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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礼拜一,单梅刚到厂里上班,就接到一个电话。“喂,”她说,“请问哪位?”
  “路习洋。”对方说道。
  单梅没想到他会打电话给她。“有什么事吗?”她问。
  “我想为昨天的事向你赔礼道歉,请求你原谅。”路习洋很认真地说。
  单梅没作声,听他说下去。
  “我不应该对你那样无礼,”路习洋说,“我昨天的所作所为真是太不应该了,你肯定在生我的气了,是吗?”
  单梅笑了,说:“我可没闲功夫生你的气。”
  路习洋一听很高兴,说:“那你还肯上我这来玩吗?”
  “这要看你是不是还想对我无礼。”
  “我保证不了。”路习洋在电话那头很肯定地说,“我说到做到。”
  “以后再说吧,我现在很忙。”单梅挂断了电话。
  他居然还想到给我赔不是,单梅想,他是那样执拗,不达目的不罢休。他昨天那架势活像要把我吃掉一样,可惜他的劲太小,无法征服我。想到这,单梅不由得笑了。
  打完电话,路习洋感觉轻松多了。昨天,单梅和他妈走后,他就一直在想,我太粗鲁了,我一而再地对她那样,她很可能生我的气了。她不可能理解我那些行为,她或许已经简单地把我看成是个痞子了,那可就糟了。她是他生命中遇到的第一个女人,他不想放过她。他对女人还不怎么了解,他想通过她了解什么是女人。但是她生气了吗?还好,从她的口气中他听出,她还不大生气,这就是说他还可以挽回局面,还可以与她保持接触。他放心了。
  他骑上自行车去附近的街道上转悠。他的生活很有规律,总是上午8点钟左右起床,起床后读一两首波德莱尔或者T·S·艾略特的短诗,再在门口的水泥地上做体操做俯卧撑,锻炼二十分钟左右,就草草吃一些早饭,骑上自行车出去闲逛。逛到11点钟的时候,就去农贸市场买些菜回来烧饭吃。吃过中饭睡午觉,午觉醒了,便用热水洗头洗脸洗脚,尽量使自己放松,然后走到写字台前打开电脑,敲打他的长篇小说,直敲到深夜一点钟的时候才上床睡觉。中间当然还要再吃一顿饭,但只是把中午的剩菜剩饭热了吃,这样好节省些时间。
  他在街道上徜徉时,喜欢着眼前出现的一些漂亮女人。她们穿着各式各样的衣服,她们千姿百态争奇斗艳。一个漂亮女人就是一道漂亮风景。他喜欢美的事物,小时候他喜欢看花,一看见花就合不拢嘴。稍微长大一点便学会了看漂亮女人。他觉得漂亮女人就和花一样,叫人赏心悦目。他不喜欢和男人接触,他性格内向,不爱说话,总爱独处,这就注定没什么男性朋友。但更主要是他胆小,他要保卫什么,但是男性世界是争强好斗的,他不需要与他们争抢,他只要保卫。
  只是在女人面前他倒有了男子汉气概。女人不可能对他构成威胁,而他又乐于做个伟丈夫。这就给他形成这样一个概念:他是为女人而生的。更具体地说,是为漂亮女人生的。他乐意为漂亮女人活着。他为有这样的使命而骄傲。他懂得如何爱护漂亮女人,女人就像花就像风景,你可以享用,但是绝不可伤害或者说践踏破坏。就像美好的事物,重要的是如何去呵护去培育。你把美好的事物都践踏破坏了,那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呢?人类有必要一代代地存活繁衍,就是因为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还是在学校读书时,他因为看街上的漂亮女人,而被一些男同学讥为“瞟婆娘”。他很恼火,因为这无疑亵渎了什么。但是他不可能跟他们说得清。他试图用“路边的野花你不要摘”来说服他们,最终他放弃了。这是他与男性世界不能沟通的另一个原因。
