他回来,就让我别再等他,因为他已经死了。听到这话,我拽着他的衣服,说什么也不让他再入虎口,可他说儿子和妻子还在城里,如果当事人潜逃,家属是要顶罪的。就这样,我们只好挥泪而别。
  “他走后,我天天早晨在太阳升起之时,跪在大海边为他祈祷,愿神保佑海岛的马帆里平安地归来。可,可不好的事终究注定要发生。一天一艘大船路过这里,船员带来了口信,说马帆里,他,他死了。
  “我的伤心你是想得到的,我从来不曾如此的难受。我抱着那张网——门口的那张网——大哭了整整三天,现在,只有它是我的伙伴了:亲爱的马帆里和我曾多少次一起把它撒入大海,又一起拉出沉沉的鱼,共同分享收获的喜悦呵!”
  老人的故事让我发呆了。他说得很动情,不时地擦去出眶的泪花。他的颧骨不断地耸动,鼻子一阵阵地抽泣,仿佛孩子失去了最为珍贵的母爱。忽然,他若有所思地站起来,去打开墙角摆放着的一只黄色的破旧的小皮箱,从那里面,他拿出了一个小的包裹。那是一个花布包裹,叠得相当整齐。老人小心翼翼地捧着它,紧紧地贴在胸口,好像怕被风吹坏一般。他一步步踱到我的面前,把它送在桌上,抖动的指尖缓缓地把包着的布角一处一处地揭开。他每动一下,喉咙里就发出一声模糊的痰嗽,你会以为那是一个万分吝惜自己家财的守财奴。终于,布完全被打开了,出人意料的是里面只有一封信,白的信封的边缘已经微微泛黄,它的正中是用水笔写下的一行字,字虽有些褪色,但所幸还能认得出来,那是:
  杜特里森家族后代拆阅
  “这难道是给我的吗?”我急切地问道。
  他“嗯”了一声,显得有点气急,但还是坚持地说着:“马帆里,他那次走之前,把这封信,拜托给我,现在,家族的后代,终于,终于来了,交给你吧。”我接过他手中的信时,我听见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随着尘封的漫长岁月,封套中的信纸,纸质略微的有些脆了。那是封字迹潦草的长信:
  杜特里森家族的后代、我的孩子、读信人:
  当我写这封信的时候,死神已经在不远处向我招手了。孩子,我不知道你是我的第几世子孙,见不到你,是我的遗憾,或许是一生中最大的遗憾;但还好,你现在读到了我的信,我便很高兴了。我成功地在岛上建立起了杜特里森家族的辉煌名声,它所带来的尊敬、推崇和荣誉,是你一辈子也享用不尽的,这是我留给你的唯一财富。
  你一定急于想知道你的祖辈是一个怎么样的人,他毕生的奋斗目标是什么,他为什么要殚精竭虑地树立起一个豪门贵族才有的家族名声?说实话,
  这些问题我很难明确地给出一个回答,或者说,我自己也弄不清楚。
  年轻的我,带着美丽的梦想闯出了那片蓝天大海拥抱中的小岛。在外边的世界里,我像一个第一次攀登险峰的人,立刻对眼前的一切着了迷。大城市生活是如此的豪华,所有的摆设都是华丽多彩的,一天天都有莫测的事情会发生,所以,它的刺激是岛上绝难寻觅的。城里的每个人都有很强的进取心,他们热衷互相竞争,他们都有自己的梦想,尽管仅仅是梦想。我似乎很快就感到自己脱胎换骨了,因为我暗暗下了决心,要像传说中的王子一样,神气地回归海岛。为此我努力工作,我为自己流汗挣钱而感到骄傲。可是,一切的辛劳换回的只是仅可糊口的九十枚铜币和贵族们轻蔑的一瞥。我愤恨,我急迫,我失望,可我无奈。我把工作换来的钱全赔在了赌桌上和酒坛里。一下子,我穷困堕落,所有人都瞧不起我,就连小孩也朝我吐口水。因为交不起房租,在一个狂风暴雨之夜,我被房东连推带搡赶出家门。可怜的我只身一人,没有一个朋友陪伴在旁,眼泪和着雨水浇洗着我的脸,痛苦和悔恨挤压着我的心。我该怎么办?
