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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意志的较量(之一)


  读完《审判》这部书,我们陷入一种深深的困惑之中,我们面对着一个最大的疑问:法的意志究竟是什么?法到底是要K死,还是要K活呢?故事的结局已经表明了这种意志,也就是说,法要K死,如同K一直理解的那样。然而在漫长的过程中,K遇到了那样多的引诱,那样多的希望,那样多的突围的缺口,它们都在反驳着上述单一的结论;它们不断地用暧昧的语气告诉K,法要K活,活着来体验罪,而不单纯是为了最后的惩罚,如同K一直在下意识里隐约感到的那样。法的意志的矛盾一崭露出来,永恒的较量就由此开端了;又正因为它是一个矛盾,底蕴才显得深不可测;人可以追索、叩问,但不能从单方面下结论,它是一股能动的力,由两股相反的力合成,并通过这两股力的扭斗和撞击向前运动。在形式上,K最后死了,似乎死更能体现法的意志,但留给读者的思索却是关于活的思索。不然为什么要写这个故事呢?
  法的矛盾意志就是K的矛盾意志之体现,这种双重的意志使他在追求尘世享乐的同时不断地向往着那种纯粹的境界,他总是站在两界之间,很难断然地说他到底更爱哪一边。严厉的理性将他往死路上逼,邪恶的欲望让他抓紧时间生活,就这样向往着、向往着,在堕落中耗尽了生命,一步步临近那真正的纯粹。诗人要描述的,并不是真正的纯粹(那是无法描述的),而是对于纯粹的想象,这种想象又只有在最不纯粹的生命活动中才可以实现。这样,每一种生的冲动都成了向死亡的靠近,绝对的区分成了不可能的事,但我们仍然可以从事件整体中,从K的身上区分出两种相反的法的意志。
  仔细地体会K的精神历程,我们不由得会感到,总是有两个K在对同一件事作出判断。一个是遵循逻辑的、理性的K,这个K要弄清事物的原委,要改善自己的处境,要对自己的生活加以证实和规定;另一个则是隐藏的、非理性的K,这个K挑起事端,让欲望泛滥,从而自己践踏了自己的那些规定,不知不觉地把自己搞得罪孽深重。因为有了这种分裂,内审才启动,表面的沙D部的审判实际上是内审的投影。这场内耗的持久战中,究竟谁胜谁负是没有结论的。从结局来看似乎是最后矛盾激化,对生命的认识战胜了生命本身。但结局只是叙述故事的需要。
  有了内审的需要之后,受审就成了一件真正严肃的事。在法的范围之内,人无处可逃,连自杀也不可能,人唯一可做的就是活着反省;任何脱离宗旨、分散注意力的行为都是法所不允许的。法无处不在,但法又是抽象之物,空洞之物;它必须由犯罪人来实现它,充实它;它用优待的方式促使人犯罪,而它对罪犯的要求只有一点,那就是绝对的罪孽感。法既高高在上,统一而严密;法又深入人。乙,用缺口吻合着人的欲望。这种二重性也是人的本质的二重性。两个K在漫长的纠缠与斗争的历程中,不断批判地实现看法——人的本质的象征。
   
第一章


  一、看守和监督官等人

  K在一天早上醒来被困在自己的房间里。法派来了几个对他进行启蒙的使者。这几个人以冷酷的面貌出现,捍卫着法的尊严;他们傲慢已极,绝不通融,逼着K接受目前的处境。但这只是K最初的感觉。如果我们再深入地探讨一下,就会发现,从事情的初始,就有很多暧昧之处。也就是说,法并不是像他的使者宣称的那样铁板一块,而是十分暧昧的,这种暧昧里深藏着法的最终意图。
  看守起先说得十分吓人:他被捕了,只能呆在自己的房里不动,早餐也要由他们给他送;任何身份证件对他的案子都无济于事,他除了老老实实地集中注意力考虑自己的案于外,什么也不能做。假如K相信了看守的话,后面的戏就没有了。K理所当然地不相信看守的话,他一意孤行破坏原则,只因为原则太荒谬。不过他又不是绝对不相信看守的话,在他内心深处还是害怕惩罚的,所以他的行为总是留有充分的余地;他不敢把路堵死,他的潜意识里已隐约地感到了这种特殊的法律的存在。同样,看守也并不像他们自己说的那样坚持原则,他们并不要盯住K不放,而是采取比较宽松优待的看守方式。他们这样做或许也是为了给K留有余地?为了不把他的路堵死?或许竟是为了看K的好戏?既然法是那样可怕,为什么他们在看守K时又如此随随便便呢?
  看守们的奇怪态度就是法的态度,铁面无私的表情暗示的是挑逗,挑逗暗示的是铁面无私。K当然立刻感到了这种暧昧性,于是自己也立刻变得暧昧起来,既害怕法,服从法,又时时不忘违反法,向法挑战。外部和内部的两个审判过程就同时开始向前演进了。
  接下去便是同监督官相遇。监督官比看守们更严肃。K在被叫去见他时甚至必须要穿一身庄严的黑衣服,在他面前也不能坐,只能站着说话。可是他在审问K时玩桌上的火柴盒,对K的申辩爱听不听的。当然他的行为并不影响法的严肃性,K也绝对不会因为监督官的这种态度有所侥幸。被他的态度所激怒的K又受到对面街上三个邻居的刺激,出于火爆的脾气就要同刚刚隐约意识到的法较量一下了,他想抹杀法的存在。这时看在眼里的监督官就说话了,他斩钉截铁地告诉他:法是抹杀不了的。他的声明使得K体内隐蔽的那个自我抬头了,K碰在法的铁壁上,主动屈服了。当然屈服是暂时的。监督官降服了K之后,马上又给了K一种优待。原来法根本不是要真正逮捕他,把他关起来;原来早上发生的一切都只是做做样子的。监督官告诉他可以自由行动了。他甚至早有准备,还派了三个银行职员陪K去银行工作,免得K因为迟到而引人注意。他这种别有用心的体贴又同他刚才的强硬形成对照。他并且告诉K:他的日常生活一切照旧。是啊,一切照旧,法离不开生活。但与此同时,一切又完全不同了,变化的只是人内心深处的东西,是人的眼光,人的感觉。这就是法的奥秘。监督官的审讯是为了教会K幽默的机密,这是人间最高的机密。遗憾的是,表演幽默者不能在同时意识到幽默,这大概是K作为表演者的先决条件。说到底还是这种幽默太严肃太认真了。人必须先在绝望中挣扎,然后才能在意识里(或潜意识里)嘲笑这种挣扎,否则幽默便失去根基了。由于法的这种安排,K一直到最后也没有学会这种幽默。监督官与K的较量不就是K内心那两个自我之间的较量吗?谁会是赢家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战火已经点燃了。

