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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大街上,七旬老翁遭拳打


  今年1998年,东南亚发生了经济危机,各国的钱皆在贬值。我们中国的领导人,多次声明人民币不贬值。我相信我国领导人的声明,我公司放在银行的钱,可以高枕无忧了,我的公司不会破产了。不过,十堰市政府为了整顿市容中貌,组织联合检查团,在清理大街上占道摆摊的过程中,那黄春云开的“黄家姐妹鲜花店”,占据大半边街道的霸道行为,由于我向市长写举报信,从而遭黄春云的拳打,却加深了我的悲凉情绪。
  说实在话,我十堰分公司下面的鲜花摊位,虽然向城管部门办了《摊位证》,但也属占道经营。尤其是爱心鲜花公司的发祥地——市广播电视局大门前的鲜花摊位,一直占道经营到今年。市政府联合检查团清理这一不良行为,我便给分公司副经理高淑君打招呼,命令她将广播电视局门前的鲜花摊位,退至大门附近,不要占道。高淑君原是第一批进公司的人,她长期担任送花队的队长,在小化任十堰分公司的经理时,提拔她为副经理。
  可是我发现高淑君对我的这个命令,有时执行,有时不执行。追查原由,她向我说:“我们前天听了你的命令,将鲜花摊位退至大门附近。但我们到黄春云的花店前面一看,她的鲜花摊位仍然占了大半边街。”
  我说:“你们不能向坏的比,要向好的比,我的命令一定要执行。”
  高淑君说:“董事长,你领会错了,我不是向坏的比。”
  我见高淑君顶我的牛,不执行我的命令,我恼火,怒吼着她说:“黄春云占道经营,你也要占道经营,你这不是向坏的比,是什么?我怎么领会错了?”
  高淑君不敢顶我了,仍是嘴巴撅得高高的,两眼望住地面不做声。她的思想没有通啊!我便向其他几名卖花小姐了解情况,了解到高淑君思想不通的原由。
  黄春云那年用我“爱心礼仪鲜花”的商标,叫她在我公司当卖花小姐的妹妹黄秋云,在家里训练了几名招聘的小姐,混水摸鱼摆了也是所谓的爱心礼仪鲜花摊。由于工商部门依法干预,她才罢手,一心一意搞她的公职工作去了。但说她一心一意搞她的公职工作去了,这只是我个人的估计,实际上她仍然是意马心猿,不安心本单位的公职工作。她始终觉得公职工作,工资太少;在别人的领导下,没有当老板的味儿。她那次的失败,满腔气恼,无处发泄。恰逢她的丈夫犯了她,便将气发在丈夫身上,打丈夫的“突袭”:从丈夫的背后,以她身躯高大的优势,想三拳打死镇关西。这里我要说明的是,她的这位第一任丈夫,不是水浒传上的镇关西,也没有被黄春云打死。丈夫只是坚决与这位凶狠的妻子离了婚。当她丈夫拿到离婚证后,口里说着四个字:“谢天谢地。”
  黄春云身体高大,在学生时代,曾经是足球运动员,一个人打两个男人,是件轻而易举的事。现在她已经是30多岁的女人了,第二任丈夫比她小10来岁,真是人间少见的老妻子,少丈夫。她看见经营鲜花赚钱,又见退休老人曹厚树兴起爱心鲜花之后,全市开了许多鲜花店和鲜花摊位,她便与在广州打工的妹妹黄秋云通电话,姐妹商定:由妹妹广州空运鲜花,她在十堰城区开了一个鲜花店。这次,她正式向工商部门申请了《营业执照》,店名叫做“黄家姐妹鲜花店”,她本人也辞去了公职。