  这么办!于是偶然之间,我参与了一件不正当的买卖,它使我一夜之间成了富翁,我从此拥有了金钱和地位,从前的那些“势利眼”们开始称我为“先生”、“老爷”,争着把自己家的女儿介绍给我。最终,我门当户对地娶了一位上流社会的姑娘,人们都来贺喜,异口同声地称道这桩婚事。不久,我有了儿子,取名为达奇·杜特里森。此间我曾回岛一次,并受到了空前的欢迎。我建起了自己的大宅院,真正的成了体面的王子。
  但我的离家后来被证实是一步错着,城里狡猾的警察们在我的身上和我的家里嗅来嗅去,他们断然不相信在法律世界里,普通、正直的下层人可以一夜之间变成阔老——在他们眼里,这永远只是神话。随之而来的严密调查使我露出了马脚。我被传讯了……
  虽然暂时我被释放候审,但对我所做过的非法生意一事,我猜疑他们已掌握了足够的证据,他们根据法律绞死我,或许只是迟早的事,看来我在劫难逃。我最后的挣扎,就是把警察尚未发现的罪证藏在自认为最安全可靠的地方——我的小岛。我已将之存于家族宅院前院的橡树下面。另一方面,我是来跟我的朋友、我的故乡见最后一面,我的最最亲密的朋友,我们叫他“大骨头”,你如果有幸见了他,或是他的子孙,请记住,是他们保管了这封信。今天晚上,我在他的家里写下了这封信。他在我的身旁,我咳嗽一声,他就抱住了脑袋,呜呜地哭。我发现他一直在透过手指缝偷偷地看着我,流着泪。在微黄的油灯的光亮下,海风也感动得泣,小屋也伤心得摇。只有他们,我真正的一生的朋友,才会为我难过。此刻我城里的贵族朋友呢?早已另附新枝去了。我的妻子,那位贵夫人呢?她竟能狠心地丢下孩子,跟别的男人跑了。现在,可怜的达奇,只有孤儿院肯收留他,不过前提是,先付十万元包养到十五岁,再交两万元保留他的姓氏。天哪!
  上帝太不公平!为什么有钱的人就可以拥有世间所有?为什么穷人总是遭受愚弄?蓝天不是清的,雾与烟使阳光不再耀眼。我的面前是一座高不可攀的大山,穷人们总在山脚下忙碌着,当抬头仰望时,他们充满敬意地看着老爷小姐们在插入云层的山顶上寻欢作乐无所事事!他们双方竟然都感到很高兴和幸福!我的信念促使我推开身边那些唯唯喏喏一辈子甘于当牛作马的家伙,勇敢的往山上冲去!山路陡峭,我的额头出了血,我的双脚起了泡,我抬头,上面的锦袍、花裙和裘皮帽在鄙夷地瞧着我;往下看,烂衣、破布和草鞋们带着仇恨和妒忌张望着。我爬呀爬,爬呀爬,日以继夜地爬。无数次努力和坚持以后,我就要登上山顶了!我的心里一阵阵地激动。我欣喜而友好的看着我未来的贵族朋友们,他们也谄媚地看着我。忽然间,他们一律变成了张牙舞爪的妖怪,一块块巨石从上砸下,我重重地摔在地上……
  我,一个贪恋虚荣的人,走的是一条投机的路,得到的是一场悲惨的结局。现在,坐在没有水晶吊灯,也没有大理石柱和绚丽刺眼的壁画的小小的木屋里,我忽然感受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恬静和平安。我的岛,竟原来是世界上最美的天堂!海风又吹来了,轻轻滋养着我的心;海浪又一阵阵地响起在耳畔。该是我离去的时候了,可我的脑海里只有阳光,我的全身只有温暖,我的恐惧与浮躁不知飘到何方。我要跟你,孩子,还有我面前的老朋友告别了,我在流泪,我悔得迟了。那一座空宅院和我负载不动的家族名誉却不会消去。
  好自为之。我去了。
  马帆里·杜特里森
  信读完了。我感到奇怪的压抑,以至于使自己半晌说不出话来,只呆呆地盯着末尾那个潦草的签名。
  告别了“大骨头”,一路上我的内心似乎沉甸甸的,这是我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的一种感觉,多的是森林般的严肃和忧郁般的渺茫。走的时候,“大骨头”拉着我的手说了很多很多。我记得最深的就是他那明澈的眼睛里流露出的伤感和随之一耸一耸的高大的颧骨。当我提出要给他拍照时,他出人意料地拒绝了。他讨厌文明人的东西,至少我猜想他是这么认为的。
  我有点不知所措地走着。隐约间,总有什么不断地在扣击着我的心:橡树下藏着的究竟是什么?自从读了信以后,这个谜无时无刻不在骚扰着我的思维。
  出于对家族利益和个人名声的考虑,我所将做的一切仿佛都是命中注定的。凭着第一次来岛留下的淡淡的印象,我也许还能找到那所大宅院的位置。走着走着,也许是因为脑海中思潮翻滚,眼前的一切模糊了,一个颇为苍老的形象悠悠地浮起在脑海中,朦朦胧胧的,飘忽之中显出清瘦的身影——这不是我的父亲吗!在我五六岁的时候,他就升了天堂。母亲一提起他,就唉声叹气,不停地讲“多么虚弱的身体啊”,现在我猜想,那一定是孤儿院“悉心照料”的结果吧。可就是这么“虚弱”的一个人,在自己即将告别人世的时候,还念念不忘吩咐母亲,要把“杜特里森”
  的家族名号一代一代传下去……唉,名声累人那!