  二、房东太太

  K必须向房东太太作个交待。为什么?有谁逼他了吗?K的动机不能往里面追究,硬要追究的话恐怕只能说他在默认中向法屈服,而他自己却认为此举是要抹去事件的痕迹,也就是抹杀法的存在。这又回到了他的老矛盾上。处在法的掌握中的K被这样的矛盾心情撕扯着,怎不似惊似乍,鬼使神差!房东太太当然没有使他的愿望落空(如果他从理性上知道自己的真实愿望是什么的话)。经过那样一场半是误解,半是下意识里的追求的谈话之后,K被她彻底拖下了水。这种事谁能断定呢?完全可能是K自己要下水!是他自己主动找房东太太讨论早上的事件。他憋不住了,一定要把他内心的矛盾对一位老年妇女倾诉。谁知道他这样做是不是为了谋求某种快感呢?尔后他又出于隐秘的嫉妒心带头挑起对毕斯特纳小姐的不满;而当房东太太果真大肆诽谤毕小姐时,他又装好人对房东太太大发脾气。他心里到底有什么鬼呢?他是来忏悔的,可是一边忏悔,一边又在犯罪,就好像仟侮是犯罪的借口一样。他卑鄙地将房东太太关在门外的举动,也许就是当初他找她诉说的初衷?要知道这一关门的罪行使法的存在又一次得到了确立。房东太太真不愧为幽默大师,幽默得K见了她就害怕,觉得她实在难缠。世界上什么东西最难缠?灵魂黑暗深处那个鬼精灵最难缠。K躲得了房东太太,躲不了自己的灵魂。况且,K究竟是要躲它还是要找它,也是难以断定的。一切都是似是而非,说不清道不明的。然而从房东太太一本正经的、甚至痛苦的表情来看,她又不像是在有意识地幽默。那么到底谁在幽默呢?房里只有两个人。应该说是不能出场的法在幽默。房东太太也是在表演幽默,或者说她在促使K意识到幽默。她和监督官承担着同一项任务。怪就怪在这种可怕的幽默不是为了消除K的反抗意志,倒是为了维持他的反抗活力。每幽默一次,反抗的情绪就愈加强烈。体内的怪物到底是要否定生存的意义,还是要肯定它呢?里面的戏和外部的戏是如何受制于同一个导演的呢?困惑的K又进入了第三幕,即同毕斯特纳小姐交手。他在第三幕里的表演令人啼笑皆非。

  三、毕斯特纳小姐

  仍然是鬼使神差。明明房东太太已经让他看过了毕小姐的房间,从当时看到的情况来看一切都回归到了原样,K根本用不着再向她道歉,但是心里有鬼的K还是顽固地要等她回来,他想同她谈谈。谈什么?显然是要谈他心里的鬼,而不是真的要道歉,道歉只是个幌子罢了。他在焦急中等来了姑娘,一个非同一般的、明白底细的姑娘,一个最能洞悉他的欲求和嗜好的姑娘。毕小姐的每一句话都似乎是种挑逗。她要让好斗的K毫无保留地袒露出矛盾,她要让他纠缠不清,陷入不不可收拾的境地。而看起来,她又的确是无辜的。她当然不能对K的沦陷负责,明白底细并不是她的错。一个自己要往泥潭里跳的人,旁人对他当然没有责任。原来K是自己一味下意识地要沉沦,而且他的举动给他带来那么些隐秘的快感!他迫不及待,一心要重温早上的事件。他在毕小姐这个灵敏的旁观者面前再现了早上的情景,从否定法的初衷出发,进一步地证实了法的存在。又因为这违反初衷的证实,因为表演过程中犯罪感的加强,他变得玩世不恭,变得破罐子破摔,因而一不做二不休,痛快淋漓地亵渎起法来。来自下意识的动力让他犯下弥天大罪,从而实现了法的意志。可以说,从头至尾K的举动都是暧昧的,异想天开的,自相矛盾的。每次他产生一个愿望,其行动就同那个愿望相修,行动的结果就同那个愿望相反。而他到底要达到什么目的是很难理解的,就连自己也搞不清。一开始似乎是要道歉,当道歉的理由成立时却又没有道歉;相反念念不忘的是要在毕小姐面前演戏,演完了戏又胡缠蛮搅,还趁机要流氓占毕小姐的便宜。罪行就同滚雪球似地增加着。我们不由得要感叹:这样的幽默可不是一般人承受得起的,人心深处的黑匣子谁个又有胆量去打开它!为什么说K实现了法的意志呢?因为法为罪所吸引;要让K意识到法,只有让他亲自犯罪。黑匣子就这样打开了,邪恶的能量浪滚而出,那个清醒的自我暂时靠边站,且让他做一回混世魔王,再留待以后来沉痛反省——反正,法是不会放过坏人的。毕小姐是谁?一个尤物,邪恶本能的激发者,或者说法派来的密探。这种人正好投合了K的本性,她同磁石一样吸引着K;正通过她与法建立起密切的关系,这种关系一直到K灭亡的前夕还在主宰着他。毕小姐同谁默契地配合演出呢?还是那个不出场的法,或者说K心里的鬼怪。那家伙终究不可战胜,所以这一幕又有点类似引蛇出洞。
  整个第一章是内心矛盾慢慢展开的过程。投影的形式为K与看守、监督官、房东、毕小姐等人的冲突。在冲突中K第一次为法所钳制,又为摆脱法而挣扎。这种外部审判反过来又成为内心审判的观照,层次分明,逻辑清晰,将我们带往一个立体的世界。
   
