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主页
2


  有时候我想我真是个混蛋,我本该去送送周大汉的,但我却没有。现在我连我俩在哪儿分手、说的最后一句话都记不起来了。我当时受了一种古怪念头的支配,我觉得分别只是一种感觉,而为这种感觉摆姿势实在太傻太累了,我受不了这个。我相信我和周大汉之间有某种默契的沟通,我们心中时刻汹涌着那种向生活迈出第一步的决心是一样的,一切都刚刚开始。唉,但愿周大汉能在某个偶然的机会在天涯海角读到我为他写的这几个字。
  班里为周大汉举行告别宴会的那天中午,我骑上自行车到北京语言学院找我当时的女朋友林红去了。我还没有把退学的事告诉她呢。唉,我真想跟她缠绵一会儿。我当时觉得自己非常非常虚弱。退学之后我能做点什么呢?
  北京这座城市简直没有春天,恼人的风沙过后,你心里刚刚有点暖融融的感触,突然一下子就被又毒又辣的大太阳给晒没了。街上尽是些遵守春捂秋冻规则的鸟男女(早早穿上裙子的爱美的漂亮姑娘除外),满头满脸汗津津的,让人看了难受。我上身只穿了件T恤还是觉得热。
  语言学院有很多外国留学生,白人比较多,可我还是觉得这个学校大多是黑人。黑人真是打眼,看得出来,这些手掌心像蚕豆内皮的穆罕默德们嘴里嚼着口香糖在北京过得挺快活,他们身边还不乏肤色与他们迥异的漂亮姑娘。这些能活动的木炭。
  林红得知我要被处分的消息后乐得前仰后合,我不知道她凭什么这么高兴。她笑完后说:“我才不在乎你怎么样了呢。”
  上初三的时候,林红才从上海转学到我们班。我承认从那时起我就看上她了。这个上海佬。北京的女孩子夏天穿凉鞋总爱穿上袜子,林红不穿,赤着脚走来走去,这很特别,我的目光总是忍不住追随她的小光脚丫。有一段时间我怀疑自己有他妈恋足癖的毛病。我知道林红很自私,班里的男女同学都不太喜欢她这个抠门儿的外来户,可我喜欢。林红长得小巧灵秀,在高大丰满的北京姑娘群里像个可怜的受气包,还发不好卷舌音,可我喜欢她,也许就是因为她的直舌头和小脚丫儿。
  我到语言学院的时候正是午休时间,林红她们楼看门的老太太说什么也不让我进去。每所大学的女生楼里都竖着这样的标牌:男宾不得在~~时段入内。(为了抗议这种对男人自控能力的无端怀疑,我们在北大中文系男生楼也竖了块晓谕女宾的牌子)。我用河南方言对老太太说俺是林红她舅,老太太一眼就识破了我的鬼把戏,并正告我不许耍贫嘴。后来,我终于找到机会趁老太太不注意,猫着腰从窗台底下钻了过去。
  你要是以为女生楼比男生楼干净那就错了,女生楼里总有那么一种怪味儿。
  我敲了门,听到里面炸窝一样喊:“谁呀!”女生在她们的领地内和男生一样蛮横而无聊。
  “冒富大叔,”我说,“是你们的冒富大叔来啦。”我几乎每次都在门外这么说。这一次真觉得是她们的大叔。她们不过是大学二年级的女娃娃,而老子已经正式步入社会了。
  “妈的!他妈的!”我听见她们在里面毫无顾忌地笑骂。这帮小母兽。
  林红趿拉着拖鞋开门出来了,她不施粉黛的样子可不怎么中看,小模小样的,嘴唇也显得太薄。
  “你怎么现在来啦?”林红说,小脸儿都要起皱了,“不是说好晚上去你们家吗?”
  听了这话,我的鼻子忽然有些发酸,我弄不清悲从何来。我干咳一声说:“没事儿,就是想来看看你。”
  “你有病啊,”林红说。这都是我们平素用来应答的话,可今天听来有些不同。
  “算啦,你接着睡吧,晚上再说。”我觉得我他妈一下子快要哭出来了,掉头就走。
  “你在外面等我啊。”林红在后面喊。
  我到了楼下,坐在自行车支架上,点着根烟,抽了两口,心里好受了些。我开始分析自己感到虚弱的原因,这是我在那段时间里经常做的事。叔本华说人的自由程度取决于他对外界事物摆脱的程度,即所谓无欲则刚。而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欲望的集合体,我什么也摆脱不了,比如异性,我是说我真喜欢林红,可我知道我们之间的关系很可能完了,我了解她的为人。
  我事先怎么就没有考虑到她呢?