  不知不觉地,我已站在了杜特里森家族宅院的大门前。院门并没有锁着,想必在这个充满纯洁气息的海岛上,任何防备都是多余的。大门上的黑漆已斑斑驳驳,脱落处露出红木坚实的质地。走进去,面前是一座典型南派风格的古朴细致的大殿式建筑。但这座18世纪末的产物,经过历史的洗礼后,显然步入了被陈列的行列。不管是房前精美的雕刻着海岛守护神的图腾柱,还是层层叠叠布满房顶的红瓦,其上不甘寂寞的片片青苔正悄悄地崭露头角;飞檐下,不知名的小鸟安排了自己的安乐窝,它们此时正在兴奋地唱着属于自己的“欢乐颂”。墙壁的拐角处有个醒目的窟窿,是被牲口破坏的还是天雷劈开的就不得而知了。顺着窟窿望进去,那里面有种让人窒息的氛围,似乎总要渗出什么神秘之音。屋前花园的土地上,也就是我现在所站立的地方,蔓延了高矮不等的野草,就在这片杂草丛生的地方,一棵大树拔地而起,它高而粗壮,但树叶早已飘零,空留下那些枯枝迎风摇曳。不过,它的内在刚劲的精气是难以剥夺的,它的矫健身姿无时不在把这一点高声宣扬。几缕柔和的阳光把暖意馈赠给了凹凸不平的树干,更为大树投射出了一丝沧桑。看来,它就是我的下一个目标——信中提起的那棵橡树。想到这里,我的心头突然升起一种莫名的恐惧……
  ——不,我没有理由退缩,我为生活而来!
  从黯淡的角落里,我找到了一把锈迹斑斑的小铁锹,这是难得的“发掘”工具。至于挖掘的着手处,从我以往的经验看来(当然,所谓“经验”,
  大都来自我疯狂阅读侦探小说后的体会),
  人们喜欢将藏匿东西的地方作些许细微而鲜为人察的记号。不幸的是,树下的土壤里没有一处插着羽毛、木棍、十字架……我一时间呆呆地盯着泥土,手不由自主地东摸摸、西碰碰。有一段时间,我的目光集中在了一枝有一半部分露出土层的粗壮的树根上。树根上下曲折起伏,向太阳落下的西方延伸、延伸……延伸?忽然脑海中闪现过一个念头:莫非,
  神秘的东西就藏身在树根所指方向的土壤里?如同解开斯芬克司之谜,我一下子振作起来,
  心跳的咚咚声仿佛为我敲响了战鼓。
  我开始我的“工程”了。不知什么原因,我每挖几下,就会有一颗豆大的汗珠由额上淌下来。有时,耳畔会传来人们路过的脚步声,我便像触了电一般,撒下手中的铁锹,溜到茂密的野草丛中,任由它们将我层层遮掩。往常的我,是个很无耐性的人,可那时,我的心被一种好奇的私心和惧怕所纠缠住了,做什么都有点机械。七上八下的心情把我改造成了一台“人工挖土机”。挖呀挖,挖呀挖,高高在上的太阳终于等不及了,昏沉沉的开始向黑驴山坠落。等察觉到这一切的时候,我恍惚地直了直身子,这时才感到一阵阵的腰酸背疼和难以忍受的干渴。
  就在我几近绝望,并且开始暗自抱怨先前设想的荒唐可笑之时,手中一上一下的铁锹忽然撞击到了什么,由之而发出了醇厚郁闷的咚咚声,我猛地往后一退,甩下铁锹,不停地急促地喘着气。
  ……
  我已很难回想起当时我是怎样鼓起尚存的一丁点儿勇气,继续我的发掘工作的。我想,那一刻一定是我的潜意识里的某种神秘因素操纵了我的身心,使我极麻木而又极清醒地挖着土。
  随着我的努力,“目标”慢慢地现形了:那是一只镂有五叶花图案的瓷罐子。它约有四十厘米高,上上下下粘了不少泥土、树的支根和接近腐化的树叶。我把它紧紧地捧在胸前,只感到这个家伙很有些沉——不过,我内心的分量可也不比它轻。
  上帝也不会阻止人们实现自己的好奇心的——想到这个说得过去的借口,我猛然把手中的铁锹铲向瓷罐的密封的颈口结合部。瓷片飞洒开来,露出了一层层的蜡纸,这就可见起初埋藏者的谨慎。我毫不犹豫地揭掉了它们,于是祖父信中所说的“罪证”便现出了真面目:
  那是足以让市长大人也瞠目结舌的满满的一罐子珠宝!