第二章


  一、法的态度的层次

  K接到电话通知要去参加初审,通知的方式表明了法的态度。一是审讯必须时常举行,K必须到场,而且要求他参加时要头脑清醒;二是时间的安排并不严格,可以随K的心愿而定。口头通知里的这两条大意似乎相矛盾。更加矛盾的是没有说出来的那些无言的要求。法既没有告诉他具体的审讯时间,也没有告诉他详细的地址;法好像在沉默中对他说:一切都取决于他本人的自觉。那么前面的严厉又是怎么回事呢?这正是法的方式。法所要求于K的是自由的审判,是自觉的审判,而不是限制的审判,被动的审判。也就是说,K在被审判的外部形式下,自己的内心要发动一场对于自己的审判;在这样的双重审判中,法给予K真正的自由,以让他体验法的实质。
  K寻找法庭的过程就是他克服身上的惰性、用直觉战胜思想框框、反其道而行之的过程。没有坐标,没有明确的指引,没有逻辑可遁,一切都遵循心底的那种神秘欲望,一切宛如在梦中发生。法只是牵引着他,要他积极主动,要他不要放弃,也要他不要小聪明,不对自己虚伪。说不清的氛围充满了暗示,法因为看不见摸不着才无处不在。法在对K严格要求的同时又对他没有要求;法并不曾牵引他,法任其自然。K要过了小聪明,又虚伪过了;他刚刚处于绝境,法庭就突然找到了。大约是被他在现场犯下的罪所吸引过来的吧。原来法并不阻止犯罪,还怂恿犯罪,只不过怂恿的方式别具一格;原来法离不了罪,如同鱼离不开水,只有罪的临近才使它偶尔露出峰峰。像K这样罕见的被告是法多年经营的成果;一旦抓住了他,法永远不会放过。K的这种寻找是真正的自由之旅,短短的一刻浓缩了整个一生的经验,前来投奔法的他身上那过人的意志已在寻找中见于一斑。表面上犹豫不决,实际上由直觉带路,这是K的派头。似乎每一步都要反复思量,都没有把握,其实每一步都遵循了内心深处的愿望。
  模拟的法的审判开始了——审判永远只能模拟,K今生不能与真正的法谋面。法问的是永恒的老问题:你是谁?法不要求K回答,因为口头的回答没有任何意义。法用这个使K蒙羞的问题激怒K,让他进行犯罪的表演,这样他就用行动回答了这个古老的问题。他的答复是多么的精彩啊!这一场践踏法的爆发令在场的每个执法人大开眼界,也让他们体验到魔鬼般的痛快,法居然可以被这样践踏!他的行动正是法所企盼于他的:让他在疯狂造反的瞬间清晰地感到自己仍在法的钳制之中。不管多么疯狂,最终还是做贼心虚;而不论多么做贼心虚,到了下一次又还是要重蹈覆辙,继续疯狂。这就是法的意志。K的这一次演讲是由他个人唱独角戏的大幽默。他无师自通,于借懂中将这人间的最高机密发挥得淋漓尽致。当他这样做的时候,法降临到他的心中,法同他频频他神交,给予他源源不断的灵感,既让他战胜,也让他彻底溃败。他口若悬河,内心通明透亮;他那些亵渎的雄辩,从反面证实了他心底对法的虔诚。反抗不就是服罪的表现形式吗?就因为承认其“有”,才会反复不断地强调“无”,从这强调中获得近乎歇斯底里的快感吧。在这场与法的对抗中他战胜了谁?他战胜了他自己,结果是古怪的,也是理所当然的。预审法官最后给K的忠告里肯定也包含了对他的赞赏;他不可能完全不受K的感染,观众们不是受到了强烈的感染吗?但是K可不会这样条理清晰、没完没了他去琢磨;法高深莫测,远不是他能琢磨得透的。因此,管它赞成还是反对,他豁出去了。

  二、向内的追踪

  在同法交战的过程中,向内追踪与叩问的过程同时展开,这两条主线是完全吻合的。
  首先,K决定认真对付他的案子了。就因为那人在电话里通知了他吗?当然不完全是。种种迹象表明了他心里不愿意承认的事,他要采取行动了。他打算自觉革命,九点以前赶到那个地方。他这一着是屈服的一着,他自己却认为是在对抗。为了独立对抗他拒绝任何人的帮助,要单凭自身的力量使自己得到解放。不过到底应该对抗还是屈服,他也没把握。这是个大问题。所以他一边不想一分不差地赶到那里,一边终究又加快了脚步,以便尽量在九点钟赶到。可见在此处起作用的不光是判断力,隐藏的造反者在反复问他:法到底有还是没有?如果没有,干吗要如此认真对待?如果有,干吗不依法行事?依法行事就是依这个造反者的爆发力行事,这在后面寻找地点时就充分地显露出来了。
  寻找法庭所在地时他差不多是在随便乱走。但他又不是随便乱走,他遵循的是内心的呼唤。他的行为是内部辩论的结果,辩论让他选中了偶然性,这个偶然就是他自由生活中的必然。他盲目地,却又有几分清晰似地登上了楼梯。这时他的日常自我开始用判断力折磨他,不断地让他产生怀疑和懊悔,最后使他恼怒起来,决心不再依赖任何人的指点,独立冒险。出自本能的爆发力一占上风,法庭就找到了。这个过程中,日常判断也不是毫无作用;它的作用就是以逻辑推理的折磨来激怒K,因为爆发是同逻辑纠缠和对抗的结果。自由的选择来自K的不自由的双重性格。获得了自由的K仍然不自由,所以女人告诉他法庭到了,他还是意识不到,意识得到的只是限制与桂桔。但他毕竟作了一次自由的选择。
  接着他就要进行更大的发挥了,那是典型的为自由而战。魔鬼被从心底释放出来大闹法庭,目的却是为了让他自己当众出丑,让他动摇自己生存的根基,让他成为既不是油漆匠也不是银行襄理的、不伦不类的自由人。他越是跳得高,越发现真相的凄惨,以及自身处境的荒谬和孤立无援。但是怎能不跳呢?怎能被法抓在手中,老老实实做一个不三不四的“油漆匠”?明知其不可为而为是魔鬼的本性。包括预审法官在内的观众们充当着障碍,他们横在K的路上,以激发K运用内心的蛮力飞越他们。这种游戏不是一次可以完成的,越过了这一道障碍,马上面临着更加难以逾越的新障碍。K在这场游戏中始终端不过气来。他们时而伪装,时而露出本相;时而引诱K,时而打击K;最后还心怀鬼服地向K表明:他完全失败了,惩罚就要降临。K如果去掉感情色彩来看的话,这些观众其实并不曾伪装;所有的都是真实的,从预审法官的严峻到某些观众的狂热,全都体现着法的要求,从而也体现着K内心深处对自己的要求。这是一种自相矛盾的要求,不能实现而又不得不实现的要求。也就是说,法同时要求K屈从和反抗。由于法本身的古怪,执法人才显得不可捉摸,似乎心心相印,又似乎远隔千里。理解了法,执法人的行为就可以理解了。认识到法就是K内心深处的愿望,才能理解K那些犯法的行为。这是怎样一些执法人啊!他们虚张声势,面目冷酷,似乎马上就要履行惩罚的职责;一旦K不顾一切地大闹起来,他们又袖手旁观,听之任之,甚至还鼓励K继续造反;他们假装分化成两派,给K以某种精神上的支撑,到头来却让K发现他们是一伙的;而当K造完了这一轮反准备离开时,又轮到他们来恐吓K了。这样奇怪的执法人,超凡脱俗的执法人,从冥府深处走来的家伙,由世俗培育长大的K怎么认得出他们?不要紧,K用不着马上认出他们;后会有期,此刻他只要在他们的配合下尽力表演就行了。表演的成绩将载入K个人的史册,成为通向法的道路上的里程碑。要是说K的表演是早有预谋的那就错了。这种表演无法预谋,因为它是黑暗灵魂的崭露。所以K在法庭上的那一番滔滔演讲完全是在周围环境的影响下的即兴发挥,是不顾一切的释放,就连他自己也没料到,因为一开始他还打算少讲话多观察呢!仍然是引蛇出洞的老手法。危机四伏的法庭上处处显出亲和力,透出希望,就仿佛他不是被叫来受审的,而是给他一个机会发表叛逆宣言。K在此前也许预料过种种困难,也许准备过许多辩护的理由,也许还规划过自己的目标;只有一样东西他不能预料到,那就是他心底的欲望,因为人心是无法预测的。同样可以说,法从来就未打算过按世俗的常规来审判他;法要进行的就是这种特殊的审判,即由K主动加入的对他自己的审判,以陌生形式出现的、K难以意识到的审判。只有让K冒犯法,践踏法,K才会意识到罪;只有让K心里的魔鬼战胜他的理性,他才会知道自己可以邪恶到什么程度,也才会知道自己的生存是一桩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是的,K所做的就是法所要求于他的、对自身的审判。这种审判由于其幽默的本质只能表演,不能被意识到。表演者的盲目使幽默分外生动,为此观众才笑弯了腰。原来反抗法就是审判自己,原来这种特殊法庭的审判与世俗的审判正好是颠倒过来的。这样全新的事物当然是K无法预料到的。
   