  他在报刊亭买了一份《青年参考》和一份《环球时报》,然后骑车找到一块有花草树木的绿地,在一张石凳上坐下来,摊开报纸静静地看。城市的发展,使这郊区也城市化了,新增了许多马路街道,街道两旁盖了许多房屋。就在不久前,整座城市风风火火地掀起了创建卫生城市的运动,为了迎接检查组的到来,仅在一夜之间,就增辟了许多绿地,而且街道也干净多了,规范了垃圾的投放与装运。于是整座城市亮了起来,漂亮了许多。看来运动也有它的好处。路习洋所在的这块绿地就是这次运动的结果。
  看了一会儿报纸,他站起身,骑上自行车,毫无目的地从一条街道转到另一条街道。11点钟的时候,他准时赶到菜市场买菜,买好菜便赶回去烧饭吃。
  每天上午的这些活动都必不可少,他试过早晨一起床就坐下来写,但是不适应。上午的节奏总是太快,他无法安静。只有到了下午,他才能够平心静气地坐下来,一边抽烟一边敲打这台老式的386电脑。
  他喜欢审视自己在镜中的形像。他的面前竖着一块镜子,有八开的纸片那样大小。透过镜子,他看到的是一个陌生的自我。他觉得镜中的那个自我是从小说中走出来的,已经完全与他区别开了。他需要由镜中的自我领着走进小说,他依赖镜中的自我堆砌小说的字符。
  电脑上方的墙壁上,贴着好多女人的图片,大大小小,有的只是一张脸的形状,有的搔首弄姿,一副媚态。路习洋经常盯着这些女人看,他试图通过她们脸上的神态来揣测她们的内心世界。小说是男女两性活动的空间,因此不可能不写到女人。为了把女人写好写活,他就仔细分析她们的脸部特征。那一张张脸神态各异,很漂亮,但也有很丑的。他又联想到了花,花是一个整体,它由根、茎、叶子、花朵等等组成,人们谈论的时候,往往只局限于花朵。同样,人们谈论女人便也只局限于她那姣好的脸蛋,因为女人也像花一样,更多的东西都集中到脸上去了。
  对女人的脸型研究得多了,他最终只集中到一个焦点,嘴巴,他发觉女人的嘴是整张脸的精华。他有一个笔记本,里面贴满了从时尚类杂志上剪下来的女人的嘴,各种各样,丰富多彩。每次打开笔记本,看到那一张张形态迥异的女人的嘴,他就忍不住一阵激动,整个心都在怦怦地跳。他觉得那一张张嘴就是一个个诱惑,他无法自持,捧到嘴上挨个地亲。面对那无数女人的嘴,他的喜悦溢于言表。他觉得这是人性的释放,觉得如同邀游于花的海洋。那一张张嘴有的奔放,有的羞涩,有的轻佻,有的矜持,有的是淡淡的哀愁。比较而言,他喜欢略带羞涩的那种。
  他仔细观察过单梅的嘴,发现她的嘴含蓄内敛有品味,这正是他爱慕的嘴型。他渴望亲她,他相信那种感觉肯定会叫他的心震颤。但是她不肯给他亲。我又不想伤害她,只是想亲一下她的嘴,为什么总要拒绝呢?他想她或许以为我要强奸她了,这也怪我,我应该说明并不想强奸她。那天,他几次试图亲她,都给她奋力推开了。她的劲太大,他一时间无法征服她,他痛苦,气愤,更多的是羞辱。他一个堂堂男子汉,居然征服不了一个女人,他觉得这是莫大的羞辱。为此他不想放过她,发誓一定要亲到她。
  他在埋头写了几天小说后,又拎起了话筒。“喂,”他说,“请帮我叫单梅接一下电话。”单梅的办公室没有电话,他只好通过别的办公室跟她联系。
  不一会儿,电话里响起了单梅的声音:“哪位?”
  “你礼拜天过来玩好吗?”他直截了当地说。
  “请问你是哪一位?”
  “你应该知道的。”
  电话那头停顿了一下,说道:“是习洋吗?”
  “你说呢?”
  “叫我过去有事吗?”
  “没事,只是想跟你说说话。”
  “你妈也过去吗?”