  经历了几十年的埋没,却仍被熠熠的光环所围绕!那里面有硕大的南美玛瑙,有剔透的埃及钻石,此外的一根根精美异常的项链和一对对光彩照人的金手镯,那只有在珠宝店的陈列室里才能见上一眼那!刹时我感到自己有点飘飘欲仙了,眼前的美景让我的神经麻痹,让我的神采飞扬。我搂着我的宝贝瓷罐,对着它的脏兮兮的外壳亲了又亲,我感到我抱的就是自己的孩子。我伸手把宝物一件一件拿出来,翻来覆去仔仔细细地看。我发现自己开始理解那些被我们蔑称为“吝啬鬼”的有钱人的所作所为了:人嘛,谁不想多拥有金钱呢?只不过,
  有的人想尽力保住其中的一毫一厘,使之不蒙受损失。我此时扮演的或许就是这类角色,因此对于自己的贪婪的眼光,我感到自己居然也颇有些吝啬。
  我最不能理解的就是这些价值不菲的珠宝居然构成了什么“罪证”!祖父竟为金钱所拖累!多不可思议呀!
  不管怎么样,我此行的任务算是完成了,并且可以说是“超额”完成了。当天,我便搭上了一条路过小岛的商船,肩负着曾经高贵的家族名誉,怀揣着一份丰厚的“遗产”和一卷胡乱拍摄的相片,我依依不舍地告别小岛。我没有向“大骨头”辞行——事实上我避免见岛上任何的居民——他们眼里流露出的热情、诚实和友善让我难以负担。
  我站在船头,傍晚清新的海风徐徐地抚摸着海岛的每一个儿女,一轮弯弯的月牙儿已经加入了星星的队伍,它们把共同的光亮静静地、悄悄地,送给每一个出来打鱼的勤劳的人。海水有节奏地一起一伏,哗哗的歌儿,在悠悠地唱给夜空听。海波涌动着本色的深蓝,那里面折射出的是月光,星光,还有大海深沉博大的丝丝含蓄。它的蓝,是何等的纯净,何等的高寥,所以才会有同样皎洁的来自天宫的朋友与它作伴。望着渐渐远去的孤独的家族宅院和悲绝千古的黑驴山的惨淡轮廓,我的心头似这潮水一般翻涌起伏。我在一种奇异的感动中怔怔地发呆,耳边仿佛响起了那两位“忠臣”的阵阵呻吟。
  我抬起头来,不经意中,意外地发现了“大骨头”和他儿子的身影。他们站在不远处的一条瘦削的小船上。从舱里,“大骨头”取出了那张弥足珍贵的渔网,抖动的双手把它贴在心口。从他一耸一耸的颧骨和肃穆的神态上可以看出他在诵读着什么。他反
  复地吻着渔网,我知道,那是他最亲密的朋友留给他的一生的纪念。我的眼眶不由为之湿润了,情感告诉我流泪不再是一件难为情的事。渐渐地,他们的背影飘了起来,溶入了远方的满天星斗,正如鸟儿又得到了森林的拥抱,人和这个世界显得无比和谐。
  我忽然想起了一首淡雅的诗来: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挥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按理说,我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可此时却长吁短叹起来。一片蓝色的圣地,了却不了生活在现实世界的人的种种欲望。这是造物主不公的地方。
  所有把根扎在现实世界的人,可以毫无顾忌地为金钱和荣耀而生活,他们总是想着能有一天为自己和后世子孙建筑起飘扬梦幻般风铃声的空中花园。我也不例外。我相信这才是我降生到这个世界上,作为一个人的价值的终极体现,也恰恰是我的幸运所在。
  我想起有些虚伪的人,左手才将大把大把的金币银元塞入囊中,却又立即向旁人伸出空空的右手以示清白。好一种捉弄人的巧妙办法!