  湖北十堰市人际交往使用鲜花,虽然是我提倡起来的,但我对自己的母市,没有垄断的想法。在第一篇报导我提倡鲜花的记者林鄂平的文章中,便谈到了我的主张:十堰市的鲜花行业,应是群舟竞渡,或者满园春色,而不应由我一人划船,或我一枝独俏。我的道理,是独木不能成林,我一家“爱心鲜花”,形成不了气势。要有多家鲜花店,才能形成气势。因此,我对“黄家姐妹鲜花店”,像对待全市其他鲜花店一样,各做各的生意,互不干涉。何况,我将业务的注意力,转向了全国,走出十堰市到底有限的鲜花市场,到上海J匕京等大城市去占领市场了。
  而今年的联合检查,却发生了怪现象:检查人员对黄春云的占道经营,视而不见,偏偏要没收我有《摊位证》的鲜花。尤其甚者,将我的鲜花摊位上的鲜花,砸在地下,而附近黄春云的占道摊位,却自傲然不动。检查人员在她的占道摊位面前,走来走去,视若不见,不闻不问。我了解到这种情形后,仍然认为我是退休的老干部,应该起表率带头作用,便向高淑君下死命令,将广播电视局门前的鲜花摊位,经过广播电视局领导的同意,退至大门内面。我想这是对联合检查的拥护,也是想起带头表率作用,让市容市貌没有占道的乱现象。
  但是,黄春云神通广大,能使检查人员对她占了大半边街的占道经营,仍然是视若不见,不闻不问。到了这时,我才向市长写“人民来信”,信告联合检查团内少数人员的不文明执法和不公正执法。我说是少数人员,并不是故意缩小“信告面”,而真正的实际,确仅是少数人员,因为我的卖花小姐们都说:“我们看见大多数检查人员也在批评自己检查团里的这些少数同志不文明、不公正的行为。”
  更为明白的是,我向市长写“人民来信”,是信告这少数的检查人员执法不文明、不公正,不是信告黄春云女士。尽管是由于我向市长写了信,联合检查团才勒令黄春云,将她的鲜花摊位退至她花店门外的台阶上,但这是公正执法。联合检查团并没有要求她按照市长的要求,一律要在店内经营,尚让她在店门外面经营,黄女士不应该恨我、打我呀!
  我真没有想到黄女士会来打我的“突袭”:一天上午9点半钟,她来到我的花店门前,嘴内一边骂着我,一边将她的大拳头,连续猛击我的头部,打得我眼迸金星,前额出了血。这时,高淑君闻声从店内走出,黄女士对她也来个“突袭”,一拳将高淑君打倒在地,手脚朝天。
  我在昏迷之前,尚能向旁边的商店呼喊求救。其实,旁边商店已经有了几位,看到了黄女士当街拳打年近七旬的老人的全部过程。我一高喊,围观的人多了,直到这时,黄女士带来的一名男子,才拉着黄女士扬长而去,后面还跟着一名女子。
  我的头脑尚能模糊知道向几百米外的巡警岗亭走去,能模糊知道要去报警,能知道这是社会治安案件,不是民事纠纷案件。
  我走了几十步,心里想呕吐。但早晨没有吃东西,心里想呕吐并没东西吐出来。可能是脑神经受了损伤,我昏迷了,一屁股坐在街道的花坛上,不知自己在哪儿了。
  据后来高淑君对我说:“当她被黄春云一拳头打倒在地上,她想从皮包内拿出手机报警,被黄春云带来的一名男子,将皮包按住。等到高淑君找到我,我也从昏迷中醒了过来。她连忙搀扶着我,到巡警岗亭报警。巡警值班的小王小李,见打人凶手已经走了,又见我的额上有血,便叫人扶我到派出所去报案。
  到了派出所,我完全清醒了,向派出所的所长述说了被凶手当街拳打的过程。这位派出所的所长做了报案登记,见我的额上有鲜血,忙叫高淑君照护我到医院去治疗。医院外科经过检查,收进住院治疗。医院诊断为:“头面部软组织伤、脑外伤、鼻部皮肤裂伤、脑外伤后综合症”。1999年、月12日住进医院治疗,其间发生了两次恶化,外科医护人员经过全力抢救,才脱离生命危险,连春节也是在医院外科的病房里度过的。到了春节过后,阴历正月初八日(阳历2月23日),医院才用“家庭病床”的治疗方案,让我回到家里,由医护人员,按时到我家里,医治送药。出院时,住院费结算为删多元,我叫爱文付了钱。我向爱文说:“派出所会要打人凶手向我赔礼道歉,出医药费的。”我说这话时,想起了那一年杭州的那位民警,处理这类伤人事情,没有使矛盾激化的高水平。