  林红一路皱着眉头从破楼深处走出来,一出楼台,被太阳一照仿佛变了一个人,欢眉笑眼地小跑过来。这个上海佬。
  “怎么啦,大侠,”她在我的脸上亲了一下,“跟受了多大挫折似的。”
  我把烟屁股弹出去,朝她笑笑:“我告儿你,林红,我退学了。”
  “是吗,退得好,我就喜欢你一不做二不休的样子。”林红咯咯笑着扶住我的双肩,身子尽力地向后倾,“……我下午想逃课,你说咱们去哪儿玩啊?”
  “潭柘寺怎么样?我决心到那儿做一个模范和尚。”我咧嘴笑了一下,身上一阵阵发紧。
  “你情绪有点不对头嘛,到底是谁欺负你了?告诉我我去揍他。”林红夸张地挥了挥小拳头。
  “请站好,林红同志,咱们好好谈一谈。”我把林红的双手交还给她自己,“严肃地谈一谈。”我有点烦躁地说。
  “你到底是怎么了?”林红端正了身体,两只手起初有点无所适从。
  “啊,也不必太严肃,”我试图缓和一下气氛,我知道我的状态很不正常,“林红,我真的退学了,从今以后不再是北大学生。”
  “不开玩笑?”
  “不开玩笑。”
  “唔——”林红双手摇着我的左胳膊,声音像是在嘟哝,“你可别吓唬我,我胆子小。”
  “真的,我不骗你,”我说,“我他妈还上什么劲儿啊。”唉,我真想从她这儿听到几句舒心的话。可我看到她的情绪渐渐低落下来,我的心里也凉了半截,我最怕看到她那张精明的小脸。
  “那不同,”过了一会儿,林红说,声音里充满了决断,“处分是处分,退学是退学。”她老人家说的实在是太正确了。百分之百正确。
  “这我知道,”我说,“可我真的不想再念书了。”我不知道我该怎样解释我的理由。
  "是为哥们儿义气吗?”林红的目光在我的脸上游移着,“是吗?”
  “不全是,”我说,“你知道我对所学专业也没兴趣,读也是白读……”
  “可不读书你干什么呀?”林红打断我,她的重音放在“干”字上,我听得出来。
  “我暂时也不知道,”我说,“我也正准备考虑这个问题。”
  “你真是有病。”林红跺着脚说,“系里批准了?你爸妈知道了吗?”
  “这事儿根本用不着别人同意,”我冷冷地说,但不是冲林红,我是自个儿跟自个儿较劲,“我不上课谁也拦不住。”
  “这么说你已经决定了?”林红抬起脸看着我,她的眼里放出一股寒气,冰得我直想打哆嗦。
  “啊。”我说,觉得有些心虚,胃里也很空虚。“我已经跟系里说了。”
  “你怎么也不跟我商量一下,啊,”林红突然失声喊道,“你心里还有我吗?啊?”
  “我这不跟你说了吗。”我说,“你是第一个知道这事儿的。”我承认,我的确没有考虑她。唉,这种事真让人心烦。
  “可你已经决定了!”林红继续喊,全然不顾我对她作出的轻声的信号,“你真是头蠢驴,你下午就给我上课去!”
  嘿,这下她可把我惹火了,我觉得我的心肠硬起来,这种感觉很舒服。
  “你看你呲牙咧嘴的样子多难看,”我厌恶地瞧着她,“你以为你是谁,我妈呀?”