  饥饿的野狼全身抽搐地倒在地上,它在奄奄一息之时,竟从耷拉的眼缝中朦朦胧胧地瞅见面前的同类已经迫不及待地流下了口水。这是它的命运。它无可指责和抱怨。
  我们也有自己的命运。我们倚靠着一棵大树,它悄悄地,向每个人的心中注入惨淡阴郁的液汁;我们就像是一只只微不足道的寄生虫,紧紧地附着在它之上,满足地吸取它的施舍,才能苟延残喘。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树长粗了,高了,分杈多了,最后还会结出溢着奇美泡沫的娇艳果实。而寄生者呢,在树的呵护下,茁壮成长着。这真是天才般的大手笔!
  颇有些自负的我,漫无边际地想着,想到自己的不俗才智和远大前程,我不禁洋洋得意起来。在心底里,我已决定了复兴家族的方案。其实所谓方案,倒并不复杂,关键是把那些珠宝出手,由此换回的一大笔款子将让任何人也不敢小觑我。那时,我就宣布自己出身豪门的事实,然后打着伯爵的名号大办企业,并要把那家排挤我的小公司逐出市场。凭着不懈的努力,我还会在政坛上有所作为……一个个贪欲犹如遇到了发酵粉,开始在我的心中无限膨胀。一时间,站在船头的我恍惚中有了轻飘直上的感觉。
  在漫天星斗的呵护下,沐浴着夜晚海上的薄薄雾气,惬意的我仿佛在海天相接的朦胧中望到一个似假还真的世界。它轰的为我洞开,把谜一般的空气展现给我看。看着,看着,我逐渐感到体内的某种惰性在起着作用:使自己什么也不想思考,什么也不能思考——于是,我便回舱,一头栽在枕上熟睡了。
  也不知迷迷糊糊了多久,忽然间,我被一阵轻微的晃动惊醒了。原来船已靠了岸。我伸伸懒腰,一骨碌地由床上爬起。透过船舱的玻璃窗,缕缕强烈的阳光刺了进来。我下意识地摸摸装有珠宝的旅行包,还好,都在。想起昨天站在舱外的时候,这包居然被留在床上未去照看,我对自己的不慎难免有了一番自责。
  在下船时,我又碰到了一件不顺心的事。船长向我索取的路费比原先商定好的多了整整一倍!在船上,人家是地头蛇,尽管我极不乐意,但终究还是得摸出这笔冤枉钱,刷的丢在他面前。
  城里的天气燥热得令人很不自在,天空的苍白中渺渺地泛出蓝的底子,于是云朵几乎也很难从浑然一色的幕布中脱颖而出。太阳毫无含蓄地把能量推给世间,以至于柏油路面都在咕嘟咕嘟地发泄着不满。偶尔会来些风,不过热得有点灼烧皮肤的感觉。行人和车辆充斥了都市风景画的一半,另一半的角色则由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和无休止的噪音来扮演。时间逝去的嘀答声在这里人们的耳中分外响亮,一种本质的敏感促使极快的节奏无法“稍歇”。
  我的下一个目标是珠宝市场,为的是把东西卖出手。走了一会儿路,我感到口干舌燥,于是坐在路边的遮阳伞下,跟侍者要了一杯可乐,便咕咚咕咚地喝了起来。喝完后,我潇洒地把手中的纸杯往脑后一甩,乐滋滋地哼起歌来。这时,我感到肩上被谁轻轻拍了一下。我回过头去,身后站着一个约摸六十来岁的小老头,他的脸上滑稽地爬着一粗一细的八字胡,一只圆鼓鼓的红鼻子好像熟透的番茄。奇怪的是,他似乎在努力装出一种与外表不相称的庄严。他一字一顿地说道:
  “先生,你不能向马路上乱扔东西,今年三月颁布的市清洁卫生文明秩序管理执行条例禁止这样做。另外,你随手扔出的纸杯飞向了另一位公民的头部,并且,确切地说,那位公民就是我。我为此郑重要求你向我道歉。”说完,他把双臂交叉在胸前,傲慢地盯着我。
  “见鬼!”我毫不客气地嘟囔了一声,扭过头去。
  背后的那位显然没有预料到他会受到如此的“礼遇”,气呼呼地冲到我跟前,八字胡已经翘得很高:
  “先生,你应该明白,对我这种身分的人说话,是不能用这种不敬的口气的……”
  他的话提醒了我,现在不正是试验贵族名号威慑力的最佳时机吗?
