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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文华的人生,充满了坎坷,用他妻子的话说,是个“倒霉蛋”。
  他出车祸的时候,还差三个月就满四十二岁了。他的祖辈是几代翰林的书香门第。祖父是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派往日本留学的官费生,回到湖北之后,在新军中酝酿起义,投入大笔祖产作为活动经费,是震惊中外的辛亥武昌首义的主要发起人之一。后来,孙中山先生逝世,时局混乱,军阀连年混战,他对政治斗争完全丧失信心,便离开政坛,搞实业救国,却屡试屡败,赔光了祖宗数代留下的家产,逐渐心灰意冷,消沉颓唐。四九年他突然抛妻别子,只身跑到香港,从此便如泥牛入海,音讯杳然。
  文华的父亲是一个非常老实本份的军人。他是黄埔六期生,但是造化弄人,不但没有使他成为蒋介石的嫡系,反而成为程潜手下的一个文官。因为他不是程潜故乡湖南人,又不会拉关系,在程潜的手下也不甚得意,干了几十年,四九年的时候,才刚刚爬到少将。当时有朋友劝他到台湾去图发展,他本能地感觉到台湾僧多粥少,老蒋惯于排斥异己,而且故土难离,就留下了。遇到程潜投向共产党,他是程潜的部下,自然而然成了个“起义人员”。
  文华一直没弄清这“起义人员”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只知道别人老说他成份不好,他得夹着尾巴,不能象那些干部子弟那样趾高气昂。他是独生子,可是却没有继承他爹的老实秉性,却象他爷爷似地,老不认输,喜欢穷折腾。
  他还有一个特点,可能也是从他爷爷那儿继承来的,就是他的良心永远高于他的利欲,在任何时候,他都是从良心出发,去分析、判断周围的人和事,往往得出与大众意见相反的结论,所以,他总是与社会、与人格格不入。不过他的脾气好,能容忍,能让人,有事往往闷在心里,很少跟人直接发生冲突。
  他在农村当知青的时候,一起下放的同学都知道竭力巴结当地的有权者,例如公社书记、大队长、小队长之类的人物,他却不理会那些,有空就关起门来读书,结果很现实,那些会巴结人的,一有机会就回城了,剩下他,什么招工、推荐上大学,怎么也轮不到他头上,他在农村一呆就是八九年,直到七七年全国恢复高考制度,他才有机会大显身手,以数学物理两个满分考进清华大学机械系。
  那时的大学生,已经不单纯了。许多人都是久经风霜的老油条。他们在读书的时候,就忙着编织自己的关系网,象夏夜的蚊子老缠着灯光一样,竭力巴结北京的达官贵人、社会名流们。好在北京是个官僚云集之地,这些人大有驰骋的余地。有些同学以此为荣,一有机会就大吹大擂,如数家珍似地告诉大家,和某某名人感情多么深厚,曾经到过某某家中做客,令那些无缘攀上大人物的同学羡慕不已。张文华却一点也没改老脾气,他对这些视若无睹,每天呆在图书馆里,一坐就是十几个小时。
  后来他毕业了,被分配回故乡的省工业厅。
  毕业后的头一件大事,就是找对象、结婚。理由很简单,他已经三十多岁了。清华大学的文凭和大机关的工作,都给他带来了桃花运,他的家庭出身不再使人退避三舍,有位姑娘勇敢地向他发起了进攻,他丝毫没有意识到结婚对于他的人生是多么关键的一步,就糊里糊涂地落入了网中。
  结婚的时候,他对未婚妻的了解得并不多,也不太懂得女人的心理,只是觉得生理上、生活上有那么一种需要,而且也是一种社会习俗,如果他不结婚,就不断地会有热心的同事、朋友以及居民委员会的老太太给他介绍对象,他觉得那也挺麻烦的。既然他所有的朋友和同学都结了婚,为什么他不结婚呢?于是他结婚了。
  没想到结婚给他带来了无穷的烦恼。蜜月就不美满。他没有办法搞到自己的房子,只好跟父母挤在一间屋子里。一个大帘子把房间隔成两半,他们在里,父母在外。虽然这常常使他对父母抱愧,可是却使老婆不满。老婆开始不断地制造事端,要求他照顾自己,要求他一定要显示出爱她胜过爱他的父母。他常常在母亲和媳妇之间痛苦地徘徊。
  在烦恼和怨恨中,女儿诞生了。祖父母欣喜若狂,奉为掌上明珠,倾尽全力满足媳妇的一切要求,婆媳矛盾缓和了下来。
  这时候,他已经厌倦了机关的平庸和单调。他怎么也不习惯那种无时无处不在的对上级的阿谀奉承,更不能忍受那些人把编织关系网置于一切之上的作派,一些同僚干着卑鄙龌龊的勾当,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津津乐道地大肆宣传,他觉得度日如年。后来,有一天,他到某锅炉厂检验锅炉,厂长热情地接待了他,请他大吃大喝以外,又送给他三千元的红包,厂长还告诉文华,他的小舅子是文华的顶头上司,国家工业部部长是他的老上级,只要文华能够跟他们厂处理好关系,保证他今后官运亨通。绕了许多圈子以后,厂长要求文华在质量合格证书上签字,使价值三十万人民币的不合格产品能够作为正品过关,他却不识好歹,固执己见,最后终于跟厂长闹翻了,拂袖而去。
  当天晚上,张文华度过了一个不眠之夜。他苦苦思索着自己的出路。他不是一个好吃懒做的人,机关的生活只能够消磨他的精力和意志,除了学会昧着良心以外,他将一事无成。他决定了要考托福出国。