第三章


  一、第二次审讯

  这一章描写的是第二次审讯。第二次审讯比第一次审讯更进了一步。没有人通知K,K就主动找上门去。整个审讯过程中没有法官也没有听众,也不存在开庭的事。然而这的确是一次自力更生的、无声的审讯;K再次与法遭遇,灵魂的审判向纵深发展。法的安排是多么精心,人在走进侦探故事时遇到的氛围暗示又是多么的强烈!
  经过第一次的审讯,法在K的脑海中确立下来之后,K更加坐立不安了。法一步步将他的生活变成了单纯的生活,所有别样的生活都被它所渗透,或给它让路。所以他第二个星期天一早就又上那儿去了。他别无选择,难道现在还能不接受审判吗?到了那里之后法院不开庭,他还不甘心就离开,似乎还想捞点什么。他想捞什么呢?不就是深入法的内部,更加确立法的存在吗?现在他已经是这样自觉,而且摸到了一些门道,所以不用别人指点,他也知道要如何做了。法的策略是诱敌深入,K的策略是虎穴追踪,二者正好契合。表面的误解实际上是循循善诱的结果。内部和外部追求的东西实际上是同一个。
  法一旦在K的灵魂里扎根,就显露出它的不堪入目的真实内容了。法庭既然设在人间,就脱不了荒谬和丑陋。法甚至将自身构成的这些材料以夸张的方式凸现于人面前:法庭上摆着淫书充作法典,法官们偷鸡摸狗,下属们乱七八糟。法以这种方式展示着人类的惨状,也展示着辩证的魔术,并于无言之中告诉K:即使到了这种地步,人还是要审判自己,因为这是唯一的获救的途径。浑身都是正义感的K被震惊了,他要和法的腐败作斗争。这场斗争的实质是什么呢?实质并非K脑子里那些浮泛的观念;实质是K灵魂深处的逆向运动,即意识到自己的罪。越斗争,越深人,这种意识也越清晰。最后他不是到了寸步难行,要两个人架着他走路的地步吗?似乎是K中了法的圈套,其实是法使K用本能的自欺引导自己进行自我认识。在法院办公室外面同听差的老婆经历了那场丑恶的纠缠之后,K又进到了办公室的里面。办公室所在地是与世俗隔开的,因而这里不存在丑恶,可以说是相对纯粹的地方。K进去之后才知道,这样的地方他更不能呆,因为里面没有供他呼吸的空气,连大脑也在这样的氛围里逐渐麻痹,停止了思想。这就是他深入虎穴得到的经验。将K在法庭外面和里面获得的经验综合起来,构成了这样的印象:法是不能真正进入的,尽头是完全的虚空,探索到底必然同“死”相遇;法又并不是和“死”一样完全空虚的东西,它实现于人间,由世俗的罪恶所滋养;法是实实在在的,因为有这样多的执法人为它服务,有这样多的罪犯同它发生关系。
  第H次审讯让K以死里逃生的体验大大地提高了对于法的认识。他在对于法的畏惧加深的同时,更体会到“他还是拥有自主权的”,因为他做的一切都出自自由的选择。