  于是我摆出一副更为矜骄的脸色,也一字一顿地说:
  “你,难道不知道本人是杜特里森伯爵后代吗?
  ”我特地在“杜特里森”四个字上加重了语气,心想它也许会让老头识相地离开。
  可老头并没有理睬我。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只金属制的哨子,憋足了气一吹。我心中暗自好笑——这家伙多像马戏团里的驯兽师啊。不幸的是,他的哨声发挥了威力,为之吸引过来的不是猫狗猴羊,而是路口巡逻的两个着装齐整,一脸威严的地方警察。
  我忽然感到一阵紧张,手和脚不知往哪儿搁。只见两个警察毕恭毕敬地给老头行了个礼:“局长大人,您有何吩咐?”
  听到“局长”二字,我猛的一阵头晕。老头用食指的指尖冷冷地向我点了点,“他,冒犯长上,破坏本城环境,并有,冒充贵族之嫌。”仍然是一字一顿的声音。
  旁边的两个警察看来已是好久没有在上司面前卖弄工夫了,于是我连反应过来的时间都没有得到,就被动作极其迅猛的他们一左一右扣住了肩膀。我的手幸好还有抓住旅行包的力气。
  被这出人意料一幕吓傻的我,在去警察局的一路上,只是呆头呆脑数着脚下迈着的步子,就连路人对我的指指戳戳我也没放在心上。我的脑中一味地窜着这样一句话:“等我有权有势之时,看我怎么收拾你们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
  大约一刻钟以后,我被嘭的推进了警察局的禁闭室,推我的家伙粗声粗气地甩下一句:“待会儿审你。”
  我心灰意懒地朝墙的方向走去,胸口捂着我的包。忽然我的脚被什么绊了一下,连人带包差点摔了出去。我吓得倒退两步,定睛一看,原来地上躺着一个邋遢不堪的人。那人被我从梦中踢醒,颇有些不乐意地抬起头来看我。我们的眼光聚汇到一起,都惊诧地张大了嘴巴,我还失声叫了出来:
  “好你个红头小鬼,靠着老子作后台,排挤我,抢掉我升职称的机会……哈,你也有今天!你知道我是谁吗?不,不要点头,我早已不是以前的那个乔安啦,
  我是马帆里·杜特里森伯爵大人的孙子。懂吗?也就是说我出身贵族血统,
  我马上就会成为首屈一指的富翁,一个有头有脸的上等人!你还瞧不起我吗?
  你还有什么可卖弄的呢?”
  他安静地听着我的话,后来居然低下了头,双手在肮脏的长裤上不住地蹭来蹭去。他的脸涨得通红,对着我,喃喃地说:
  “乔安,你不想知道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吗?前不久,我父亲被人揭发有贪污行为,
  他倒台了。他们说我有很大的嫌疑,因此我被拘捕了。听了这个,你很高兴,是吗,尊敬的伯爵先生?你可以说说你为什么也被关进来了吗?”