  “不,我只叫了你一个人。”
  对方沉默了。
  “喂,”他嚷道,“礼拜天,记住了。”
  “可我恐怕去不了,我有事,很忙。”明显在撒谎。
  他有些生气。“我不管你有没有事,反正你一定要来,我等你。”说完,他挂断了电话。
  他不能容忍她推托不来,他已经够没面子了,她如果真的不来,他觉得这无疑又是一大耻辱。他已经忍受不了了。但是她会来吗?他对她那样凶狠,她还有必要来吗?他也搞不清为什么对她口气这样凶,他想他应该请求她,至少应该表示一种友好。
  不管怎么样,他只有等了。她真要不来,他也拿她没办法。礼拜天,他早早就起了床,照例锻炼二十分钟身体,读一两首短诗。然后勿匆去菜市场买了些菜回来。他用鸡蛋炒了一碗饭,边吃边想,她可能已经在路上了。吃完饭,他端张椅子坐在门口看报纸,边看报纸边着表,心想她可能马上就要到了。等到10点钟的时候他就有些心焦,她怎么还不来呢?他看不进报纸了,整个脑袋充满着钟表的滴答声。他记得在电话里叫她上午来的,眼看上午的时间很快要过去了,她怎么还不来呢?她不来了?
  后来他发现已经十一点半钟了,上午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但是她还没有来,他失望了,他懒洋洋地烧着中饭,只炒了一个菜,吃饭的时候一点胃口也没有。吃完饭,休息了一会儿,躺到床上睡午觉,但根本就睡不着。干躺在床上反而难受,于是他爬起身,点上一支烟,坐到电脑前继续敲打他的小说。只是很长时间没敲出一个字。她害了我,他想,她害得我写不出小说了。他恼火,他把烟掐灭了,他想去买瓶白酒喝喝。以前他也有写不出的时候,于是想出一个办法,喝酒,喝得醉醺醺的,再写,竟顺畅多了,他喝的是低度白酒。他关上门,正要出去买酒,不料发现她已经姗姗走来了,不急不忙,全不把他的心焦当回事。但他不可能再怪她,他原以为她不来了呢。他惊喜。
  他把她迎进屋,和她面对面坐下。
  “你刚才是要出去吗?”
  “是的,我以为你不会来了。”
  “我是不想来的,可一个人呆在家里太无聊,最后就还是决定过来坐坐。”
  她见他的电脑打开着,上面有着几行文字,那鼠标还在一跳一跳的,就说:“你是不是正在写小说?”
  他点了下头。
  “那我不应该来打扰你,我还是走。”她说。
  他赶忙制止她,说:“不,我今天休息,不打算写了。”他关掉了电脑。
  她于是笑了,他不知道她笑的什么意思。她那嘴巴一笑起来是多么吸引人,他想亲她。但理智在克制着他,他不想莽干,因为再像上次那样,也肯定是遭致失败。他得想出一个万无一失一蹴而就的办法。想到这,他也朝她笑了。
  他和她神聊,想到什么说什么,让她开心,让她放松警惕。他和她说小说,说社会上的人和事。他说他讨厌城市,因为城市正在沉沦,正在丧失个性,全国有那么多城市,如果摆放在一起,你很难辨认出你居住的城市到底是哪一个。街道的建设是复制,居民楼的建设是复制,整个城市的建设也是复制,湮没其中,你就丧失了自我,没了个性。他认为复制是人类的悲哀,认为工业复制是经济陷入困境的最直接原因。他还和她说他的父亲和母亲。他说他恨透了父亲,他非但不认可他的小说,也不认可他是他儿子。“要不是我母亲苦苦哀求。”他说,“他肯定早就一脚把我踢出家门了。”
  “怎么会呢?”她问。
  “你不知道他有多狠,”他说,“他不要我呆在家里,我搬出来了他又不给我生活费,我妈偷偷地塞一些给我,被他知道了就要挨骂。”
  “他可能只是想制止你写小说,想叫你去上班。”对于他的情况,她多少知道一些。
  “可我不想上班,我这一生注定离不开小说,谁阻止我写小说,谁就是我的敌人。”
  “可他毕竟是你父亲呀。”
  “不,他只是我的敌人。”
  她觉得他在小说上面已陷得太深了。不过也难能可贵,她没有再为宋宪辩解。
  “我一心想找个有点儿钱的小寡妇,我可以跟她结婚,可以和她生活一辈子,但就是找不到。”
  单梅皱起了眉头,很生硬地说:“你说这话什么意思?”