  住院期间,大年三十那一天,爱文要接我回家过团圆年,然而医师不准我离开病房,担心发生脑出血,抢救不及。
  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开始了,我因为脑损伤造成的头晕、脑痛、眼花,不能看电视,来了儿个值班的护士为我表演唱歌跳舞节目。演了几个节目后,我向他们说:“谢谢!你们快到值班室去看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不能因为我不能看春节联欢晚会,你们也不看。”
  在我住院治疗脑外伤期间,市政府的一位科长,用我“人民来信”上写的高淑君手机号码,打电话叫高淑君去,他向高淑君说:“你们董事长的信,市长非常重视,批示要我们对少数检查人员不文明、不公正执法,做调查处理。我们做了调查,调查的结果,证明你们董事长信中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我们要联合检查团向你们公司赔礼道歉,并对损坏的鲜花给予赔偿。”
  高淑君到医院我的病房向我说了后,我老泪盈眶。我向高淑君说:“不要赔偿了,这些少数检查人员不文明和不公正的执法,经过教育,也会变好的。”
  同时,我觉得向市长写举报信,因而受到黄春云女士的当街拳打,这是一个社会治安问题,这是一个拳打年近七旬老人的问题,这是一个保护举报人不受报复的问题。我应该向市长,再写一封“人民来信”,结果,我又向市长写了一封“人民来信”。
  这封信,不是信告联合检查团的少数检查人员,这件事已经完结了,也不是信告黄春云女士,因为当街故意伤害年近七旬老人是真正的事实,围观的人们看得清清楚楚,这都是容易处理的案子。而我信告的却是管黄春云那片街道的一位警察同志,是他将一个很容易处理的小小治安案子,变得大大复杂起来。
  市人民医院诊断为脑外伤后,当天下午,我分公司的女副经理高淑君,将市人民医院的初次诊断书,送到派出所。派出所有位同志向高淑君说:
  “由管那一片街道的一名警察,负责调查处理。”
  黄春云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众目睽睽围观之下,故意当街拳打年近七旬老人,扰乱社会治安,是打人凶手;我被打得额头下方出血,是受伤人。泾渭分明,这位片警是容易断定的。何况打人现场,有姓陈的男女人等围观,有向第三者取证的可能。更何况不久,公安部门的法医鉴定中心,经过法医检查,结论是:“伤者头面部损伤,此伤程度偏重。”法医的伤证确凿,我是被打人。
  然而,这位片警首先不是找受伤人调查,看受伤人伤情,而是首先找打人凶手黄春云调查。在两天之后的1月14日下午,找我的女副经理高淑君,述说他的几点想法:一是说,黄春云根本没有打我;甚至说黄春云根本没有到我的店前,不会发生打我的事。二是说,黄春云是个女人,你的董事长是个男人,哪有女人能打得男人住院?三是劝我的女经理:“叫你的董事长出院,医疗费不会有人出。”四是完全按照打人凶手矛盾百出的谎言,向高淑君说:“黄春云在1月13日,同你吵过架,你的董事长还向她黄春云赔过礼。”这是想将故意伤人引向纠纷吵架。
  这位片警过了四天之久,1月16日才到医院同我见面,见到了我额头下方的伤痕和鲜血,但他却若无其事地说:“可能是黄春云用指甲划破的吧?”