  一时我被他所说的话震住了,我不知道自己应该幸灾乐祸呢,还是略显怜悯,不过,对他提出的问题,我只是耸耸肩不吭一声,毕竟这事说出来有失身分。
  他对我的“沉默政策”很是失望,然而,他停了一会儿,继续他的发言:
  “每天夜里,我躺在这草席上,出神地透过那边的窗口望着天空。有时,我会奇怪地觉得我的一切是命中注定了的,总有什么在冥冥之中召唤和引导着我。我有过奢侈快活的日子,那时的我无所不为,做过许多荒唐的事情。想起这些,我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极大的羞辱。你也许会感到惊讶,这个坏家伙怎么有了这么大的变化,其实,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
  “当我仰望星空的时候,我总在想,天上的一颗颗星星,它们仅仅是为了高高在上的虚荣和欢乐而存在吗?它们为的仅仅是向世间的人们证实自己非凡的光辉吗?不,它们不齿于这么做。你看着它们,你的心头会升腾起一种发自内心的宁静。在这种宁静中,我看清了自己的灵魂……”
  他的话有点哲学的味道,我理解不了多少,尽管这样,我还是体味到了其中的一丝迷茫。就这点而言,我有点同意他的看法。
  这时,监禁室的门“咯噔”一声打开了。我被野蛮的警察不由分说地带到了审理室。被称为局长的小老头,像怒目金刚一样端坐在里面,他旁边坐着一个瘦瘦的记录官。我还没坐定,老头就开始发问了:
  “姓名?”
  “乔安·杜特里森。”
  “哪里人?”
  “本地人。”
  “你知罪吗?”
  “我只不过随手扔了一点废物。”
  “你还冒充贵族。”
  “不,我没有,不,我是说,我的确是贵族的后代。我的祖父马帆里·杜特里森是本城的上等人,大贵族。”
  “我好像没听说过什么叫马帆里的贵族呀?”
  正在老头皱眉凝思的时候,记录官凑了过来,在老头耳边嘀嘀咕咕着什么,老头发出会意的干枯的一笑,不知为何,这一笑在我体内划出一道凉气。记录官在得到老头的许可之后,便一路小跑出去。老头用手摸着漂亮的八字胡,他的悠闲使我预感到一些不祥的征兆。也许是过于得意,以至于突如其来的一个强烈的喷嚏使老头差点从转椅上摔下去。为了在犯人面前保护威严,他重重地干咳了两声,整整衣领,摸摸纽扣,然后偷偷地带出手帕,背过身去擦了擦他的红鼻子,接着他继续对我的一字一句的审判:
  “为了确定你是本地公民,把身分证拿出来吧。”
  我暗想,也许出示身分证以后,我就可以重获自由了。于是我忙不迭地拽过旅行包来,拉开前面的拉链,伸手往里头摸。那时我过于想证实自己的身分,加上老头在一旁督促,慌乱之间,原先藏在包内的一块金条露出了澄黄晶亮的身姿。老头看到黄金,全身像中邪一般抖动起来,话语也很不连贯:
  “你,把,把包,拿,拿过来。”
  我吓得出了一身的冷汗。正在我手足无措之时,老头的身手却闪电般的敏捷,他一把夺过了我手中的包。他用颤巍巍的双手捧出一件件珠宝,眼睛贪婪得不肯放过黄金闪出的一丝光泽。这时我有一种本能的冲动,简直想上去一拳把他揍得头破血流,但我克制住了。老头缓缓地抬起头,我看得出他极力想保持自己的庄重,但终归还是像着了魔一样,不住地咽着口水。他的八字胡在这些无价之宝面前,竟软绵绵地栽倒在红鼻子下边。我紧捏的拳头里都是汗,心脏像庙里的大钟一般重重敲响。
  “你,你老实说,这些东西,哪儿,来的?”他喘着粗气,一字一顿地说道,
  并趁机又瞅了一眼珠宝。
  “它们是祖上留下的遗产,难道继承遗产不合法律吗?”伴随质问的语气,
  我急切地答道。
  老头“啪”的一拍桌子,“简直是胡说,一派胡言!一个小老百姓,会有这么多的……是不是偷来抢来的?”
  他无端地指责在我看来绝对是莫大的侮辱。我不顾一切地站起来,向他“呸”的吐了一口唾沫,挥动起拳头,“你再敢诽谤我,我就要你好看!”
  老头显然是被我大胆的举动激怒了。他又掏出了那只哨子,吹了两下。两个警察撞进房里,随即我便被按倒在椅子上动弹不得。
  先前出去的记录官此时怀抱一大叠资料走了进来,他起初很有点吃惊地看了看眼前的一切,然而很快就定了定神。他不动声色,好像什么也没看到。他抽出自己的手帕,在老头的油亮的额上轻轻地抹去了豆大的汗珠。然后,他由那一大叠纸中抽出一份档案,顺从地和老头对着珠宝和档案嘀咕起来,狡黠的眼光中透出杀气。
  老头对他的回复相当满意,有力地拍拍他的肩,而他也不知打哪里变出一包名牌烟,抽出一支递给老头,笑呵呵地为他点了火。接着,记录官征得了老头的允许,用阴阳怪气的声音说道:
  “喂,抬起头来。你再讲一遍,你祖父叫什么?”