  “你给我做儿子我还不要呢!”林红几乎要暴跳了,“你滚吧你滚吧,我再也不要见到你!”她最后一句话是几乎用吴方言讲的,听起来像他妈的女蒋介石。
  “好,好,”我弯腰开锁,踢起支架,偏腿跨在自行车上,“这可是你让我滚的。”我骑上车走了。
  我想象着林红站在原地心情复杂地目视着我离开的样子,觉得很悲壮,我控制住自己没有回头。
  我才二十岁,我他妈怕谁呀。我承认当时我就是这么想的。我知道这多少有点无赖。
  同宿舍的家伙都上课去了。这节课是乔姆斯基的《句法结构》。授课的是一位不修边幅的好老头儿。他老人家只要站在讲台上扫一眼就知道徐庄同学又旷课了。他是我们家的常客。不知为什么,我觉得我有点对不起他。上学期期中考试满分40分,我只得了10分。老头儿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期末总评如果有一个人不及格,那就是徐庄同学。”尽管他是带笑说的,但我知道他说到做到,他的意思是“勿谓言之不虞也。”我只好硬着头皮老老实实听课,做笔记,听辅导。期末考试第二天,老头儿让学习委员捎话儿说:“徐庄及格了。”于是全班同学欢呼雀跃。这种有风度的老头儿真有点让人留恋,在此我祝他老人家健康长寿。不开玩笑。
  我把我放在宿舍的有限几本书收拾起来,从墙上摘下我命名为“哑巴”的吉他,把被褥折叠了一下用绳子捆了捆,然后坐在周大汉的空铺板上,点了根烟抽。做这一切的时候我的心情乱极了,我觉得我正在被某种强大的外力死命地向下拖,向下拖。楼道里有一个高年级的疯子用古板的声音重复着一句话,一路走过去:“一个晚上连续七次性交会得肺炎的,一个晚上连续七次性交会得肺炎的——”我真想冲出去给他几个嘴巴子。
  周大汉贴在墙上的书法作品还在,内容是从《孟子》里脱出来的两句话:
        钱吾钱以及人之钱
        妻吾妻以及人之妻
  我不懂书法,可我看得出周大汉的字精神健旺,是他妈大活人写的。周大汉临行前也像我此刻一样软弱吗?我真应该同我下铺的兄弟好好干上一杯。我忽然觉得我再在这个房间里呆下去准会发疯,急忙把校徽、学生证、房间钥匙(我没舍得交图书证)一并放在桌子上,给班长写了个便条,请他代交给有关人员。我实在不喜欢这个阴沉的班长大人,于是在纸条上昵称了他两句混蛋。大一年级的时候我被指定为班长,但很快就被他们架空了,我是说我不想当,我即使想当也斗不过他。我知道这个当了班长的家伙不会介意我的不恭,他他妈既有涵养又有城府,还有使人信赖的责任心。你有时想想几十年后他当上了共和国总理也不算过分。他是那种人。他和周大汉都来自农村,适应环境的能力极强,而且具备人们常说的获得成功的主要条件之一:脚踏实地。
  我昏头昏脑地回到家,把行李、吉他和几本破书扔到屋角,冲了杯速溶咖啡喝。我家有的是好茶,毛尖儿铁观音什么的,都是我父母的势利眼学生送的,我从来不喝。我真恨他们身上那股子装腔作势的清茶气。东瀛弹丸小国日本居然还兴起了什么茶道,嘁,实在是愚不可及。高中毕业那年的暑假,我随同父母去了那个岛国一次,印象大大地坏,我发誓今生今世永远同彼此“撒油那拉”,即使是他们的天皇老子请我也枉然。我家住的是四合院式的老房子,从我记事儿起院子里就有竹子,晚上风一吹瑟瑟作响,很怕人。你要是出生在这样的院子里,就一定会像我一样恨文人气,恨一尘不染。你会常常发出苏东坡式的感慨:“何夜无月,何夜无竹柏?”但少恶人如吾徐庄耳。我真想把院儿里的竹子连根拔掉。说老实话,我向往土匪的生活。比如我读过博尔赫斯的小说《伟大的解放者莫雷尔》,莫雷尔是一个好话说尽坏事做绝的家伙,他扮做牧师给民众布道,他的手下人便在民众聆听上帝之声时盗走人家的马匹财帛。莫雷尔赤着脚一言不发在地板上踱步的样子给我的印象极深。