  一直到今天,打人凶手逍遥法外,视当街拳打年近七旬老人为无事,而我则被她打到医院的病房里,医护人员辛苦抢救。
  我知道我市政法部门,关心老人命运,关心社会治安,关心保护举报人不受报复,敢于见难勇上,不怕取证艰难,从而为老人申张正义。这个打人凶手,触犯了三方面的法律:1、治安法;2、老人法;3、保护举报人不受报复的有关法律。
  这件当街拳打年近七旬老人的社会治安事件,惊动了报社的负责人。他派一名叫做张巾帼的年轻女记者到医院找受伤人采访,找打人凶手采访。这位年轻女记者还没有结婚,年轻得见了比她高大的黄春云,不敢采访;年轻得思虑重重,想前想后,不向我采访,而去向那位片警采访。
  年轻的女记者张巾帼,到公安派出所找到了那位片警,那位片警向她介绍说:“是黄春云同高淑君为着生意竞争吵架,完全是平常吵架的纠纷,黄春云讲:当时她同高淑君吵架时,曹厚树还向她黄春云赔礼道歉。黄春云根本没有打过曹厚树。”
  张巾帼听了,这是曹方没有理的吵架纠纷。现在曹厚树故意装伤住院,我差一点被栽进了反对这位警察的陷阱。她连忙回去向自己报社的负责人汇报,根本不来向我受伤人采访了。
  不过,这位年轻女记者,有值得人们敬佩的地方。她敢于去找当时现场围观人采访,并带去了微型录音机,将几位围观人提供的、黄春云当街拳打年近七旬老人的证词,录进了磁带内,更将这录了音的磁带,给了我们女副经理高淑君。你,年轻的女记者张巾帼,你还是尽了你记者的社会职责,敢于用微型录音机,录下第三者的证词;也敢将这录音带,交给受伤人的一方。
  报社负责人要这位年轻的女记者,一定要去采访黄春云,但是,胆小得可爱的张巾帼,直率地向自己的这位领导同志说:“那黄春云身高体大,腰粗膀宽,我不敢去采访她。”
  我的女副经理高淑君态度又如何呢?她向卖花小姐们说:
  “警察是告不得的,他可以传你到派出所的房子内面,用电棍狠打你一顿……。但是,但是,我已将我两岁儿子的抚养责任,交给了他的爸爸,准备随时随地被传去派出所受打。但是,但是,小姐们,万一我被打死了,请你们作证,证明我死得不明不白。”
  高淑君,请你不要怕,我将1月28日《楚天都市报》的一条消息,抄录给你。你看了之后,便不会怕了。”

    本报成都消息:1月18日,在四川省简阳市城南派
  出所门前,几名男子在警察陈钢的带领下,痛打一名妇
  女。陈钢是城南派出所治安科的警察,被打的妇女是周
  先夫的妻子。几天前,周先夫被带到派出所,被陈钢带人
  殴打一顿,并罚款4700元,然而,周先夫始终不明白,自
  己为何被打被罚。18日这大,他和妻子找派出所申诉情
  况,陈钢否认打过周。周妻认为陈钢这样的答复,是不能
  令人心服的,于是她一个人找陈钢讲道理,所以,便发生
  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事有凑巧,痛打弱女的现场,被“今晚8:00”的记者
  拍摄了下来。25日晚,成都电视台以《一起执法纠纷》为
  题,披露了此事。节目播出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
  响,许多愤怒的市民,致电指责陈钢的行为。省公安厅长
  吕卓,当晚看了节目后,立即指示由省警务督查队队长吴
  川带队的四人调查组,连夜赶赴简阳调查此事。
    26日凌晨1时,省公安厅督查队长吴川,宣布吕卓
  厅长指示:陈钢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调查,对相关人员,也
  要严肃处理。26日上午8点钟,简阳公安局干警,集中
  观看了陈钢上演的那幕痛打弱女的“武打戏”。26日上
  午9点钟,城南派出所所长谢有国、教导员曾昌明带着民
  警陈钢,专程去向周先夫及他的妻子,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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