  “马帆里·杜特里森。你们到底放不放我?我抗议!”
  “哼,”那瘦子冷笑着,端起杯子呷了一口茶,“你的钱是他作为遗产留给你的?”
  “这还有假不成?”
  “你别叫。我问你,你可知道你祖父马帆里的这些珠宝从何而来?”
  “这是他做生意赚来的。”我一本正经地回答。
  “是吗?你看,这里就有关于你祖父‘发财’的记录,
  我读给你听:罪犯马帆里·杜特里森,系珠宝走私集团主要成员之一。经同犯之揭发,罪证确凿。于×年×月×日处以绞刑。难怪档案里未查出物证,原来它们早就转到孙子的手上了,好一个狡猾的家伙。不过,他想不到,正是他最亲密的盟友告发了他……哈哈……”
  真的?真的?这都是真的?这真的都是真的?白纸黑字记下了祖父如此的丑行?
  走私珠宝就是他信中指称的“投机生意”?那他还提什么“罪证”来引诱他的后代?他干吗不直说呢?他为什么不直说而又告诉我“罪证”埋在树下呢?他就想靠非法的手段来骗取爵位吗?他难道不知道他的所做所为会危害后世子孙吗?
  一个个谜搞得我几乎昏厥过去,腥涩的热血涌到了我的嗓子眼,灼热的脸一阵阵地抽搐,我弄不懂,我这回究竟干了什么啊?
  不久,我重被送回监禁室,最终的判决的下达要拖上一个星期。监禁室里已是空空如也,看守把一个小纸卷交给我,那上面写着:
  “亲爱的乔安:
  “在你受审的时候,我的最终判决下来了:三年监禁。在你回来之前,我或许已被正式转移到一号监狱服刑。
  “虽然你始终不愿告诉我你被关押的真实原因,虽然你对我的悔过表示出十足的冷漠,虽然你说,‘你这骗子,又装什么法兰西诗人’,但我还是真诚地为你祝福。
  “我想说,人是动物,争强好胜并不是他的罪过。人的一生中会有无数场的战役。在真正弥漫硝烟的战场上我们总能保持坚定的立场,因此无论输赢我们总是英雄。但生活的大战场却让人们成为‘英雄般的弱者’,它永远不给我们一个成为常胜将军的机会。
  “对于万能的上帝,我是一个可笑的微不足道的人,因此我过去的生活也不过是一个可笑的实验。
  “可笑的人在他清醒的最后时刻提出一个真诚的建议:你要仰望夜空与星辰,那是天堂般的奇迹。
  “在这里,我或许扮演了一个我没有资格扮演而又十分执迷的说教者。为了这点,我请你原谅我;为了这点,我也原谅你。
  “我们为什么没有成为朋友呢?我们握手吧。
  可怜虫
  你诚挚的朋友”
  在信纸的背面,写着一首诗,涂涂改改了很多处,只能依稀辨出全文:
  我们行色如此匆匆,
  谁也无缘把杯中的甘露啜饮,
  寂寥的夜空里,
  星的脏体在怦怦激荡,
  荒凉的土地上,
  临死的枯树幽幽地哀号,
  人们背着希望,
  却又拄着拐杖,
  天上飘过的浮云,
  也发出一声声的嗤笑。
  那天夜里,我果真站在了窗前,望着漆黑的天空,嘴里哼那首我很喜欢的歌:
  “我是个没人要的孩子,流浪在四方,犹如飘零的花朵。没有母亲的甜吻,没有父亲的微笑,没有人理会我的哭泣。我是个没人要的孩子,IAMNOBODY’SCHILD。”
  ……令人失望的是,天上的星星少得出奇,唯一可见的是那颗明亮的北极星。它照耀下的世界似乎并不安静,但它却永远那么安详。我有幸分到了它撒下的一份光亮,让我感到体内的灵魂仿佛化作另一颗星星,那颗星星,只有我可爱小岛上的夜晚出海打鱼的朋友们才能见到它,也才能不嫌弃它实在微弱的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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