  二、模棱两可的意识

  K向法的内部挺进的目的是揭露法的腐败,以便有一天能推翻自己所受到的指控,战胜法。K就是这样认识自己的行为的。这种表面的或理性的意识是一种贯彻到底的自欺。自欺并不妨碍人对世界的真正认识,反而促成人的认识,因为在理性认识的下面,深层次的、逆向运动的潜意识在同时流动着。这种生机勃勃的潜意识从根本上决定着K的生命活动。它向K暗示的是相反的东西:人不能最终战胜法,人必定会失败,人的失败是一种犯罪,人可以犯罪,也只能在犯罪中意识到罪。于是出现这样的局面:由理性支撑的自欺把握着K行动的大方向,由潜意识的自发运动形成K行动的节奏。听差的女人一同K接触,就将法的肮脏的内情向他展示,极尽炫耀和引诱之能事。如果K是一个十分理性的人的话,他就会因恶心而马上走掉。但K并不是一个单调而理性的人,所以他的行为同他的初衷背道而驰。他一同那女人见面就把自己事先预定的任务搁置一边,先同这女人鬼混了再说(美其名曰:从法官手中争夺女人)。后来他又同作为候补执法人的大学生争风吃醋。他总是身不由己,离理性的目标越来越远。这是法的魔力在作用于他。于不知不觉中,与法的对抗变成两种意志的较量了与自己的理性的对抗,变成了一连串的胡闹,他就在这胡闹中洞悉了法的秘密,同法达成了妥协和统一。
  第二次审讯已抛弃了被动的外壳,内在矛盾成了唯一的驱动力,因而比第一次显得少了些迷惑,多了些孤注一掷的味道。第一次审讯K主要考虑的还是撇清自己,这一次却是要去调查法庭的腐败了,完全是主动出击的派头。而同时,他那下流的本性也比第一次暴露得更多、更充分。性欲成了理念的反讽,分裂的人格导致滑稽剧底下演出着严肃的人生正剧。当我们说这是一次审讯时,指的就是这种二重性——既是法对K的继续审讯,也是内在的K对外部的K的继续审讯。空空荡荡的审讯室,无人的开庭,男女之间的胡闹与争风吃醋,从表面看似乎是一种嘲讽,其实暗含着严峻的性质。一个人被剥夺了一切理由,连死的理由和借口都被剥夺了,他只好活下去了。但法要求的又不是纯粹的赖活,不是无可奈何的活,而是要由自己内部生出理由来,为这个生出的理由全力以赴地活,并在活的过程中将这个理由又一次否定。K到了法庭后因为没人管他,他就只好自己来寻衅闹事了。他恶意诽谤桌上摆着的法典,攻击司法制度和法官;他抱着亵渎的心理同听差的女人鬼混,还同法律学生打架争夺这个女人;之后他又在法庭办公室羞辱坐在过道上等候的被告,还口出狂言,将法说得一钱不值。这一次,他的一举一动都像一个无耻之徒,颇有街头流浪汉的派头了。这并不是说,他不再运用自己的理性来规定自己的行动了。他仍然在进行那种不懈的努力,不论干什么他都有非常充足的理由:他攻击司法制度和法官是为了表明自己无罪;他同女人鬼混并为了女人打架是为了证明法的腐败或法不成其为法;他羞辱被告是为了当众宣布法的荒谬,从而抹杀法的存在地进入办公室是为了调查这个机构。所有的理由都是自欺的努力。他在自欺中闯进法的内部后,法于不言之中对于他的造反行动给予了最好的回答,这就是:法不但存在,而且可以随时毁灭他——办公室里的空气就可以让他丧命。这个回答同他理性上的努力相悖,同他潜意识里的觉醒相吻合。所以在经历了这场历险之后,他意识到也许他体内在酝酿着一次剧烈的变革,以迎接一次新的考验;同时他又认为自己还拥有自主权——即继续自欺的权利。理性和欲望在此达成暂时的妥协。
  听差的女人作为法的帮凶,将法的意志表现得惟妙惟肖。她的一言一行都是诱惑的,引起冲动的,K简直没法抗拒。糟糕的是她一边引诱K,一边又用她的丑陋和卑劣来打消K的欲念。这一场纠缠实在糟得不能再精了,倒不是因为K没有得到女人,或K被彻底羞辱,而是因为K投入感情纠缠了一通之后,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了。自己倒底是喜欢她,渴望她,还是鄙视她,要躲开她?一切都没法确定,也似乎毫无意义。他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他成了个傻瓜;他这个傻瓜还不想走,又去和听差本人诉说他老婆的可恶之处。而听差本人说起话来更老道,更暧昧,他完全称得上是法律专家。可能他觉得自己光是说一说还不够,口头的宣传印象还不深,所以他怂恿K身临其境地去受教育,以便把自己的地位彻底槁清,将这一场审讯很好地完成。
  虽然在这一次审讯中K的态度有孤注一掷的味道,但又并不是那种底气很足、很坚决的孤注一掷,而是同以往一样,犹豫着,犹豫着,不知不觉就做下了不可挽回的事。每一举动仍然是内部冲撞的结果。既然不开庭,为什么不回去?是为了不白来一趟;既然看到了法典就是淫书,他的案子肯定没希望了,为什么还要呆下去?是因为听差的女人有吸引力,而且愿意帮助他。既然接下去发现那女人是天生的贱货,完全帮不了他,还欺骗他,为什么还要站在那里胡思乱想呢?是出于好奇心。反正无论怎样总找得到借口来执著于法。犹豫归犹豫,取胜的总是魔鬼。同样,无论内部的欲望多么的嚣张,无论流浪汉的举动多么不管不顾,法的铜墙铁壁始终岿然不动,暂时的取胜不过是失败的前奏。抱着希望来调查法,钻法的空子的K的眼前,展现着一幕又一幕吓人的画面,将他原来的设想砸得粉碎。这种因地施教让他懂得了:出路是绝对没有的,就连死也不是出路,因为没理由死。法院内部的参观过程就是为了让他体验死是怎么回事,但K在那里面却一点都没想到死,因为里面的一切对他毫无意义,他的所有的意义全在外面。被法,被他自己的理性否定了的K,仍然不能死,仍然只好活下去。在获悉了法的卑鄙的内幕,在对法充满了仇恨的情况下,仍然眷恋着法,同法纠缠不清,一门心思为法而活,这种内心的张力该是多么让人惊叹!犹豫是由内部的扭斗引起的,既然魔鬼占据灵魂,既然理性决不放弃称臣,犹豫就将永远是K的行动方式。犹豫是以守为攻,以退为进。在这一章里,犹豫使得他深入到了法的内部,那个生与死的界限。由此产生的那种悟性又成为继续同法对抗,也就是继续内耗的动力。
   
第四章


  一、一场特殊的忏悔

  在这一章里自省又深化了,成了真正的自我折磨。落入法网的K变成了一个没事找事,整天同自己过不去,专钻牛角尖,甚至到了践踏自己的地步的怪人。他的个人生活随之消失了,一切活动都紧紧地围绕法转,睁眼看见的全是与法有关的蛛丝马迹。这一切弄得他坐不能坐,站不能站,行动诡秘,疯疯癫癫。在这样的精神状况中,被压抑的欲望自然要找突破口。他就找上了毕斯特纳小姐,将毕小姐作为对手来实行他的自我革命。为什么一定要有对手呢?因为K是一个具体的、活生生的人,他的欲望不是抽象的,他自身的规定也不是抽象的,而是各种关系之总和。即使是落入了法网,这一点仍然改变不了。所以自然而然地,被法渗透的生活仍然是生活,到处是日常的重压,否则一个人还能怎样活呢?K就这样开始了他的胡缠蛮搅。他的绅士风度完全被自己破坏了;他不择手段,失去了廉耻,也不顾及自己的名誉,有时还穷凶极恶起来。总之他完全变了个人。他自己并不知道这是对法的追求的结果。他只知道自己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所逼,他只能顺从那股力量,虽然也有犹豫和后悔。焦虑、迷惑、痛苦、懊恼以及小小的暂时的胜利喜悦,构成了这个事件的基本调子。
  两种意志的较量可以看出,无论怎样自觉地追求,也依然是盲目的,离不了自欺这个前提。正因为这样,K在追求中的情感才分外的真实。他只是做了,并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做。可以说他是鬼使神差,但又似乎不完全是鬼使神差。欲望在心中发号施令,逼他一次次出丑,逼他成为毕小姐的女友和上尉的笑柄,以便让他以后长期为此感到羞愧。
  纠缠毕小姐的实质在于他要向她忏悔,他对她犯下的罪孽深重,一天不忏悔就一天不得安宁。这种认识当然只停留在K的潜意识里头。他只知道自己要找她,非找不可,找她干什么是弄不清的;也许真找到了的话,又会发生上次的丑剧,而不是忏悔。但是忏悔的对象因为同法有关系,所以就不能出现;K的忏悔于是成了没有对象的忏悔。这种忏悔同宗教的忏悔是如此地不同,它不是先犯了罪,然后忏悔,而是让罪犯在进一步犯罪时去意识到罪。K的仟侮就采取了这种自我折磨,没有神父的古怪形式。也许毕小姐的女友是代理神父,可能还加上上尉。只是代理神父的职能在这里不是倾听,不是抚慰和平息,却是挑起战火,使K内部的战争打得更激烈。K认不出这两个人的真实面貌,正如他认不出自己的本质;他将这两个人看作不共戴大的敌人,自己继续着犯罪的勾当,最后终于在这勾当里羞愧难当,将法为他设计的这场特殊的忏悔画上句号。当K溜回房间去时,不能露面的毕小姐也完成了任务。
  法既然同罪分不开,就必然会涉及忏悔的问题。这个问题在整个审判过程中都是隐蔽着的,K一次也没有从理性上对自己的罪加以过清晰的归纳。症结就在于作为一个世俗的人,他意识不到这种罪,于是一切都只能发生在潜意识里,发生在那种不明的欲望里。毕小姐的女友和上尉就是促使这种模糊的欲望实现的媒介。他们是K从理性上极其反感的人物,又是法的使者;他们幽默的表演是为了促使K体内的欲望抬头,让欲望冲破虚伪的外部限制,将触及灵魂的忏悔真正实现。对于一个像K这种特殊性格的人,普通的忏悔显然是不够的,他需要强刺激;只有通过行动来使自我的分裂达到极致,才是他真正的追求。深知K的本性的法就想出了这种忏悔的形式,表面看似乎同忏悔无关,实际上它的深度、强度、直接性也许还超出了普通忏悔,又因其非理性的本质而更刻骨铭心。这样的忏悔对个人的生活的改变是决定性的,因为它本身就在铸就一种生活方式,一种永不平静的、寻衅肇事的方式。在这种方式里,人是法的奴隶,也是自己灵魂的主人。每一次犯罪中的忏悔不是带来平和的心境,反而是使对抗更加激烈。被莫名其妙的气急败坏驱使着的人必须马上去寻找新的对手,新的事件,以便重新上演具有新的内容的老戏。仔细一回想,自从法侵入K的生活那天起,这种隐蔽的忏悔就一直在进行,凡K周围的人都是他的神父。K与毕斯特纳小姐在她房间里的交锋也是一次忏悔,只是程度要轻一些,K更加懵懂一些,所以事后还能马上进人梦乡。那一次之后犯罪意识就在他的心底潜伏下来了,他良心上不得安宁,所以才有了这第H次破釜沉舟似的行动。这一次K当然难以在事后马上进入梦乡,他的灵魂真正被触动了。微妙之处就在于这些特殊的神父们只有当K没有意识到自己对他们的罪行时,他们才出现在K面前;一俟K有所意识,他们就不出现了。所以毕小姐不出现,出现在K面前的是两个代理人。