  我在木制地板上来回踱了几圈步,实在烦闷,就打开电视。可恼的是我一下就看到了穿着雪白衬衣打着花领带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的徐教授正在摇头晃脑地赏析《古诗十九首》。我捺住性子听了几句,他讲的是《迢迢牵牛星》,当他讲到“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时,那神态简直像个好色之徒。我觉得我的脸都红了。我愤愤地关了电视。我不知道我把退学的事儿告诉他,他会是什么反应。有些家长表面上很民主,其实他们是用民主的方式来控制你。不过说句公道话,民主还算是一种比较不坏的做法,如果你能在经济上独立,忍受这种民主就不再是多么难受的事情。林红说你不读书干吗呀,这个上海佬说的有道理,我是得干点什么。一想到我和林红就这么完了,我忍不住有些伤心。她是那种发起嗲来令你根本无法招架的女孩子,可心肠要是硬起来比他妈铅球还硬。除了她我还有一些比较要好的女孩子,可我心里着实有些舍不下她。这个上海佬。我站到大衣镜前对着里面那个穿T恤衫长发披肩的家伙说:“老徐呀老徐,您可真不错,在区区一天之内失了学又失了恋……唉,也罢,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一张白纸可以描绘最新最美的图画。大骗子林彪同志说过:充其量坏不到哪里去。”镜子里的那个傻瓜眉宇间露出了一丝刚毅之色,继而又咧嘴笑了。
  晚上,我煮了两包方便面下了三个荷包蛋,吃完后胃里好受了些,只是右肋隐隐作痛,这几天我抽烟太多了。我等林红等到八点半料定她不会来了(她平时总是八点以前来),便百无聊赖地出了门。
  我知道今天晚上校办公楼礼堂正在上演中文系的话剧,大概没有人再想起周大汉和我老人家了,我们的角色很轻易地被人替换了,这个人生戏剧离了谁都会准时开演。
  我绕过未名湖,穿过林荫小路,看到一对对情侣在树阴里悄悄低语或如傻如呆地接吻。偶尔有一两个挎着大书包的学生匆匆走过。我在一对儿接吻的家伙边上用低沉的声音说了声:“分开了啊。”吓了他们一跳。我自己也憋不住乐了。这应当属于杀风景之一,可以排在“花园晒裤”、“松间喝道”之后,唤作:“惊吓情侣”。
  图书馆东侧的大草坪上,几个怪异男女席地而坐,弹着吉他大声嚎叫,声音粗嘎压抑,像遭受过多大的磨难,其中还包含了一些令人作呕的伪先锋味道。说来汗颜,不久前我还是这类鸟校园歌手中的领衔人物,我们的那个民间团体叫做“哑巴乐队。”嘿,我真为自己难受,我真想走过去告诉这几个无病呻吟的兄弟:“你们丫真傻。”
  我来到第二体育馆门口,看到舞会的告示,便花两块钱买了张门票,拐上二楼舞厅。
  舞厅了挤满了流里流气的家伙,我一眼就看到了两个牲口般粗壮的体育老师,这两个混蛋真是每舞必到。在小公鸡般的男大学生中间,他们的身材真是出众,人也长得帅。彩光球疯狂地转动,照得这些鸟男女像一群幽灵。我溜边儿捡了个座位坐下,烟瘾又上来了,就点了棵烟抽。
  “嗨,学生,把烟灭喽!”
  我刚抽了两口,就受到了舞厅管理人员的训斥。我只好起身把烟拧灭丢进门外的垃圾箱里。这时,从我身边闪进一位穿白色风衣也许是米黄色风衣的姑娘,从侧面看鼻子很挺拔,形象还不坏。可我没心思跳舞,就又坐回原位随着音乐观察芸芸众生。同陌生女孩儿跳舞刺激是刺激,但感觉上总是有点累。我和林红不管什么舞曲只跳两步,搂着一个猫一般轻盈的女孩儿在舞池里晃那才叫棒。我突然口渴得要命,屁股却不想挪窝,只好忍着。学校的舞厅连他妈喝一杯的地方都没有,而我又最讨厌喝汽水。
  一个女孩儿中场摆脱了舞伴在我旁边的空位子上坐下,用小手掌给自己扇着风。
  “聊聊天成吗?”我朝她侧了侧脸说,我平时可没这么粗鲁,我总是自觉不自觉地冲女孩儿献媚,虽然我心里并不怎么在乎她们。
  “可以呀,聊什么?”女孩儿倒挺大方地朝我这边挪了挪。这女孩儿长了一张方脸盘,模样儿很忠厚。
  “我也不知道聊什么。”我说,要命的是打了个呵欠。
  “你不像是一个没有话题的人。”女孩儿笑了,也打了个呵欠,“传染。”她说。
  我们俩都笑了。
  “你干吗不跳舞?”方脸女孩儿问我。
  “累,”我说,“光是看着都累。”我看到那个穿风衣的女孩儿被一个瘦高个儿邀请了。女孩儿脱下风衣,搭在旁边的一副双杠上,露出一件颜色很漂亮的“V”字领羊毛衫。两人的步点却总也跳不到一起。
  “你是哪个系的,可以问吗?”