  路习洋没有注意到她的表情,他沉浸在臆想的故事中。“因为这样我就用不着靠我父亲养活了。”
  单梅两眼盯着路习洋,说:“可这样并不值得,你会失去很多的。”
  “我只要能够写小说,只要我的小说能够成功,失去其它任何东西我都不在乎。”
  “不能这样,”单梅继续劝他。“你还年轻,你应该有属于自己的崭新的生活,应该有美好的爱情,等这一切都错过了,懊悔也来不及。”
  “可我真的不想再依赖他存活了。”
  “别这么想了,你要是光为几个生活费发愁,我倒可以给你提供。”
  “不。”路习洋拒绝了。
  “这没什么呀,等你的小说成功了,你再还我就是了。”
  “不,”路习洋还是拒绝,“我这还有些钱,估计能够用到年底。”
  “你不应该把你父亲看成是敌人,”单梅忍不住又为宋宪辩解。“等你以后结了婚,生了小孩,你就会明白,父亲对儿子的严厉总有他一定的道理。”
  路习洋摇了摇头,看得出他很不耐烦。但到底克制住了,他说:“我们不谈这个,谈些别的好吗?”
  “好呀。”单梅看出了他的不耐烦,她不计较。“谈些什么呢?”
  “我可以读小说给你听。”
  “读你写的小说?”单梅很感兴趣。
  “不,在我的小说出版之前,我不可能读给任何人听。”路习洋随手拿起一本书。“《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个美国作家写的,你看过吗?”
  “没有。”
  “那我读一段给你听听,你看看他写得好不好。”
  说完,路习洋翻开那本书,读了起来。
  
  我想告诉你的只是我在去年圣诞节前所过的那段荒唐生活,后来我的身体垮了,不得不离家到这儿来休养一阵。我是说这些事情都是我告诉D.B.的,他是我哥哥,在好莱坞。那地方离我目前可怜的住处不远,所以他常常来看我,几乎每个周末都来,我打算在下个月回家,他还要亲自开车送我回去。他刚买了辆“美洲豹”,那是种英国小轿车,一个小时可以驶两百英里左右,买这辆车花了他将近四千元钱,最近他十分有钱,过去他并不有钱。过去他在家里的时候,只是个普通作家,写过一本了不起的短篇小说集《秘密金鱼》,不知你听说过没有。这本书里最好的的一篇是《秘密金鱼》,讲的是一个小孩怎样不肯让人看他的金鱼,因为那鱼是他自己花钱买的。这故事动人极了,简直要了我的命。这会儿他进了好莱坞,当了婊子——这个D.B.。我最最讨厌电影。最好你连提也不要向我提起。
  “感觉他写得怎么样?”
  “那个‘我’好像是个男的对吗?跟你差不多大?”