  决心虽然下了,可考托福对于他来说,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他在中学时期学的是俄语,虽然在大学里学了两年的英语,可是只不过学了一点皮毛,离六百分还差十万八千里呢。好在他有毅力,他就抓紧一切时间硬啃。工夫不负有心人,第二年他就考了五百多分,一位早两年出国的同学为他在美国找到了经济担保。虽然这经济担保说好只是名义上的,实际上并不提供一分钱,但这个至关重要的法律文件为他敲开了美国一所州立大学的大门。于是他踏上了新的征途。
  说来很惨,张文华跨出国门的时候,他们单位的同事居然没有一个人送他,就连平时关系很好,无话不谈的同事兼朋友,也都回避了。也许是妒忌,也许是对他个人有什么意见,这件事令张文华百思不得其解,长期不能释怀,到美国后多年还是一想起来就觉得凄凉。他猜想,如果他那次不是出国,而是倒霉,断了胳膊少了腿,反而会有许多人来看望吧。喜欢看人家倒霉,不喜欢看人家走运,这也是长期坐机关的人的一种阴暗心理和自我安慰的方式。
  刚到美国的时候,张文华象许多中国人一样,对新的生活充满了憧憬和向往。当然,从物质上来说,是张文华最困难的一年。他两手空空,全部家当就是出国前在中国银行用人民币换的三十几个美元和两箱子行李。托福分不高,没有奖学金,又没有经济后援,他得靠在学校餐馆打工交学费,勉强维持生活。
  打工的时候,他遇到了周宏明。这是个长得很潇洒,一表人才的小伙子。他说着一口标准流利的英国英语。他曾经只花了三年的时间就拿到了哥伦比亚大学的英美文学博士学位,可是毕业后花了两年都没有找到工作,只好到这个州立大学,转学计算机。
  周宏明的英语虽然好,托福考了六百多的高分,可是计算机是热门专业,他申请不到奖学金,还是得打工。也许是投缘,他们俩一见如故,在打工时互相帮助,学习上互相促进,生活上互相照顾,就象下放农村时一个小组的知青一样。
  他们合租了一套公寓。俩人挤在一间房里,把另外一间租给了一个老美。他们想得挺美,认为这样既能节约,又能学习地道的美国英语。
  广告一贴出去,就有老美来应征。两个老中,都是书生气十足的人,不懂得美国人签合同那一套,也不懂得怎样保护自己的权力,没有提任何限制性条件,就答应了。结果那人有一条又高又大的狗,狗长时间没有洗澡,浑身臭哄哄地,弄得满屋子的臭味,两个中国人连饭也吃不下。
  请神容易送神难。那老美原来住进来的时候,是签了半年的合同的,现在合同没到期,要请他走,只有不收他的房费。这还不算,那老美还是气鼓鼓地,说他们不懂规矩,故意打了二百多元的长途之后不付款,溜之大吉。
  “吃一堑长一智”,他们学聪明了一点,在出租广告上加了一条:“不能养宠物”,果然就省掉了关于宠物的烦恼了。第二个人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青年,浑身散发着青春的热情与朝气,淡褐色头发,蔚蓝的眼睛,皮肤是健康的古铜色,一套洁白的运动装裹着他肌肉丰满的躯体。他说话彬彬有礼,富有绅士风度,看得出来,来自一个中产阶级以上的家庭。他们俩一看见他,就喜欢上了,当时就决定了把房子租给他。
  小伙子带着一大堆健身器材进了门。他一进门就做了一个标准的拳击动作,说他正在学习拳击,准备参加奥运会。张文华吓得悄悄地对周宏明说,可千万别把这小爷惹火了。
  不过还好,小爷除了大大咧咧地吃他们放在冰箱里的食物外,平时挺随和的,常常跟俩老中开玩笑。只是周末的晚上俩老中就苦了,小爷要开晚会,那帮哥们姐们又唱又跳又叫又闹一直要搞到深更半夜,有时闹够了,就地一歪,男男女女倒在地上就睡着了。
  开始的时候,俩老中还觉得挺新鲜,也跟他们一起聊一聊,玩一玩,可是毕竟是快四十的人了,觉得这么闹下去索然无味,功课又忙,还要设法挣钱,只好躲在学校里通霄做作业。
  那段日子虽然过得紧巴巴的,张文华却不觉得苦,反而很舒畅。他这人很奇怪,好象天生就是读书的材料。一拿起书本,心也静了,气也顺了,精神就来了。相反,当他走向社会,他却老是象个小脚女人,人际关系处不好,伸展不开,总是挨上司的白眼,老婆的骂。根据学校规定,他每周只能打十八个小时的工,于是他把剩余的时间都放在学习上,第一个学期结束,他就拿到了全优,第二个学期,就获得了全额的奖学金,于是决定把妻子接到美国。
  妻子早已在那里抱怨了。她常常写信来,责备他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孩子在祖父母的娇惯下,怎样地没有教养,怎样地跟她没有感情。物价怎样越来越贵,她的生活怎样地越来越难以维持。
  父母有时也来信提起媳妇儿回家去发脾气,无缘无故地砸东西,骂文华没用,不能把她早点接到美国,害她受了这么多的苦,说以前有那么多的男人追求她,连省长的儿子也追过她,她都没放在心上,她不计较他家庭出身不好,屈尊嫁给了他,哪知他们一家都不知好歹,一点也不知道感谢她,还处处让她受气,她真是瞎了眼。早知道这样,随便挑一个局长儿子部长公子,也比他强多了。
  张文华想,父母和秀丽之间的矛盾,主要是环境造成的。一个年纪轻轻的弱女子,要独自挑起这生活的重担,自然是困难重重了。他没有怪罪秀丽,等到条件稍稍好了一点,就把她接到了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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