  “中文系的,你都已经问过了。”方脸女孩儿看样子心情不错。
  “中文系,啊迁客骚人多会于此。”我说。我看到那个女孩儿一脚踩在瘦高个儿的脚上,自己笑弯了腰。我也笑了,指给身边的方脸女孩儿看。
  方脸女孩儿说:“有什么好笑的,我也是那样儿。”
  “那我得培训培训你了。北大中文系女生不会跳舞,给娘家丢人。”我突然来了兴致。
  一走进舞池我就开始后悔了,这个女孩儿笨得要命,浑身肌肉紧绷,步履沉重,简直没有乐感。我笑了。女孩儿小声儿说:“我很容易紧张,你不要笑我啊。”我笑是因为我想起了宋定伯捉鬼的故事。宋定伯路上遇鬼,不得已与鬼结伴赶路。那鬼建议轮流背着跑,鬼背上宋定伯以后发觉他很重,问:何以重?宋定伯说:新死,所以重。如果说女孩儿身重是宋定伯,那我就是那鬼。你要是一不留神,就会把自己绕进去,开玩笑也一样。
  “你是哪个系的呀?”
  “我也是中文系的,最近刚被破格提拔为副教授。”
  “骗人。不过我看你挺面熟的。”
  “面熟吧。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大言不惭地说实话,没想到一开口就受了挫折。”
  “真的吗?”
  “真的。这句是假话。”
  跟我跳舞的方脸女孩儿被同伴叫走后,我再也打不起精神重找舞伴儿。这时我发现那个穿风衣的女孩儿也不见了,她一直在跟那个瘦高个儿跳舞。也许这两个厮早他妈花前月下去了,这种事儿在校园里并不少见。我问了一个戴手表的家伙,知道终场时间快到了,就走出了舞厅。我真希望我能在门口遇见林红,我本指望她会到这儿来找我的。
  尽管已到了初夏,夜风还是有点凉,我开始向往被窝了。让一切烦心的事统统见鬼去吧,觉儿我们还得踏踏实实睡。我打着呵欠走到二体拐弯处,冷不丁看到穿风衣的女孩儿正同瘦高个儿站着说话。我立刻停住脚步,在离他们大约两米的地方点着了一棵香烟。我听到女孩儿说:“对不起,我真的要走了。”瘦高个儿好象有些恼怒地说:“好吧。”自个儿先扭头走了。我知道是我妨碍了那厮的攻势,我为我的隐秘的侵略行为窃喜。女孩儿裹紧风衣向相反的方向走去,正好与我同路。一个人夜行看到另一个夜行的独身女孩儿,总忍不住想搭讪几句,尤其是在这种花园般的地方和猫叫春的季节。我他妈很少放过这种机会。
  “嘿,你好。”我说,我快走了几步,同她保持平行。女孩儿看了我一眼,没有回答。
  “跟你的骑士分手了?”我说,尽量使语调不油滑,但又不失亲切。
  “什么骑士啊,”女孩儿说,“我也跟他刚刚认识。”听口音她可不像北京人,倒是够坦率。
  “你可不是北大女孩儿。”我开始胡诌,说半截话就打住,这叫悬念。
  “北大女孩有记号吗?”女孩儿歪过头感兴趣地问。
  “有,当然有,”我说,“北大女孩儿跳舞要是遇见流氓,就敢抽丫嘴巴子。”
  “是吗,真有意思,”女孩儿笑道,摇了摇头,好象在回味抽人嘴巴子的滋味,然后嘟着嘴说:“我可不敢。”
  “刚才那家伙对你非礼了吗?”我问,“尽管说,没关系,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们一定处分他。”
  “你是干什么的呀?”女孩儿又笑。
  “我?北大道德委员会会长,”我说,“怎么,你不相信?我知道我长的比较年轻,不大容易服众。”
  “知道我现在想什么吗?”女孩儿说。
  “才出狼穴,又入虎嘴。”
  这次,穿风衣的女孩儿大笑起来,那笑声简直是凭空而来,把我吓了一大跳。我忽然发现我他妈几乎不会笑,我是指那种出声的由衷的大笑。
  女孩儿的话开始多起来。
  “刚才那个人还说自己是什么博士,”女孩儿说,“什么狗屁博士呦,刚刚认识就向人家求婚,简直是开玩笑嘛。”
  “我觉得你有点冤枉人,”我说,“一见钟情没什么不好。”
  “那也不能上来就亲人家呀,”女孩儿说。妈的,不知为什么,我倒有点不好意思。
  “那他很不应该,”我说,“可以下结论了,那孙子是一坏人。”
  说着话,快到北大西门了。
  我停住脚步,女孩儿也跟着我停下来。
  “我们该分手了。”我说,“你去哪儿?”