  二、女友的策略

  毕斯特纳小姐的这位女友的策略是非常高明的。K由于找不到忏悔的对象而陷入深深的苦恼之中。他是多么想解脱啊。这个时候女友蒙塔格小姐就出场了。她来代表法打消K的幻想,告诉他他所忏悔的对象绝对不会出现了,告诉他抱希望本身就是一件丑恶的、需要反省的事。蒙塔格小姐之所以做出这副恶毒的面孔来羞辱K,不是为了要把K赶走了事,她暗藏着隐蔽的策略。她用言语和行动向K表示:有神父的忏悔还够不上彻底的仟悔;只有用行动折磨自己,让自己蒙羞,才是法要求于他的忏悔。蒙塔格小姐表面同K疏远,故意冷落他,暗中又牵引着他,由此让K自愿上当受骗,受了骗之后陷入长久的自责之中,而法的忏悔精神也得到发扬光大。在事件中,K总是有错过机会的感觉,这种感觉也来自于自欺。蒙塔格小姐也许没有有意欺骗他,她只是造成一些诱因,K就主动人同了。于是K进入了自欺——清醒——再自欺的轮回之中,自欺是为了犯罪,清醒是为了意识到罪。
  当K对蒙塔格小姐说毕小姐拒绝了他时,蒙塔格小姐就对K进行了一段长篇说教。这篇说教应理解成:代表法的毕小姐是不会断然拒绝他的,“拒绝”这种表达太严重;虽不拒绝他,却也不赞成他,只是派了她蒙小姐来与他谈判,一切都要看谈判的结果怎么样。这种隐晦的意思K当然没听懂,K也不必听懂,他只要有所行动就可以了。由此可见,这场说教的核心是行动,是表明空谈没有意义。怎样才能让K行动起来呢?只有把他逼上梁山。蒙小姐的计谋很快成功了。K又羞又恼,为报复闯进了毕小姐的房间,进一步犯罪,随后又进一步羞得无地自容。K的行为应了蒙小姐在前面说过的话,即法对他的要求既不能随便答应,也不会轻易拒绝。这句话暗示法给K提供的是一条无限的出路,永远不会有“是”或“不是”这样明确的答复,答案就在K的肚子里。K将蒙小姐的说教看作双刃的剑,要致他于死地的剑,这种看法只对了一半。因为K同毕小姐之间的关系的确是重要的,K约毕小姐见面这件事也的确是要认真对待的重大事件,K既然开了头,挑起了战斗,就要打到底。蒙小姐为完成法的任务就来通K了——逼他活下去。蒙小姐并没有要手腕,也没有夸大什么;弄错了的是K自己,这种错误也是没法改变的——因为要活。法永远模棱两可,K的理性认识只能偏执于一端。所以,蒙小姐策略的高超来自于法的高超。法怂恿人自欺,也怂恿人揭穿自己的自欺。在法的范围内,没有什么简单的问题,人只要开始体验,就开始了情感的纠缠;人只要开始思考,就陷入停论中不能自拔。可见蒙小姐用长篇大论来解释一个“简单”的问题是完全必要的。只有蒙着自欺的面罩的K才会把这种问题看作简单问题,可以用几句话说清的问题。
  这一章K的自省明显地加进了自虐的因素。自虐将氛围渲染得分外浓烈,丑的能动性被更充分地调动起来,魔鬼般的欣赏能力在文章后面显露出来。
   