  “可以这么说。”
  “他的语感很美,很吸引人。”
  “想不到你竟然对小说很内行,我再读一段给你听听。”
  他走后,我也没脱大衣什么的,就站在窗边往外眺望一会儿。我没别的事可做,可是旅馆那一边房间里在干些什么,你听了准会吃惊。他们甚至都不把窗帘拉上。我看见有个头发花白的家伙,看样子很有身份,光穿着裤衩在干一件我说出来你绝不相信的事。他先把自己的手提箱放在床上,然后他拿出整整一套妇女服装,开始穿戴起来。那是一套真正妇女服装——长统丝袜,高踉皮鞋,奶罩,搭拉着两条背带的衬裙,等等。随后他穿上一件腰身极小的黑色晚礼服,我可以对天发誓。随后他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像女人那样迈着极小的步子,一边还抽烟照镜子。而且只有他一个人在房里。除非有人在浴室里——这我看不见。后来,就在他上面的那个窗口,我又看见一对男女在用嘴彼此喷水。也许是加冰的威士忌苏打,不是水,可我看不出他们杯子里盛的是什么。嗯,他先喝一口,喷了她一身,接着她也照样喷他——他们就这样轮流喷来喷去,我的老天爷,你真应该见见他们。在整个时间内他们都歇斯底里发作,好像这是世界上最最好玩的事儿。我不开玩笑,这家旅馆确是住满心理变态的人。我也许是这地方唯一的正常人了——而我叫他褡最快一班火车直奔组约,他准可以在这旅馆里称王哩。
  糟糕的是,这类下流玩艺儿瞧着还相当述人,尽管你心里颇不以为然。举例说,这个给喷得满脸是水的姑娘,长得却十分漂亮,我是说这是我最糟糕的地方。在我的内心中,我这人也许是天底下最最大的色情狂。有时候,我能想出一些十分下流的勾当,只要有机会,我也不会不干。我甚至想像得出,要是男女双方都喝醉了酒,你要是能找到那么个姑娘,可以彼此往脸上喷水什么的,那该有多好玩——尽管有些下流。不过问题是,我不喜欢这种做法。你要是仔细一分析,就会发现这种做法非常下流。我想,你要是真喜欢她呢,就该喜欢她的脸,你要是喜欢她的脸,就应该小心爱护它,不应该对它干那种下流事,如往它上面喷水。真正糟糕的是,许多下流的事情有时候干起来却十分有趣。而女人们也好不了多少;如果你不想干太下流的事,如果你不想毁坏真正好的东西,她们反倒不乐意。

  路习洋读这段文字的时候,单梅低下了头。她听出,那里面明显有一些关于性变态的描写,她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读这段文字给她听。难道他有什么用意?他知道孔西是同性恋?她有些不安。
  “觉得这段文字还好吗?”他停了下来。
  “我不懂,”她说,“我对小说一窍不通。”
  “可你对于刚才那段文字的评价不是很内行吗?”他懵了,搞不清她怎么突然像变了个人,脸色阴暗了下来。
  “你为什么单单选上这段文字读给我听呢?”
  “我只是随便翻上就读的呀,”他说,“你是不是不喜欢这段文字?那我重新读一段给你听。”
  “好了不要读了,我不想听了。”
  她不再说话,只是干坐着,也不看他。他捉摸不透她在想些什么。她为什么会不高兴呢?是因为那段文字还是因为我?要是因为我那可就糟了。想到这,他问:“你是不是生我的气了。”
  她说:“没有。”
  “那你为什么不高兴呢?”
  她说:“我没有不高兴。”
  他不知道她说的是不是真话。她紧抿着嘴唇,脸上的表情近乎矜持。他在那矜持中寻找到了羞涩的美。于是他想,她或许说的是真话,因为她平常就是这个样子。她那羞涩巧妙地匿藏在矜持下面,不易被人发觉,但是他发觉了。他觉得进攻的时候到了。
  他站起身,说:“我给你倒杯水。”他倒了一杯水端到她身边,和她挨得很紧。他把那杯水放在了她面前,她没接,但也没防备什么,他看得出。于是他乘机亲了她一下,亲得很准,正好亲在她的嘴上。她好像还没反应过来,总之她没有拒绝。他便试探着搂住她亲她,她真的没有拒绝,也没有反抗。他兴奋不已,拼命地吸吮她的两片嘴唇,感觉她的嘴唇很软很光滑。
  “你偷袭我。”她在他停下来之后说。
  “可你并没拒绝呀。”他有些沾沾自喜。
  “我还没反应过来哩。”她笑着说。
  “你知道吗?”路习洋说,“这是我第一次跟女人亲嘴,感觉真好。”
  单梅笑了笑,没说话。
  “你上次为什么总是不肯给我亲呢?”
  “我那是怕被你妈发现了。”
  “可她出去买菜了你为什么还是不肯呢?”
  “我可没你胆大,万一她车转身给发现了呢?多难为情。她会一口咬定是我在勾引她儿子。”
  “那你认为是她儿子在勾引你?”
  “难道不是?”
  两人相视而笑。
  路习洋又亲了亲她,和她的嘴唇绞在一起轻轻地撕咬。
  “我得走了。”她推开了他。
  “可我真想跟你多呆一会儿。”
  “不,我已经在这呆了很长时间了,必须走了。”
  说完不等他开口,她就径自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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