  “人民大学。”女孩儿说。
  “噢,合着到北大串亲戚来了,”我说,“碰上一个不知羞耻的表兄,弄了一肚子火。”
  “不是,”女孩儿笑道,我真不知道这女孩儿为什么这么爱笑,“我不是人大的学生,我在外地念书,昨天刚到北京,住人大一同学那里,我从小就仰慕北大,所以急着跑来看看。”
  “那你就不该进该死的舞厅,”我说,“你不知道北大夜景有多美。”见鬼,北大夜景跟你有什么关系呀老徐,你丫已经退学了。
  “只好等改天了。”女孩儿说,“再见。”
  “再见,”我说,但没有动窝儿,“听我说,你要是肯把风衣借我披上,我可以陪你看看未名湖,只有一步之遥。我有点儿冷。”
  女孩儿站在原地看了我一会儿,她的鼻子的确长得很神气。
  “好吧。”她开始脱风衣。
  我把她的风衣的两只袖子绑在脖子上,感觉暖和多了。我们拐向通往未名湖的小石桥,我的头脑活跃起来。
  “那,”我说,“你可不要随便把谁当作坏人进而怀疑人生,瞧,我就是一个见义勇为
  的好青年,路遇不平,拔那什么相助。”
  那个夜晚实在不错,弯月挂在西天,树影婆娑,从地心传来的季节的暖意包裹着我们。女孩儿简直被未名湖的夜景迷住了,不停地用方言感叹词抒情:
  “哇!”
  “耶!”
  我陪她慢慢地沿湖行走,并不搅扰她。我在这湖边生活了二十年,也没体会出多少好处来,我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我试图用陌生的眼光重新领略未名湖的风光,却办不到。我只能回忆起我们中学时代围着未名湖越野赛跑,一个个累得臭死。
  在迈上通往湖心岛的石级时,我对女孩儿说:“你要是害怕,可以拉住我的衣服。”女孩儿顺从了,不过没有照我的话做,而是挽住了我的胳膊。树阴里有一对儿恋人在接吻,我俯下身在女孩儿耳边小声说:“瞧,除了自然景观还有人文景观。”女孩儿轻轻捏了一下我的胳膊。我敢打赌,那时我一点邪念也没有。
  我们在湖边的一张长木椅上坐下来。女孩儿把头靠在了我的颈窝儿里。我知道她不过是借我的身体用一用。我把她顺过来抱在怀里,用她自己的风衣盖住她的上半身。女孩儿的眼睛不大,但是亮晶晶的,很好看。我用嘴唇碰了碰她的额头,她把眼睛闭上了。
  “对不起,让我在未名湖边做个梦。”她小小声说。
  湖面上波光粼粼,博雅塔的倒影在水中形成优美的曲线,空气中有一种甜丝丝的气息沁人心脾。一霎时,我觉得自己退学可能是个极其愚蠢的错误:多少人梦想到这块地方来念书还来不成呢。这个念头弄得我非常沮丧。我歪歪嘴角,驱走了这个软弱的念头。我有点想林红,想得浑身难受,但我忍住没有动。我低头看看怀里这个不知名姓的异乡女孩儿,觉得自己像她亲爹。女孩儿的小嘴歙合着,鼻息均匀,看样子居然真的睡着了。
  大约过了一万年,女孩儿醒过来了,在我的下巴上亲了一下,说:“谢谢你。”
  “嗨,”我说,忽然打了个冷战,“今天你可以到我家去住,就我一人。”
  “不啦!”女孩儿从我怀里跳下来,在地上跺了跺脚,“让我永远记住你和这个夜晚吧,我已经把你编进梦里去了。”
  “好吧,”我说,我真有点困了,“我们家就在附近,我用自行车送你到汽车站去。”
  当我送走异乡女孩儿,回到家门口时,几乎吓了一跳:我看见林红从斜刺里骑车冲过来。
  “……你怎么现在才来?我都等你一晚上了。”我说。天知道我当时是多么的心虚。可是我做什么了?
  “我没有坏你的好事。”林红煞住车闸,脚点着地愤愤地说,“徐庄,我……我忍到现在只是想告诉你一句话:我为过去的日子感到……羞耻!”
  “……”
  “你给我回来!……”
  我无望地大喊。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