第五章


  一、生存方式的示范

  作为执法人的打手和看守,他们的任务就是教育K,将上级的精神通过言语或行动来传达给K。K在那个晚上看到的,就是法为了启发他而设计的这样一场戏。这场戏很惨烈,法将它的意志里吓人的那一面强调着,颇有要人万念俱灰的气势。在K努力尝试了企图通融的手段而不能奏效之后,打手举起了要命的皮鞭,一场命案就要出现在K眼前——当然只能是表演。在目睹了这样的场面之后,K如果没有自欺的保护本能,还能不魂飞魄散?法既收买不了,也绝不通融,那么罪犯除了坐着等死以外还能如何?幸亏K是一名被告,还不会马上遭到这样的处罚。按照法的规定他还有很大的活动余地,他可以充分利用这个规定为自己奔走,但逃不了最后惩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但是法的启示就仅限于这一面吗?这场戏里还有一些暧昧的细节。
  看守们理性上忠实于法,自愿受罚;但法的确是太可怕了,以致他们在惩罚来临时丧失了理性,变得不那么驯服了。他们信口扯谎,编造故事,甚至不惜把责任往同事身上推,想让别人代自己受罚。他们明知法是骗不过的,出于卑劣的本性,也出于恐惧,他们还是要搞欺骗,而这欺骗必定又要加重他们的惩罚。对于被告IH未来的罪犯来说,这些情节暗示着什么呢?这里暗示的是:不要放弃活的权利;骗也好,对抗也好,人要活就只能这样干;反正到头来逃不了一死,人就只能在活法上做文章。法并不主张坐等死亡降临;相反,法对反抗的举动倒是容忍的。如果人人都成了驯服工具,法也就没有存身之地了。那么K在发现了看守们在法面前的欺骗恶行之后,对法的意志该有了全面的领悟了吧。即使不领悟也没关系,他从来就没打算去死,他离死还早得很呢。K理解了看守们的卑鄙,意味着他固执于自己要活的欲望。将心比心,处于法的淫威之下,人怎能不为了眼前过关而卑鄙呢?难道真有不怕死的人吗?
  目睹了酷刑的场面之后,就得将看到的情形时时记在心中,翻来覆去地体会。作为一名被起诉的被告,目前虽然还不等于罪犯,但被告的前景是不可改变的。于是法让K处在这样一种心境中:在时时看见前景的同时,时时企图改变前景。这又使人联想到前面听差的话,他说只有K可以按大学生,因为K已经被起诉。被起诉而又尚未遭到判决的人可以尽全力造反,到了罪犯阶段就不行了,只能搞一搞欺骗。法的逻辑就是这样。所以K的地位是一种是置,他不再等同于法盲(从前的K),也不同于执法者(罪犯),他是二者的中间状态。他在这场戏中从头至尾一直在企图改变法的判决;而在这样做时他又不断体会到“不可改变”这个法的宗旨。一直到了第二天,储藏室里的情景还在向K强调这个宗旨,以防他在精神上有任何的松懈。正视自己的最后归宿,同时不要放弃生活,要以积极的反抗来服从,是这场启发教育所要求于K的。这是一种不可能做到的要求;而法,就是要K去做那不可能的事。这家伙总会有办法的。
   
第六章


  一、奇怪的叔父

  叔父的确是非常奇怪。K将他看作从过去生活中来的魔鬼,说明K早就隐约地感到了他身上的某些神秘成份。一开始叔父匆匆赶到城里,闯进K的办公室,立刻就向K打听他的案子。他是以不知情者的面貌出现的。他气急败坏,一心只想马L挽救局面。当K终于告诉他:“这不是一件普通的案子”之后,叔父的情绪和态度立刻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化。他变成了知情者,他不再急于打听案情的细节,而直接就为K考虑起各种对策来了。他议论法庭的话显得非常老道,将各种可能性都估计得很充分;他建议K去乡下避难时也显得别有用心;他也非常善于调动K的注意力,善于把握他的隐秘情绪。最后,他和K经过争吵达成一致,去找他的朋友胡尔德大律师。这一切都发生在K告诉他案情的详情之前,使人不由得要怀疑叔父一开始就是知情者。再者他自己也声称在接到女儿的信时就猜到出了什么事。那么他起先的大喊大叫,他的逼迫都只有一个目的:迫使K看到案件的严重性,全力以赴来对付案子,而不是用自欺来拖延,来逃避。他和K的位置很快转换了。他不再关心K要说些什么,而是反过来教育他。他说案子糟透了,说这种案子是日积月累后的突然爆发,而一个人遇上了这种倒霉事,唯一的可能性就是积极投入,决不可用无所谓的态度将案子搞得更糟。叔父说话时使用的那些双关语完全是法的风度。当K还在犹豫时,他不由分说地把K往法这边拖,打的却是拯救K,让K尽快从讼诉中脱身的幌子。一切都做得那么不露痕迹,那么合情合理(法本来就是合情合理的),K除了服从外,别无选择。直到好久之后K才意识到,自己被这位老叔父拖下了水(“拖’守在这里也是很可疑的)。
  每当K落入了某种处境而又不自觉、不甘心时,法就会派出使者来向K强调这种处境,打消他的犹豫和幻想,让他变得脚踏实地起来,让他“认命”,这种认命又不是通常被动的认命,而是另有内容。做事风风火火的叔父将K从醉生梦死中惊醒过来,像从前一样担负起了监护人的工作——一种非常高级的监护。彻底批判了K的侥幸心理之后,他将K带到真正的导师——大律师的家里。于是通过这种半强制半自愿的办法,K又一次同法短兵相接了。这样看起来,叔父不仅仅是K生活上的保护人,也是他思想上的保护人。虽说K已成年,经济上已独立,谁能保证他不在思想上误入歧途呢?喜欢大包大揽的叔父又具有十分清醒的头脑,他知道一切都要依仗于K的自愿,成功的动力全在K自己身上。所以他才同K辩论,通过辩论调动起K的能量和自信心,以迎接新一轮的挑战。这个表面粗鲁的叔父实际上粗中有细,料事如神。他在律师家的表现更证明了这一点。
  叔父同律师是老交情,现在又为他带来重要的业务,当然就更有理由不打招呼就闯进律师家,也有理由对一切都不礼貌地加以挑剔。律师起先不知道他带来的“业务”,显得无精打彩。这时叔父就同女看护发生争执,一心要找她的岔。他的这种奇怪的行动后面暗藏着阴谋,他要使K将注意力集中于女看护身上,而不是律师。一直到差点闹僵,他才摊出底牌:他是为K的事而来。律师立刻精神大振,从床上撑了起来,病也没有了,因为他知道叔父带来的业务不是一般的业务,他说他就是为这个案子把老命搭上也心甘情愿。这时房间里出现了法院办公室的主任。律师、叔父、主任三个人立刻凑到一处来谈论法律方面的事,实际上是来策划K的命运。他们有意将K晾在一边,K也就顺理成章地中了叔父的计,同女看护列妮鬼混去了。一边是为营救K而进行的生死攸关的讨论,一边是被营救的对象同女看护在律师办公室的地毯上打滚,这是多么鲜明的人的生存画面的展示啊!叔父从一开始就在暗暗努力使法的精神得到实现,也就是使法变为现实,所以他才会盯住女看护不放。现在叔父带K去律师家干什么是清楚了:让他同法纠缠不清,让人性的“弱点”充分发挥。这也是所有“案子”的内容。
  虽然K中了叔父的计,或者说按他的要求同女看护鬼混了一场,K还是一点都看不透叔父。这诡计多端的老人等在门口,一俟K出来就冲上前来扭住他,恶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通。表面上他说了一大通粗话责备K,其实他的目的很难看透。如果从法的角度去理解,这些话差不多可以看作对K的高度赞赏!谁还能像K这样大胆、有冲劲呢?谁又能像他这样敢于面对法来犯罪呢?甚至偷情偷到了大律师家里,偷到了法的鼻子底下?叔父当然也不是一味地赞赏K;他揭露K的劣行,主要还是为了让K明白他的罪到底是什么性质的罪,将那可怕的前途再次端出来威吓他,敦促他更加竭尽全力挽救自己。
  将叔父同法的关系搞清后,他的一系列古怪行为也就有了解释。他一开始就俺老卖者地冲进办公室,无视K的日常工作,是向他表明:现在只有法才是K唯一的工作,其它都见鬼去。接着他假装(也可能是真的)紧张,要K吐露真情;在询问K时,他严肃到极点,是为了强调法的至高无上,为了让K少一点矫饰,正面对待这件事。包括他后来试探性地提议K躲到乡下去,也是通过激将法让K再次明白:法是躲不了的,必须拼全力来独自对付。K同叔父统一了看法之后,叔父就带着他去投奔律师。他说律师是“穷人的律师”,也就是说,他只为那些最需要辩护的人辩护。叔父的一系列举动就是为了告诉K:他现在一刻也离不了法了,马上行动起来为自己辩护是唯一的出路。将K的情绪调动起来之后,一切条件成熟,他们坐上车风驰电掣般地奔向律师家。当K误认为他是要同律师面对面讨论案件时,叔父却用计谋将他调遣到女看护列妮的身边。因为抽象的讨论对K没有意义,K此刻的当务之急是到女看护身边去发挥。也就是说,他只有在犯罪当中才能体会到讨论的主题。待K同列妮尽情发挥过后,叔父又老谋深算地等在门外,以便将K臭骂一顿。后来他就不再出现了,他完成了监护的任务。
  这样看待叔父是不是将他过于复杂化了呢?或许他做的一切并不是有意的,他只是履行了法的神秘职责,也就是说,他是受法调遣的木偶。但结果不还是相同吗?人的主观意图无关紧要,值得追索的是生活;而生活本身,是一部复杂的侦探小说。只有那些饱经沧桑,而仍未被征服的人,可以看出内在的复杂结构。

  二、难以舍弃的“弱点”

  列妮代表着人类的弱点,也就是人身上最隐蔽、最有活力的那个部分。由于她以纯粹的欲望的形式出现,去掉了一切伪装和矫饰,她一出现,K就受到比任何时候都更强烈的诱惑。接着叔父就把她强行赶走了,为的是使K更惦记她。K遵循欲望的指引找到了她;她坐在K的膝头,同K进行了一场关于欲望和爱的讨论;这场讨论将K提高到一个超凡脱俗的境地。列妮坦率地说,她就代表着爱,K应该同她结合。俗气未脱的K不习惯这种真诚的、赤裸裸的表白,他用一句躲闪的话来敷衍,这时列妮就占了上风。列妮进一步表示她的欲望,K还是不敢正面回答,但已不能控制自己,就搂住她,将她拉得离自己更近。K虽抱着她,还是不习惯于这种奇异的感情,因为这是他从未经历过的,所以总显得隔膜。接着列妮又同K讨论了世俗的爱。在列妮看来,K对艾尔莎的爱不能算爱,因为K不会为她牺牲自己;而且照片上的艾尔莎的衣服绷得太紧,将欲望紧紧地束缚着来给视觉以刺激,这种方式太做作,她不欣赏。最关键的一点是,艾尔莎没有生理缺陷,即她的“弱点”(欲望)完全被外部的东西遮盖了。讨论到此处,列妮向K展示她手指间的“蹋”,浑身散发出异样的刺激的气味,使得K如临仙境,立即同她坠入了欲望的河流。
  列妮是咄咄逼人的,赤裸裸的;而K,作为世俗的一员、习惯了伪装的人,对她身上的一切都感到好奇,马上为这个女王似的姑娘左右了。同列妮相呼应的是任体内的欲望,她的任务就是将这欲望唤出来,让正毫无顾忌地“喜欢”她。所以K同她的胡闹是一次真正的犯罪,完全不同于和艾尔莎的关系。K同艾尔莎的关系既没有义务的约束,也不会有惩罚;那不是爱,也不是犯罪,只不过是每个属于世俗的人都做的一种游戏。同列妮的关系则是致命的,K吻过了她手上的“鹰’,就整个地属于她了。也就是说,他必须全身心地服从自己的欲望,陷人罪恶的深渊;而且他还必须承担把案子搞糟的后果,因为列妮是不会救他的。这是非常可怕的爱情,但是K又怎能抵抗得了女人手上那块奇异的“践”的诱惑呢?他在不太情愿的情况之下被叔父带到律师家里后,不是只有这个女人是他阴暗情绪中的亮点,是他绝望中的希望吗?不是讨论桌上的枯燥理论,而是性感的列妮带给他的狂风暴雨似的激情,使他又一次同法交手了。列妮向他证明:人身上的“弱点”是一切的根源,舍弃了它,人便不再是人,理论也会消失;这个“弱点”又是罪恶的渊源,因了它人才能不断地同法相遇。

  三、K在这一章中的情绪斗争

  又是一场欲望战胜理性束缚的好戏。当K在忙碌中将案子暂时忘却时,叔父这位过去的魔鬼就从记忆深处冒出来提醒他了。K对他很厌烦,因为他打乱了他的生活秩序;但K又不得不听他的将令,因为他就是K的自我。一开始叔父不断讲到案子,K不断想化解案子;相持了一会儿之后,K慢慢从日常事务中苏醒过来,战胜惰性的判断,又一次打起精神来深入他的案子。他仍然不情愿,但全身的神经不得不绷紧了,做好迎接又一次战斗的姿态。在氛围的逼迫之下,他又将案子的前后经过叙述了一遍。这是战斗前的温习,他即将面临考验。一进律师的家门K就进人了角色,他身上的怠倦之气一扫而光,案子不再是可以忽略的记忆,而成了必须面对的现实。他凭直觉(虽经叔父强调)找到了问题的症结,精力充沛地投入了自我解剖的手术中。在这一场“荒唐”中,他的欲望有多强烈,他的犯罪感就会有多真切,而且恐惧也就会有多深。他受到列妮引诱时,开始也说了些词不达意的俗套话,接下去就顺从自己的欲望了。同他日益嚣张的欲望相配,这个女人也比毕小姐和听差女人更袒露、更强有力,属于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那种类型。这时K不再是银行襄理了,他成了在法面前偷情的无耻之徒;而他又还是银行襄理,一个没有理由再活下去的骗子。K完成了叔父交给他的任务,叔父就用一通恶骂总结了他的成绩,为的是不让他回去之后又在情性中安生,因为他的命运只能是没完没了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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